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言素材

作者:玫瑰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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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5 章


      这是古时候的《婚约契书》,相当于结婚证: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次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

      “从兹缔结良缘,订成佳偶,赤绳早系,白首永偕,花好月圆,欣燕尔之,将泳海枯石烂,指鸳侣而先盟,谨订此约。”
      “喜今日赤绳系定,珠联璧合。卜他年白头永偕,桂馥兰馨。此证。”
      “礼同掌判,合二姓以嘉姻,诗咏宜家,敦百年之静好。此证。”—《民国结婚证书》
      今日既定三生缘,黄泉碧落永相伴。

      《礼记·昏义》说,结婚的目的是为了“合两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就是说,婚姻在中国古代,绝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而是关系到两个家庭或家族,对于社会的人口增长和秩序稳定也至关重要。因此,如何缔结一桩婚姻,是古代婚姻制度的重要内容。

      结婚程序

      立法主要针对娶妻法律不怎么管纳妾

      中国古代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明媒正娶的妻子只能有一个。正妻的地位远高于妾,公婆和丈夫都不在的时候,正妻就是家里的家长。正妻的儿子是嫡子,是要继承家业的。因此可以说,中国古代的婚姻立法,主要针对的就是娶妻。纳妾则比较自由,法律不怎么管。

      结婚“六礼”得齐全,否则效力受到怀疑

      古代结婚,必须“六礼”齐全,否则婚姻会被认为是有瑕疵的,其效力也会受到怀疑。

      “六礼”创制于西周时候,以后为历代王朝所继承,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礼仪规范。
      “六礼”所规定的是缔结婚姻所必经的六个步骤:
      第一步,“纳采”。就是男方家请媒人到女方家去提亲,如果女方家对这门婚事有意思,那么,男方家就得带上礼物去女方家,请求女方家收下,所以称为“纳”。
      第二步,“问名”。女方家一旦收下礼物,即意味着女方家接受了男方家的求婚。由于古人认为男女双方只有生辰八字合适,生活在一起才能幸福,所以,在纳采之后,男方家要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生辰八字,然后到祖庙占卜吉凶,只有卜到吉兆,才能将结婚进行到底。
      第三步,“纳吉”。卜得吉兆后,男方家会请媒人通知女方家,同时送上礼物,经过“纳吉”这一步,婚姻就算正式缔结了。
      第四步,“纳征”,也叫纳币。就是在纳吉之后,男方家送聘礼到女方家,相当于后来的订婚礼。
      第五步,“请期”。结婚是喜事,自然得挑个良辰吉日进行。“请期”,顾名思义,就是男方家挑选一个好日子作为婚期,然后告诉女方家,征求其意见。在这过程中,男方家可不能空手就去女方家,得带上点礼物才行。
      第六步,“亲迎”。经过前面那一番折腾,总算到了娶新娘子的时候了。
      “亲迎”即是新郎亲自到女方家接新娘子完婚。走完上述六个步骤,婚姻关系才算是正式确立。

      如何结识
      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唐时若违反“杖一百”。
      “六礼”只是讲了结婚的程序,除了“六礼”,中国古代的婚姻法还规定了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
      古时男女结婚得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古时男女双方结婚,从选结婚对象,到筹备婚礼,整个过程都是双方父母和媒人在操办,新郎新娘可没多少发言权。

      《诗经·齐风·南山》有诗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唐律规定,即使卑幼在外地已自行订婚,只要尚未结婚,也必须服从尊长安排,如果违反尊长意志者,依律“杖一百”。

      若父母的意见不合,父亲是最后决策者

      值得一提的是,虽说是“父母之命”,但父亲和母亲的话的分量可是有所不同的。
      如果父母的意见不合,在男尊女卑的古代,当然是得听父亲的。刘邦娶吕雉(就是后来的吕后)的故事就能说明这一点。
      当年刘邦还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亭长,吕雉的父亲看他有富贵之相,想把女儿吕雉嫁给他。吕雉的母亲可没她丈夫那般长远的眼光,她舍不得让女儿跟着一个在她看来没前途的人。吕雉的父亲却坚持己见,把女儿嫁给了刘邦。很明显,父亲才是最后的决策者。

      结婚年龄
      古代早婚
      各个朝代对婚龄的规定有所差别。但从各代关于结婚年龄的规定不难看出,早婚在古代是司空见惯的事。清朝的皇帝不少都是早婚的典型代表,像顺治帝14岁结婚,康熙12岁就把结婚这一人生大事给办了。乾隆皇帝17岁完婚,跟之前的几位皇帝相比,算是晚婚了。

