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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丁旧照
落地灯把客厅烘成一枚温暖的琥珀,光晕像细密的糖丝,一寸寸缠住沙发、茶几、还有我的影子。水蜜桃被母亲切成均匀的月牙,瓷盘边缘凝着水珠,甜香在空气里浮动,像某种无声的邀请。我抱着《潮生》,指尖仍残留图书馆旧纸的粗粝,却早已被下午那一幕反复摩挲得发烫——旧书区昏黄的光、少年递过来的水晶球、还有他腕骨上那颗小小的黑痣,像一粒被时光打磨过的黑糖,嵌进我记忆最柔软的褶皱。
“今天遇到谁啦?”母亲的声音像勺子碰在瓷盘上,清脆又温柔。
我抬头,喉咙里滚过一阵微涩,像咬到未熟的水蜜桃皮:“沈……温澜。”
母亲笑了,眼角的细纹像被岁月轻轻熨平:“你沈叔叔的儿子呀!小时候一起在你家厨房做布丁的那个。”
她起身去找手机,指尖点进相册,像翻开一本尘封的童话。屏幕亮起的瞬间,2017 年的夏天扑面而来——老旧厨房的地砖上铺着塑料案板,两只奶团子围着不锈钢盆。五岁的沈温澜举着裱花袋,奶油歪歪扭扭地开出一朵小花;三岁的我踮脚站在凳子上,鼻尖沾着糖霜,正伸手去够袋口。阳光从老式窗框漏进来,把香樟树的影子剪成一幅会动的剪纸。
我放大照片,才发现裱花袋喷口贴着一张迷你便利贴,蓝色马克笔歪斜地写着“勿忘我”。那四个字像四粒小小的盐,落进心脏最柔软的湖面,激起一圈圈涟漪。母亲又滑出几张:我们并排坐在小凳子上舔勺子,奶油沾了满脸;他把最后一颗蓝莓塞进我嘴里,我鼓着腮帮子像只仓鼠;我把面粉抹到他脸颊,像给他画了两团腮红。每一张都被时间镀上一层柔光,连奶油的甜香都仿佛穿过屏幕,落在鼻尖。
落地灯的光晕落在照片上,暖得发烫,像把七年前的午后重新点亮。我捧着手机,把那张“布丁合影”保存,再小心翼翼地夹进《潮生》的扉页。空白处,我用铅笔写下——
【如果十年后我还记得今天,就去告诉他——我喜欢他。】
字迹轻,却带着不容反悔的笃定。
我抬头望向厨房的方向——那里还留着当年的小凳子,只是案板已经换了新的,裱花袋也不知去向。但我知道,某个抽屉深处一定还藏着另一颗“勿忘我”的糖纸,像时光里的暗号,静静等待被再次拆开。
窗外的香樟树影被夜风轻轻晃动,叶片沙沙作响,像在说:“十年太长,不如现在。”
母亲把最后一块水蜜桃递给我,果肉在齿间绽开,甜汁顺着喉咙滑进胃里,像一场温柔的起义。我合上《潮生》,把水晶球放在茶几中央,蓝色勿忘我在玻璃里轻轻旋转,像一颗不会融化的星。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
所谓“陌生人”,其实只是被时光按下暂停键的熟悉;
所谓“娃娃亲”,不过是命运提前写好的落款。
而所谓“喜欢”,不过是在某个黄昏,被一束光照亮的瞬间,让人甘愿缴械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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