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朝经济贸易的一些东东

作者:地狱VIP

清代的外贸政策及情况
政策:闭关锁国(严格的限制对外贸易的政策)
情况:清初海外贸易陷入停顿;□□后,开澳门、漳州、宁波和云台山四口;康熙晚期,禁止商人往南洋经商,乾隆时期只开放广东一地 设十三行管理
后果: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使中国落后于世界发展的潮流。
清代资本主义萌芽的继续发展
表现:手工工场规模大、分工更细、雇佣人数更多、具有资本主义萌芽的地区和部门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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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帝国建立后,指导思想和制度均与前明一脉相承。

顺治十二年(1655)年规定,“海船除给有执照许令出洋外,若官民人等擅造两桅以上大船,将违禁货物出洋贩卖番国,并潜通海賊,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或造成大船,图利卖与番国;或将大船赁与出洋之人,分取番人货物者,皆交刑部分别治罪。” 潜通海賊,劫掠良民,当然应该治理;但连同造大船或将大船租赁和卖与出洋之人或外国人,都要治罪,那就十分离奇了;而所谓贩卖违禁货物的规定则往往很不合理的。

康熙七年(1668),玄烨亲政后的第二年,规定:“外国人货物非贡期不准贸易。” 先是以郑成功占据台湾为藉口,严禁海上贸易; 1683年施琅率军□□,1684年开海禁,但是限制还是很多。虽然不再设立市舶司,但官方的控制并为放松,如在广州,外贸一开始就由半官半民的十三行商人垄断经营。稍后,海上贸易有所发展,紧箍咒随即念起来。

看看1716、1717年间康熙皇帝的一些措施吧:
1. 禁止往南洋、吕宋等处贸易。

2.他南巡到苏州,了解到“每年造船出海贸易者多至千余,回来者不过十之五六,其余卖在海外,赍银而归。”仅苏州一个港口每年就有一千多条船出海贸易,几百条船卖给外国人,这样的天大好事,竟被这位皇帝看成“不可不加意防范”的大祸根。于是,下令出海者“每日食米人各一升”,不准多带;“如将船卖与外国者,造船与卖船之人皆立斩。所去之人留在外国,将知情同去之人枷号三月……行文外国,将留下之人令其解回处斩”!而早在1694年,这位皇帝已经下令禁止商人在外国造船了。

3.“禁止澳门夷商领内地人偷往别国贸易。”
此外,海外贸易有严格的地域限制。开禁之初,设立粤海、闽海、浙海、江海四关,至乾隆二十二年(1757)就只剩下广州独口贸易了。与此同时,有很多货物不准出口。武器历来是禁运物资。贩米粮出洋,私贩硝磺,贩卖铁锅、废铁和各种铁器,均属犯法。蚕丝、绸缎也规定一条外国船只能购买多少。

乾隆爷当政的1759年,还批准实行两广总督提出的《防范外夷规条》,其中规定:1,除十三行的行商在指定的地区外,不准任何人出租房屋给外国人。2,不准借领外夷资本。3,不准外国人雇请汉人役使或参与商业经营。4,不准“外夷雇人传递信息”! 本来是正常的贸易活动,却都成了罪行!

更可怕的是将一些同外国人交往行为泛政治化。有时教洋人认识汉字、或介绍国内的一般情况,也成为“泄漏事情”、“私通外国”等可以置之死地的罪名。从明代开始,至鸦片战争后颇长时期,这个局面都没有改变。16世纪末,利瑪窦从澳门到香山,就看到过这样的盖着总督大印的布告:“现在澳门犯罪违法之事所在多有,皆系外国人雇用中国舌人(翻译)所致。此辈舌人教唆洋人,并泄漏我国百姓情况。尤为严重者,现已确悉彼辈竟教唆某些外国教士学习中国语言,研究中国文字。此类教士已要求在省城定居,俾得建立教堂与私宅。兹特公告,此举有害国家,接纳外国人决非求福之道。上项舌人倘不立即停止所述诸端活动,将严行处死不贷。” “百姓情况”竟然成了不得泄漏的国家机密!这些限制的实质是剥夺中国人的经济自由和其他自由。

这些状况的形成又是源远流长的□□文化的必然体现。用乾隆爷的话来说是:“□□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特因□□所产茶叶、瓷器、丝斤,为西洋各国及尔国必需之物,是以加恩体恤……”。 这不是乾隆爷的发明,明代已经有此说法:“中国之物自足于用,而外国不可无中国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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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些状况来看,楚言还碰上老九,发了点债券,要是碰上老康乾隆,估计什么也搞不成
老四的问题,是时间太短,长,兴许能出来点东东,但说这些已是枉然,历史已成定局
想到这些就郁闷!
TNND
好好的中国……
有时候在想,老康的出现未必就是好事!他要不是那么强悍,说不定又来一帮革命起义的,将他哄下去。
换个头脑,搞资本主义……这下,看谁还敢拿大炮来轰??
扯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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