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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2015年的夏天,兵荒马乱。
在高考发挥失常后,与父母开启了长达近一个月的争执拉锯,我坚持复读回炉,父母要求我能走则走。最后胳膊拧不过大腿,小顽固硬不过老顽固,在全家人的威逼利诱、胡搅蛮缠之下,我收到了本省最高学府的录取通知书,从此与心心念念的学校隔着半个中国遥遥相望。
一气之下,年满十八“翅膀硬了”的我背起行囊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独自一个人去看了大海、高山、河流,我用光了所有零花钱,而后发现“羽翼未丰”的自己仍然摆脱不了对家的眷恋,于是灰溜溜回到N市,静待开学。
秋天是充满希望的季节,总是负载着新的起点。
九月骄阳似火,报到那天,我提着大包小包来到N大。学校有着百年底蕴、闻名遐迩,算是汇聚了全国各地的优秀学子。
总算是将行李搬到了宿舍,没想到作为唯一的本市人,我竟是寝室里最晚到的。热情友善的室友们放下手头的活,帮我把东西拎进门。
在热切又略带腼腆的攀谈中,我认识了三个室友,即使很久之后身在异国他乡,回想起本科生活,她们都是回忆里最美好的存在。
宋娟,来自江南水乡,身上自带一股安然温婉的气质,说话却时有俏皮、可爱喜人。
林远,据说从东北三省的某个小县城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才晃到N市,同时也携来了北方人的爽朗直率,和她说话,总会忍不住带着笑意。
江依然,来自某北方沿海城市,有着既艳若桃李、又冷若冰霜的外表,但对亲近的人,绝对算得上暖似春风。
此后的一个月,我们一起解决了诸多繁琐的开学事宜、经历了流血流汗不流泪的军训、适应了独自一个人离开家人的生活,也自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军训结束后的周末,是开学以来难得的闲暇。几年前读《平凡的世界》,书中说大学的空气像美酒一般醉人,有着截然不同于以往的自由和生气。在这个尚带着夏日余温的傍晚,一个人在校园的林荫道上漫步,我忽然体会到了路遥所说。
细品初秋的独特之处,我兀自沉浸在突来的文艺女青年心绪中。
“同学,让一让!”身后传来着急的大喊声。我急忙回头,却已来不及闪躲,被急速而来的单车带倒在地。小腿处传来火辣辣的痛感,低头一看,自膝盖往下擦破了一片,鲜红的血沿着小腿直流到脚踝。
“实在抱歉,同学。伤得挺严重的,我带你去医务室处理一下吧。”一道温润却有力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没等我回应,又听见有人在后面喊到:“真的对不起,我有罪!早知道会有血光之灾,不应该选在今天学骑车的!”
穿着裙子坐在地上实在不怎么美观,我连忙站起来,同时看清楚了这一起因超车追尾伤及无辜的车祸事件。也看清楚了……他的长相。
浓浓的眉毛、有神的眼睛、高挺流畅的鼻梁,概括一下就是长辈们口中端正、一看就是好人的长相吧。还有……最为夺目乃至数年之后每次回忆起都率先浮现于眼前的少年气,意气风发却又丝毫不显装腔作势,昂扬挺拔与内敛含蓄巧妙不违和地融于一体。而我,好像相处的三年间都忘记问他对我的初印象是怎么样的,之后也便没了机会。
一直知道自己有看见帅哥就眼直的毛病,而且还是这么符合自己审美的帅哥。发觉自己看着人家呆愣了几秒,我赧然转头,望向后面的“罪魁祸首”:“是应该送我去医院,我这腿走不了了。”
“别担心,同学,我们会对你负责的。我叫向昊,这是我室友,叫程澍。我们是14级核能源学院的。”
我满意于罪魁祸首的自觉,之后便由技术更为娴熟的程澍骑车送我去医务室。他骑车的确很稳,微醺的晚风扬起裙摆和发丝,若是忽略腿上丝丝拉拉的痛感,这一刻的宁静与美好足以晕染时光。
处理好伤口,向昊同学饱含热情与愧疚之情盛邀我和他们一起吃晚饭。难以拒绝。为避免人群拥挤对我的伤口不利,这两位愧意使然的厚道师兄带我去了食堂楼上的小餐馆。
周末的小餐馆生意总是比较火爆的,点菜之后尴尬静默的氛围将三人笼罩。我低头一点点抿着寡淡的茶水,打定主意敌不动我不动。
“哈哈”,向昊学长很艰难地用两声尬笑打破了三人间微妙的沉默,“你是不是15级的新生学妹呀?”
“是的”,为了巩固向学长来之不易的成果,我很上道地接了句:“学长是怎么看出来的?”
