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大太厉害了

作者:小书虫

所以,柳柳都已经答应电影都跟他拍,只拍他的电影,正常片酬,区别在于不签合同。还是拿孩子气来评判柳柳,他们真的不觉得柳柳是认真的在反抗这种长时间的强制合同么?
柳柳穿越刚来,见到外人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被带去签了一份卖身契。在她做好准备加入陆老板公司的时候,又来一份卖身契。说实话在当时能够拒绝那份合同,路露功不可没。毕竟当时对她影响最大的就三个人,梁平,路露和陆老板。如果这里面有两个人都劝她签,她很难坚持下来的。
不签合同是给自己的退路。记得前面有个读者说,她当年入职的时候,公司发展前景很好,同事很nice,领导也很有能力,然后就一口气签了10年长约。结果每两年,空降了新领导,同事们也慢慢离开了,然后因为有长约束缚,公司就把那些没价值没人愿意做的事情交给他们。如果要离职,就要交50w违约金。当时花团锦簇的事业前程现在变成一地鸡毛。
陆老板在这里没有狡辩不是卖身契,说明他自知这份合同的本质。然而还是想让柳柳签,希望将她牢牢掌控在自己的范围下。柳柳不喜欢的就是这份束缚。如果只是真心想合作,我觉得完全可以一部结束了立即就签下一部的合同,按照剧本一份接一份的来。只要你剧本够好够多,柳柳怎么跑得了。
我提出的这种合作形式,跟前面那份合同本质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是从属合同,柳柳属于陆老板,成为他锅里面的肉,陆老板可以高枕无忧,柳柳是烂在锅里还是怎么样都没得选择。一个是合作合同,双方一起合作,凭借着每次合作的感受和下一次工作的内容,才有下一次的合作。陆老板需要每次都要用足够质量的剧本打动柳柳,柳柳有中间抽身而出的自由,而这种自由就是她可以跟陆老板平起平坐讨价还价的底气,也给了她未来无限可能。
还是要跟很多觉得这份合同不错的读者说,找工作堪比结婚。觉得一个男人不错,那就跟他多谈谈恋爱,不要着急领证绑死,甚至在婚礼前都不需要领证,等到婚礼过后,蜜月了再去领证都不迟。看看新闻多少新人闹翻在婚礼筹备时期,婚礼当场闹翻的也不是没有,不领证就只当是谈一场失败的恋爱了。觉得一个公司不错,也别着急把自己卖进去绑死,除了国家公务体系,哪儿有常青的公司。原来有下岗潮,现在有倒闭潮。看看现在高校抢人才的时候热火朝天,待遇许的丰厚又周到,然而没写进合同的都可以耍流氓,写进合同的还有附加条款,合同详细条例也全都没问题,还可以直接换条例的内容,多少人辛辛苦苦工作几年后想离职,工资全吐回去不说还有违约金。
在没得选的时候可以忍气吞声,毕竟人要吃饭。但柳柳现在的自由和天分就是最大的底气,就像她说的,不计较薪酬的话,她不愁没有好剧本。在有底气的时候,就一定要为自己争取利益。陆老板人情要还,可以用自己的人情来还,别用合同来还。不签合同的话,陆老板有剧本她无条件底薪出演,这是还人情,如果她有其他更好的剧本然后推掉其他剧本来陆老板这里,这就是更大的人情了,陆老板要认这个人情。然而签了合同,必须优先考虑陆老板的剧本,这就是她的工作职责。而且自己出于选择主动拒掉好剧本,和因为合同被动拒掉好剧本是两回事。
考虑到这些,现在看来,柳柳比我通透的多。说实话,如果当时陆老板直接给一份薪酬优厚,但需要跟他捆绑的合同,我是觉得没问题的。也幸好多大如此塑造情节,否则柳柳的反抗就显得过于白眼狼了。这一份低薪的卖身契,柳柳不签,很多读者都觉得她白眼狼不识好歹,如果真的是一份待遇优厚的捆绑合同,柳柳不签,我当时都可能不了解她。
这份伏笔,太厉害了。太感谢陆老板的傲慢自大给了份这样的合同,和多大的隔天更新让我有时间能够仔细思考这里面的利益关系,现在才能了解一点柳柳的想法和对柳柳自己来说更好的选择。哪怕我工作这么久了,在利益面前也难保持本心。真的感觉到了,那种步步顺遂的生活里面暗含的陷阱,比这种明火执仗来打劫的陷阱,更加危险。
15
[回复]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1楼] 网友:嘿嘿嘿  发表时间:2021-06-13 11:13:58
说的好
[2楼] 网友:楠色  发表时间:2021-06-13 11:14:40
天呐 !姐妹!你说得好好!
