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恰到好处作者:爱米星儿
我得写。
怎么能不写!这么好的文!虽然我没怎么写过长评。不过,听说长评可以是读后感,对吧? 我得写。 我怎么能不写! 我试着写过。因为喜欢美食。所以试着写过。可总觉得差些什么。 美食这东西,吃起来香闻起来美,可落在笔端,那些个色香味,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能写出来的。作者写的很到位。非常好。 而且,哪来那么多灵感?那么多诱人的组合?真是神奇! 美食。破案。小两口的小甜蜜。 这三样是我最爱看的类型。 此文不但三样齐占,而且几乎每章都会有小幸福。真是不错。 看此文就像吃螺狮一样,轻轻一嘬,满口留香。 小两口一点点浓密起来的情愫,也像大夏天喝冰镇汽水,还是薄荷味的,慢慢从胸口渗开,清新舒爽。 这不就是16,7岁年轻人的爱情么! 想要尝试,却因为不能,所以时时牵挂,又因此,而将这个人放的满心满怀,初恋时的感觉,不就是这样么? 想来耳大一定是支持早恋啦,哈哈!其实也没什么。 若不是现代人生活工作压力太大,人口密度太高,资源不够分配,年轻人们从小就学习如何去爱,如何去担当,如何去生活,恐怕现在大龄剩女会少些,娶不到老婆的光棍们也少些。 唉,我又在说什么?其实未必个个都做得到沈勇这样懂事。麒麟毕竟只有一只。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改变自己的。 改变,听上去容易,做起来难。能够做到的,都是成功者。所以沈勇很厉害。很神勇。 所以大多数的孩子们还是当牛马吧。早日树立目标,慢慢走,步步驮,只要方向对,不在乎速度,早晚有天也能到达幸福。 就像小结巴那样吧。 真希望此文永远不要完结才好。 两个人就这样做做饭,破破案。当然,为了沈勇同学的幸福,适当的圆圆房不是不可以。 但生活要继续。破案要继续。 两个人还年轻,大把的日子在前头。所以耳大,继续写吧。 幸福与做菜,也都是一样。 多一勺调料则浓,少一点则淡 不多不少,就刚刚好。 所以一勺和沈勇的感情,才是那么恰到好处的幸福着。 看着看着,不禁都要感叹了,两个人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嘛!哪边换个人,都不好。唉,沈勇该怪我了。不过我还是觉得,这样青涩酸梅的滋味,俺这个阿姨看着才开心啊,哇哈哈哈!所以,一勺啊,坚持住!让沈勇再多等两年吧! 珍惜现在谈小恋爱的日子! 恩。 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也总是让人有些担心的。 眼下,一勺的身份好像解决了,可还有那一年大劫这颗大雷躲在不远的前方啊! 希望这是个很远的前方。 眼下还没甜蜜够呢。 小两口腻着吧!我太爱看啦!哈哈啊 好吧。 不知道够不够一千字了。 最后狐狸尾巴还是得露出了。 耳大看着给点分吧! 希望一千字已经到了!哈哈 还不够?那就说说哪道菜是最爱吧! 最饿的时候看到锅塌茄子。快疯了 最渴的时候看到甜酒酿。又不行了。 最馋的时候看到麻辣螺狮,天~~ 同学打电话来问后天聚餐什么菜单,我就把那几个凉拌菜名写下来了。 尤其是那道山楂藕丝,已经打电话给我妈,让她老人家试试了。 至于我的最爱,也不知是为什么,可能从小偏爱街边摊吧, 开场的那道炒馄炖成了我的最爱。 也许,是因为它的可操作性高; 也许,是因为那份不同于家庭温馨的,与陌生人分享午餐的豪情 也许, 恩,只是因为所有由它带出的期待, 让人幸福的恰到好处。 [1楼] 网友:18 发表时间:2010-05-27 21:40:02
很喜欢这句话呢 幸福得恰到好处—— GOOD JOB >O< [2楼] 网友:lulu 发表时间:2010-11-13 20:42:08
呜呜 , 写出了读者们的心声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