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在人间,也非在人间

作者:夏安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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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王翔这个人是不坏的。虽然说他这个人憨憨傻傻的,但是和他结婚那两年多的时间,大多时候的我,是幸福的。这个,我是知道的。我和他分开的原因是一些小事。如果你说不后悔,那是假的。但是后悔又能怎么样呢?人在走了一些错误的路之后,你再转回来重新走一遍,又有什么意义呢?最关键的,他伤我的,并不是婚内,而是离婚后。那些,不可原谅,也不必原谅。所以,就只能祝他安好就是了。
      我的路,我仍旧会自己走下去。一个人就好。
      王翔是独生子。他的爸爸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朝九晚五,很是稳定。他的妈妈虽然没
      有工作,但是自己盖了一间小小的农舍,养了几头猪,几只鸡鸭,也算是额外收入。王翔虽然从之前的工作辞职回来,没有太稳定的工作,但是那个时候能在家陪我,也算是比较温馨的。
      因为我的要求不高,婚礼几乎没有,所以他对我的弥补,就是答应我一起去厦门看看。也就是所谓的度蜜月。
      突然就想起来了,那个时候是七月去的厦门。
      我和他一起坐了高铁,虽然时间久,但是因为第一次去厦门,兴奋大于疲惫。而我之所以喜欢厦门,一是因为自己喜欢夏天,而厦门是唯一的xia。二是因为13岁时遇见的徐九零,当时他说的厦大是我的执念,一直想要去看看。所以,终于能够实现这些愿望,感觉真是美妙。
      但是到了之后,天很热。厦门的天干热的很,就好像人身体上的汗水都被抽空了一样。我和他去了鼓浪屿,去了厦大,然后找了一家最便宜的房间给住下。那个时候是在菜市场附近,记得很清楚,80一间的房子,很小,很吵,很脏,但是便宜。
      第二天,他说他不想在厦门待着,他说天太热了,他胖,受不了。他说他想去杭州。
      后来,我们坐了大巴车,忘了多久的时间,但是到了之后累得不行。那个时候,不知道是厦门那个小房间不干净,还是大巴车人群密集不干净,我的身上突然冒出了很多疹子。
      那一刻,我强烈要求住一个好一点的房间,不想再受这样的折磨。毕竟我和他第一次出来,还是所谓的度蜜月。后来,找了一个星级酒店,注册了一个会员,居然也只要一百块。
      一夜之后,和他去杭州西湖转了一圈。七月的天,哪里会不热呢?但是那个时候的我,陪着他转了他想去的地方。当我看到有演出,想要去看的时候,他告诉我说,他看过了。
      是的,他说他看过了。
      “你看过了,又不代表我看过。”我有点不理解,“我想看这个的。”
      “这个我看过了。”他再次重复,“这个不好看,不要看。”
      “如果你不要看,那我们就回家吧。”我有些生气。
      但是,他说好。
      然后我们收拾行李,次日就回了家。
      这就是我们所谓的度蜜月。
      回去没多久之后,他开始暗示我彩礼的问题。
      那个时候的彩礼,在大多家庭,女方父母都会把钱给另外存起来,然后等过个几年,直到女方能安稳下来之后,就会把钱取出来交给孩子。也有的是会自己拿起来。毕竟生养之恩大于天,又不是太多,只是几万块,就算他们拿去花了,我觉得也是正常的。
      但是,他在问我要。他要什么呢?
      他住的本就是县城里的老房子。只不过不同的是,他们周围全部都是回族。而那些人的房子是统一的三层洋楼,外面装修的富丽堂皇,一个接一个的楼房紧挨在一起。那个地方看起来就觉得很是惬意。但是,有一群汉族人就在回族人旁边的小胡同里面,小小的,矮矮的的老房子。王翔的家,也是一样。
      他告诉我,回族人结婚,女人陪嫁车房,或者金子等等,两三倍的东西带回来。
      我从未要求过,他要有像回族人一样有漂亮的房子。
      但是他却指望着我像回族人一样,令他发家致富。可笑至极。
      如果你指望我带回来什么?那么不好意思,我没有。我出生本就是空手而来,连生存都属于寄养系生长。你要我带回来什么呢?我什么都没有。
      但是如果你说我的养父母没有陪嫁吗?不,那个自然是有的。
      结婚当天,去的男方,每个人给的烟钱是不是他们出的呢?改口费是不是他们拿的呢?被子也许是不值什么钱,但是我们那里的规矩大多不都是陪嫁些床褥吗?又或者说,就因为这些东西看起来不值钱,难道就是大风刮来的吗?他们还送了一台空调,后面又买了一辆电动车。而我的五万块呢?分文未动。
      为什么不动呢?因为他骂了我整整一周。
      而后,养母就把钱还给了我,只是为了避免这些没有必要的争吵。她只希望我可以好好过日子。
      所以,我的生养,真的是一文不值吗?甚至,倒赔吗?
