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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该怎么去记述我的第四个小学呢?
每天,我仍旧是早上六点半起床,也有可能六点,然后吃过早饭,背上重重的书包。我也不理解为什么小学四年级之后的书包就变得那么重,我觉得把这个年龄段的小孩子身子都要压坏了。但是没办法,有句话就是“什么年龄段就该做什么年龄段该做的事”。所以我愿意背着那重的要命的书包,每天走上十分钟的路程到公交站牌,然后刷上每个月固定三十元的车卡。
“滴”的一声,我在初始站上车,找了座位,每一天的开端由此开始。
中午之后,再“滴”的一声,挤在都是学生的公交车上,直至快到终点才有位置,然后回家,吃饭,再迅速写完作业,继续返回这个固定的路程,重新坐,上学。站,回家。一如既往,日复一日,两年半。
我该怎么去描述我的第四个小学呢?
那是我们这座小小城市里面名列前茅的好的小学了。那里的老师都是各种高学历,所以里面的学生也都是各个地方分布而来的好学生。为什么要说好学生呢?你看,我当时在村里的时候可是前三名的优秀生,所以他们才让我来这里继续学习的呀!所以才想让我更加进步的呀!只是,无论曾经你多么优秀,在一群优秀的人群中,总会有人来垫底的。我是村里来的优秀生,她是某市中心小学的优秀生,他又是哪里来的优秀生……所以,我不是来进步的。我是来垫底的。我是来被这里的老师说是猪脑的。我是在他们一个个嘲讽之下,越来越差劲,甚至于最后去抄别人作业的差生。
每天的早起,只是为了在学校经历一次又一次的冷嘲热讽。
每天中午的回去,只是为了让我的心情暂时得到缓解,然后下午回来接着接受各种打击。
是打击吗?也许不是,只是我自己太过脆弱了吧。
市区里的孩子每天都有汉堡吃。而我,还停留在那个偶尔吃个烧饼夹串就会觉得很幸福的阶段。
市区里的孩子会每天买各种文具。而我,铅笔要用到小小的一截,还要用手顶着去写。
市区的孩子每次上下学,都会有汽车来接送。而我,那是第一次自己学会坐公交,还要看着路,害怕坐过站回不去。
呵呵。如今打出这些字,忍不住冷笑。为什么市区的孩子那么的幸福,而我,为什么一切都是刚刚开始呢?
人与人的不同本就是从出生就开始被定义的。有的人生下来就有人宠,有人爱。有的人生下来,就只不过因为说是一声狗叫,而又勉强活了下来。有的人会因为知道什么是该做而不该做,所以会为自己拒绝别人。而我,只会学会忍让和习惯所有。是的,是所有。
我身边所有的好与不好,大概都是我自己造成的吧。
虽然,我也并不想这样。
但是,每当我自己下学回去的路上,因为是一个人,所以时常碰见不同的男人,躲在那些报废的柱子或者其他残缺的石墙后,向我吹个口哨。我转过头去看,他就脱下了裤子,我落荒而逃。
三年。我未对任何人讲过。
我讲不讲有什么意义呢?谁会在意呢?谁会管我呢?难道,那个男人就不会再出现了吗?还是谁会替我出上那么一口气呢?
何况。只是偶尔的出现,谁又会当真呢?只觉得我在撒谎罢了吧。
最关键的,那个时候的哥哥,让她脱下裤子给她三块,她都拒绝了。那么我呢?我被他抱了那么多年。我分文不值。不是吗?
