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金鱼

作者:池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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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小时后,程今游坐到了一家米其林西餐厅里。
      餐厅里放着英文歌。

      /I'll wish to go back to the times that I loved/
      (我希望能回到我曾爱过的时光)

      汪晓成顶着全妆靠在沙发椅子上,看见她来坐直了一点。
      在娱乐圈的沉浮让他看起来成熟了很多。
      他刚结束了一场见面会,马不停蹄地坐飞机从北城回来,连妆都没来得及卸。

      程今游拉开椅子坐下,调侃道:“搞这么正式啊,倒是显得我太不注意了。”

      “没有的事。我们之间,还说什么注意不注意。”汪晓成打断了她。

      程今游的目光从桌上的刀叉游离到旁边泡在瓶子里的永生花。
      其实他约她,她是很意外的。
      进了娱乐圈里,那就是一天到晚到处飞,家里收拾给他的房间早就不知道多久没进过人了。

      汪晓成算是个典型好男人,请吃饭,送礼物,下一步估计就是结婚生小孩,就像所有圆满人生一样。
      那种伟人特有的,事业爱情双丰收的圆满人生。

      她瞟了一眼放在桌上的单子,笑说:“你又点了菲力牛排?”

      汪晓成绅士地笑:“你不是最喜欢吃这个吗?”

      他说的也不算错。
      他第一次拿到剧组发的工资请她吃饭的时候,她一眼就相中了菲力牛排,吃完一块还能意犹未尽地吃第二块。

      程今游不好意思地想着,其实她现在比较想吃路边摊的烤面筋和炸臭干。

      服务员给两人倒上拉菲红酒。程今游优雅举杯与对面那人一碰,杯口落在下方,带着点冷淡的疏离。

      “你明天有什么安排吗?要是有空的话,带我去你大学转转,好吗?”

      只这一句,程今游就能确信,宋晴那个大嘴巴肯定对汪晓成说了点什么不该说的。

      “上次我提的时候你不是说没兴趣吗?汪大演员转性啦?”程今游揶揄他,“不过我明天要去帮一个朋友挑衣服,看来暂时是没机会陪你去喽。你要是真想去的话,我问问晴晴?”

      哪个朋友,比我这个男朋友还重要啊?汪晓成心里不是滋味,但也没问出口。
      她现在的朋友,有几个是他认识的?

      开始时程今游还和他兴致勃勃地介绍过自己的朋友,什么酒吧里的调酒师呀,服装店里的设计师呀,以前还能叫上名字的,现在他是一个都叫不出来了。她还喜欢跟他讲大学时期发生的趣事,讲讲文艺电影里的内容。

      他记得有个文艺片讲的是一个有夫之妇的婚外情,噫,到底是多没道德感的人才能做出来那事。
      还有一个讲的是一对男女从恋爱走向分手的故事,开玩笑,理想能值几个钱啊。

      他批判起来太投入,连自己都忘了,他们的相遇,就是在街边一家小餐馆里,程今游坐在隔壁桌,谈论着王家卫和金基德。那个时候的程今游还有些腼腆,看汪晓成搬了张凳子坐到她旁边,会不好意思地笑。

      为了听她说她的电影梦想,他陪她走了五站地铁的路,然后去赶一号线的末班车。
      那时他对她说,我也想拍电影。

      /Why do we remember beautiful lies/
      (为什么我们总是忆起美丽的谎言)

      后来有一天程今游终于发现他理解不了也不感兴趣,就算了,不讲了。
      他只是看到了电影所带来的价值,想要电影给他带来成功。
      而她却只希望,把电影还给电影。
      他们终究是不一样的。

      所以这次他也说:“不用了,下次有机会再说吧。”

      程今游叉起一块牛排送进嘴里,呷了一口红酒。
      当年腼腆无措的程今游像雪一样化了个干净。

      汪晓成在想,他已经多久没有好好看过程今游了。

      他注视着她,像是要把这几年丢失的都在此刻弥补回来。
      这一看,便看到,她平时戴在左手中指上的那枚戒指,戴在了食指上。

      戴在左手中指上代表着热恋,戴在食指上便代表着单身。
      程今游这是什么意思?故意的?还是单纯弄错了?

      怀疑一旦开始,清白就立刻粉身碎骨了。

      为什么换了戒指的位置?为什么两个人越来越没话讲?为什么他们之间的激情越来越少?

      七年之痒?他们在一起还没到七年吧。

      是谁?
      是谁要插足他们之间的爱情?是谁要在他的圆满人生里染上污点?

      这样的怀疑是私密的,汪晓成不能向任何人提及。他不能直截了当地去质问她,万一人家根本就是随手一戴,反倒显得他是个疑神疑鬼的小心眼。

      而程今游恰好就很了解怎么掌握膈应人的度。

      汪晓成把叉子放下,提议道:“今游,我们去坐摩天轮吧。就大公园的那个,我还没和你一起坐过呢。”

      “大公园已经拆了,要建居民区了,你不知道吗?”她没有用质问的语气,就像是在说柴米油盐一样平淡地陈述着这个事实。

      汪晓成手一抖,杯中的名贵红酒不当心泼到身上的西装,即使用另一只手去稳,也没能掩盖住狼藉。

      /It's time for me to try and wake up again/
      (是时候让我试着清醒过来了)

      程今游很快叫了服务员来处理,她无奈地朝汪晓成笑笑:“下次不要这么不小心了。”

      这是什么意思?她在嫌弃他笨手笨脚吗?
      不可能不可能,他的今游才不会这样。

      “好了好了,先回家去吧,你也辛苦了。”程今游把餐巾纸捏在手里,“大不了再买一件一样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又不缺这点钱。”

      路上汪晓成接了个电话,电话那头的人是宋晴,她说明天有个他期待已久的合作方要和他见面,在北城。他说好,那就买今天夜里的高铁票吧,夜里的高铁票便宜不少。

      “不好意思啊,今游,我就先不回去了,明天安排了一个活,又要赶到北城去了。”

      程今游点头:“不回去换身衣服吗?”

