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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安安静静的。我想在这个世界上安安静静的生活。
我想有朋友,想有自己的爱好,想有自己的生活,想有爱与被爱的情感。我想被这个世界给融洽和接受。我不想再经历这些伤痛。我不想再逃离生活。我想平静的活下去。我不想再那么累了。真的不想了。
2012年,我又一次换了一份工作。我和我的嫂子在同一家文具店工作,所以这一次,我的养母终于不用再心累了。
每天的规律就是和她一起上下班。那家文具店除了文具之外,还有各种玩具礼物,运动器材,所以每次售卖都是大批进货,生意很是不错。
那个时候我和她一样,都只是里面的一个小小店员,有人来了只管帮他们找货就好。我记得那个时候里面有个送货的女人也叫做木木,不过后来她有事情辞职了,所以送货的事情就交给了我。
其实像那种清闲的工作,我拿了工资也会觉得心里不安。反而这些付出体力支出的,会让我觉得自己还是有用的。但是工资,再一次变成了八百块。不过这个对我来说,意义不大。毕竟三福的销售和另外的固定,完全是看个人的。所以我就很享受送货的那种轻微苦力加享受自由风的味道。
那家店铺真的蛮厉害,有的时候我会给部队送过去,有的时候也会给法院送过去。记得有一次,我的脚受伤,只能穿拖鞋。然后到政府门口时,保安拦住我,告诉我拖鞋是不能入内的。但是当看到是因为脚受伤时,他就说了下不为例。如果不是他,我又怎么会知道政府连鞋子都要管呢?后来去派出所送货,也是跟那里的警察聊的不亦乐乎。
我的贴吧仍旧在玩。但是只当朋友,不再想其他。
所以,后来贴吧里经常有人找我,只是单纯的见个面,一起吃个鸡腿就各回各家。又或者有的想让我帮忙找工作,我就四处帮忙问,然后他们合适后再对我说声谢谢。还有一个人直接带我去一间后来我最喜欢的店铺,小零厨房。那里的零食和生活居家用品,应有尽有,国外进口也有。即使小贵,但是真的很喜欢。以至于后来,我时常去那里消费。很是方便。
那个时候的日子,真的挺充实的。
直至后来,我去见了一个贴吧里的一个男孩,只是碰了一面,然后就走了。
隔了一个月还是多久。有一天,一个夜晚,雨天。他告诉我,他的身份证正在补办,没有地方住,能不能让我收留他。
那时候的我其实无心再谈对象。但是对于朋友的帮忙,我还是尽其所能。只是那个时候我还在养母家。
我告诉他,可以的。但是我家里人都在,不能让他们发现你,你可以悄悄地进来。但是,我们之间不能发生关系,第二天你再早点走就好。
他说可以。
继薛金保之后,几年了,再一次让一个男人偷偷摸摸来到了养母家。
我本以为真的会各睡各的。毕竟被子当时我都给他准备了一条。
但是,人心真的看不透。也或者,这世上真的善恶难辨。
如果反抗,就被他们发现。所以我选择了默不作声。
第二天天还没亮,他就走了。
“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你就要跟他睡觉。”脑中再次浮现出这句话。
可是,我不喜欢他。但是,发生了,是不是就代表两个人就一定要在一起呢?是不是要负责呢?也许相处合适,是不是就可以结婚永远在一起了呢?
后来,我忘了什么原因,我不再在那家店里工作了。
那个时候,云清因为她对象在外面,所以她准备去找他。而她租的房子还有一年时间,空着也是浪费。而我,从未在外面住过,所以我想去试试。
当时,我又找了一家甜品店做学徒,每天早上五点半就要上班,下午两三点下班。因为养母家离得实在是太远,所以就跟养母说了很久,然后就搬到了云清这里。
巧的是,那个男孩的公司离云清这里走路也不过十几分钟。我提了在一起,然后他就也住了进来。
那个时候算是第一次同居吗?
