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霜来

作者:別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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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姓甚名谁


      今晨醒来的我,习惯性地往枕边摸索手机,想看看现在几点了,今天周几,为何没有响铃,还能再赖床几分钟能确保准点打卡上班。
      看到我不安分的小手,一旁等我起床的阿兄宠溺地将我的小手包在他的掌心之中。
      “小翎可饿了?”
      我在前世没见过像阿兄这般好看的少年,刚睡醒的惺忪睡眼又让他渡了一层朝阳的金箔。
      我又以为是在做梦,一时之间忘记了抽回手。
      再加上阿兄身后,有一碗闻起来特别香的豆羹。
      我确实有点饿了。
      于是愣愣地点了点头。

      我现在所生活的乡村,叫做忘归村。
      我如今的家人,是村中的猎户白家。
      对于已经照顾了一个傻子两年多的他们来说,他们其实也原本想过我万一病好了会是什么样子,不过大都认为突然好了,大概也就如同刚出生的婴孩那般只会哭闹,对于之前的事情应该都不会有印象,对任何事物会是陌生且疑惑的样子。
      结果如今的我,未曾在他们面前袒露稚子之心,就已经像是个成熟的大人。
      但乡野的孩子早当家,多的是那种五六岁的孩童就开始带一两岁的婴儿,况且这里看起来像是古代,估计都如阿兄这般生来就沉稳些,要说现在的阿兄也还不满十五岁,就已经表现的跟二三十的大人一般。
      阿兄即是如此,那我显得成熟一些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阿娘阿爹则认为这两年多来,我虽表面上如同瓷器对外界均无反应,可或许还是有感觉的,却把一切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此时,我阿兄正去一旁搬来凳子,似乎打算将我抱到膝盖上喂我喝豆羹。想到这样过于密切的接触,我顿时一个激灵从炕上滑下来,蹒跚着走到桌边奋力踮着脚,艰难地将筷子拉进有些不灵光的指间中,往嘴里一下一下认真地刮着豆羹。
      “……”
      连自己自己开始豆羹,阿兄面带困惑地搬着木椅到我身边坐下,张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见我假装正专心致志努力扒饭的样子,终不忍打断我,在一边安静地等待我吃完。
      只是我敏感的余光看到,他伸出双臂,与我摇晃的身体保持着十厘米的距离,将我小心护住,生怕我因平衡不稳而摔倒。
      阿兄保持着这样的姿势,一直到我喝完了半碗豆羹都未曾松懈。
      对于我现在的体型,半碗豆羹已经算得上是不小的饭量了。
      我舔了舔嘴角,满意地打了个饱嗝,看了看一旁的包子,并没有伸手。

      在前世,由于父母关系不合,已经发展到异地的关系了,我几乎与两人都没有交集,又不能让我一个人居住,所以被安排了住校。
      那个学校不怎么样,虽然午饭跟晚饭每天都会有着不同的菜式,但早饭则永远是包子跟稀饭,非常单调。而足足在初中吃了三年早餐包的我,已经看到包子就开始反胃了。这个阴影,导致我上完高中,读完大学,甚至工作了之后都再没吃过包子,尤其是早餐出现频率最高的肉包子。
      豆沙包跟奶黄包,倒是因为我喜爱甜食的关系,偶尔能吃几个。
      而现在摆在我眼前的包子上,尖尖处却不幸露出了肉馅。
      我回想昨日的阿爹打回来的野猪,那个份量并不是我们一家四口一顿晚饭就能吃完的,看来今早的肉包子里用的也是野猪肉。

      我环视了一圈,没见到阿爹。
      似是看出了我在寻找什么,阿兄告知我,阿爹认为我现在病好了定是他平日里的慷慨终于感动了上天,所以一大早就又带着剩下的野猪肉出门,继续给乡亲们分肉去了,以感谢上天的恩情。
      阿兄说完,将碗中我喝剩下的豆羹一饮而尽,一手端着碗筷,一手牵着我,走出堂屋。

      行至柴房。
      顺顺的一双湿哒哒的黑眸兀然放大在了我面前,同时两只脏兮兮的狗爪也搭上了我的双肩,黄色的尾巴甩出了金风。
      担心我被它再次扑倒,阿兄使了个眼色,顺顺立马乖巧地趴回了阿娘身边。
      阿娘看着我,有些紧张地搓着手
      或许在担心昨日是否只是昙花一现。如今过了一夜,说不定我又变回了之前那个痴傻小儿。
      “晦儿,小翎怎么样?”
      “娘,小翎似乎不爱吃肉包子。”
      “哎呀!那娘以后做点别的。小翎爱吃什么呀?跟阿娘说,阿娘做给你吃!”
      见我挑食,阿娘跟阿兄却丝毫不生气,反而对我表达出自己的喜恶之情这件事倍感欣喜。
      “不过小翎现在吃过的东西也不多,估计也还摸不着自己的口味……我记得盈盈那丫头小时候喜欢吃甜食,阿娘等会就做点豆糕,看看小翎喜不喜欢。”
      听着阿娘叫着我与阿兄的小名,以及出现的别的不知道是谁的名字,我突然好奇起一件事。
      “阿娘,我叫什么名字?”
      听到我第一次主动提问,阿兄洗碗的手都不由得停了下来,望向我的眼神深处带着一层暖意。
      阿娘先是一怔,随即眼底漾开笑意,仿佛春溪化冻时第一捧融雪。
      她在我前面附身,亲昵地将温热的脸贴着上我的脸蛋,反复摩挲着。
      “小翎的名字呀,叫作白霜翎。你阿兄的名字,叫作白昼晦。”
      听着有些耳熟,昨夜阿娘唱的俚曲里曾出现过这俩词。