      “不用了,我一会买件新的套一下就行。”他看了眼时间,“车票买得急,怕赶不上。”

      她沉默了两秒,把涌上心头的情感咽了回去,随后眨眨眼说:“好,那你赶快去吧,注意安全。”

      一个人散步回家的路上,程今游脑子里开始浮现另一个男人的身形。
      不加雕琢,干净到令人心颤。

      **

      七岁小孩的力气自然大不过总是干活的哥哥,于安一路被连拖带拽地塞回那个放大版骨灰盒一样的家里。

      他心里又委屈又不服,凭什么于宵就能自作主张地规划了他的人生?凭什么于宵能出去打工赚钱自己就要好好读书?凭什么自己就说不得别人一句好?
      世界上怎么能有这么不公平的事呢?

      他红着眼睛正准备质问,却对上了另一双微红的眼睛。

      “对不起。”他说。
      “没有问过你的看法,下次不会再去校门口接你了。”

      于宵说得很慢,但于安知道他不是不好意思说出口,只是对他来说,这样的表达就已经很难了。

      但他还是说出来了一整句话。即使说得很费劲。

      于安倏地哽住了。

      好天气的夜晚总是很安静,静得似乎能听到被纸盒堵住的窗户外面,有落日的心跳。

      几秒的安静后,迎来了一场狂风骤雨般的爆发。

      “不行!!!你有什么资格不来接我?你不来接我难道爸妈来接我吗?我变成这个样子还不都是因为你!”

      于宵怔住了,很轻地重复了一遍:“对不起。”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你除了对不起还会说什么!?我想要的奥特曼书包你能给我买吗?我喜欢变形金刚你能送给我吗?你能把妈妈还给我吗?对不起到底有什么用!你出去!我再也不想看见你了!”

      可这出租屋分明只有一个房间。
      门开了。门关了。
      于宵真的出去了,如他所愿。

      楼道上,落日余晖被玻璃切割成碎片。于宵靠着薄薄的门板佝偻下去,把自己蜷起来,避开刺眼的光。

      隔着一道门,两个人在此刻背对着背,共享了黄昏的酸涩。

      **

      于安一夜都没睡好,他有点害怕于宵真的就再也不回来了。

      但第二天一早,于宵还是拎着一碗小馄饨回来了。

      这间屋子里没有隐私可言,一推开门就能看到于安坐在床头换衣服。
      他一把捂住了自己,“你怎么只买一碗啊?小气巴拉的。”

      小孩的语气还是不善,于宵把一碗小馄饨都放在他面前,示意都给他吃。

      于安吃了一半就匆匆放下筷子,把塑料盒子推到于宵面前。褪色的桌面凹凸不平,塑料摩擦的声音听着变扭又刺耳。

      于宵抿出个笑:“我不饿。你吃。”

      “谁要关心你?难吃死了,我不想吃了!”

      于宵这才接过筷子默默地吃。他没有坐下,因为觉得衣服不太干净。
      掏出随身携带的小本子,划拉几笔:东边第二家店的小馄饨,小安不喜欢吃。

      吃完过后他蹲在地上收拾垃圾,于安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外面响起一阵杂乱无章的敲门声,咚咚咚的像是要把门砸碎,紧接着是房东太太的大喊声。
      那是个微胖的阿姨,姓朱,之前被人看到在村里的各个垃圾桶里捡矿泉水瓶和硬纸板。

      有人笑话她:“四十岁的人,在这捡垃圾嫌不嫌丢人呐?”
      她一叉腰骂回去:“你懂个屁嘞,捡垃圾来钱快。”

      事实证明,她说得很有道理。
      靠着收租和捡垃圾赚到的钱,她还赶时髦地染了个红头发,看上去很非主流。

      “于宵!上个月的房租你准备什么时候交!我也是可怜你们兄弟俩,才让你们赊账在这住,但你要是再不交我就要把你们赶出去了!”

      于宵弯下腰从兜里掏出来两百块钱,眼神却没有落在那两张红票子上,而是定在裤脚上的一处泥点。
      明明只有一小点,他却觉得好大好大,要将他吞没。

      “上个月的。他还小,别赶他走。这个月……会尽快。”
      他一着急话就说得颠三倒四的,房东也见怪不怪,收了钱就走了,砰一下关了门。

      于安突然意识到,他哥才十九岁。
      如果不是因为生病,如果生在一个正常的家庭,他哥一定会考上林大,考上扬东市最好的大学。

      他应该挺拔地站在学校的国旗下演讲,而不是在逼仄的出租屋里求人不要赶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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