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料

作者:月更两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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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你说这话真的假的


      “吃饱了,多谢款待!”林南笙喝完碗里最后一点汤,满意地咂咂嘴,摸摸自己圆滚滚的肚皮,灿烂一笑,“大爷您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出手大方,来扬州是寻亲问旧访友还是找乐子啊,不瞒您说,我可算扬州通,这扬州里里外外上上下下没有什么地方我林南笙不熟的。”

      青年依旧是双手抱臂,冷冷地盯着他,随后薄唇轻启,慢悠悠地说道:“都有,以及,找一片滩涂地。”

      找一片滩涂地,然后呢?林南笙疑惑地睁大他那双漂亮的眼睛望着青年,青年却扭头拒绝与他对视,站起身拍拍衣服上的尘土就走,林南笙只得将碗一摞,连招呼都来不及和孙家母子打,抬脚便追。

      临近已时,街上没什么人,青年步伐轻盈敏捷,领先林南笙一截。林南笙不甘示弱,提气便追,他对轻功本是七窍只通一窍,但在经历过米斗千钱、以人易粮、易子而食、灾民四处逃亡等混乱局面后,他轻功水平进步飞快。河北道频年旱灾,赤地千里,昨年不熟,今春亢旱,麦枯死,禾无苗,人命如草芥。大户人家用不到百枚铜板,几斗粟米就可以换一个人的身家性命,即使这样,灾民们还是抢着去报名,赞扬他们是活菩萨在世。林南笙不清楚为什么情况会恶化成这样,他只知道救不了,也没法救所有人,他只能逃,只有逃,逃离那一只只枯瘦如柴、皮包骨头的向他伸出的手,逃离那个风沙、尘土、哀鸿遍野、千疮百孔的人间炼狱。

      孙叔家的摊子支在城北的柳巷外,这个巷子以巷口那棵巨大的百年柳树得名,巷里巷外的街坊邻居经常坐在树下聊天。在青年与林南笙暗自较劲的途中,两人纷纷路过此处:青年风姿清贵,步履之间,自有惬意,似春雪消融时第一片落花般轻柔,他引在林南笙前面,想来是已经决定好了去处。林南笙紧随其后,身姿挺拔,踏叶而去,衣袖翻飞如云间鹤舞,格外引人注目。二人你追我赶,离开了这熙熙攘攘的巷子口,也成了街坊们新的饭后闲谈。

      急行约半盏茶的功夫,林南笙见青年停住,而自己在落后他三四步的地方,不由得暗自感慨;这少爷脚力实属不错。不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且看一看他究竟想干什么。

      青年驻足于河岸的一片滩涂地,这片滩涂地湿漉漉的,除了及岸的几块光滑大圆石,其余都是稀稀落落的碎石,寻常人深一脚浅一脚,很容易弄得满腿泥沙。青年鞋子上一尘不染,当然,林南笙也是如此。“时隔多年,这里依旧如初。”青年满意地点点头,抬手拔剑出鞘,剑柄上饰有一条绛色剑穗,而剑穗上系着一枚墨玉,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林南笙盯着那条翻飞的剑穗,一时不言。“此剑名为照雪。”青年朗声道。剑如其名,通体白色,如初冬新雪,剑身雪亮,一尘不染,剑刃锋利,墨色镀边,闪着危险的光芒。青年的目光也终于落到了林南笙身上:“闻君武艺高超,特邀一战。”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林南笙没有打算拒绝,背手拔刀出鞘,他本想学着青年一样介绍一下自己的刀,嘴刚张开,一个字都没来得及说,便急急将刀横在身前,挡住青年刺过来的剑尖。

      “喂喂,偷袭可不是好习惯。”林南笙想说话,谁也拦不住他,继续碎碎念道:“我说你个大少爷长得一副光风霁月的样子,怎么招呼不打就出手,这样不好,不好。”青年见第一招被林南笙挡住,左手手腕一扭,转刺为横劈,金戈交伐之声不绝,林南笙后退两步,反手格挡,再次接住这一剑,继续道:“怎么,因为和我比试太兴奋,话都说不出来了吗?”