      在前世的认知里,古代猎户人家的儿女取名一般都是类似石娃啊山豹啊敏儿啊诸如此类跟身手或是动物、山野、林间有关的顺口的名字。可我与阿兄的名字,显然带着一股不太适合的带着些许文化气息的味道。
      昨日我也注意到了院中种着“四君子”之一的梅树,亭亭玉立在这乡野人家,显得格格不入。
      沿着梅树下的小径,通往的是本就不大的堂屋一侧,那里像是修葺着一间书屋。
      我病好了之后,还未曾进屋,也不记得在这之前是否进去过。
      但从屋内偶尔飘来的书卷味,便能感觉到我家不仅是普通的猎户人家,还注重笔砚之文。
      “怎么写呀?”
      “小翎真厉害,这么小就想学写字了呢。”阿娘笑眯眯地将我往已经洗好碗的阿兄身边一推,“阿娘要给小翎做好吃的,让你阿兄教你。”

      一进书房,阿兄便去研墨,我则一下子就被正对书房大门的墙上的一句八字句吸引了。
      “霜翎共宿,昼晦同参。”
      没错,昨夜阿娘哼唱的曲子里确实有这句,看来我与阿兄的名字便是来源于这话的。
      字句之间,书写着阿娘阿爹这么多年相濡以沫的感情,至真至切,如树如藤。
      我又看了看其他字帖,上面的落款写着的大概是阿爹的名字,以及有些字帖上还写了阿娘的名字。
      果然,阿娘昨晚哼唱的俚曲中,有着我们一家人的名字。
      在我端详着那些字帖的时候,一旁的阿兄动作娴熟地磨着墨,没花多久便招呼我过去,将青毫塞入我指间。

      在前世,我不是没有碰过毛笔,只是这种高考不考的玩意儿,我只有在小学的文化课上才接触过一阵子。到了二年级,老师还会设立书写测试,通过测试的学生就要把铅笔换成钢笔书写。
      大学以及工作之后,我连笔都不曾买过了,干的都是敲键盘的活。
      对我而言,这反而是好事。
      非常惭愧地说,我的字打小就不能只用丑来形容,而是惨绝人寰。
      举例来说,当时从铅笔换成钢笔的书写测试,我是最后一个才通过的学生。
      ——若这个钢笔字不是教育机构硬性要求的话,当时的班主任也许直到我毕业都不会让我通过的。
      那天已是最后期限了,当时的班主任紧抿双唇,拿着测试纸的手都在抖,可双眼又瞟向一边的教学要求纸质通知书。
      她最终在我面前低头妥协的时候,指尖不断地抚着因长时间审核我的字帖而紧皱的眉头,都快把脑门给薅秃了。
      甚至在前世工作之后,每当我在签到纸上签完名,也总能看到对方脸上那副欲言又止的复杂神情。

      如今的我不足三岁,对毛笔五指生疏,不得其法,字迹丑陋,极为合理。
      我对自己如今有机会重新在练字这个领域重新起步居然有些感激,以及对未来会写出一手秀润天成的好字,难得地抱有不同于平日一贯的消极想法,反倍感信心。
      阿兄耐心地将我小小的指头,一一扳至恰处。旋即,温热的掌心全然覆上我的手背,将我整只小拳头拢入他掌中,为他所牵引。