[3楼] 网友:阿温  发表时间:2021-06-13 11:21:15
牛批
[4楼] 网友:小嘟嘟  发表时间:2021-06-13 11:21:32
一般来说,合同是束缚也是保障,仅仅只是看条款更有利于谁。而且很多时候条款也不会完全有利于一方,只是部分条款有利于你,部分条款有利于他,是一个不断博弈的过程。就像婚姻是束缚,同样也是保障一样,没结婚的时候,两个人的责任是不会那么直接的捆绑在一起的。你不能只看到里面有利的一面,而看不到不利的一面。
就像这个合同,通常来说签了合同,别人才把你当自己人,才会有什么电影都想着给你拍。
不过本来,他们之间也不是这么严肃的关系,就算不签合同,大路哥也已经当苇苇是自己人了,陆哥也依然把电影的机会给了苇苇。而且很多读者揪着低薪这一点不放,可是事实上也不是真的低薪啊,是不想给她太多钱,但是报酬都用房子按照苇苇应得的折了,还有很多其他渠道拿钱。按照合同,十年之后会直接给苇苇开工作室,这就是个给了保障给了兜底的合同,这样的回报是对等的,所以大路看来换成别人已经很少有人会拒绝这个合同。
说到底,这个合同一开始就不是一个正经合同,是为了陆哥的“安全感”,所以苇苇也可以不那么正经的对待它,只为了自己的“自由感”。
这个故事里陆哥和苇苇就不是很纯粹的老板和员工的关系,你拿它去套现实中的情况,多少有点风马牛不相及。
[5楼] 网友:shirlene  发表时间:2021-06-13 11:51:55
[6楼] 网友:小书虫  发表时间:2021-06-13 12:06:09
回复4楼,就是因为合同是保障也是束缚,所以保障和束缚,本来就是个不断博弈的过程。柳柳在这中间给自己争取利益,并不是孩子气。
而且,在没签之前,可以把这份合同当做不正经的调侃,两个人讨论的时候自带孩子气,一个要安全感,一个要自由感。然而一旦签字就是有法律效力的需要执行的。
房子是前面电影的报酬,并不是今后电影的报酬。后面合同期内是低薪的,会用别的方式补偿,但是不写进合同里。抱歉,这点无法接受,没有在合同上写明的都是不作数的。陆老板口头的承诺可以许,柳柳这不就许了么,只演你的电影,不低于其他女明星。那为啥陆老板还要抓着签合同呢?
再回头仔细看合同细节。
十年内保证她参演三部投资十亿以上的电影,或送选国际电影节一次。十年后,负责帮她投资个人工作室,她的个人工作室可以挂在公司名下,什么都不用她管,她想干什么都行,想参加综艺还是想演电影还是想演电视剧想拍广告,都替她办好,她可以躺着赚钱。
我就某些情况,请回答我在这些情况下,这个合同如何保证柳柳的利益。
如果10年内,陆老板或柳柳遇到意外伤害,伤了残了,陆老板事业滑坡了破产了陷入经济问题了。
[7楼] 网友:小嘟嘟  发表时间:2021-06-13 12:45:13
问题在于,签合同以前,人家电影也给你演了,前公司合同也给你解除了,是陆哥先有恩于苇苇。
这种情况下,你要替苇苇担心人家老板公司倒闭了,人家老板还担心那么多前期投入下去了,你这孩子直接跑路呢。换句话说,刨开感情,纯粹从利益算计看两个人的付出多寡,显然陆哥信用比苇苇高啊。你们这看问题的角度完全就是把苇苇当好人,无条件信任,把陆哥当坏人,无条件怀疑了。
合同当然是很严肃的,可是现实总是稀里糊涂的,掺了人情,掺了面子。真讲合同,人家能一上来就给你拍电影?能一上来就给你把前公司解决了?
