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胜得朝之后

作者:刃上淬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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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题


      屋内做着的那人是女子,将头发梳成青蛇髻仅留一白玉簪相衬,身着绯红色兰花纹劲袍,坐在太师椅上,将那字条对着光影处高举。

      “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这是情诗啊,乔姐姐。”

      读完,萧凌云的唇峰抿成一条直线,她想打趣乔朗月,却发现自己笑得有些苦涩,她想说什么,但总觉得不合适。

      萧家出事之前,萧凌风同乔朗月定过亲。当时萧凌云同乔朗月玩闹,有时候会故意喊乔朗月嫂嫂打趣。

      只是如今,萧凌风已经有了三宫六院,可乔朗月尚未答应回长安,即是答应了,萧凌云也不太同意萧凌风同乔朗月的这门亲事。

      有些怪……萧凌云觉得萧凌风已经配不上乔姐姐了……

      但是让乔朗月另寻佳人的事,由萧凌云口中说出,也觉得有点怪,萧凌云真的很喜欢这个未来嫂嫂。

      要是父亲母亲还在,再给她生个弟弟便能解决这事了。

      “我记得,当初离京之时,皇兄便将庚贴偷偷送还乔家了。不知姐姐收到否。”

      乔朗月见状叹了口气,缓缓走来,将她手中的字条拿走,放在烛火处烧成灰烬。

      “恩。”

      “那姐姐想做什么也不用考虑……恩……对。”

      她不想说什么,成为乔朗月的负担。

      “听说你也成婚了,江家那位待你如何?”乔朗月将屋内小灶点燃,架上一壶水烧开。

      “他死了。”萧凌云答道,乔朗月震惊回头,萧凌云接着补充道:“我杀的,他要来杀我,于是便……”

      “倒像是你会干出来的事。”

      屋内又归于平静,只剩灶上的水逐渐沸腾,热气腾空缭绕之时,便是熟了。

      “不过……我最近有了新的小郎君,改日有空我拉你同那小郎君见见。”萧凌云想了想,这毕竟是个好消息,也该同乔姐姐分享。

      “那还是等正式成婚再见吧。”

      乔朗月将那水壶从灶上拎起,放置主桌上,又在一侧太师椅处坐下,先将热汤在茶具上倾泻而下,将茶具都烧得滚烫,再取一点青茶叶,放入滚烫的茶具中,浇灌热水,青茶方成。

      在这之余,乔朗月也不忘打趣萧凌云。

      “长公主沉醉酒色,每日的小郎君如流水般送进长公主府,我要每个都见了我也嫌累。”

      萧凌云接过乔朗月递来的茶水,很认真地说道:

      “乔朗月,这个真的不一样。”

      沈隐真的不一样,特别是在这个冬日,他的身子总是滚烫,能把被窝捂得火热。

      还会每天变着法的给她做好吃的,虽然这些长公主府的侍从也能做,但沈隐做便是不同。

      譬如,每日去街上采购新鲜的吃食总会为她带点惊喜回来,或是同林达练武,笨拙地摔了整身的乌青却还在坚持,立下熊心想要保护她的样子格外可爱,或是直勾勾的看着她,总是同她说些她爱听的话……

      沈隐很好的地方有很多,萧凌云想都想不完,说都说不完。

      “他同我很好,我……是认真的,只是……他……”

      萧凌云低了声音,将过去几日发生的事都同乔朗月细细说来……

      ……

      “我的天爷呦!”

      乔朗月听完,连手中的茶具都端不稳,一把摔在桌上。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若有一天,他发现了这件事该如何……”

      萧凌云轻抿一口热茶,流露出赞许之意,乔姐姐的茶一向是最好的,她已经许多年未曾喝到,今日再喝,果然是酣畅淋漓:

      “所以我为了阻止这种事情发生,一直在给他下毒。”

      “可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乔朗月完全失了品茶的心思,看着萧凌云,生怕对方不对此事重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你还记不记得你读过的那些圣贤书!”

      “再说吧,我现在同他挺开心的。”萧凌云说着,脸上满是少女的纯情。

      换来的确实乔朗月七分的不屑,九十又三分的鄙夷,加起来正是百分的不解。

      罢了罢了,她萧凌云一向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乔朗月摆摆手,不想再同对方聊这件事。

      “不过,今夜你是如何摸进内院的。”乔朗月问道。

      陈商想要家中子弟能在今岁的科考中谋取功名,数日前便开始寻求京中门路,希望能得到往年的题目,以作参考。

      萧凌云传书京中,京中为她整理好了往年科举题目,萧凌云便将此物送给了陈商。

      这种事,本就是见不得光的,所以萧凌云特地夜里入府送货上门,借机摸清富商府上的布局,待小厮将她送出府之后,她便没了踪迹,又潜回府上,进而潜入内院。

      “你这是徇私舞弊!”

      “可是我就是长公主啊。”萧凌云淡然答道。

      “天爷呀!”

