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在异世点亮金手指的日子》

作者:48327963

38章这世界上最温暖的是人心, 最恐怖的——也是人心。
林旭读高中的时候, 同寝室一个看起来家境良好的同学偷了另外两个同学的手机, 还偷了其中一个的笔记本, 偷偷拿去卖了。事后还能装成没事儿人一样和他们一起痛骂那个挨千刀的小偷, 结果查出来之后,依旧不承认, 那监控都把他脸照上了, 还说那是小偷和他长的相似,即便看着铁打的证据, 也咬死不承认那是自己干的。
同寝室的几个读初中就是一个学校的,就算在上高中之前感情一般,但也是打过照面的校友。更何况偷东西的这个人出手大方, 谈吐也很有素质,在看到监控之前, 谁能想到他是这样的人?
这种人心理素质不可谓不好, 泰山崩顶了,都能面不改色。
这都算好的了,好歹只是偷东西。林旭大学时的班长, 也不知道得罪了什么, 有一次准备戴隐形眼镜的时候让林旭帮忙倒一下护理液,林旭做事情仔细,护理液滴到他手上,他擦了擦。才发现护理液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换成了胶水。
什么样的深仇大恨,才能促使人去毁掉另一个人?
无外乎都是些生活上的小摩擦, 一点你看不上我,我看不上你的互相唾弃。就这么慢慢的演变成了恨意。恨不得把对方拔皮削骨的恨意。
但是伦萨不是这种情况,部落现在生活很平和,人们为了更好的生活而努力。这么久了,林旭甚至没有听过有人斗殴。虽说人们总会有些嘴角,但是却从未有人动过手。
林旭现在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为什么有人会把屠刀指向伦萨——伦萨那样小的年纪,每天都会自己给自己找事做,或是去工地上帮忙,又或者去田地里开荒。他把自己忙成了一个旋风小陀螺,上了发条似的,怎么也停不下来。
何况伦萨的脾气也很好,不和人发脾气,被训斥了,也只是吐吐舌头回去多吃两个馒头。
但是林旭的面上不能显现出来,无论他的内心充斥着怎样巨大的怒火,也只能伪装平静。在现在这个时期,任何一丁点的不同与改变,都会打草惊蛇。
可是——看着这些辛勤工作的人,林旭无论无何都不想把他们往坏处想。
男人在地里劳作,他光着上半身,露出结实柔韧的肌肉,他的身材很好,身姿挺拔。一头金色的短发微微上翘。他的脸如同被神亲手捏造而成,他的眉毛也是淡金色,鼻梁高挺,嘴唇微微上翘,似乎在吸引爱人来吻。
他眯眼看见站在田坎上的林旭,将自己的锄头放在一旁,长腿一迈,便跨步上去。男人的肌肉十分健美,从背后看,有腰有屁股。女人在地里偷偷看他,被同伴发现的时候,只能假装无所事事地移开目光。
无论在什么时候,人们对原始的身体之美都有渴求和欣赏。
林旭被吓了一跳,他刚刚还在神游,完全不知道有人来到了他的身旁。
金发男人看着林旭的反应,有些忍不住笑,问道:“您怎么一个人在这儿,族长他们呢?您还是要注意安全,虽然实在部落里头,但难免也会遇到危险。”
林旭摆摆手,有些尴尬地回道:“我能有什么危险,部落很安全。”
金发男人又笑了笑,只是他这次的笑容很淡,淡到近似于嘲讽。
“你叫什么名字?”林旭有些好奇,他对这个长相夺人眼球的男人并没有印象,按道理,这样外貌出挑的人,不可能不被他注意到。
金发男人勾起嘴角,他不是个好男人的长相,没有浓眉大眼,他轻挑眉毛的时候,就如同在朝对面的人抛媚眼,加上他长得好,很少有人能拒绝他这种示好,他以一种暧昧的语气轻声说:“我叫特洛,您从未注意过我,您的眼里只有族长。”
林旭有点尴尬了,这人说话就像自己和柯斯有一腿似的,他也觉得自己不认识部落的人是有点不太合适,于是只能打着哈哈:“我把名字和人的脸对不上号。这和柯斯没有关系。”
“毕竟您和族长待在一起的时间最长。”特洛意有所指,“只有族长在您眼里是特殊的。”
林旭这下更加尴尬了,他生硬的换了个话题:“你现在不用工作吗?”
特洛摇摇头:“今天到我轮休,但是没事儿做,才到地里来。我很少能见到您,但也渴望和您接触,和您说说话。”
此时的林旭并没有多想,部落里像特洛一样想法的人并不少,他们也总是会想尽千方百计凑到自己跟前来。他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也不想因为伦萨的事情草木皆兵。于是他笑了笑:“要和我在部落走一走吗?”
