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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你
北京,咱俩第一次见面的地方。秋天的季节了,你穿着看起来贵贵的黑色大衣,脖子上挂着我不知道那家牌子的独特项链,藤蔓一样绕着。你的头发比我想象的还要长,黑长直,瀑布一样,我好想去抚摸它,感觉又滑又硬。
你的马丁靴在灯光下发着闪亮亮的光,我不用猜也不用特地分析就知道你这一身价值不菲。
你和众人打了招呼,然后落座,拉开椅子的一瞬间,你抬头,我抬眸。欧洲媒体称你的眼睛是你的灵魂,黑而亮,丹凤眼、上扬的眉毛,嘴巴薄,嘴角微微向下,粉丝们说你的脸是世界珍宝。
我不觉得,你的脸不是那么简单就被概括的。张扬?高冷?孤傲?平静?温柔?都不是,我要为你独创一个词语,为了形容你,我恐怕要花一辈子的时间去“仓颉造字”,我不管,它必须要与众不同,要和你一样——令我着迷。
嘴巴开开合合,如泉水般的声音潺潺流淌在典雅的房间里,我是乌鸦喝水,你是高山之泉。
导演介绍我,你的手热热的,北京这么凉的天,你却让我置身在新生的春天,我变得一点也不怕冬的来临了。
你知道吗,当我知道你要出演我文中的女主角时,那个时刻被我称为“golden hour”,我才不管它的本义是什么,我只觉得你是黄金般的演员,我要为你写世界上最优秀的文章、最不一般的角色,你会拿奖,演着我写得作品。
你长得太好看了,我又不由得想起被大家称为神图的那个照片——黑白色调、长到你肚子的黑发,你小巧的脸躲在头发里,只有眼睛微微看向屏幕,不讨好,不开心,淡淡的直视,俾睨众生。
你真是个当演员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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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来了就写了这一篇
蛮喜欢的
我果然是靠感觉写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