      乔朗月闻及此事,比刚才还要上火,直接站起身来在房中来回踱步,萧凌云这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那人也不知道管管。

      “你放心,待你看了那些题目便知,那都是些老题目了,那些世家公子哥以前就经常拿这些题目来做练习。你随去长安一处黑市都能买到此题。”

      “可是扬州,此物却万金难求。可若长此以往下去,长安城内科举选拔上来的官员多是世家之人,世家将前朝吃垮了,不能再将新朝吃空。”

      还有一点,今年的科举,是新朝的第一次科举,出何种题目,怎么出题光看前朝的题目是不准的。

      何况,今岁科举的考官是当今陛下,萧凌风还没有想好出何种题目,所以萧凌云也不算做了对其他考生不公正的事。

      “可是旧的世家没了,还是会有新的世家出现。”乔朗月说道。

      “那是留给后来人的问题了。”萧凌云接着说道:“可能在未来某个时候,会有一个国家能让人们当家做主,做自己的主人。”

      “不过那是未来的事了,现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所以,还请乔小姐帮我引见一下你父亲,我此来扬州便是为了这事。”

      说罢,萧凌云也站起身来,对着乔朗月深深作揖,算是全了礼数。

      乔朗月没有急于回答萧凌云,她又在屋内踱步许久,终于想定了什么,才在太师椅处坐定后说道:“行吧,明日,我就同陈家告假。”

      “不过,你都是长公主了,为何还事事亲为?”

      譬如亲自卖题给陈富商,又譬如半夜摸进陈水仙的院子里。

      “林达是男子,大半夜摸进内院总是有损姑娘声名,所以只能我来。”

      事情已了,萧凌云便起身准备离开:

      “好了,我要走了,我夫君还在家中等我呢。”

      萧凌云临出门前,沈隐说等她回来会做好吃的桂圆羹给她吃,再不回去,天色越晚,吃桂圆羹就会发福了。

      “他……在那个位子上……如何……”

      没想到,临走之前,萧凌云还是听到乔朗月问出了这一句,这一晚上,萧凌云已经努力避开提及萧凌风。

      过去的萧凌风或许配得上乔朗月,可现在的萧凌风是配不上了,萧凌云心里是这么想的。

      萧凌风有赵昭棠,有江予然,有崔长乐。可乔朗月只有他一个,未免太不公平。

      可是萧凌风是陛下,是萧凌云的皇兄,无论如何,萧凌云无法当众说当今天子的坏话。

      “三宫六院,长乐无极吧。”

      说罢,一道身影凭空消失,如青蛇般轻盈。

      乔朗月顿了良久,喃喃道:

      “长乐无极,却没有我,当真是快活。”

      随着“吱呀——”一声,门窗紧闭。

      ……

      次日,扬州街上依旧人来人往,陈富商府上的偏门处突然停了一辆马车,马车外坐了两个车夫,头戴斗笠,二人手部露出处,可见年纪尚轻,不似以往赶车的老车夫。

      街上路过的人看到其中一人的侧颜,不由得多看了一眼,如此一位俊秀郎君这是被谁家收入府上做了马前卒,怨叹自己下手晚了。

      再看看,另一位似乎也不错,年纪尚小,看起来满是少年朝气。

      见引来他人格外的注视,林达与沈隐不得不将帽檐压得更低,望向小门的方向,再在这闹市里待下去,媒婆就该找上门了。

      突然,陈富商的偏门打开,走出的却不是陈富商的女儿。

      陈富商的女儿除了最小那个七岁,其他均已嫁人,都将长发锢成妇人模样,可眼前这位,似乎尚待字闺中。

      “走吧。”车驾内的人说道。

      林达拉动缰绳,车轱辘缓缓向前转动。

      “殿下,先去趟东市吧。”

      “去东市做甚?”

      “家父在山上,不会种菜,也不会打猎,总是辟谷,美其名曰修身养性。可是舍弟清风尚在长身体,故而每次我回去总会带些吃食上山。”乔朗月说道。

      “行!去东市!”

      ……

      最后,他们一行人整整背了两石的吃食上山,要不是山路崎岖只能步行,还能再加两石。

      沈隐一石,林达一石,走在后头做苦工。

      萧凌云同乔朗月手牵手走在前头,宛若来郊游了一般,这里走走停停,那里瞧瞧。

      冬日已至,可地处江南,山中绿景还未尽数披上银装,倒是别有一番风味在。

      弯弯曲曲的山路而上,终于停在了一处屋舍,这里便是乔元素隐居之地。

      “咚咚——”将门辅首作响,门从里头被打开,扑面而来的便是鸽子粪的芬芳。

      萧凌云抬眼望去,便知乔朗月口中的——养了一院的鸽子是何等的壮观。

      鸽子,两地之间可通过鸽子来往互通有无。

      看来,乔元素隐居山中,却也想知天下事,此事,算是稳了半成。

      “姐!你终于回来了!”来开门的是乔朗月的弟弟乔清风,不过十来岁左右,正在改变声调,声音尚有孩童之音,却有男子的气势。

      他看起来被鸽粪折腾得不行,开门也不舍得放下手中笤帚,脸上的烦躁在看到萧凌云的那刻终于转喜:

      “萧姐姐。噢……不”

      乔清风放下手中的笤帚,忙作揖道:

      “草民参见长公主殿下。”

      “行行行,快起来吧。你什么皮德性我还不知道!”萧凌云想摸摸乔清风的头,却看到他满头的鸽粪,又收回了手。

      不过乔清风是十岁左右的少年郎,看起来却格外瘦小,少年人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怎能学那些文人雅士辟谷呢。

      众人被迎进院中,却寻不到一处好地落座,鸽子倒是来去自如,在每个地方都留下了属于自己的印迹。

      无奈,萧凌云便令沈隐同林达,帮着乔清风打扫一番,自己随乔朗月将吃食移去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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