“哈哈哈,学妹这军训后特有的肤色很容易就暴露了啊。”向昊说完很得意般地养了扬了扬眉。
我感觉到额上的青筋跳了跳,尴尬地呵呵了两声。之后的聊天自然而然地将对方的学院、专业关照了一遍,顺带吐槽学校的诸多槽点。小餐馆的效率实在靠不住,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向师兄在了解了经济学院的男女比后,很是悲愤地控诉了一番核院的男女比,竟已经开始隐约表达想托我介绍对象的意图。
终于,迟来的饭菜解救了我,我开始埋头吃饭。第一次和陌生男生单独同桌吃饭,我颇显矜持地细嚼慢咽。
“摔伤了,应该多吃点补补。”一直话不多的程澍突然发声。
“是啊,学妹,别客气。”向昊接嘴道。
我不自在地扯了扯嘴角,点了点头。
“开学不久,你有自行车吗?要不接下来几天我们接你上下课吧,走路可能会扯到伤口。”
程师兄真是个细致的暖男,我心里直呼可以,但却很是纠结般看了看膝盖处的纱布,语带犹疑:“会不会太麻烦你们了?”
“不麻烦不麻烦,程澍车技很好的,有他带你我就放心啦。为表歉意,这顿饭我请。”言罢,向昊面带哀求向程澍挤眉弄眼,看得我忍俊不禁。
程澍也笑了笑,点头应“对,不麻烦。”
此后的一个星期,程澍师兄很守信用地按时接我上下课,连往返于食堂和宿舍之间的路程也很是周到地承包了。向昊也常来慰问伤员,但我不敢冒险让他接过载人的“重任”。腿上的伤口一日好过一日,我和程澍之间也越来越熟稔。他是少说多干的坚定践行者,肉眼可见的惜字如金。言简意赅,与他相处效率高从不需浪费口舌,事情总是经一方提出马上就可以确定,毫不拖泥带水,一拍即合,甚合我意。
本以为一周过后,依我和他都不算热情的性格,便会成为□□上的点赞之交——从此没有交集。但室友们神来一笔的“推波助澜”是令人万万想不到的。
周日的下午,在听说这是程澍接送我的最后一天时,依然第一个提出应当请他吃顿饭以示感谢,“俗话说的好:‘多个朋友多条路’,悦悦,这么好的机会,你可不能错过!”
宋娟接着应和:“是啊是啊,多亏了人家一个礼拜的费心接送,说什么也得好好感谢一番。”
林远也表示赞同。
室友们的热情从来都是令人难以招架的,我早早就知悉了这一铁律。在一番琢磨商量后,我请小娟、依然和阿远一起,再叫上向昊,主角嘛,自然是程澍。
有室友们和向昊活跃气氛,想象中的尴尬并没有出现。席间气氛活跃,阿远在几次碰杯后已经和向昊称兄道弟起来,依然和小娟多次问及我和程澍的相处,语气恍惚暧昧,我的眼风频频杀过去却没能制止。可程澍竟是一一回答,除了有些羞赧,倒不见不耐烦。我心道师兄平时看着冷淡,倒是有一副好脾气。脸上的温度持续上升,不知是因为颜色瑰丽的鸡尾酒,还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最后,向昊提出事由他起,这顿饭应该他来买单。我们百般推拒不能,只好恭敬不如从命。
从餐馆出来,阿远小娟她们三人却突然提出要去超市逛逛,向昊也说还要去图书馆借资料晚上赶Deadline用。几人走得像是老鼠见了猫似的,我一句话也没来得及说就不见了人影。
我本打算自己散步回宿舍,但不怀好意的三人组临走前“托付”程澍:“师兄要好好把悦悦送回去哦!”我无语望天,姐妹们的司马昭之心就不能隐晦些么······
“她们平时没有这么不着边际的。”我很是苍白无力地试图替室友们挽回一丝丝形象。
“嗯。挺好的”,程澍笑了笑,“你的腿真的没问题了吗?”
“当然,估计马上就要脱痂了!”说到这,我开心地踢了踢腿。
见此,他浅浅地“嗯”了一声,又补充道:“好了就好。”
两个人都不能口若悬河——和过去一周我坐在后座时一样,两人相对无言。但静默的氛围却不显尴尬。我总是喜欢一个人散步、看风景与各色行人,可现在多了一个人在旁边,好像也没有心生排斥之感。
到了宿舍楼下,我们停下脚步,正想着开口道别,他却先一步说话了:“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找我,不用客气。”
“谢谢师兄”,我赶忙道谢。
“嗯······”他停顿了一会,可能是见我没话了,便说:“那我先走了。”
我点点头,笑着说“师兄路上注意安全。”
我慢慢转身上楼,走了几步,忍不住回头看。路灯刚好亮起,程澍没有走出几步,下一刻,似是心有灵犀般,他也回头望过来。明明隔了那么远,可是我好像能清晰地看见他的眼神,我连忙低头,继续往上走,心却止不住砰砰地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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