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无路可退》

作者:我猫叫白居易

各位老师好,我来尬个评
看到这章的评论区还挺热闹的,我跟个风蹭着热度瞎说两句,万一没搂住嘚吧嘚多了,这就成本文第一篇长评了,诶嘿我合理期待一下。
人物行为的原因应当是有迹可循的,原本在故事展开人物性格得到深入细致地刻画之前跟这瞎扯是有点早,但看完评论我突然就顿悟了从某种意义上讲立场决定观点真的没错,所以该说的不能少说,不能保证不扯远,也可能夹带私货,不过吧还是在表述我的想法之前多念叨一句,我的角度和立场是由我自己的观念与经验决定的,不能同意很正常,我有话不吐不快,写一写给人看了,能抛砖引玉再好不过,要是想吵就不合适了。不强迫您理解,也不是为了争最佳辩手来的,不要试图judge我,懒得搭理。甭给自己找气受,我又不关心您怎么想的。
如果仅仅是试图在评论区xfxy的争论中找到一个点,我想应该是很容易的。站在我的角度,把这个点放在“某人全部行为的合理化”上,差不多比较合适了。捋一捋前情:叶姓男孩儿追求曹姓小姑娘—曹不喜欢叶—叶用了非常不恰当的方式:化身stk;中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食堂发生火灾,叶为了救曹毁容—曹为了躲叶不去上学—猫眼书店相遇。
且抛开一切针对真实性的怀疑不谈,假设两人描述的都是事实,再试想当时选择另外一条路根本没有意义。性格使然吧,如果叶是那种迷男理论的信徒,可能原因会简单归结为受“好女怕郎缠”的恶劣动机驱使,可文中对叶的性格描述虽然不多,但他既然能在火灾发生的紧要关头选择去救曹,对姑娘应当不是轻薄的态度,既然认真,为何不尊重姑娘的意志,偏要选择极端的方式引起她的反感呢?还是觉得只要对方没把话说死,自己就有希望?曹这种性格应当不会迂回曲折地婉拒别人,清楚明白地拒绝没有效果,势必会造成情绪反弹,对叶更加反感,抗拒会进一步增加变成恐惧、厌恶。这太正常也太合理了。也许在很多人眼里她的反应太超过了,认为这是种矫情,我觉得吧,追求者的行为是否合理,这个只有被追求的人才有发言权。很多人理解不了,我觉得反而是好事,希望你们永远不会遭遇这种这种可怕的追求者。这个故事开头,林老师给他哥告状说老白总抓的他一胳膊印子,被嫌弃手欠;林予说:“喜欢它才抱它”,萧队回——要是喜欢谁就抱谁一准儿挨骂。这儿的挨骂不只是因为手欠,可以类比亲戚们的“为你好”逻辑——是因为一切罔顾对方意愿的行为都是傲慢且僭越的,不应该被姑息。打着爱的旗号行恐吓之实,那这爱也未免太过畸形,既然有千百种正常的途径去表达感情,为何偏要选最让人反感的那一种呢?即使叶后来救了曹,也并不意味着他的病态行为可以得到认同。
曹本人的行为也很极端。即使是一再拒绝,也完全没必要泼人一身热饮,往人伤口上撒盐。我猜这与她的家庭环境不无关系,父亲是甩手掌柜,母亲强迫型人格,掌控欲强得可怕,这种环境中成长的人也许只有在歇斯底里的时候才能得到关注。但即便如此,不伤害他人也应当是行事为人的底线了,受人恩惠反要往人身上踏一脚,也实在太sjb了点。我合理怀疑这小姑娘有躁狂症。一点简单的猜测,不一定对。还挺期待打脸的,能继续扯点什么。
讲到这里也不可能再标榜自己如何理性,因为我比较清楚的是:理解别人还比较容易,产生共情却很难。因为无法感同身受,就产生了偏见、攻讦、鄙视,拼命剥夺他人的话语权;在这种情形下理智是极为少见的,它的本质还是内心深处的某种情感判断。总之做错的事就是错的。另外做了好事改变不了做过错事的事实,受其他因素影响形成不好的性格也不能使出手伤人合理化。拎清楚了不要混在一起说。现在看来俩人真就是半斤八两。不要做审判者,来想象一下它的多种可能不好吗?反正我是非常期待作者接下来的剧情安排啦,第一个故事的名字取自王小波长篇《红拂夜奔》,主要人物立春的经历也与之相关;这个故事名为《看上去很美》,故事应当可以类比王朔同名小说吧。仅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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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安哩微微  发表时间:2017-09-21 09:24:57
讲的很不错啊……同期待剧情 其实我挺能理解叶和曹的 谁没有过中二时期呢 我中二的时候也挺作的
  • 评论文章:无路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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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作者:北南
  • 所打分数:2
  • 发表时间:2017-09-21 02: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