      虽然不太记得我前世最后的日子,但我能确信的是,我至终都未与谁结为连理。
      由于大半生都是与母亲相依为命,所以不管是爱人还是亲人,我都不习惯与男性相处。
      “阿兄……你练字多久了?”
      我试着克制自己推开他的冲动,打算用聊天的方式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十三年了。”
      那阿兄两三岁就开始练字了。
      大概阿兄不仅身为古代乡野间的孩子,还得被迫照顾我这个傻子。成熟稳重的阿兄在我看起来,与前世遇到的那些被各种缤纷世界所吸引的十五岁青少年,根本联系不到一起。
      “这么说,阿兄也是像我这般年纪就开始练字了。”
      “……小翎真聪明。”
      阿兄的气息自头顶而来,他的声音虽还是未步入变声期的少年音,却带着不符年纪的沉稳,如山中古松。
      听到这话我才反应过来,我才刚恢复心智,怎么可能就会算法了。
      我转动眼珠,小心地瞥了一眼阿兄。
      他似乎对我的提问并未深想,只专注于如何在手腕施加力度刚好的巧劲,以更好地引着我手中的那管笔,在素纸上徐徐行开。
      最初被阿兄拢在怀中把笔时,我止不住地有些肌肉僵硬。但当他引着我的手腕,在纸上缓缓划出一道道沉稳的笔画时,一种奇异的安宁感慢慢压过了不适。
      我紧绷的背脊,不自觉地放松了下来。
      磨痕迤逦,白纸之上,逐渐出现了一个筋骨初成的“白”字。

      这是如今,我所生活的家之大姓。

      我有些满意地点点头,毕竟我笔下从未出现过如此工整隽秀的字迹,顿觉以我的经验,跟上阿兄的手笔简直指日可待。
      我忍不住伸手对阿兄做出了一个剪刀手,乖乖等着阿兄带领我继续写下一个字。
      阿兄自然是不明白这奇怪的手势,但他这时才发觉由于书案过高,我正吃力地踮着脚,努力比书案高出半个头。
      我能感觉到他写字之时的聚精会神,所以直到此刻才注意到这点。
      阿兄迅速在书椅上坐下,将我轻松抱至他的双腿上,继续握住我的手,打算提笔引我写下一个字。

      宁静的此刻,院外却传来“蹬蹬”的脚步声,接着传来一声像是男娃的清亮叫嚷。
      “晦哥!听白伯伯说霜霜那被阎王扣下的魂终于被送回来了!真的假的!”
      嗓门之大,惊得陪着阿娘在灶房的顺顺都冲院内吠叫了几声。
      那个豪亮的嗓音也不落下风地回应着。
      “瞎叫唤啥呀顺顺!不认识你爷爷我了!?”
      “是珑儿来了啊。来的正好,你融姨正在给小翎做好吃的呢。”
      这声听起来是阿娘在跟来人亲切地打招呼。

      阿兄叹了口气,无奈地放下毛笔,对我温声细语地询问。
      “小翎想见他人吗?”
      他应是担心我刚恢复心智,太早见外人会不会受到太多刺激。
      刚才的呼唤听上去大概是与我家比较熟的孩童玩伴,我本身也想早点熟悉现在的人与事。
      “想见。”
      征得我的同意后,阿兄点点头,牵着我的手,走出了书屋。

      一出书屋,我就看到了一位比我稍大一些、肤色微黑的男孩正从堂屋内出来,大约是方才进去寻我与阿兄。
      “珑儿。”
      阿兄面色平静地唤了他一声。
      那男孩闻声望来,见阿兄一手牵着我,立马像一团热烈不驯的火焰,向我们扑来。
      “霜霜!霜霜!我是金珑,就住在离你不远处的村西头。”
      我当然不认识他,诚实地摇了摇头。
      结果他全无失落之色,反而惊喜地看向阿兄。
      “真的耶!霜霜居然对我说的话有反应了!不像之前那样,整个人都没魂的样子,只会痴傻地呆坐在一边!”
      看来我之前的病真的很严重啊。
      直到如今,之前的记忆依旧很朦胧,脑海里仅有一些关于阿娘、阿爹还有阿兄三人的残缺印象。
      “小点声。”
      阿兄对金珑的大嗓门面露不满,上前在我前面挡了挡。
      “好好好!我小声点。”
      金珑虽嘴上妥协,可依旧嬉皮笑脸,像一只闲不住的猴子似的在我身边转来转去。
      “刚才白伯伯一大早就来我家送了野猪肉,往常明明都是打猎回来才会送一些,我娘好奇便多问了一嘴,白伯伯就说是霜霜会讲话了。我娘开心地不得了,挽起袖子就准备取出前几年就埋下的女儿红,说这是大喜事,明日定要好好庆祝。我可等不住,就赶紧先跑来看看白伯伯说的是不是真的——好好好晦哥,我再小声些!”
      金珑讲起话来好像上了膛的连珠弩,不带换气地讲了一长串,清脆急促。阿兄不觉得我能听懂,只皱着眉头将食指置于双唇上,一再让他小声些。

      我满耳都是这小子欢快雀跃的声响,仿佛数只黄鹂同时在春枝上闹腾,嘹亮地啼叫交织在一起。
      逐渐,这种喧嚣在我朦胧的两年半记忆中,难得地发现确曾感受过片刻的踪影。
      不过我也确认了一件事。
      果然阿兄的天性本身就比寻常孩童更为沉稳。
      这个世界里的孩童,看来还是与我前世遇到的那些正常孩童的心智大差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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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发表时间:1星期前 来自:浙江
    第一次写文,会经常反复修改,介意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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