      婚书与聘财

      有了婚书和聘财婚姻关系才成立

      唐律首先规定结婚要有婚书和聘财,婚姻关系才能成立。宋元明清也有类似规定。元朝更是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制定了法定婚书制度,婚书上要写明议定的聘财数额,如果是招赘女婿,须写清养老或出舍(指与妻家分家,夫妻俩自己过日子)的年限,主婚人、保亲人、媒人须在婚书上签字画押,然后依礼成亲,婚姻关系方才有效。

      悔婚制度

      按《唐律疏议》,在涉及婚约纠纷的诉讼中,悔婚一方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诸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先知夫身老、幼、疾、残、养、庶之类)而辄悔者,杖六十(男家自悔者,不坐,不追聘财)。虽无许婚之书,但受聘财亦是。若更许他人者,杖一百;已成者,徒一年半;女追归前夫,前夫不娶,还聘财。”

      什么意思?就是说,两姓订下婚约之后,假如女方悔婚,男方可以将女方告上法庭,女方则将被“杖六十”,并强制履行婚约;不过,如果男方在订婚时隐瞒了“老、幼、疾、残、养、庶”等信息,女主可以解除婚约;假如男方悔婚,则不问罪,但不得索回聘财。女方违反婚约而跟第三方缔结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这是唐朝的情况。

      宋元法律关于悔婚的规定,跟唐朝差不多,女方悔婚会被追究刑责,男方悔婚无刑责,但不可追回聘财。宋《刑统》的相关条文直接抄自《唐律疏议》,但后来又在编敕中增补了新条款:“诸定婚无故三年不成婚者,听离。”婚约如果三年内无故不履行,任何一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婚约。

      元朝典章则规定:“诸有女许嫁,已报书及有私约,或已受聘财而辄悔者,笞三十七;更许他人者,笞四十七;已成婚者,笞五十七;后娶知情者,减一等,女归前夫。男家悔者,不坐,不追聘财。五年无故不娶者,有司给据改嫁。”宋元法律承认女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婚约,较之古典的《唐律疏议》,无疑是进步的体现。

      明律规定收受聘财后,不管是男方家还是女方家悔婚,都要处杖刑。清朝的规定与明朝大体相同。对悔婚后聘财的处理,各朝都规定如果是男方悔婚,则女方家不必退还聘财,若是女方悔婚,男方同意,那女方家须退聘财,男方要是不同意解除婚约,那女方悔婚也没用,婚姻还是成立的。

      不能结婚的情形

      现在来说说古代立法所规定的不能结婚的情形。同姓不婚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
      古时人口较少,同姓的人一般都有或近或远的血缘关系,规定同姓不婚,有利于优生。

      另一方面,同姓不婚还含有政治目的,即“附远厚别”。
      “附远”就是通过与异姓贵族建立姻亲关系,扩大宗族的势力范围;所谓“厚别”,是在一个宗族内部建立严格的亲疏秩序,防止□□现象的发生。

      违反同姓不婚的立法,唐律规定各徒二年,明律规定各杖六十,清朝除杖六十外,还要强制离婚。

      良贱不婚古代婚姻讲究门当户对,良贱结婚,就是门不当户不对。良娶贱或良嫁贱,都不是光彩的事。

      唐律严禁良贱通婚,规定主人为奴娶良人女为妻者,主人处徒一年半,强制二人离婚,同时女家尊长徒一年。

      奴自行娶良人女为妻,主人知情者处杖一百,强制离婚;以奴婢冒充良人嫁娶良人为夫妇者,徒二年。
      奴婢自行冒充良人嫁娶,徒二年,“各还正之”,即还其奴婢身份。宋元明清各朝均沿袭此条。

      “特殊人”不得结婚从唐代开始,各朝都严禁与犯罪并逃亡的妇女结婚,此外,僧道也不得结婚。

      官吏婚姻受限制古时的官员结婚也要受限制,主要是为了防止搞裙带关系,滋生腐败。
      唐律规定,监临官不得娶被其监管人之女为妾。
      宋朝的规定更严格,州县官在任期内,不得与部下百姓交婚,违者,即使遇到大赦,仍然要摘下乌纱帽走人。
      明代规定府州县亲民官不得于任内娶部民女(指官员管辖范围内的女性)为妻妾,违者杖刑。
      五服以内亲属禁止结婚
      五服指的是五种丧服,在中国古代社会,以丧服来表示亲属之间血缘关系的远近以及尊卑关系。
      五服以内亲属禁止结婚。但古代对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不加禁止,这是因为姑舅两姨兄弟姐妹不是同姓,允许其结婚,是亲上加亲。像宝玉和黛玉,两人是姑舅兄妹,不在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之内。

