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丈红尘中的糊涂鬼

作者:明瑶

未完的歌
——写给宗杭。写给井袖。他们是万丈红尘的僧侣和糊涂鬼。
这句话取自于原文。第一章第六节。原文是【... ...来这世间,谁不是一场糊涂一场醉,清醒的都是高僧佛陀,糊涂的才入红尘。】
易飒和丁碛属于红尘外,他们进入红尘,仿佛是游历一场,不参与凡人的人生,不扰乱凡人的心虚,完成任务后就会回到自己的来处。往哪里来?往来出来;往哪里去?玩去处去。
红尘属于宗杭和井袖,因为他们太普通,世间每一个人总说自己独一独二,如同世上没有两片一模一样的叶子,可是除了画家,谁会在乎叶子不同的脉络?除了植物学家,谁在在乎叶子的形状和特殊?我们又不是画家,又不是植物学家,我们只是众生,我们不在乎两片叶子有什么不同,在我们眼里,世上有千千万万片一模一样的叶子,道理我们都懂,但是看在眼里就是一样的。
于是,世上也有无数的宗杭无数的井袖。在初识的易飒眼里,在无情的丁碛眼里,他们没有特殊性。
易飒无数次的会去柬埔寨,柬埔寨的酒店那么多,又不是只有这一个长相英俊的老板的儿子。丁碛叫过那么多的女人,又不是只有井袖一个人温柔讨喜,柔顺如解语花。
他们没有不可替代性。
至少在前面几章确实是这样。

看完了最近的几章。宗杭一直在努力的对飒飒好。努力的不拖后腿,努力的帮助飒飒减轻负担,努力的在这一路上成为同谋,甚至努力的提升自己的战斗力——他做的这一切,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只因为飒飒要去找真相,到底什么真相,他不知道,但是既然飒飒要去找,那么他就要去帮着找。
  
  只是为了易飒。只是易飒。而甚至,文章进行到这里,都无关爱情。宗杭并没有对易飒一见钟情,易飒也没有用任何东西包括感情牵制他。飒飒说你随时可以走,尽管有两次飒飒以为他走了而动了小儿女的情绪,可是情绪毕竟是情绪,来得快,去的也快。于是也可以忽略不计。
  
  
  不是爱情,没有牵制,那么宗杭这一路上的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如果要问宗杭,他可能也回答不出来,他应该不会怼我,他一向脾气都很好,他可能会想一下,然后认真的说:“难道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做些什么,就一定要有目的的吗?一定有没有目的就想对对方好的吧?”
  这是个反问句,但是宗杭并不需要我给出答案。他不需要别人的答案,尽管他自己现在也不清楚,可是他会自己去找。有时候,答案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的重要。
  
  如果没有发生书中的奇迹,如果宗杭所在的不是鱼笔下的世界,如果宗杭只是个普通的富二代,他死了,失踪了,登上微博新闻版面,一个中国富二代在外国失踪推断死亡。大概也只是会引发路人的同情——毕竟会配上照片,年纪轻轻又好看的年轻人总是让人轻易心软。
  大概也会有键盘侠攻击,好好的钱太多,跑到国外去找死等等。或许还会有更难听的猜测,各种听说,我是他的邻居的弟弟的同学据说这位富二代阔少怎样怎样。如香港的苹果日报的记者,如知音体的写手,洞悉一切,仿佛神通广大到可以躲在当事人的床底下写稿子编段子。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网友忘性很大,微博热搜是要花钱的。这件事情受害者不是贫民,不足以引发网友大规模的同情而造成舆论压力令外国警方加紧搜查。宗杭和陈禾几的尸体大概会重见天日,但是丁碛一定会逃之夭夭。
  
  宗杭的魂魄也不会成为怨气,撞不响那锈迹斑斑从十万大山挖出来的镇山路铃。而已经嫁为人妇的季棠棠也丧失了能力,路铃绝于三代。终究尘归尘土归土。而能够千里迢迢寻到尸体的化尸铃也随着盛影和尤思的死亡而断绝。
  于是哪怕宗杭和盛家同属于一个世界,依旧无法得到外援。于是这依旧是个独立的故事。易飒只能自己去寻找和安葬陈禾几的尸体。宗杭只能因为遇到易飒才能从丁碛的手上逃出升天。
  他们只有彼此。或者,他们幸好还有彼此。
  
