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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章
程孽心头一紧,迅速转身上楼。
不知名的鸟叫声在空旷的街道里回响。
李熠安拉着高加索紧跟在后面,眉头紧皱,抓着狗绳的手不自觉地收紧。
程孽站在门口,看着面前混乱的景象喘着气,惊觉后背一片冷汗。
念程归还用充满攻击性的眼神炸着毛看向摔在地上的李玫。
她赶紧走过去把念程归抱了起来,查看小猫的情况,瞳孔很明显的放大,不同寻常的急促呼吸,用手托着身下时快速起伏的腹部,她轻柔地去抚摸黑猫身上柔顺的毛发,试图去安抚小猫。
“珍珠……”
李熠安跟在后面按下开关,房间瞬间明亮。
在冷白色的灯光下,李玫脖子上,脸上,胳膊上全部都是血痕。
程孽的眉头蹙着,下颌不自觉地咬紧,唇死死抿着不说话,抚摸念程归的手力气逐渐加大。
烦躁在她心里四处流窜,放肆点火。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她想,这份恩情的偿还太困难了。
李熠安走过去伸开手想抱着它让程孽腾出手,被它哈气只好作罢。
她把李玫扶到沙发上,拿出碘伏和棉签。
程孽坐在沙发另一头,把念程归搂在怀里小声哄着。
念程归的社会化训练做的很好,十几年来从没有出现过今天这种情况,她怀疑是李玫做什么惹怒她了,但是女孩现在浑身是伤的样子她也实在问不出口。
程孽得带着李玫去医院,但是念程归现在的情况真的很差根本没办法放下来。
最后还是李熠安叫着高加索把黑猫诱导过去。
看着黑猫缩在高加索的毛发里看不见身影,李熠安赶紧催促程孽带着李玫去医院看看。
两人一走,房间瞬间变得空荡荡的,除了空调嗡嗡的风声和一人一狗一猫的呼吸声外安安静静。
她皱着眉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牙齿神经质地咬着手指甲,她看向一大团棕毛里的拿一块黑,尝试触摸失败。
她把水和食物放在高加索身边,认命地开始收拾杂乱的客厅。
收拾前她习惯性地先拍了几张照。
很多小玩意儿都掉在地上,随着蹲腰次数越来越多,李熠安的动作肉眼可见地变得不耐烦和急促了起来。
她的动作带起一阵阵风声,心里埋怨着李玫,虽说女孩确实受了伤,但是相对于念程归无缘无故地打人,她更倾向于女孩做出什么行为彻底招惹到了黑猫,毕竟念程归在这里这么久,平时连路都懒得走,怎么可能大费周章地去伤害一个人。
如果黑猫会说话就好了,她心里想着,顺着一路掉落的纸张来到了程孽的门前……
有什么驱使着她打开那扇门。
程孽的画稿掉落了一地,窗户大开着,风卷起几张画稿旋在空中,随着风声渐小而缓缓落下。
从第一次看见程孽画画到现在,李熠安很少见过她画一些色彩,几乎都是各种线稿,其中以黑白配色为主,偶尔也会用其他颜色的勾线笔。
她把线稿捡起来叠整齐放在桌上,然后立在桌前不说话,手不自觉地摸着耳垂,那是她思考时的习惯,大脑迅速旋转着。
外面传来几声狗叫,仓促而慌张。
李熠安回过神来,眉毛一凛,眼睛一横,迅速跑了出去。
念程归应激吐了,高加索的毛上,地上一片狼藉。
她安抚着它,小心翼翼地把猫装进猫箱里。
她一边给程孽打电话一边锁门,电话打不通,她关门的动作急促,带出一道声音,把门锁好后扭过头对上一个男人的视线。
男人穿着一件背心,裸露出来的两只手臂上满是纹身,不见一丝皮肤,皮肤黝黑,满脸凶相。
“纹身店今天关门,抱歉。”李熠安把手上的狗绳微微松了几分,笑着开口。
高加索似乎也察觉到主人的几分不安,微微躬身作进攻状。
男人听了李熠安的话无动于衷,点了一根烟看向楼上。
李熠安鼻尖传来二手烟的味道,她不自觉的蹙眉,眼神变得不善了起来。
她没有管男人,只是把猫包放在车前牵着高加索走了。
身后男人说了句话,混杂在风声中模糊不清。
走了不远的李熠安听到声音扭过头看了过去,一双眸子里充满了震惊,她的唇嗫嚅了几下,想要拿出手机拍照,可猫包里念程归的呕吐声把她的思绪带回。
到了医院,把念程归交给医生后她再次打过去电话。
电话接通了,程孽那头的声音嘈杂混乱。
“熠安。”程孽快速往外走了几步,到相对安静的地方后继续开口,“怎么了?”