      古人的定情信物
      在中国古代,定亲遵循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处于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却常有用信物来定情的做法;迫于礼教和社会压力,交换定情信物一般都是男女双方私下进行,他人无从知晓。那么信物一般有哪些呢

      1、香囊--何以致叩叩香囊系肘后

      香囊又名香袋、花囊,用丝线缠成,多种香味浓烈中草药细末装入袋中。

      先秦时,年轻人见父母长辈要佩戴编织香囊以示敬意;又因为香囊是随身之物,恋人之间也常常把它当做礼物相互赠送。

      2、玉佩--何以结恩情美玉缀罗缨

      “玉之美,有如君子之德。”古代君子如玉一般,讲究恭敬平和,温润悠远之爱。

      《周礼·玉藻》云:“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古诗笺》中释说:“以玉缀缨,向恩情之结。” “罗缨”是古代女子出嫁时系于腰间的彩色丝带,以示人有所属。使“结缡”成为古时成婚的代称。

      3、篦梳--结发同心,以梳为礼

      我国古时候,送梳子有私订终身,白头偕老之意。

      古代女子出嫁前有家人为其梳头习俗,所谓“一梳梳到底,二梳白发齐眉,三梳子孙满堂”,既包含了家人美好祝愿,也有爱意传递。

      送梳子有几种说法:
      (1)梳子代表相思,代表着很想念很挂念!
      (2)梳子每天都梳理头发也代表着密切性,代表着白头携老!
      (3)梳子还代表爱情,古代一般有做定情意思!
      (4)梳子也代表健康,快乐!把烦恼一扫而过,把心结打开,而且梳头会给人精神,带给人自信!
      还有一种说法是梳子不能送朋友,代表绝交,若送情人代表白头偕老!

      4、簪--何以结相于金薄画搔头

      簪又称搔头,是古用来插定发髻或连冠于发的一种长针,后来专指妇女插髻的首饰。

      《史记·滑稽列传》里说:“前有堕珥,后有遗簪”。杜甫《春望》中也有“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之句。

      5、钗 --何以慰别离耳后玳瑁钗

      钗为珠翠和金银合制成花朵或其他造型的发钿,连缀着固定发髻的双股或多股长针,使用时安插在双鬓。古代恋人或夫妻之间有一种赠别的习俗:女子将头上的钗一分为二,一半赠给对方,一半自留,待到他日重见再合在一起。

      辛弃疾词《祝英台近.晚春》中的“宝钗分,桃叶渡,烟柳暗南浦”,即在表述这种离情。纳兰性德词中“宝钗拢各两分心,定缘何事湿兰襟”也饱含与自己所爱分离的痛楚。

      6、手镯--何以致契阔绕腕双跳脱

      隋唐至宋朝,妇女用镯子装饰手臂已很普遍,称之为臂钏。初唐画家阎立本的《步辇图》、周肪的《簪花仕女图》,都清晰地描绘了手戴臂钏的女子形象。

      手镯在古代有很多的称谓,还称作“跳脱”等。陶弘景在《真浩》中记述了仙女萼绿华赠羊权金和玉跳脱。

      7、耳环--何以致区区耳中双明珠

      我国女性从很早以前就开始用各种耳饰打扮自己了。最早的记录见于《山海经》“青宜之山宜女,其神小腰白齿,穿耳以鎼”,《三国志》中诸葛恪说:“穿耳贯珠,盖古尚也。”

      唐代张籍《节妇吟》“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中的“明珠”指代的就是耳环。是否也因为这首诗让人觉得以耳环为信物透着悲情元末张惠莲悼念亡夫的《竹枝词》想必也是睹物思人所作:“忆把明珠买妾时,妾起梳头朗画眉。郎今何处妾独在,怕见花间双蝶飞”。

      清初李笠翁在《闲情偶记生容》里将耳饰里小巧简洁耳环称为“丁香”,将繁复华丽耳坠称为“络索”,他说女子“一簪一珥,便可相伴一生”。

      8、戒指--何以道殷勤约指一双银

      古代未婚女子均不戴戒指,因为戒指是定亲或定情信物,所以这个最小的信物在女子心中的分量却是最重的。

      《太平广记》里说书生李章武与华州王氏子妇相爱,临别时王氏子妇赠李章武白玉指环,并赠诗曰:“捻指环相思,见环重相忆。愿君永持玩,循环无终极”。后来李章武再去华州,王氏子妇已忧思而死,二人遂神会于王氏宅中。

      9、缠臂金--何以致拳拳绾臂双金环

      “绾臂双金环” 指臂钏,又称缠臂金,这是一种我国古代女性缠绕于臂装饰,是用金银带条盘绕成螺旋圈状。所盘圈数多少不等,少则三圈,多则五圈八圈,并有花、素之分:镂刻有花纹的,称“花钏”,素而无纹的,称“素钏”。无论从什么角度观察,所见都为数道圆环,宛如佩戴着几个手镯。

