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求同生,但求同死!

作者:haer999999

偶很小白,所以偶仅仅在这抒发一下对这段缠绵悱恻,凄楚动人的“阴”缘的钦羡感慨和对作者大大幽默细胞的葱白。
都说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看到此文,这话就得换成愿地下有情鬼终成眷属了。以前看到有关冥婚的资料时,不免一身鸡皮疙瘩,觉得那是写恐怖小说的好题材。现在偶终于大彻大悟,泪,这不就是传说中的“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真的,确实,很浪漫啊~~~(我觉得我已经被大大你驯化到一个让人滴汗的境界了)
想起那时候看韩剧《宫》时,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那个漂亮到没天理的皇后妈妈对儿子的情敌说“姻缘之物,即使你努力抓也不会被抓住;又即使抓住了,也不会永远都在你手中。”不知道春霄童鞋有没有后悔当时没抓住“春宵一刻值千金”的机会,我反正多少感到有些无奈:一个明明知道是求不得的缘却放不开手,一个很想很想怜取眼前人却明月照沟渠。伤害过,然后计较受的伤,所以继续纠葛,这样的模式让我厌怠之外可又觉得除此,不知怎样能让他们成长。算不算“爱的代价”?也许两人的缘还得两人一起努力经营吧。
遥想郭二小姐暗恋自家“窝边草”(董荣)的前尘往事,很让我感慨“生前都未开始,那死后还不是一片虚无”,好在在这片寂静的虚无中有那样一个,上串下跳,鸡飞狗闹的鲜活的灵魂——杜尚秋相随,春霄你不虚此生矣。如果说冥婚的设计是本文第一个让我惊奇的亮点,那么那个满门抄斩的包袱便是第一个让我笑翻的地方了。哈哈,小杜,你真绝!这么大一家子人就在你那虚虚实实,连哄带骗的套路下进了门,这下好嘛,从人数上来看,这既不能叫郭府,也不能叫杜府,而应该叫韩府啊~~~~~!O(∩_∩)O哈哈~我现在严重怀疑,你是不是特特看上别人这一家子人多势众,你好挤到春霄屋里去——两个人的斗争里,如果不是势均力敌,那么最好再扯进第三方下水,一旦三足鼎立,就方便和稀泥了。何况,你这是拉了这么大一家子,一人说那么一句,郭小姐想不变为杜夫人都难啊!切,欺负我们春霄没读过兵法。。。 。。。
还有啊,我不能理解的是,化为厉鬼的尚秋可以毫不犹豫地拿春霄来做刀,那么决绝,真让我不适应。所以,日后就算他跟着春霄回到地府,我也觉得那个让他轮回的“宽容”是个很恰当的惩罚,春霄欠杜尚秋的会还清,可杜尚秋想还春霄的只怕就不那么容易了。
额,我的感想很贫乏,就不再扯了。大大的《皇宫这档事儿》我追了,并且买了书(这样以实际行动说明其好看程度,应该够实诚了吧),这里一是做个分享,二嘛,大大你看在我这么热情忠实,还是第一次用我这龟速的打字法写长评的份上,日更七次做不到,至少也七日一更吧~~~呵呵~~~~
祝,新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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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1-31 00:04:32
七日一更?
嗯,这个目标离咱还不是那么遥远
  • 评论文章:黄泉花嫁
  • 所评章节:41
  • 文章作者:太微天
  • 所打分数:2
  • 发表时间:2010-01-30 20: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