[8楼] 网友:小书虫  发表时间:2021-06-13 13:04:57
还是要提醒大家,合同是个非常非常认真有法律效率的事情,尤其事关金钱方面的事情。一些口头约定,在对簿公堂的时候什么都不算。
签名一定一定要谨慎,即使是一些玩笑性质的合同,在对簿公堂上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哪怕开玩笑写的借条,借条形式合格,也是要还钱的。更何况一些有金钱往来的专业的雇佣合同,黑底白字不容违背。陆老板口头承诺的所有内容都是需要凭借他人品良心还有能力来实现的,都有水分,即使写在合同上的也有很多操作空间。就好像夏日女主角的戏份一样。说是女主,然而戏份很少,你能告他违约么?成立个人工作室,ok,开工作室就一定赚钱么?
我们站在上帝视角,知道陆老板不是恶人,而且多大会给他们金光护体,不会让男女主遇到会影响事业的天灾人祸,这份合同签了,承诺的纵然有水分柳柳也不会亏。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这种合同,赶紧跑吧。千万千万别签字。尤其亲人朋友的,更不要随便签。
最后我还是有点疑问,大家到底怎么看待柳柳和陆老板现在的关系?一度以为他们是互有默契的朋友,暗生暧昧,但现在我不这么觉得了。
[9楼] 网友:小嘟嘟  发表时间:2021-06-13 13:10:06
我也觉得这个合同现在已经没必要签,但不是因为这个合同怎么样,而是因为苇苇已经用她的人品做了抵押了!大路哥是因为看出来了苇苇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相信她的人品,所以才觉得没必要用合同约束她,而不是真的跟你们以为苇苇可以倚仗自己的美貌与才华。
要真像你们说的,苇苇靠着他们解决了自己的困境,靠着他们的电影出名,获得自由和名利,马上凭借着自身的美貌和才华待价而沽,那不是白眼狼是什么?!
[10楼] 网友:小书虫  发表时间:2021-06-13 13:10:35
所以,我跟你谈法律,你跟我谈感情?.我跟你谈合同,你跟我谈信用?
[11楼] 网友:小书虫  发表时间:2021-06-13 13:14:40
另外,我一直认同,柳柳对陆老板有人情要偿还。这个偿还方式,可以是她优先拍陆老板的剧本,也可以是她以后身价变高的时候底薪拍陆老板的电影。为什么就一定要签这份卖身契?
很多事情是稀里糊涂的没那么较真的,但不代表合同,尤其有金钱往来的合同。去看看郑爽和张恒的2000w的官司,然后性别互换再看看。
[12楼] 网友:小嘟嘟  发表时间:2021-06-13 13:21:46
?所以,人家给你好处的时候,你不讲合同,现在人家要你回报了,你开始讲合同了?玩双标倒是玩得妙。
我只是在跟你分析这个故事里的情况罢了。
该说的都说了。
事实就是陆哥现在给苇苇做的事比苇苇给陆哥做的事多,这是客观力量强弱决定的。
你当然可以找出100个理由怀疑陆哥,我当然也可以找到101个理由怀疑苇苇不签合同,她会不会想跳槽,想待价而沽。
怀疑是双向的。
你有理由怀疑别人,别人也有理由怀疑你。
而且现在看来你比别人更值得怀疑。
我们当然是开了上帝视角,知道陆哥是好人。然而我们更开了上帝视角,把苇苇当好人。
所以我的意思真的已经讲得很明白了,希望你能看看前面的,好好理解一下。
我只是不喜欢纯粹的以女主角的立场来看问题。
[13楼] 网友:小嘟嘟  发表时间:2021-06-13 13:24:35
不管怎么说,你讲得也有道理。
面对合同要慎重。
现实里一般我们年轻人这点阅历根本无法判断对方是不是好人,所以不能轻易的给出信任,合同保障比人情什么的牢靠多了。