      但是,钱,拿回来了。那,日子可以好过了吗?
      还记得我为什么要那么认真的记述他当时给我的花销吗?我承认,和他在一起是我给男人花钱最少的一次。但是,他给我那时候的花销,就成了结婚后他不必给我收入的理由。
      “因为和你谈对象时花的,买手机,拍结婚照,买家具,还有酒席等等,这些钱都是我用信用卡买的。”他向我解释道,“所以我挣得工资,需要还债。”
      那个时候的我已经怀孕了。肚子里的孩子,在我眼里以为是爱的结晶。那个时候还没有抖音,我就各种百度查询如何去照顾好一个婴儿,如何做一个好的母亲等等。所以他对我说那些债务的问题,我是一点都不计较的。
      相反的,当时好像因为他家人欠债,我另外拿出了两万给他们用。我隐约记得,大概是有这么一回事的。毕竟那个时候钱既然已经拿回来了,虽然拿回来的办法很不道德,但是既然已经是一个家庭,那就做共同财产就好。
      当我的存款就剩那三万,当他们信誓旦旦告诉我,可以在家待产直至孩子出生,我就开始真的在家里待着。后来,他找了一份水泥厂的工作,又脏又累。我是拒绝他那工装直接就丢进洗衣机里的。毕竟我们的衣服床单都是干净的,他那沾满灰泥油垢的衣服,最起码简单冲洗之后,才可以放进去。
      所以他对于当时我不让他直接用洗衣机这件事,耿耿于怀。
      也许是我的错。但是那个时候,我却是真的认为这是不可行的。包括现在,我甚至觉得可以再买个洗衣机洗他的衣服,也不想让我们的衣服上也沾满了油味。
      刚开始的婚姻生活,如果没有那次旅游,没有辱骂后得到的彩礼,我和他的日子也算是小幸福。
      他的父母都很善良,为人处世都很好。但那时候最大的矛盾就是他的妈妈。因为她时常跑山,也就是去各种寺庙烧香拜佛。她有自己的信仰,我自然是尊重的。但是,她却把她的思想强加给我们,这个我就接受不了了。
      比如我刚怀孕没多久,她从某寺庙带回了山上的水,她称之为‘圣水’,然后让我喝下,说是对孩子有好处。我拒绝,但她软磨硬泡,各种不行,必须喝。那个时候我想通过养母的劝阻,让我逃了这次。但是电话打过去之后,养母却说,“喝了吧,也是心意,对你是好的。”是的,那个时候我都忘了她也是信佛的。所以,我不得已的喝了那一杯所谓的圣水。
      究竟好坏,我也忘了。
      后来又有一次,软磨硬泡,同样的话语,我大概好像也是喝了。我隐约记得那时候王翔也在,但是他劝阻不了。可是我又不想因为强行拒绝而变得那么难堪,所以直接又来了一次。但是我对他说,“这是最后一次。”
      是的,怀孕期间的圣水确实是最后一次。因为当她有第三次的时候,我和王翔已经逃到了我的大姐家。
      说来也巧,结婚多年的大姐,最后居然是离我最近的一位。
      我的大姐是一个很好,很温柔的传统女人。在养母家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她。毕竟从小陪我一起睡,照顾我的,也是她。只不过,她毕竟比我大10岁,所以在我还小的时候,她就嫁人了。而我,因为察觉不到爱,而各种叛逆,成了家里的反面教材首位。
      和王翔结婚之后,发现自己居然离她家的路程也不过半个小时,所以那个时候为了逃离所谓的圣水,我和他就在她家住了近一周。直至圣水风波过去,说再也不会逼我,这事情才算结束,而我才算回去。
      一个人有自己喜好和宗教是正常的,但是如果逼迫到别人身上,想要他跟自己一样,这种事情就变得不怎么好了。而除此之外,她其实也是一个好婆婆的。
      最起码那个时候我在家养胎,她时常会给我带回许多水果,时常关心,这也是温暖的。
      而我的那位公公,每次提起他,那真的是,就算那个时候离婚,最舍不得人也是他而已。
      我记得我刚到他家的第一次,因为那时候好像清楚的知道自己会在这里生活一样。我也明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道理,所以他的父母就该当做我的父母一样。所以见面的第一次,我就主动将自己带来的大白兔奶糖剥开,递给正在给我做饭的他爸爸嘴中。
      之所以这么具体讲,是就因为这件事,那一刻,温暖了他的心。他说也就是那一刻,他就已经想把我当姑娘对待了。而我一开始的举动,也只不过是将他当父亲对待是一样的。