也许是,也许不是。
因为每天早上我四五点就已经起床,然后上班。而当我下班的时候,他却还在上班。有的时候他会工作很晚,回来后,我就已经睡了。又或者,他回来的早了,也是没说几句话就各睡各的了。是在一张床上。但是,我并没有感情。
后来,我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狗,粉色的,非常可爱。
这是我和他唯一的交流。
每天摸一摸小狗,或者因为小狗不小心被自己关进卫生间,然后嗷嗷叫。又或者,给狗狗洗澡,给它吹风擦干。
他做的唯一一件让我感动的事情是什么呢?
就如我说,魏博只是提醒我骑车时左右方向灯要记得打开,所以我感动。
郭秋成给我买了一身保暖衣,我感动。
而他,是因为那天狂风暴雨,我那洗好的工装在外呼呼的吹着,我去拿,风太大够不到,而他却帮我拿了,我就感动了。
真的,人真的不应该太容易感动。
何况回头想想,我那些还都是屁都不算的小事。
人在过度缺爱的时候真的很容易丧失理智。
现在的我,时常会对我那有两个女儿的妹妹讲道,“如果你的女儿穷养,她会因为没有吃过小笼包,被男人给骗走。如果你富养,她会因为没有吃过小笼包,也被男人骗走。无论怎样,最后的结局都是被骗走。”
我说的话有问题吗?事实难道不是吗?
总归因为没有吃过,所以就被骗走,这也是正常的。
和他生活在一起的那一段时间,吃喝用的归我买,而他只管他自己就好。我不需要。就如我一开始所说,“给他钱,给他睡,谁会舍得离开我呢?”
直到有一天,有一次和木木逛街,木木给我买了一身很贵的衣服。一身下来,差不多将近五百块。而那个时候的工资,最多也就是一千多而已。
“穿的那么贵,你觉得你配吗?”他瞅了一眼,很平静的嘲讽道。
我没有说话。
后来,我发现他心情不好的时候,都会掐我的脖子,每次快要我窒息的时候,再放开。次数不多,但是有过。而每次,我从不反抗。
那个时候我都会在想,掐死我吧,死了,也就不必再这个世上活着了。我真的累了。
后来,他带我回他的家,看到他生病的妹妹,年老的母亲,好像他的父亲也是腿脚不好。时间太久了,我就回了一次。但是,他的妈妈拿钱给我。那是第一次。然后他接过去,让他妈妈收好,并告诉她,“不用。”
其实我也忘了第一次去薛金保家里,他妈妈有没有给我钱过。因为我们这里带女朋友上门都是要给红包的。也许她给过我一百块。也许没有。时间太长,我忘了。但是这次,他替我拒收了。虽然我并不需要,但是他说,“不用。”
我也忘了时间过了多久。我明明记得,我好像和他也是相处一年的。但是,时间好像也没有那么长。
我记得后来云清回来了。
然后那个晚上,我找她在外面喝酒。我的酒量不好,那时候只有两瓶,就已经晕的不像话了。那一天,我记得我哭了很久很久,我觉得世界对我不公平。我将我出生到遇见他的所有事情都讲给了云清。我告诉她,我真的很想被爱,可是为什么每个人都不爱我呢?从出生到现在,我真的不值得吗?
她抱了抱我,然后发现我真的晕的不像话。然后说让他过来接我。
我记得很清楚,我说我不要。我不想跟一个根本不爱我的人再在一起了。
但是,他后来来了。
记得更清楚的是,他接到我之后,带我去附近开了个房间。我刚进大厅,就吐了他们一地。上楼之后,我昏昏入睡,而他,进行了他自己的发泄。我在他们的眼里,其实都是一个道具罢了。
第二天,他走之后,我发现床上的血。我知道是大姨妈来了。
所以,他在我那么难受的情况下,在我大姨妈还来的情况下……这是人吗?这真的是一个人能做出的事情吗?