      林南笙虽然说得轻松,暗地里却叫苦连天,那一剑来势凶猛,震得林南笙右手手腕酸痛。一味防守只会落入下风,他索性以攻代守,先发制人。只见林南笙飞身振刀一跃,而青年眼都不眨,抬手,举剑,一副胸有成竹之势,抵挡之时,两人目光交视,呼吸交织。林南笙狡黠一笑,以手边之物攻向青年薄弱的腹部,而此物,就是那一粒碎银子。

      比试本应光明正大,但林南笙不是这种人,他为达目的不惜一切手段。同样,林南笙并没有觉得暗器会打中青年,他只是需要青年的一个愕神,给他一个反击的瞬间。然而,青年眼中却浮现了然的神色,他右手双指一夹,看都不看地截住那一粒银子,随后将其一甩,正中林南笙手腕。林南笙吃痛,横刀脱手甩在身旁,他反手拿起来的同时,青年后撤几步,从林南笙的攻势中脱身。

      他很熟悉我的招式,硬茬子。林南笙这样想着,战意却越发高昂,那双漂亮的眸子里面盛满兴奋的光,他顾不得小腹隐隐的坠痛,全心全意地投入这场战斗之中:只见他闪电般地挥出一刀,青年瞳孔紧缩,脚下步伐却未乱,他滑开半步,险而又险地躲过这一刀,回头望去,滩涂地上一片深深的刀壑。青年眸中冷光乍现,抬手,出招,剑啸龙吟,破空之声轰轰作响,林南笙躲也不躲,迎头直上,剑刃擦着他脖子掠过,留下浅浅一道血痕。血珠缓缓渗出,林南笙毫无退意,看都不看抬手抹去,灿烂一笑,刀尖又划出一道白光,而刀声猎猎作响。

      刺、斩、砍、劈,两人刀尖剑刃争锋相对,目光所及之处皆为残影,林南笙越战越勇,刀光所至之处皆为破碎状,而青年剑气绵密,却又如流云般捉摸不透,他见招拆招,丝毫不落下风。这一场战斗可谓酣畅淋漓,自林南笙出乡南行至此,再无这样一场战斗,棋逢对手,将遇良才,胜负转机只一瞬,花落谁家未可知。

      两人又过了十余招,身影上下翻飞,突然间,林南笙身影一顿,内力紊乱,本该躲开的剑刃硬生生捅穿他的手臂,青年见状,面色微冷,直接将剑抽出,左手手腕一抖,剑上血珠尽落。再看林南笙,他伤口处血液浸湿了衣衫,却全然不觉,拄着自己的刀,捂住自己绞痛的小腹,额头满是豆大的汗珠。

      疼,疼,疼,这种痛感从里向外迸发的,柔弱內腑被撕碎、绞烂、捶打、研磨,非常人能忍受的疼痛,就这样席卷了林南笙全身,他痛得话都说不出来,死死咬着嘴唇,压住在喉咙深处翻涌的低吟。他面色苍白,眼前发黑,脑子也糊成了一团浆糊,仿佛有一个巨大的漩涡,将他吞噬在无尽的黑暗中,靠着最后一点的毅力,林南笙缓缓坐下,放弃抵抗,在晕之前,他只希望醒来的时候衣服别太脏,这个破天,衣服湿了不好晒干。

      这一切发生的太过突然,在青年插剑回鞘之时,林南笙已经软软地倒了下去,激起一片小小的泥泞。青年见状,不顾林南笙身上的脏污,急急将他扶起来靠在自己身上,一只手揽住林南笙的腰防止他滑下去,另一只手则是点住他周身几处大穴,阻止内力逆行,再抓住他的手腕,调整内力紊乱。处理完这些事,青年轻轻地呼出一小口气,随即,他发现那处被自己捅穿的伤口,还在止不住的渗血。

      青年:“……”

      他低头注视着自己被林南笙蹭脏半片的衣裳,再看向林南笙还滴着泥水的蓝布衫,那双寒星似的眼睛一闭,将林南笙外衣一扒,挂在腰上,留下还算干净的中衣。在闭目纯凭手法固定好以后,青年睁眼,锁定了自己还算干净的袖子,“刷拉”一声扯开半片,露出雪白洁净的中衣,他回忆着表妹教他的包扎手法,撕下中衣一块,轻柔又迅速地按在伤口上,绕圈打结,最后留下一个牢固稳靠但是有点丑丑的结。