我的心情。无人在意。
如果你想融入这个人群中,那么,你就要变成和他们一样的人。
所以后来,我学会了偷钱。
我的养父母家里并不富裕。他们两个都是在水泥厂工作,每个月几百块的收入。但是每天那些粉尘入鼻,严重的时候总会咳咳个不停。他们会在里面卸那大车运来的水泥,一袋又一袋。又或者,照看着什么机器,声音轰鸣,每次我去的时候总觉得震耳欲聋。他们上班时间也总是白天黑夜的轮流,但是回来的时候,身上总是脏兮兮,脸上总是白白的,全部都是灰。
后来,养母开始批发一些头饰,帽子之类的日用品来售卖。那个村里的最南边,每到周日都会有市集,他们都叫它“星期天市场”。那个时候,她会准备一个大大的推车,我与她,有时候或者和姐姐一起将车推过去,整理好所有商品之后开始售卖。每个物品,从五角,到一元两元,最多也就是五元。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能卖个一二十块。
我的养父母还有自己的三个孩子。那个时候,大姐已经上班了,每个月几百块。我记得大哥那个时候去当兵了。然后二姐还在,但是她时常住校,所以很少回来。但是我仍旧记得,她上大学的时候,每个月的生活费不过三百还是五百块。每次回家之后,准备上学的时候,她都会准备一大堆方便面馒头,甚至咸菜。她对自己真的很舍不得。
我知道他们很不容易。但是,我还是学会了偷钱。
虽然,我在小学那三年期间偷得钱也许连一百块都没有。但是,做了就是做了。而且在这样的家庭里,那个时候的我,只想和她们融为一体。只是想和她们能够一起聊聊,今天什么东西好吃,什么文具和好用。
养母去集市时都会背一个小包,那些硬币都在里面。她每次都会留一些。而我,就抽空就会偷偷的拿上一两个。然后,我就得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自动笔。我开始买了自己喜欢的本。我开始和她们正常的聊天。除了每天在学校被老师骂之外,我终于不用被她们再嘲笑我是土包子。
我假装我是他们那样的人。但我知道我不是。我只是假装。
四年级,我大概是十岁吧。
有一天中午回去,在吃饭的时候,养母突然告诉我,“其实,我是你的大姑,你的爸是你的三舅。”
“嗯,我知道。”我突然想起那个时候我很是平静地吃着饭,然后很自然的点了点头。
如今想想,也许那个时候的我也在想,父母是谁重要吗?我生活在哪里,不还是由大人们说的算吗?
但是那个时候,莫名的,我就突然不想活了。
我给自己起了一个很中二的名字,13亡。是的,我想在我十三岁的时候离开这个世界了。
小学的三年,我一直在养母家里生活。每天坐车上学,站着回来。每天在学校里被老师骂,拿着偷着的一两块买零食给同学们分着吃。我是在混日子吗?也许是吧。我也想在我这个年龄做我该做的事情。可是我不争气。我恐惧被骂。老师的辱骂,就好像当初在二姑家里生活一样,因为害怕被骂,所以再也不穿浅色的衣服。因为被说猪脑,所以很想努力学习,但是在一群优秀生里,我真的比不上。我真的很努力了。但是我真的被老师骂的更狠,经常留校。体育课也是待在班里各种狂补。可能,我那个时候应该已经变成猪脑了吧。
我真的很讨厌学习。在那个时候。很讨厌。
在学校的娱乐,就跟当时在村里的学校一样,我唯一的快乐就是微机课。那个时候还是要穿鞋套,一如既往地偷着玩游戏,光明正大的一起看电影。只有那个时候,我才会觉得,在这个学校和我曾经的学校一个样子,没有被歧视,只有被好奇心充满的我们,平等的享受着每一台电脑带来的快乐。
我记得我上五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我上卫生间,看到自己下面突然流血了。然后我特别开心的跑过去告诉老师,我下面有红色了。老师给我拿了一个姨妈巾,让我去用。当我放学之后,因为车站的终点站其实路过我三姨家,所以我那时候很兴奋的直接跑过去,然后冲她嚷嚷,“三姨,三姨,我下面流血了!”三姨一脸震惊,然后让我闭嘴。
我为什么会这么开心呢?因为我记得有一天,我的二姐在家上完厕所后,我看到垃圾桶里的红色。我问她,为什么她有,我没有。她告诉我,等我长大也会有了。所以那个时候我就觉得,我长大了,我和她一样了。我终于有和她一样的事情了。
另外,我的三姨其实是我的三姑。只是因为的在养母家生活,所以我叫她姨姨。她是一个挺好的人。我觉得很好。最起码,在她那里,因为她家开了小卖部,所以我在她家想吃零食的时候,她会给我。我不用偷着躲在厕所,这样挺好的。
当我上六年级的时候,我和班里的很多人都做了朋友。其中有一个女生的名字,我记得很清楚,她叫做“冯万科”。她画漫画特别好看,特别像是一个缩小的漫画家。她说她的愿望就是当一个漫画家。为什么会记得那么清楚呢?因为她是唯一一个带我去她家里做客的人。那个时候,我第一次去小区房。而且,还是带电梯的小区房。
我记得特别清楚。那个时候她带我回家,家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房间不大,但是很温馨。她说她父母离婚,她和妈妈住一起,然后她的妈妈是律师。她有她自己的卧室,卧室里放了很多很多毛绒玩具。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毛绒玩具。我只觉得那些温馨的小动物们,真的很让人喜欢。她有她自己的衣柜,自己的床铺,自己屋子,自己喜欢的东西都放在自己的屋子。
也许,对于其他市里面的孩子,这也许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吧。
只是,在我记事以来,养母家,就是我和姐姐睡。毋家,我和哥哥睡。后来在客厅的床上,我和小老鼠们睡。又回到养母家,还是和大姐姐睡。共用的床,共用的柜子。未曾见过的毛绒玩具,未曾有过自己的任何。
我很羡慕。
她请我吃了我未吃过的东西。是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
她送了我一个狮子手偶。她告诉我,那是他爸爸送她的。只是因为她看到了我的喜欢,所以就送给了我。我也忘了后来,我有没有回赠给她其他。但是,狮子,我很喜欢。我很开心的拿回去,爱不释手,抱了很多年。
当小学毕业之后,我卸下了伪装。我不需要再假装他们。毕竟,我也从未成为过他们。
中考,我的成绩很不好,市区里的每一个初中都不可能要我。
我不想复读。不想再在那个学校待着。我不想再经历冷嘲热讽的新人。
所以后来,我去了村里的初中。很差。
我讨厌学习。
很讨厌。
如果你问我,如果这个时候让你重新选择,你会好好学习吗?你会因为老师的冷嘲热讽会重新努力吗?
