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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章
戚钊亲下去的时候就酒醒了,吓的,后脊出了一片冷汗。
但嘴唇的触感真的好软,他身体诚实,忍不住咬一下,心里却七上八下,心脏得像机车引擎一样在肋骨的包裹中轰鸣。
程殷会怎么想?他会不会觉得……恶心?会不会远离自己?
戚钊垂着眼睛装醉,心里觉得这样好解释一点:自己喝多了,断片了,做出了一些不受控制的行为,并不是有意的。
他这样安慰自己,但仍觉得浑身的肌肉都随着程殷一点细小的动作在绷紧,他怕程殷推开自己,怕重蹈过去的覆辙,怕接下来是再一个十年。
脑子在这时格外清醒起来,短短的数秒钟里想到无数事,自己不像十年前那样勇敢想到就做,反而踌躇不前起来,失败的告白成了驼峰上的第一根稻草,在彼此不曾见面的十年终于积累成了压断他的重物。
就像现在这个时候,他在剧烈的心跳中患得患失起来,甚至已经开始演算二人分别的日子。
然后一只手抱住了他的后背,轻轻拍了一下。
戚钊愣住了。
这个动作太像拥抱,彼此挨得太近,就显得过分亲密,他鼻尖还若即若离地蹭着对方的,甚至能感觉到来自程殷的呼吸,热气一股脑扑进领口,蹭得脖子发痒。
戚钊重重地吸了下鼻子,觉得从鼻腔到眼眶都好酸,大概是天冷冻的吧。
后背那只手没有离开,他听见程殷的声音:“你喝多了,我们回去吧。”
心脏骤然下落,在听见“回去”二字时像是掉在了网兜里,借着惯性猛地冲击了一下,怪难受的。戚钊一下子说不出话来,他向棵树一样戳在原地,小心翼翼地品着程殷的意思。
不、不反感吗?
不是离开,是回去吗?
两个男的接吻——一般男人会这样轻描淡写地接受吗?不质问一下自己吗?
血液里的酒精在这会儿又浓郁起来,顺着血管直往头顶冲,冲得他理智全无,浑浑噩噩地想:所以程殷是可以接受自己的?
程殷等他一会儿,见人没有动作,轻轻叹了口气,戚钊这体型真的好重啊。
他试着用后背那只手推了推戚钊,纹丝不动,身高摆在这,扛是扛不走了,于是他换了个方法,改成牵住戚钊一只手:“戚钊,我们走了。”
大概是喝了酒的缘故,戚钊的掌心很烫,驱散了夜里的寒冷,他看向握在一起的两只手,肌肤贴合的感觉让程殷想起高中睡在戚钊怀里的时候,还有初中靠在他背后,躺在他腿上,他们在晒得滚烫的操场上躺下,肩并着肩看天上的星星。
这次戚钊跟着走了,像幼儿园小朋友,乖乖地迈着步子,他挺大个人在草地上跌跌撞撞的,却有一点可爱。
程殷把人牵进蒙古包,琢磨着要不要去倒杯水。
也就这眨眼的功夫,听见“扑通”一下,再一看戚钊已经栽倒在床里,两条长腿歪歪斜斜委委屈屈支棱在床边上。
程殷皱眉思考一会,决定先把他衣服扒了再说,穿着去过外面的衣服躺在床上简直难以接受。
戚钊晚上换了长棉衣,挺难扒的,程殷折腾出一头的汗,才把他外衣外裤扔到一边去,又对着贴身羊绒衫和红秋裤下手,刚掀起衣服下摆,手忽然被很大力按住了。
他抬头,看见戚钊瞳孔微张,有些失焦地看着自己,眼睛却还挺有神的:“你扒我衣服干什么?”
程殷想把手拽出来,一两下都没拽动,只好说:“毛衣扎得慌。”
戚钊被他的话转移了注意力,在自己的羊绒衫上摸两把:“软的,才不扎!”
程殷趁机缩回手,把他的红秋裤扯掉一截:“没有穿羊绒衫睡觉的!”
戚钊慌乱地去抢裤子,手到中途不知怎么想停下来护住重要部位,声音晃得明显:“你干什么!”
程殷往他指缝瞟一眼,黑色平角内裤不显体积,但还是挺明显。
“你硬什么?”他脸不红心不跳把红色秋裤抢走,又继续努力去扒羊绒衫。
程殷自己喜欢裸睡,因此看着戚钊这一身感到浑身难受,尤其是这蒙古包是大床房,他晚上还得挤一块睡呢,一想到半夜睡觉时会被羊绒衫碰一下,就觉得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戚钊一点也不配合:“你干嘛非要脱我衣服!”
程殷只觉得心累,喝多的人就是麻烦,明明都要不能自理了,干嘛还管衣服脱不脱的?
蒙古包里热气很足,他一身的汗,索性停下来,站在床边开始脱自己的衣服,把羽绒服跟戚钊的棉衣扔在一处,转头到卫生间照镜子去了。
北风吹了一晚上,吹得他嘴唇发干,酒也没滋润多少,戚钊刚才咬那一下又把他嘴唇咬破一点小口,血都凝固了。
他拧开水龙头,沾着水把血迹抹干净,仔细看了看嘴唇其他地方,先前的破口在蜂蜜的滋润下已经长好了。
检查完低头掬起一捧水洗了把脸,把鬓角与额头渗出的汗水洗净,脸也不擦便往回走,半闭着眼睛跟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睁眼看见是戚钊跟过来了,两条长腿光着,上身还穿着羊绒衫,但被拉到胸口也不知道拽下来,就那么裹着练得漂亮的胸肌,又狼狈又好笑。
“你怎么过来了,”程殷问,“要洗澡还是要洗漱?”
明明刚才栽在床上那样像是马上要睡过去,怎么现在看着又精神了?
戚钊呼吸都滚烫,像喷出一小团火:“要找你。”他说着牵住程殷的手。
他手劲挺大,程殷刚才体验过,被卡得通红,这会儿懒得挣扎,无奈道:“你以后真别再喝酒了,可折腾死我得了。”
然后就看见戚钊“咚”一下,在自己面前表演了个双膝下跪,砸下去的声音挺响。
程殷:“……”
感觉下一秒他要开始扫墓并说“儿臣不孝”了。
他不知道戚钊接下来要说的话比这句还劲爆,纵然喝醉的人看起来做事没逻辑也没理智,但总不至于这样——
戚钊环住他的腰,把头紧紧贴在他的肚子上说:“我喜欢你。”
声音被衣服挡着,听起来很闷,还有喝过酒的喑哑。
程殷扬了扬眉梢:“你知道我是谁吗?”
“程殷。”戚钊乖巧回答。
“你喜欢我跟你一起玩啊?”
“喜欢你做我男朋友。”
“为什么啊?”
“不知道。”
这话题聊不下去,无解了。
程殷低头看戚钊的发顶,被精心打理过的发丝有点乱了,他看了好久,用眼神在头发里走迷宫,一个圈走过一个圈,走了好久好久,反反复复走了好多遍同样的“路”。
最终他蹲下来,以几乎相同的姿势,双臂抱住戚钊的后背,不知道是想要撑住对方,还是希望能靠住对方。
他只知道自己必须给予回答:“对不起。”
他说话时侧着头,他看见戚钊的眼睛,那双被浓郁的剑眉微微向下压着的眼睛就像他在西海岸见过的一场流星,划破天际时是那样耀眼,陨落时又是那样沉寂。
他不忍心再看,闭上眼睛说:“戚钊,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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