“当然,这是我的荣幸。”特洛向林旭行了个礼,他行礼的动作并不那么标准,但非常优雅。不像个原住民,反而像是从中世纪穿越而来的贵族。举手投足之间都别有风采。
林旭隐隐感到一丝不安。
两人走在田坎上,特洛走在林旭的身侧,他比林旭高小半个头,站在林旭身边的时候,在外人看来,竟然算得上匹配。
女人们看了一眼便匆匆移开视线,然后心照不宣地彼此暗笑。
等两人走远之后,女人们才开始悄悄讨论。
“你们说,克瑞斯会不会喜欢男人?虽然克瑞斯对我们很好,但可从没和部落里的女人交|配过。”女人悄悄地咬耳根子。
另一个人说:“不会吧?克瑞斯是神,怎么会看得上凡人?”
“那别的部落祭祀的时候,还要向神供奉神女呢。”有人反驳道,“神也是有需要的。”
“就算这样……克瑞斯肯定也不会选特洛,肯定选族长。”
有人哼道:“特洛哪里不好了?长的好,身材好,我就喜欢大胸肌的男人,特洛的那玩意肯定也很大。”
“……”
“那是你。别把克瑞斯想的和你一样。”
林旭和特洛此时已经走到了部落的边缘。特洛紧跟着林旭的脚步,两人之间的距离维持在不到一米,看起来极为亲近。
此时已过正午,太阳开始下落,阳光不再刺眼。暖洋洋的照在人身上,非常温暖。微风拂过,似乎在抚摸人的脸颊,林旭深吸了一口气。这里的空气比原本世界的好,呼吸的时候,都能闻到草木的清香。
“你是和柯斯一个部落?什么时候到部落来的?”林旭问道。
特洛回道:“我以前是个奴隶。那时候我自己想办法把头发弄成了黑色。你知道,当人们发现我是金发的时候,我面对的,将是地狱一样的生活。那些人会把我当成女人。”
林旭:“……这有什么说法吗?金发?”
“金发是神子的象征。有些人认为,他们可以从践踏神子上头得到能量。”
采阳补阳?
特洛看着林旭的脸色,笑了笑:“您别多想,我的阿萨从生下我开始,就一直想办法掩饰我的发色,直到来到这里,我才能停止伪装自己。”
林旭叹了口气:“金发很好看,很适合你。”
这句赞扬似乎取悦了特洛,他轻笑了一声,他的嗓音很低,很有磁性:“我也这么觉得,您的黑发也很好看,就像是最深的黑夜。神秘,幽暗,又迷人。”
这声音简直能把人的耳朵听怀孕。
林旭尴尬的想要挖个洞把自己给埋了,虽然他反应过来,目光复杂地看着特洛,他有些神经质地想:这人不会是在撩自己吧?
虽然他没什么感情经验,但他好歹能察觉出来这种直白的示好。
但是特洛似乎不想再进行这个话题,他表情忽然严肃起来,他的五官非常深刻,面无表情的时候有一股独特的魅力:“您做了这么多,有没有想过,他们值不值得您这样付出?”
林旭停下了脚步,他的眼睛现在已经是纯黑色了,在被法则改造身体之后,他的眼睛和头发,都变得深黑。而他的皮肤也渐渐变得苍白,看起来更像是从黑暗的深渊中走出来的魔鬼。他就这么直直地盯着特洛。
特洛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唾沫,即便他的心理如何强大,对于魔神的恐惧依旧占领着高峰。但他越是恐惧,就越是兴奋,他竭力双手交握,不想让林旭发现他的双手已经兴奋地颤抖。
“我做自己想做的事,至于值不值得,这是我需要考虑的,而不是你。”林旭的语气很冷,也很轻,轻的仿佛是喃喃自语。
特洛紧紧握住自己的手,他的手指已经抖动的快要抑制不住了,他舔舔嘴角,目光仔细打量着林旭的身体——克瑞斯不够壮实,他的肌肉没有凸出来,身材挺拔,双腿又细又长。特洛觉得喉咙有些干渴。
他忍不住想象,当他得到这个部落,所有人都匍匐在他的脚下。
而这位神,在夜里,会将这双细长的盘在他的腰上,随着他的起伏而律动。
仅仅是这样一想,特洛就硬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个月就轻松多啦
到时候终于可以多码一些字了>3<
最近一到中午就好困QAQ
感觉已经入夏了但春困现在才来
胶水这件事是我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不过不是高中,是大学。帮我当时的班长倒药水的时候发现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换成胶水的,幸好当时发现了。班长当时吓哭了。
其实生活中很多做出这种事情的人,和受害者没什么深仇大恨。
大多就是生活中的一些小摩擦。
我是觉得,宁愿打一架,也不要用这种方法。
——虽然不一定打得过,好孩子千万不要学哦,遇到不好的人和事,我们走远一点
因为有些人不是你硬起来就怼的过的,内心阴暗的人什么都干得出来。
爱你们,不希望我任何一个小天使遇到这些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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