吐的垫子赔了五十块。交了房费,我离开,然后跟他提了分手。
我真的不想再被这样玩弄下去了。
小时候的皮球,我做的够久了。
我不想再做一个球了。
和他分手只是短信,他没有再回复。但是后来,他没有再回来过。
那时候我还是很享受甜品店的学徒,店里的食物一周内规定要全部卖掉,如果没有,会在最后的两天让员工们当早餐吃。所以每天早上都可以吃到很多很多原本卖的很贵的食物。这也是为什么后来我就不怎么爱吃甜品的原因。因为吃腻了。然后那个时候我学习的也不错,店里的三明治已经交给我来做。我都开始学习和面的那一步骤了。
按理说,日子这样继续下去挺好的。
但是上天怎么会舍得让我好过呢?
有一天,店里要求加班,然后所有人都在努力工作,我也一样。可是,就在那一刻,我的肚子突然就好像被很多人用高跟鞋去踩一样,疼的直冒冷汗。一开始我是想忍得,但是后来越发的厉害。所以我向师傅请假,他拒绝了。我疼的眼泪自己开始打转,疼的连站的力气都没有。没有任何预料的突然的疼。我以为也许是因为我不爱吃早饭,引起的肠绞痛什么的。但是当我真的疼的直接坐地上的那一刻。我不再说其他,捂着肚子,默默地离开。
那个时候的店员没有一个阻拦我。但是,第二天我就被辞职了。
而那一天,回去之后,我躺在床上,狠狠地按压着肚子,哭了很久。
后来,我发现,我又一次怀孕了。
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要分开的时候,都会给我整这么一出。我无奈,又觉得甚是搞笑。老天也许觉得这样子对我来说,很好玩吧?连他都想试试这样玩弄我,是一种怎样的优越感吗?
我给他发了消息。
他居然回复我,“要不,我们结婚吧。”
那一刻,第一次有人跟我提结婚这件事。但是那一刻,我不再想这件事了。
那一刻,我就觉得,为什么我要因为一个孩子,去和一个不爱我的人过一生?为什么,我要因为一个孩子,去照顾他生病的妹妹和他那年迈的父母?为什么,我要因为一个孩子,而要面对一次次,他心情不好就要掐死我的真相呢?
我不想因为一个孩子,毁了我余生。
“不用了。”我回复道,“我自己会解决掉的。”
再一次,一个人去了医院,和第一次一样的场景,没有要麻药,只想陪他一起疼。然后结束后,一碗炒面养了精神。这次,休息了几天呢?我忘了。
但是,在此之前,那只可爱的小狗已经被我送人了。
那个时候我偶尔会带它去山底下玩,那里有家肉夹馍的老板特别喜欢它,时常给它肉肉吃。他问我要了几次,终于我还是决定把狗狗送给他。毕竟对于一个跟着我连饭都不能好好吃的主人来说,那个喜欢它的老板更适合。
所以那个时候,我一个人躺在出租屋。
大概是这个样子吧。
相同的是,依旧没有人知道。
后来,我又一次去了那个圆融寺,请了牌子,找到了原来的那个牌子,将两个放在了一起。
不要再来找我了。对不起。我真的不适合做一个妈妈。你们要擦亮眼睛,找一个更好的妈妈。她会永远爱你们的。
你们猜,我那个时候有没有哭呢?
多年之后,云清告诉我,李阳的微信我还留着。我看他朋友圈发他已经结婚了,还蛮幸福的呢。
是啊,找到自己爱的人,找到自己想照顾一生的人,能和自己想要的人永远在一起,那当然是件幸福的事情了。只不过我说过,他们会爱人的,只是不爱我而已。
是的,这个男孩叫做李阳。
但是,他并不是我的太阳。
我记得中间有次,我学着穿高跟鞋。然后从五楼滚到了三楼。但是后来的疼,依旧是自己忍着的。
他那时候的在与不在,重要吗?
毕竟,他从不是我的太阳。
哪怕他叫做,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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