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七零年代过好日子》

作者:...

为什么是四六分呢?谢2000,女主爸两千多,女主500,谢负责卖,女主家负责货源和运输。在看当时的国情和市场情况,那是卖方市场,也就是有货的是大爷,只要放出风去,都有买主会找上门来给你送礼求着你卖给他别给别人。比如女主家买砖,就得给人送礼找关系。再比如当时售货员工作的火热程度。所以正确的分法应该是三七或四六,谢少女主家多。最最差的想借此巴结一下谢家,那也应该是五五分,五五分是看在谢的家室成心想给谢家送点礼让对方占便宜的分法。也别说什么谢给寄了一本区别人参的书,这得看年代,那个年代你去东北林场自己找参去,想找假的你也找不到。再者一本书也算不得什么重大的技术投资,他要是自己或派个懂行的来跟着去林场亲自去鉴别,那还能算。这种技术性的东西可不是你看本书就能学会的,否则鉴别师怎么会越老越吃香?眼力这个东西看书不过是个入门,能不能把书上写的转换成眼力那得靠悟性和一次次的经验。要不然大家都拿着本书去当鉴宝师了。
还有买参的具体花费也没定呢,怎么就定分成了呢?
还是那句话当时是卖方市场,物资严重匮乏,女主不能拿她二十一世纪的认知去衡量七八十年代的经济市场和经济活动。那个年代别说物资了,你就是有一个拿货的白条都能卖个高价钱。再有女主一家三口去林场的过程中,女主属于买方,那你来回坐车搭不搭人情?送不送礼?到了林场住宿花钱吧,找关系花钱吧送礼吧?在物资紧缺的时期弄到物资的难度要比做卖方负责销售的难度大的多,花费的精力要多的多,这些有没有考虑进分配方案里?这些都属于成本吧,那这些成本你从谢的2000块里扣不扣?女主肯定不会扣,把这些都当成自家应该出的。这就更不合适了。
其实这一直以来女主及女主家都有一些自卑,不能理性的看待两家之间的来往。觉得自家是老农民,穷,没本事,社会底层,所以无论自家拿出什么东西都不值钱。而对方家高高在上,有权有势,有钱,是大城市人,所以无论对方回送什么东西都觉得特别贵重,哪怕自家给对方送的是全国不对普通民众供应,只针对全国最高层官员特供的物资,而对方只回送普通人有点门路就能买到的刺绣丝巾和县里就能买到的擦脸油。也觉得对方回的贵重,自家送的便宜不值钱,对方吃亏了,自家占便宜了。其实这不单单是对双方送出物资的评判,而是女主家对双方身份地位的看法,而这种看法直接影响了她们对来往物资的看法。当然后边男方送了一大批军用物资和录音机,这些很是平衡了他们之间的来往。其实八九十年代有一个跟这他们家情况类似的心理:国外的月亮比国内的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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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星际萌物  发表时间:2018-11-14 00:11:53
给大佬递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