      青年凝视那个丑丑的结足足一个呼吸,闭眼睁眼了几回,索性不看了。他将林南笙往自己怀里塞塞,环着人打算离开,正欲离开之时,突然间,青年像是想起了什么又折返回去,不情不愿地,甚至有些嫌弃地拎走了林南笙的刀。

      滩涂地不远处的官道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一辆马车:马车朴实无华,拉车的马儿却不同寻常,那马儿浑身雪白,身上无一根杂毛,它形体俊美健壮,神采奕奕,蹄子踢踢踏踏,高而拖长的嘶嘶地叫着,像是在抱怨什么,站在马身边的,名为莫钰的斗笠青年不住地安慰它:“超光啊,少爷也没想叫你来拉车的,倒是你,非要自己给自己找活干,是不是啊。”

      超光似乎听懂他的话,不满地咴咴地叫着,又喷出一口白气,发出老长的嘶鸣,用头不住地顶着莫钰的斗笠,将那顶碍事的斗笠顶下去后,它又凑过去贴他,将鼻子喷出的热气都扑到莫钰脸上,莫钰连连后退告饶,安抚着超光说着回去给它洗澡梳尾按摩换蹄铁,才得以将这顶挡风斗笠又扣回头上。他掰着手指,想着他家小姐安排给自己的任务:“小姐要的拆烩链鱼头、金葱砂锅野鸭、千层油糕、双麻烧饼、翡翠烧麦都买来了,羊脂玉兔也嘱咐店家做好了趁热送过去,嗯,还有小姐要补充的草药也给药房递过单子了……少爷说这个时候来这里等着,怎么不见他人呢。”

      莫钰话音刚落,青年抱着林南笙已经闪身上车,他将刀抛给莫钰,随后掀开车上帘子一角,有些急促地说:“明华今日应该留在客栈里,莫钰,走,我们回去。”抛下这句话,他便带着林南笙头也不回地钻进车厢,莫钰手比脑子快,飞身登上车轼,超光则是直接撒腿就跑,知道青年要去哪里一般。莫钰抱着刀拎着缰绳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他家一向生人勿进的少爷怀里抱着一个人,甚至,还算一个熟人。

      算了,少爷的心思我还是不猜为好。莫钰思来想去,决定放弃思考,他一向不喜欢追根问底,也很不擅长回忆。数年前的事情他并不清楚,也不在乎。他家李明华李大小姐有句至理名言:“表哥干什么都有他的道理,至于那个混蛋白痴蠢货,呵。”莫钰将李明华这句话奉为圭臬,同样的还有“本小姐做什么都是对的”、“本小姐想吃糖葫芦就吃糖葫芦,想吃桂花糕就吃桂花糕”、“明华……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你乖乖在,在原地等着就是,等本小姐回来接你!”等一系列李明华语录,莫钰深深铭记在心,不敢忘怀。

      超光不负它的名字,在无人的路上如闪电般飞驰,莫钰连连拽着缰绳,生怕车内颠簸,但又微微松手,唯恐少爷嫌弃车慢。马车外表朴实无华,实则内有乾坤。以超光的速度,车内也毫无震感。车厢中温暖而舒适,墙壁上饰有金银装饰着的多层彩绘,窗帘虽是素纱,但轻薄如蝉翼,飘动时流光溢彩,座椅上铺满丝制绣花的软垫,中间的花梨木桌光滑平整,毫无拼接之感,桌上的玉制暖炉浮动着温柔如春的清香,一盒绘有朱红漆绘的多层盒子冒着微微热气。

      青年扶着林南笙坐在软垫上,一松手,林南笙就软软地滑下去,他只好让林南笙平躺在座椅上,顺便拽过几个软垫堆在他的脖颈处。青年半跪着,盯着晕厥的、毫无还手之力,可以任他肆意妄为的林南笙,将自己那只修长的、有些微微发抖的手放在了林南笙的脖颈处,手下的脉搏跳动,青年的手指微动,他低沉着眼,遮住了那满溢的情愫,过去那些无迹可寻的阴影,求而不得的渴望,不切实际的妄想就像细线一样缠绕在这个人身上,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再收紧一点,再收紧一点,他就能将林南笙扼死在这里。他可以这样的,在这个密闭的无人知晓的空间里,悄无声息地杀死林南笙,反正他什么都忘了,何必再让他记起来。

