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的事情,能算偷么?

作者:七个小矮人

就像是每天看电视一样,我已经习惯了每天跑上来看这文。
今天习惯性的点上来一看,一向坑品不错的米饭桑居然发出公告说暂停更新,原因是盗文。我就奇怪了,目前这盗文就和盗 版一样,大家都司空见惯了,米饭桑你气个啥啊?于是好奇之下特别去BD围观了一下。
这一看我终于知道米饭桑在气什么了,主要是这位被隐晦的点名的雕刻同学,实在是太JP,完全是现代的雷锋和白求恩啊!
按照人性本恶的说法,人类都是自私的,所以对那种自己花钱买了V还不惜手打出来给别人分享的神人,我一直理解不能。啊,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花园。那位无私的雕刻同志,就是圣母,就是玛丽亚。请准许我叫你一声“雷锋”,可以吗?
不过再看看这位同志回复的留言,还是对这个歌颂保留一点态度吧。
有亲说我更新的太慢(我写的是章节号,不是序列号),可是我们得尊重作者得劳动,不能更得太近了,作者可能随时要求删文的,希望各位亲理解
来这的都是冲着虚子来的,太可爱了
作者说禁止转载啦,我可是在冒险啊,作者写到63了,我就怕哪天我这帖就挂了,都不想更了
呵呵,常来呀,不然我就没动力了
你没点卷了,赶紧去回帖赚点。
哦.......原来如此,这文也不是白下载,是需要点卷的。我平衡了,我那颗因为这种无私行为而深深颤栗的邪恶心灵得到了宁静——感情天下还是没有白吃的午餐啊。
我们就先不讨论这位无私的雷锋对作者劳动的体贴和尊重是多么伟大,且说一边哀叹着“作者好坏的,作者不准转载的,哎呀我是在冒险哟”,一边又鼓励着大家“常来呀,不然我都没动力了”这种行为是多么神奇。且说雕刻同志公然提到了“更新”二字——
且慢,您有什么权利说更新二字,这文是您写的吗?您只是很爽快的不要键盘只要鼠标,充当了一回没有被允许的搬运工,您哪来的那么大自信说出“更新”二字?您就不脸红吗?
这里想起孔乙己的一句名言:读书人的事情,能算偷么?
这句话原封不动的送给这位雷锋——读书人的事情,能算偷么?
也许还有人说了,咱这是推广,这是宣传,要不是喜欢这文,爷还不爱搬运呢!
哦,按照这种逻辑,我走在路上被人抢劫了,那是因为别人看得起我有点钱;我被人强X了,那是因为别人觉得我长得还不错。一般人人家还懒得去强X呢。所以啊,米饭桑,您还气个啥,还不快点来跪下叩谢这位热心的读者,好歹人家还花了几毛钱买了你文看不是?比起那些连几毛钱都舍不得花,就等着“更新”的人好太多了。
看,这么一想,您心里舒服点了不是?所以啊,别去理睬那些伟大的雷锋和白求恩,自己写自己的文,让别人“更新”去吧。其实人家也很不容易的,冒了多大危险啊!你和他们计较就是无情无义无理取闹。还是那句话,读书人的事情,它不算偷——哎呀,看我这张嘴,什么叫偷,这话多难听,那叫不告自取。我也是可以很文雅的。
又有人说了,咱又不是唯一的雷锋,在这个HX的社会,雷锋多得很嘛,干嘛针对我一个人?
哦,我又懂了。因为很多人在做,所以我也可以做。要骂先骂他们去。
我可没有骂哦,从头到尾我都是在深情的赞美伟大的雷锋同志的国际主义精神来着,要是说我人参公鸡什么的,我可不认。我也很脆弱的!
最后说一句,米饭桑,那种发文让人下载赚点数积分的事情,可不能老让其他人占了便宜。干脆,你也去申请一个号,也天天“更新”——您这“更新”至少也是名正言顺的“更新”,而且速度一定比雷锋同志快。别人做得,您当然也做得。我可是认真研究过人家的版规,更新速度不如其他人快的,可以直接被删帖的哦。这样一来,文也删了,积分也赚了,还有无数人会膜拜您,您也不怕“冒险”,何乐而不为呢?
最最最最后再说一句,不管怎么样,我都会支持你的。原版万岁,正版万岁!那些骂买正版的我是傻子的人,我但笑不语。总有一天,没人愿意做原创,没人愿意写好看的小说时,那才好玩儿呢。
PS:在国外互联网上下载歌曲都算犯法哟!哦,这是□□,算我没说.......我主动承认自己也下歌,不过最后觉得好听还是会去买正版以示支持。骂我虚伪吧,骂我烧包吧,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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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药丸儿人  发表时间:2010-06-03 17:09:19
给你一个香吻,NP桑。
对,你没听错,你的ID只能让我想到NP……
[2楼] 网友:树下看天  发表时间:2010-06-03 17:46:01
嗯,等更的时候看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