[14楼] 网友:小书虫  发表时间:2021-06-13 13:29:01
突然发现评论显示有点延迟,有些我们意见并不冲突。楼上有几层估计互留评论的时候错过了。
我赞同9楼既然要和稀泥,就不签合同,大家互赌人品。
我也承认陆老板对柳柳有恩,柳柳要偿还。
只是我认为如果要签合同,那就保障双方利益,目前的合同完全不可。
[15楼] 网友:小嘟嘟  发表时间:2021-06-13 13:41:39
哈哈哈哈哈哈哈基本达成共识
[16楼] 网友:45672259  发表时间:2021-06-13 14:42:32
哈哈哈,你们讨论得好激烈反抗其实签合同要仔细真的不错,毕竟谁不是社会人呢!但是这本小说里男女主都是很纯粹的人,真的人品都不错!所以最后不签也没有反目成仇,最后信任感安全感全有了去谈恋爱了!大露头疼:两个幼儿园小朋友以后在一起生孩子了只怕都要他管!
[17楼] 网友:小书虫  发表时间:2021-06-13 15:58:47
跟15楼握爪ヽ(*^?^)人(^?^*)ノ达成一致意见!
之所以揪着合同来回讨论,是因为我现在十分佩服女主看待问题的通透和警醒。我相信她在这个过程中很煎熬,因为前面提过,说对方再怀柔一点时间她就要签了。然而路露的拖延法则让她喘了口气,可以继续思考并且坚定的为自己争取利益。从自己恩人手中坚定的维护自己的既有利益,比跟一般的老板讨论自己的利益更加麻烦困难而且会有负罪感。很多人踏不出这一步,因此在跟自己亲人朋友合作做生意的时候,基本都是以生意黄了又没了朋友亲人结尾。所以她在这种情况下坚定的争取保证自己的利益,这点让我尤为佩服。
此外回顾讨论的时候,发现我们都在保证男主和女主的人品,然而这种保证,都是基于他俩作为本文的主角,来自于对多大的信任。然而前面多大已经放弃过文章初始定下的傻白甜,现在只能信任她没中途换男主的习惯。我信任他是因为开了上帝视角知道他男主的身份,毕竟如果真的做了严重伤害女主的事情,按照女主的性格和多大的套路是很难he的,所以我信任他最终不会伤害女主。
换个角度来讲,如果陆老板不是本文男主,不是女主预订的cp,只是作为文中的一个重要配角,大家还会如此相信他的人品么?
[18楼] 网友:陪你一起穿秋裤rio  发表时间:2021-06-13 17:39:16
楼主关于签合同这一段真是写得太好了,社畜直接自我代入
[19楼] 网友:小书虫  发表时间:2021-06-15 20:35:57
最近在翻前文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一点,陆老板现在说一不二,是因为目前的投资人只管撒钱,对方除了影片质量和赚钱,基本不作妖,虽然色眯眯的看了屏幕上的柳柳明示暗示过,但被打哈哈圆了场也没追究。接下来的一部影片就有牛兰山的投资,不说作不作妖了,肯定会想顺带塞俩新人进来。
柳柳现在跟陆老板合作愉快,其实也是跟他背后的资本团体合作愉快。然而资本这东西变得比什么都快,有点风吹草动,影视圈就会地震。如果后续合作的资本有变化,陆老板都不一定能抗得过资本。幸好多大描写的这个未知姓名貌似家里有矿的主要投资人,足够有钱,也足够欣赏陆老板。
[20楼] 网友:你好  发表时间:2021-10-31 20:16:04
楼主说‘步步顺遂中的陷阱’,这个词让我感到心惊肉跳,很幸运现在知道这个概念
[21楼] 网友:狸夭  发表时间:2022-08-10 09:31:48
嗯嗯,说得好
来自河北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