      苏轼《寒具》中写道:“夜来春水浓于酒,压褊佳人缠臂金”。

      10、罗裙--何以答欢忻纨素三条裙

      古时布帛门幅狭窄,一条裙子通常由多幅布帛拼制而成,因有“裙”的名称。

      古代“裙、群”二字同源,汉刘熙《释名释衣服》:裙,群也,连接群幅也。汉辛延年《羽林郎》诗:“长裙连理带,广袖合欢襦。”

      11、红豆--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相传,古时有位男子出征,其妻朝夕倚于高山上大树下祈望。因思念边塞爱人,哭于树下。泪水流干后,流出来是粒粒鲜红血滴,血滴化为红豆,红豆生根发芽,长成大树,结满了一树红豆,人们称之为相思豆。日复一日,春去秋来,大树果实,伴着姑娘心中思念,慢慢变成了地球上最美滴红色心型种子--相思豆。

      12、罗帕 --手执罗帕,巧笑嫣然

      古代罗帕多用于传情,带着说不清道不尽缠绵之意多有这般场景,一女子面对心上人,含羞敛眉,面飞红霞,双手无措,便送帕于手。几分无助,几分娇怯,几分心喜,让人怜爱之意顿生。

      古书有云“有女子,手执罗帕,巧笑嫣然”,想那女子,伫立于万花从中,借着帕角飘忽,暗送秋波。既掩去了露齿尴尬,又可平添几分娇媚,更可在转身之时,轻笑向那失了神男子抛下一句“呆子”,万般风情俱在其中,勾起他人心底之情愫,便是又引出一段千古佳话或是绝唱。

      13、花椒 --直截了当,多子多孙

      花椒是香料作物,因为多籽粒,含婚后“多子”寓意,因此春秋时男女有用花椒来作为定情物习俗。《诗经·陈风·东门》中,就讲到一个男子在舞会上收到姑娘送滴一束花椒作为定情物故事。定情时就说好将来要生很多孩子,古人在爱情上其实很直白。

      14、瓜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诗经·卫风·木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讲一个男子得到心爱女子所赠送滴木瓜、木桃、木李后决定回赠以各种佩玉,表达永结同心意愿。古时候,“男任狩猎,女任采集”,所以“蔬果之属为女子所有”,女子要向心上人表达爱意,通常会赠送瓜果。

      15、对半之物 --狗血剧情

      古装电视里常有将玉佩等物件掰成两半,各执一块以定情桥段。这也是古代常见定情方式。还有将胭脂盒拆开,将盖子送情郎、将镜子拆成两半、或将钗一分为二等。古时候交通不方便,上京赶考或者远游,一去就是许多年,等回来时已是物是人非,所以这类定情物往往是寻子认亲证物。

      16、同心结 --何以结中心素缕连双针

      《诗源》里说文胄与邻妇姜氏相爱,并送姜氏一枚百炼水晶针为信物,姜氏启履箱,取连理线,贯双针,织同心结回赠文胄。素缕表示纯洁,而针谐音同贞。

      梁武帝萧衍诗有“腰间双绮带,梦为同心结”。宋代林逋有“君泪盈、妾泪盈,罗带同心结未成,江头潮已平”的词。

      17、同心锁 --永结同心

      同心锁是将一对相爱恋人名字刻在锁上,锁在众佛环绕锁链上,将两个人滴心紧紧“锁”在一起,使他们爱情将永恒不变,只要相互真诚,佛祖都会见证保佑他们永恒感情。

      18、如意 --万事如意,帝王之选

      古代宫廷里不少地方都会摆放如意,以供帝后玩赏。除此之外,如意还作为一种信物,在皇帝选后妃时,皇帝执如意,授予看中女子。如意在宫中还是一种高贵礼品。每逢皇帝即位、帝后生日等喜庆之日,王公大臣都要向帝后敬献如意。

      19、头发--青丝一缕随身寄,妾身如丝永相随

      青丝,“青”与“情”,“丝”与“思”。

      最早的《诗经》中“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凌乱的发丝,那是对远行的良人的思念;汉乐府《羽林郎》中“两鬟何窈窕,一世良所无。一鬟五百万,两鬟千万余 ” 形容胡姬极致之美;苏轼《洞仙歌》中“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人未寝,欹枕钗横鬓乱”,是何等的风情;司马光一句“宝髻松松挽就,铅华淡淡妆成”,亦曾令我羡极那样淡定娴雅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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