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郭芙:最后一篇回复

作者:于写意

首先,要谢谢大家对这篇评的关注。
虽然知道会惹来砖,不过还是蛮出乎意料的。
废话不多说,意归正传。
首先我要声明,我的那篇爱与恨,并没有从太多的角度来写,如果要讨论历史讨论人性,麻烦重开一贴。
苏果写的是爱情,我也只是就事论事。
金老笔下的爱情,比如黄郭,比如杨龙,都像是缥缈峰与天山童姥,遥不可及。
甚至这一程度,我才说,郭芙是真实的。
因为在现实世界里,的确有一类这样的女子,常常无法明白自己的心意,因为某个固执或者是偏执,而做出一些伤害到他人的行为。
但是,并没有人要求人去原谅她,事实上她也没有得到过什么原谅不是吗?
如果我说同情,就是希望大家去原谅她的话,那么我得再次说清楚。以上代表我个人的观点,我从不喜欢勉强别人接受我的观点。

先说我这篇文吧。
似乎已经有很多矛头指过来,于写意,你的意思就是在今天郭芙根本不应该坐牢而应该发给五百万的奖金去周游列国?或者也学名人写点我与杨过不得不说的故事?
我晕`~~
实在是。。冤枉!
我的本意只是想从爱情的角度来说明,很多人都会因为爱情犯错。
就像苏果的说的,爱情,多少人因汝之名而犯错。
可对于我来说,犯错并不代表着决裂。
我总是报以同情多于憎恨的。
因为我总是相信人性本善,我也总是感觉,自我精神的惩罚比他人的谴责更为浓烈。
如果一个人,到最后他有悔过,他有发觉过错,我相信不用我再怎么唾弃他,这个人,良心上一辈子也不会好过。
郭芙不外如是。
也许你觉得我是在编故事,那么就让我编完这个人性本善的故事。
而且,憎恨也没什么用吧?
如果大家觉得神雕所有的人都憎恨郭芙孤立郭芙,最后她变成一个女疯子被人弃尸荒野的戏码很刺激,我也不阻止你们写信去告诉金老这个有创意的结局。

当然,有人说,主观上面的错误,总要付出代价的。
这是肯定的,法律上也有规定故意伤害罪判处的刑罚至少是有期徒刑以上,丧失那么多年的自由。
郭芙的任性,无知,妄为是令人厌恶的,可是,法律也不外乎人情,他也懂得,伤害也分故意与过失,疏忽与意外。不同的情况判不同的刑,为什么有这样的分类?我想,立法者也是本着一颗原谅的心态来立法的吧。
与其人人憎恨,不如尝试放开。
唉,再说下去就要变成马太福音了哈~~
我也得继续去啃我的书本了。

下面是针对一些compus文章里她指出,但不是我本意的观点的回复,语言偏激之处请多见谅,偶这人本质并不是激动的小动物,卡卡:
我并没有因为郭芙同为女性而包容她,对于我来说,性别并没有什么不同。
至于尊重一说,我倒没有太多的异议。当然,要得到尊重的确得先尊重别人,不过这跟郭芙似乎无关。在她的世界里,我想她从没想过要别人尊敬自己,她要的是服从或者是狗腿比较多~~~
另外,我并不是在赞赏郭芙,我也不觉得我的文笔中有任何对她赞赏的意思。我只知道这个世界上真实的人的确是特别多,任何人在社会上总有身不由已的时候,只要从某一个角度能够说通她的所做所作有一丝值得原谅我都不会认为这个无可就药。我不认为她应该逃避惩罚,但我不会永远唾弃她!
   郭芙并没有什么好。可是没什么好就应该憎恨吗?
  你所例举的现实社会的小霸王,我还是坚持一直的观点,走到今天这一步,并不能说所有都是他们的错。小时候,父母的监护应该负一部分责任,而长大后呢?如果从小就没有教导正确的价格观世界观,难道他可以无师自通成为一个圣人吗?郭芙在遭到挫折之后,有人耐心地教导过她纠正过她吗?所有的人只是顾着生气生气再生气,如果我是郭芙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我想在这一点上,金老应该也是相信人性本善的吧。所以他放了郭芙一把,他明白,很多事很多人,并不是我们想,就可以做到的。
  写爱与恨的时候,我并不是为她鸣冤,仅仅是从我的角度对于郭芙的一些行为说出自己的见解。
  而我一直所指的爱与恨没有不同,是指对于杨过的爱情问题上,有那么多那么多的恋情纠缠,就郭芙而言,她的爱就是恨,恨也就是爱,其实两者都是相同的。  
    如果没有写清楚,那么是我的文笔功力问题,抱歉。
  可我一向觉得,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是因为爱就蒙憋一切的生物。
  最后,这是关于郭芙的最后一篇回复。
  虽然知道这种言论会遭到打击,不过昨晚是有点抽筋才发了那篇评,如果要继续讨论这个话题的,欢迎网下指正。就不再占用JJ的空间了,免得浪费资源,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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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论文章:爱情金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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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作者:苏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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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04-07-14 00:4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