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余温未了》

作者:铁板烧

本来评论区就是个各抒己见的留言板,看了文的谁心里有什么关于文的想法都可以想说就说,表达感情还是发表意见都没毛病。
但是亦谓言之有据。
感情表达是个很私人的东西,旁人眼里再好的东西有人也可以不喜欢,再差的东西有人也可以情有独钟。可以说喜欢本文或某个人物要表白,也可以说不喜欢这文或者哪个人物看不下去走了,只要不人身攻击不在扭曲情节的前提下,这个没什么好争的都可以说。
但是余温到现在字数未到四万,章节未至十章,主要人物性格尚未全部显露,情节虽然一开始就直奔“恋爱合约”的主题,但与一般“先婚后爱”文还是有所区别。主要因为野仔和玉玉两人走了初恋分手——各自生活——意外假结婚的路子。作者一开始发了试阅的时候就说了“两个人都有小毛病,不能接受的gn我们下本见”。说不上是十分透彻的剧透了,但是最起码得预警作用是有了。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会看作者微博,所以文案里面也说了,“骄少爷”变“浪荡子”、“两男主婚后互骚”、“酸爽酸爽的”。看文的姑娘说不上都是网文长跑选手,但至少对以上关键词理解应该都没问题。更何况文里明示暗示好几次,野仔在和玉玉分手后必然遭遇过一些作者现在尚未写到的事情。退一步说,重逢时,野仔将所有事情坦诚布公的和玉玉讲了,讲的也是实际利益相关,既没打感情牌骗玉玉旧情未了也没说以后要一生一世一双人,只说为了双方合作共赢。结婚后,野仔要做什么、要怎么做、为什么要这么做,做的时候都跟玉玉讲了,一没骗,二没瞒。
可以说现在看不到野仔不如玉玉有真情流露。但是上来说野仔恶心的根据何在?坦诚布公是恶心?没有像探测灯一样察觉到玉玉深藏的真心是恶心?没有和你先入为主通过主观臆测想象的走向不同是恶心?没有和你的爱情观相同就是恶心?说野仔渣的根据何在?和前男友分手后没有念念不忘是渣?没有时隔九年后与前任重逢后就让旧情如燎原烈火熊熊而起就是渣?更有说让玉玉别那么喜欢野仔了,一你不是俩人的情感代表,二不是故事创作者,强行代言最为致命望知。
还有作者本身并无表达出对任一角色的不喜欢,反倒在第三章的作话里说过:“俞适野和温别玉都是很可爱的人,都值得最好的。”足见作者中立及对双方都喜爱的态度。所以评论里有在看文前就因为攻受原因而有倾向的人可以不猜测作者态度了么?作者态度【真的】【已经】【很明显了】。更甚有些评论通过毫无根据的推理公式先推断出该条评论的控党倾向,再无理无据的给作者扣控籍,最后得出该文不可看的结论。前提真伪不明,过程简单粗暴,结论必然有错,很简单,好么?
看网文是个娱乐自己的事情,但是公开场合发表言论不在没有根据的前提下给别人堵心亦是基本礼貌所在。
ps:晋江话题功能评论区都可以看到,不希望把话题楼盖成互相吵架的地方的,大家尽量别回引战评论了。比心。
||地雷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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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学习使我快乐  发表时间:2019-05-05 23:00:07
同意lz的观点
[2楼] 网友:薄荷酒  发表时间:2019-05-05 23:01:34
nsdd
[3楼] 网友:月笼沙  发表时间:2019-05-05 23:07:34
赞同,不喜欢、反感某个角色这是个人喜恶,没什么好说的
但是没跟没据就说渣啊什么的就很过分了……以后不回复他们了,自己开独立楼吐槽
[4楼] 网友:薄荷酒  发表时间:2019-05-05 23:25:08
么么楼上,话题楼有个特性是在路人看来,其实第一眼印象都是第一条评论,所以反驳那些意见其实是在帮人家盖楼扩散这个观点,自己单独发表意见,如果有人认同其实是相对良性的讨论方式。快乐看文=3=
[5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9-05-05 23:38:39
长评=w=
[6楼] 网友:狄奥尼索斯  发表时间:2019-05-06 07:35:43
是的,看了很多破镜重圆。套路都是攻对受很忠犬或者是再次一见钟情,但是攻无理由的深情没有自我的宠爱像个工具人。
这本书两个人都有血有肉啊,受虽然念念不忘,但是不甘和醋意还有那种“我也有前夫”的自尊心都很真实,攻也超甜可以理解为什么大家喜欢他,看回忆就很喜欢十八岁的小少爷。非常喜欢这本书。
很多骂攻渣骂攻配不上的其实是在希望把攻写成工具人。
[7楼] 网友:账号已注销  发表时间:2019-05-06 23:25:10
楼上的姐妹真是大实话
[8楼] 网友:薄荷酒  发表时间:2019-05-06 23:59:18
顶点长评
[9楼] 网友:薄荷酒  发表时间:2019-05-07 00:09:04
[10楼] 网友:醉挽狂歌  发表时间:2019-05-07 02:33:21
赞同楼主的观点!莫名其妙就说攻渣我真的服了
[11楼] 网友:小冗女  发表时间:2019-05-10 11:30:38
赞同,很中肯了,看网文的小姑娘们有时对攻真的要求很高,没有深情宠溺就受不了了哈哈
[12楼] 网友:甜乎乎  发表时间:2019-05-16 00:27:56
对呀,看个文而已合则看不合则弃,没必要吵架呀。
而且我觉得青青一直写的是互宠,野仔和小玉我觉得都有自己的闪光点,没必要因为视角原因就撕攻控还是受控。
[13楼] 网友:濜  发表时间:2019-05-17 05:02:03
路人頂頂
  • 评论文章:余温未了
  • 所评章节:8
  • 文章作者:楚寒衣青
  • 所打分数:2
  • 发表时间:2019-05-05 22: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