  
  宗杭这一路的陪伴和努力。并不是为了报仇,也不是如同秦放最初那样无可奈何的牵制。他甚至不对杀害他的丁碛恨之入骨,毕竟在死亡的那一刻,他已经认命了。
  多奇怪啊,二十岁出头的宗杭,在死掉的那一瞬间,居然就认命了。二十多岁的年纪,不愁吃不愁穿,连工作都是招招手就来,我记得我小的时候看过一篇鸡汤文,写的是农村孩子写给城里孩子的一封信,标题是《我要奋斗至少二十年才能和你一起喝咖啡》。这篇文是否鸡汤还是别的暂且不提。而宗杭的□,明显要比这位城里喝咖啡的高出不知道多少个段位了。在加上老天爷赏饭给的好容貌,宗杭简直就是个做什么都能被轻易原谅的‘鲜肉’。
  这样的人,怎么也不会和‘认命’两个字挂钩的。
  
  
  前段时间我在知乎上看过一篇文章。文章的名字叫做《为什么我想活到三十岁就不活了》。(注1)
  
  我可以截取一些片段出来。
  
  ... ...
  
  记得初中看柴静,有句话是:“每个笑容背后都是咬紧牙根的灵魂”,这句话其实解读很多,但我个人理解的就是你在人前展现出多少积极面,背后就要一个人吞噬多少负能量。而我生活中见到的多数人都是不理解的:“你有什么可累的”,诚然,求学这些年,物质上没受什么苦难,学业上靠着小聪明没费多少力,也算得了一个还不错的结果。可实际上我自己是知道的,我的人生中,大大小小的事,都没有自己的选择权;因为如此,总觉得我做的事情不是自己挑的不是自己喜欢的,总难以全心全意全神贯注去做。长此以往,我变得犹豫、软弱,对很多事无可无不可;我没有了自己做决定的能力和意愿;我对需要去争取的事总习惯性带着抵制和勉为其难的心。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生活,没什么向上的可能性;我的人生,被我自己过得多失败。而更难过的是,我们在讲道理的时候都说,人生是要活给自己看的,不是给别人活的,可是那些我在意的人那些爱我的人,他们不是别人啊。他们给我做出的选择,到现在还没被证明是错的。我不能讨厌他们,不能讨厌这些正确的选择,我只能讨厌别扭的自己。
  ... ...
  向死而生,这都是命。曾经看过雪莱的一句诗,是翻译的:“当爱渐渐死去,人心不过是活着的坟墓”,后来找到了原文:“So soon as this want or power is dead, man becomes the living sepulchre of himself, and what yet survives is the mere husk of what once he was”。渴望和动力,也就是爱,没错。所以也可能是没有爱,情绪无以寄托。
  
  ——你看,像不像宗杭的人生?
  
  我觉得宗杭也知道。我们心中也明白。那些无可奈何的,被他人决定的人生。时代境遇不同,如宗杭者,有太多的无可奈何。
  在父辈那一代,当然要拼命。因为如果不拼就是底层,就是吃苦。而因为时代,他们的成果来的更快,何况截然一身,哪怕失败了,也不会比现状更惨。而且那个时代,眼光和胆量决定命运,并且运气占据很大的成分。知识分外之前,大学生还没有成为土豆。商海如同还未开发的海滩,滩涂上的贝壳比比皆是,穿上潜水衣,不远的海洋深处就能捞到海胆和鲍鱼。
  宗杭生于九四年,连八五后都沾不到边的大学毕业分配工作和住房的优秀福利更加不可能轮到他。已经开发了几十年的滩涂,别说海边,就连对面小岛都被挖的干干净净,种的紫菜一边喂人一边喂鲍鱼——就连鲍鱼都必须人工养殖才能供应需求。这个时候进入商海,怎么能够叫做弄潮儿了呢?那是和大海在殊死搏斗了。弄潮儿是一块板,丢了就丢了,板子不值钱,如宗杭者,站在父亲打拼一生赚下的大船上。就是因为孝顺,变得畏首畏尾,宁愿被父辈骂没出息,也不愿意拿着父辈拼下的产业去和一望无际的大海搏斗。何况那一卷海浪袭来,里面不单单是海浪,还有之前被打碎的船体的残骸,前车的咕噜,海浪中有腥味,不知道是海风还是血气。
  可是这一切,宗杭开不了口。那些想活到三十岁就不活的“宗杭”也开不了口。
  