      青年在林南笙脖颈上摩挲了几下,便收了手,他垂下头,看向自己的手。青年手背洁白细腻,手指修长有力,只有掌心指腹与关节处布满着老茧与剑痕。他手上没有一丝血迹,但是那股黏腻感与血腥味挥之不去,萦绕在他身边。照理来说,他习武多年,是不惧怕这些东西的,但是隐隐约约的反胃感告诉他:他怕,尤其是怕这个人身上的。

      随着超光的加速,桌子上的香炉轻微摇晃,青年顺势跌坐在林南笙身边,伸手拽开面前桌子下的暗阁。他摸出一个被丝绸裹着的巴掌大小的瓷瓶,从里面倒出一丸药吞服下去。青年眉头紧皱,双眼闭紧,睫毛颤动着,像是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等到青年睁开眼睛的时候,那双眸子变得黯淡无光。他长呼一口气,低沉地笑着,道了一声:“是我着相了。”便不再看身边的林南笙,闭目养神,回到了最初那副亘古无波的样子。

      只是,在行路的途中,他又觉得有些不忿,那丝不忿轻轻柔柔地缠了上来,剪不断,理还乱:凭什么林南笙能将数十年情义弃如敝履,忘得一干二净,只为博一个“造化”。他嘴角扯出僵硬的弧度,眉眼低垂,任由那丝不忿操控着自己,向深处坠去。

      再睁开眼,青年眸底一丝红光闪过,只是那丝红光消失的太快,眨眼便无影无踪。他伸手拽过桌子上的点心盒,从第一层里面捏出一块菱形的芙蓉色的糕,略带挑剔地轻声道:“明华什么喜欢这种甜糕了。”这样说着,他矜持地,小口小口地吃完了这块糕点,随后,淡色的唇里便吐出刻薄的话语:“味道绵软,油腻太重,且过于甜腻……除了新奇讨巧别无他处,也罢,明华就是喜欢这种新鲜玩意儿,不然怎么那么容易上钩。”

      青年的眼神再次不由自主地飘到了林南笙身上,在确认林南笙状态平稳后,他才取出一条绣着竹叶的白绢手帕,细细擦拭着手指上那一点油腻。无他,单纯地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他思绪平复,初见时的惊喜消去,疑惑反而涌上心头……

      李明华。青年醍醐灌顶,他这个古灵精怪,目无他人的异族表妹,总会做出一些计划外的事情。在林南笙离开之前的几个月,他们暗中似乎多有联系。感谢这俩人在我及冠礼以后再,惹事生非。青年冷笑,明华和林琅,不,林南笙,俩人一丘之貉、沆瀣一气、同流合污、狼狈为奸……,他俩凑在一起就不会有什么好事。青年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过去的一些蛛丝马迹也终于串联起来。两年半之前,林南笙只留下一封信便告别,南下寻旧,毫无音信,明华也因族里事务与小姨一起离去。而现在,他南下查案,恰遇故人,不说林南笙在扬州呆了许久,单说明华,在这种风雨欲来的时候回到中原,还带来了那条绛色刀穗。

      实属被那小妮子摆了一道。青年转着手上碧色的扳指,继续思索着:他这次南下,表面是游山玩水,实际是探查江湖中人与朝中官员私下往来一事,自从上任武林盟主逝世以后,江湖暗潮汹涌持续数年,现在越演越烈,甚至与官员勾结。新任盟主公输渡身居主位,却毫无作为,只有名分,且风评两异,江湖传言上一任盟主死因与他有关。再加上皇上迟迟不肯立太子,朝中局势诡谲,推泼助澜、火上浇油者尔尔,更有甚者,火中取栗,直接上书请立太子……加上这不请自来的故人。青年沉思片刻,便坦然一笑,如高山融雪,雨后初晴:正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倒要看看,这些人暗中想做些什么,又与……算了,谅明华也不会与这件事扯上联系。青年心绪渐定,思绪渐清,尔后,不怀好意地拍拍林南笙的脸,他说:“琅哥,人生何处不相逢,我们来日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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