      因为我在家,虽然和家人相处的有时候会不怎么样。但是唯独我的养父,我也是特别喜欢他的。不仅仅是因为在小的时候,他时常带我去小卖部。在我对书本感兴趣的时候,他也会拿钱让我去买自己喜欢的书。最让人动容的,莫过于那个时候他很爱喝酒,其实现在他也是爱的。只不过那时候喝的更严重一些。然后每次喝醉之后,养母带着哥哥姐姐就去外面各种找他。怕他喝多了没人管。后来每次他醉醺醺回来之后,他就躺在床上各种醉话。我的养母或者姐姐对他各种吵闹,说他不听话,让人不省心等等。只有我,会端上一杯茶,让他喝完酒早点睡。
      更有甚者,我也会反问他们,“为什么爸爸就只爱喝酒一个爱好,你们却要剥夺呢?不就是喝多了嘛。可是如果他连这个爱好都让他戒了,那他还能做什么呢?”而她们的解释自然也是为了他好,为了他不生病,为了他不胃出血,为了他不醉了出事等等。
      毕竟有年冬天,喝多了的他骑车摔倒在路边,一醉不起。还好被人发现。
      毕竟又有一年,直接喝多胃出血做了手术,养母哭了几天。
      她们是真的为他好。而我,只会觉得,人总得有自己喜欢的事情,这才叫活着。
      那个时候我依旧不吃肥肉,所以会把碗里的肉自觉地直接放到养父的碗里。又或者,不喜欢吃的东西直接递到他的嘴边。又或者怎样,就如女儿对待父亲一样,只不过是粘人了一些罢了。他是从不会多说什么的。
      我记得还有一次,晚上一个人睡觉,突然就被吓醒。然后走到客厅,好像看到什么影子一样,很是吓人。之后,我就再也睡不着了。可是那个时候家里只有我和他在,而那个时候的我,好像已经上初中了。但是当我敲门,告诉养父说我害怕时。后来的我,还是抱着被子躺在了他的旁边,安心入睡。
      这才是一个正常的父女关系,不是吗?
      而不是某一天,我在某人家里,当我醒来,发现他就在我床边站着。那种惊悚,是完全不同于这种感觉的。
      至于那个人是谁,我已经不想再提了。
      所以,他的爸爸,那个时候,我是真的当做爸爸来对待的。而我换来的,也确实是他将我当姑娘对待。
      那个时候,我无论想吃什么都可以对他讲,他下班之后大多都会给我带回来。我半夜肚子饿,对他说一声,他就会跑到门口去给我买炸串吃。我的快递都是他拿的。我做饭,不爱洗碗,大多都是他收拾的。这种被宠的感觉,就好像我从小在他身边长大一样,无比自在,也顺其自然的享受着他对我的父爱。
      那个时候,王翔对我其实也是很好的。最起码,我床头柜里的零食,自从来到他这里之后,就没有断过。甚至那个时候,朋友开网店,每次几百块的零食我去囤货,他也从不多说。身上只有几块钱的他,会在我想吃烧饼加串的时候买给我。我自然知道这就是爱。所以,我在他家里一开始,过得真的很舒心。
      那个时候我感觉,这就是我想要的小家,这就是我所期待的生活。
      我无比期待我肚子里的新生命。我告诉他们每个人,这个孩子是我们爱的结晶。而这种爱,一个就好。
      时间过得真的很快。
      他们的老房子是上下两层的。他爸爸住楼下,我和他住楼上。而他妈妈,则大多时候会在猪圈的小屋里住着,或者就是各种跑山。每天他们的任务就是各忙各的工作,然后我就把楼下那些破旧的柜子,给买了新的墙纸给翻新。给家里添置新的锅具,餐具,或者我认为需要的东西,让这个家变得干净而温馨。
      他的街坊邻居大多都是他自家的亲戚。他的那些哥哥们虽然和他父亲年龄差不多大,但是因为他的辈分较大,所以仍旧叫哥。本身年龄最小的我,也被其他长我几岁的外甥们都称之为小婶子。更有甚者,有个小孩子还要叫我奶奶。但是这些对我来说只是个称呼而已,倒也无妨。
      他的亲戚们很爱喝酒,时常小聚。而每次来家里时,我都会尽其所能的备些小菜,让他们喝个尽兴就好。其实这事情在我这里不算什么。但是对于去其他家里,有的人会觉得吵闹,就会滋生些小矛盾,甚至只是拿上有两个剩菜凑合,实则是为了让他们早点离开。所以那个时候我在他们那里,无论背地里怎样议论,但表面上还都是夸赞我厨艺好,人心善又好看,说他不知积了什么德才遇见了我等等。
      那个时候我的好,已经高于了他。
      正因为如此,这也是为什么真的离婚之后,没有谁会埋怨我的不是。只会觉得,可惜了。
      可惜什么呢?对他们而言,也许只是少了一下做下酒菜的人罢了。对他爸爸而言,少了一个贴心的叫爸爸的女儿罢了。我也不知道怎么表达他们会如何评价我的离开。
      但是有遗憾的,才叫做真正的人生,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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