她往嘴里送的面包的手停在了半空中,身形陡然僵住,一双眼睛瞬间瞪大,嘴唇翕张了几下还是没有发出声来,脑海里只有李熠安说的那句话。
“念程归进医院了。”
临近中午,天空透着纯粹的蓝,太阳停留在头顶,刺眼且灼热的阳光打在程孽身上,可她却觉得浑身冰冷。
李玫的伤口刚清洗完,她实在是不能把人抛下,可念程归怎么办?它已经那么老了,身体不舒服的时候自己不在身边怎么办?
程孽大脑乱成一团浆糊,陷入两难的境地。
李熠安半响听不到手机另一边的回话,心里有了猜测。
“李玫还需要多久?”她直截了当地问。
程孽听见自己用干涩的嗓音回答,“不知道。”
“你好好在那,念程归我来照顾。”她用不容置喙的语气把事情安排的妥妥当当。
程孽的指尖泛白,紧紧抓着手机的手慢慢松了下来,她很庆幸这时候有李熠安在她身边。
她把手机装进包里,紧皱着眉走了回去。
医院里四处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洁白干净的大理石板反射出刺眼的白光,周边行人的步履匆匆。
进去的时候医生刚好在往李玫的肩膀上打免疫蛋白。
“你是病人家属吧?来抓住病人,这个要打在伤口上,很疼的。”医生开口冲着程孽开口。
她点点头,坐在旁白的板凳上,抓住李玫的手。
相似的触感和熟悉的味道总会将人的肌肉记忆唤醒,从而把人拉回到遥远的过去。
小时候的程孽认为遇见李玫是她最幸运的事,女孩的皮肤总让她想起爬上山坡时看到山下的那一片麦田,她的眼睛很大,亮晶晶的。她不仅长的可爱,而且从来不跟其他小孩一样用石头砸她打她,而且还会偷偷的给她带吃的东西和紫色的水,涂在流血的地方时伤口便没有那么疼了。
她们成为了好朋友,两人一起满山坡的疯跑,吹蒲公英的白色绒毛,看她飘向未知的远方。
那时候她真的把李玫当成很重要很重要的人,除了妈妈以外,小程孽想,李玫很好,她想和李玫做一辈子朋友。
什么时候开始变质的?是从她住在温琦桉家里,每天干净整洁地来到教师、还是是她总能拿出一些她从未见过的零食递给李玫时、又或者是她拿着李玫从未见过的涂色娃娃递给李玫作生日礼物的那一瞬间。
作为从小在冷眼里长大的小孩,程孽对于人们的情绪转变和眼神含义极其敏感,她那时候已经察觉到女孩对她逐渐的冷淡,她从小就没有努力去争取过什么,因为她知道就算争取也不会成为她的,只会挨一顿打,但是李玫,她真的想努力去挽留,11岁时的程孽对于唯一的朋友珍重万分。
这段故事被突如其来的事情打断了,程孽带着满身的血被带下山,从此远离了那个村庄。
高考完那个暑假,她背着温琦桉和简九忘偷偷回了一趟县城,她知道山里容不下她,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留恋那片故土,但是她就是想要回去看看。
那是她目前为止做过最后悔的决定。
她碰见了李玫,那双大眼睛她一眼便认了出来。
内心的欣喜过后,两人坐在饭店里唯剩尴尬。
两人的命运从程孽11岁后走向完全相反的方向,李玫十五岁的时候她爸妈带回来一个三岁的男孩,想让她辍学出去打工。
那时有她外婆拦着,李玫勉强读完了初中,随后老人去世,她来到县城,进了流水线工厂。
她问程孽过的怎么样,其实也不需要问,女孩的皮肤白皙光滑,身上带着金钱才能堆出来的几分矜贵,显然早已不是一个阶级的人。
在听到程孽九月份要去首都读大学时,李玫使劲儿扯着嘴角,皮笑肉不笑地开口恭喜。
两人加了联系方式,李玫提出让程孽回山上看看。
程孽拒绝后当天离开了这座所谓的故土,心里无端怀念,真正回到这里后菜发现所谓的眷恋与思念都是镜花水月,轻轻一碰便碎了一地。
李玫第一次跟她借钱的时候金额并不大,她干脆利落的转了过去。
贪欲的口子一旦被打开,便再也收不回去。
每当她表露出想要拒绝的意思,李玫便会说起那件影响了程孽一生的往事。
一个很平凡的天气,空中飘着淅淅沥沥的小雨,男人心情不好,随便找了个由头把她打了一顿扔在门口。
雨越下越大,小李玫拉着程孽连拖带拽的把人带到她们的语文老师,也就是温琦桉家门口。
小李玫知道,如果是还有一个人愿意管程家的事,那就只剩一个温琦桉了。
从那以后,她便住在了温琦桉家里,后来的一切都以这件事为开端。
李玫只要提到这件事,程孽便会沉默,因为她无言以对,只能一次又一次的纵容李玫的要求。
大二那年,李玫不打一声招呼的来到了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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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一点过去的事情。
人都是会变的,小宝们如果身边有人忽然变了也不要太伤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