你怎么知道我不够努力呢?只是在一群凤凰里面,野鸡再怎么努力,也跳不出去啊。
嗯。我承认我自己很差劲了。所以,我只能说,我讨厌学习。因为这么说的话,也不至于让别人知道,其实是我很差。责任,推给不爱学习而已。
这样挺好的。
其实在小学里,应该是在小学期间,其实还发生过一些事情。那个时候我还是毋倩,所以我只是暂时在养母家里生活,可是毋家我还是要去的。那个时候他们已经回到了自己的老家。其实你说是老家,这一群人的本家本身就是在这个小小的城市,再怎么远,他们的根也是在这里。所以所谓的老家,也不过是从一个村里变成另一个村里而已。只不过,由我生父母家里,变成离我养父母家近了一些罢了。当然,走路的话,大概需要一个小时的路程。可是如果电动车骑起来的话,十几分钟就可以的。
应该就是那段时间吧。如果我去他们家里的话,我是走路过去的多一些。那个时候,养父母家后面有一条火车轨道,当我顺着那条轨道一路向东走去,大概走个二十分钟就可以走到他们的村口。然后再走一段路程,就到毋家了。
那时候发生了几件我印象挺深的几件事。
毋家开食堂的时候,虽然说在另一个村里,但是偶尔会回来老家看看。那个时候,毋爸的母亲还在,我叫她奶奶。其实你要是让我讲她,我连一点点印象都没有了。但是我只知道那时候她对我挺好的,最起码我想不起她有一点坏处。另外就是她去世的时候,我哭了。所以,她一定是对我好过的。
然后她去世的那一天,外面搭起了灵棚。夜深了,我回去睡觉。虽然很多人,各种亲戚都在。但是我回我屋里睡觉,按照他们的习惯,我还是只穿了内裤睡。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一定是有人说过不能穿衣服睡,所以后面我才会只穿内裤去睡,并养成了习惯。可是那个时候,这个习惯养成了并不太好。毕竟人那么多,我还那个样子,所以我醒来被骂了。我现在想想,这是该的。我自己的原因。但是我就是记得很清楚。又好笑,又滑稽。有一些习惯,蠢人确实该改。而我,学会了服从。我不蠢,我只是那个时候是个信球而已。
回到养母家之后,我讨厌吃肥肉的这件事终于可以公布于世了。可是那个时候,我不知道为什么,回去之后我连瘦肉都不再吃了。我从回去,一直到小学六年级那三年,几乎一口肉都未再吃过。就好像再为当时强忍吃了那么多肥肉做反抗一样,我什么都不再吃了。因为养母不会骂我,她只会让我尝一尝。而我真的不吃的时候,她就会给我做鸡蛋。
也许被人宠着,所以才敢这个样子去造吧。
可是后来的过年的一天,我去了毋家,他家准备了鱼。我最讨厌的就是鱼,没有之一。但是她没有讲其他,只是给我夹了一块鱼肉,然后我就默默地将它吃的很干净。是啊,将近三年的没有食肉,最后来了一块最讨厌的肉,还要乖乖吃完。后来,肥肉依旧,放入嘴中,不会去嚼,生咽下去。
好了,我那不吃肉的坏毛病终止了。
还有一次,我在毋家,那个时候他们都会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田地。然后我在毋家,跟着他们我推过粪车,下地帮忙也是正常的。那个时候的玉米刚刚收完没多久,他们让我过来收麦秸。就是拿镰刀,将玉米杆子全部砍断。那个应该是麦秸吧。然后很多很多,我做了很久。直至我的手掌磨了九个水泡,我还在继续。后来回到养母家,她看到我那两双手,突然就没有忍住哭了。她告诉我,以后我可以不用再去毋家了。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我突然觉得,是不是那个时候,我不用再做工具人了呢?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她在心疼我,我可以假装是她的孩子了吗?
我这是被人爱了吗?
应该是吧。
这种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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