  三线轮回里有一句话,是借着井袖的口吻说的,“清醒的都是高僧佛陀,糊涂的人才入红尘”。
  井袖很乐意在红尘中做一个糊涂人。但是宗杭是清醒的,他却困在红尘。他清醒的明白自己的一生的走向,无悲无喜,身边的人,来来去去,讨他欢心,不得真心。
  真心在这个时代,变成了很奢侈的东西。大家藏着掖着,像赌场上掀起一角暗中窥窃的牌。
  烧烤不好吃吗?网络上的鲜肉不帅吗?日本女团的小姐姐不美吗?意大利的包不好看吗?为什么要想不开去用真爱谈恋爱?为什么要想不开去结婚?为什么想不开去生孩子?为什么这么想不开?
  
  宗杭说,感情是严肃的,感情太复杂了。
  但是如果没有发生意外,他的婚姻会和六十岁种满大葱的菜园子一样有可预知性。他并不自由,财产自由的前提就是背后有根深蒂固的关系。他可能会找一个傻白甜结婚,然后小两口一起傻白甜的生活父辈的庇护下安稳的过完一生。前提是傻白甜必须有钱。单纯善良的真善美的灰姑娘就算再甜美可人,都不可能入宗必胜的眼。
  《王牌特工》里的男主有一个很争气的平民父亲,年纪轻轻就可以从军队进入kissman的候选名单。在因为意外死亡后,男主的傻白甜母亲迅速将儿子拖入底层。若不是导演有金手指,哪怕男主天赋再高,也无济于事。
  何况宗杭并没有什么出色的男主能力。脱开故事的外衣,宗杭只是一个很乖的富二代。锦上添花的前提是那是一匹锦缎,宗杭当然是锦缎,所以他的善良美好的品质令他锦上添花。若是在普通人的眼里,比如还背着三十二年房贷的野原广志若是这样,那他可能没办法去生下小新和小葵,因为善良单纯换一个环境就成了懦弱和无能。
  
  你看时代多么重要,你看出身多么无力。而真实世界的中的王妃和嫁入豪门的美人,没有一个是因为善良美好的品德而被王子和富二代爱上的。
  这么多人都知道的道理,宗杭怎么会不知道?
  
  大概井袖不知道。爱情美好,可以谈恋爱谈到六十岁,她是个红尘中的糊涂鬼,红尘万丈,情海浮沉,有的人力争上游,有的人在岸边迟迟不进;而她心甘情愿沉沦其中。即便被淹没呛水,可是若是在深海中睁眼的那一霎那能看到珊瑚浪漫,死得足以。
  她像武侠小说的侠女,挣不来天长地久,一个拥抱,只得朝夕。
  她以为自己会这么洒脱。
  可是万丈江湖画卷徐徐展开,她窥得一角,以为天涯。
  
  
  
  
  
  【注1,作者:莱蒙闻斯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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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山石星人  发表时间:2018-04-05 23:20:31
好长
[2楼] 网友:27954463  发表时间:2018-04-05 23:20:32
透彻
[3楼] 网友:长风九转  发表时间:2018-04-05 23:24:10
小姐姐写得真好
[4楼] 网友:星星点灯  发表时间:2018-04-05 23:26:28
[5楼] 网友:你终究抵不住她风骚的诱惑  发表时间:2018-04-05 23:27:05
写了多久啊这么长一篇,人才
[6楼] 网友:心念  发表时间:2018-04-05 23:27:35
(⊙o⊙)哇,写的真好!
[7楼] 网友:X  发表时间:2018-04-05 23:30:09
厉害了
[8楼] 网友:罗大大  发表时间:2018-04-05 23:55:10
厉害的不得了,赞赞赞
[9楼] 网友:约瑟  发表时间:2018-04-06 01:13:04
明瑶小姐姐,真是,从开封时候就在了吧。莫名感动啊,自己所喜欢的角色作者,有人和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