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成为暴君之后》

作者:君子行至

怀念叔父的话,我和下面的朋友一起好了。
第一章长评剧透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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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权与神权的交织,年轻的旧贵族,骑士与忠诚,追随与荣耀......】
在罗格朗这片王国上生活着屠龙者的后裔,他们以凡人之躯屠杀恶龙,在龙骨上建立了蔷薇家族的宫廷。
这是铁蔷薇的荣耀!
从神罚之战开始,神明干预凡人战局,罗格朗分裂,一千多年来,蔷薇家族东征西伐,至威廉三世统一三十六联邦。普尔兰一世,将继承先父的荣耀。
以王权为意志,凡人,绝不向天神投降!
王者之袍必由鲜血染成!
以个人为缩影,书写了中世纪到蒸汽朋克的历史演绎。
国王的那群疯子科学家,解剖尸体,研制炸药,追求真理与科学,在科学院门口竖起了火刑架,并以此作为最高无上的荣耀。因为信念,由圣廷年轻的天才画家沦为寂寂无名的画者,摆脱了为圣主讴歌的透明画技法,第一次以凡人为主题作画——他们是文艺复兴的影子,是人的觉醒。
帝国的雄狮白金汉公爵,是古老的骑士精神的继承者,象征着蔷薇家族的骄傲。即使面对作为天神的敌手,也绝不低头,奋战,直到我们的骨与血在这片战场上燃尽!
第二卷从血腥君主开始,到铁皇帝,再到葬礼改革,圣廷想要借勃莱西宗教建国真的是想让我捶暴他们的狗头。我的叔父...就那么死在了战场上,因为天神的干预...那场战役的胜利者本该是他...连他的敌人都这样承认
帝国的雄狮陨落,是圣廷自己塑造了一个血腥君主,一个千年帝国的合格的君王。
真的不是中二病的发作,真的,【唯愿狂想的浪漫至死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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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大大微博
这篇长评大多来自作话和文章内容的回忆时写下的杂糅(所以我吹爆太太)
第一次有这样一本书撩动我心头热血。混晋江这么多年,除了买书外,第一次投雷。
看到叔父死的时候,是在午夜,我在被子里蒙头大哭。
但是这样真的很好,和他原来的结局相比,一个最好的时代,就是要让那些战士,那些将军,在战场上轰轰烈烈地死去,而不是死于朝堂上的阴谋诡计。
他的身上有铁蔷薇的傲骨,有面对天神也不低头的傲骨!
好啦,我要暂时告别啦,高二寒假,从现在起要好好学习啦???!(??????)??希望一年半后,能进入少年初心的学校吧。
但是院系可能就不一样了。小时候一直想要学文科,当作家,但因为择业的压力,赚钱养家的指望,还是学了理科,还是物化生狗。_(:з」∠)_一个数学物理化学永远考不过语文英语的理科狗。
一年半后,再见!
我去闭关啦?( 'ω' )?
在这历史性的时刻,在这伟大的时刻,作者大人你有看到我地雷般诚挚的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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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花开满城  发表时间:2020-02-21 23:47:31
同事高二理科狗,一起加油!?
[2楼] 网友:玖璋  发表时间:2020-02-26 09:49:05
高三狗,一边上网课赶作业,一边来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