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他从火光中走来》

作者:墨宝

愿无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头
一、随一片风,追一粒沙,到悬崖不舍得勒马。
南初,她是骄傲的。眼尾细长,薄唇清浅,淡漠的像只高贵的黑天鹅。身在娱乐圈,却从来不会为了什么而低头,洁身自好,不碰不该碰的东西。她孤傲而独立,给我一种遗世而独立的感觉。
同时,她也是妖冶的,也许你可以用小妖精这个词来形容她,是的,她是美的,让人移不开眼睛的那种,她可以随性的把烟圈吐得诱惑至极,不经意的举手投足之间尽显风情万种。
“这世间上的事,除了生死,哪一件不是闲事?”
南初,她是特立独行的,不是作出来的,而是她不屑。她是真的不在乎,世上之人千千万,和她有关的又有几个?能让她去在乎的也就只有他。
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南初,她是倔强的。爱情面前不愿将就,认定了一个人就是一辈子。命里有时终须有,她不愿放弃他。一辈子不长不短,好不容易遇见了那么一个人,怎么可以放弃。
南初,她是坚强的。军队生活再苦再累她也可以抗住,大火里也不怕,她心向他,还有什么好畏惧的。要么不去做,要做,就要做好。
南初,她是真实的。她可以为了自己爱的人死皮赖脸的倒追,她可以放下身段去诱惑他,调侃他,会在起床气上来的时候一巴掌拍开他,娇憨她有,妩媚她有,小孩子气她也有。
这些所有的所有都只给他一个人看。
南初,就是一匹野马,就等着林陆骁这样的人来带她回家。
林陆骁,什么样的一个人?可以让活得潇洒如斯的南初锲而不舍的追求。
林陆骁,消防队员。
寥寥几个字,就这样概括了他。
可是在南初看来,林陆骁不是这样的。她的队长不是这样的。
林陆骁是她的男人。
小姑娘十六岁就遇见了他,从此一眼万年。
在那以后,他的身影开始弥漫,再多的悲欢,再多的心酸,都不及队长给的心安。
她再也不是一个人了,再也不是一个人而活,队长就是她前进的动力。
为了他,她流连忘返。
为了他,宁愿和母亲红了眼。
为了他,宁愿和全世界做对。
她放弃过,可是她的心无法屈服。
她的一腔孤勇,这一生只为他。
二、水中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林陆骁,铁汉柔情。
消防员这个特殊的职业注定他无法享受一般人的爱情。
天天奔跑于为人民服务的第一线。
过去的那么多年里,他把自己交给了国家。
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遇上一个叫南初的姑娘。更加没有想过这个姑娘完完全全占据了他的一颗心。
初遇她,她才十六岁,在他看来,就是一个屁大点的小姑娘。
所以开始对于她的追求,他只当是一个小姑娘的游戏,一场不痛不痒的玩笑,他就一笑而过。
谁知道这个小姑娘居然从此挤满了他的生活。
哪哪都可以遇见她。
军队特训也有她。
本以为这小丫头坚持不了多久就会打退堂鼓,哪料到她比谁都倔,那么累的训练都撑下来了。就连在火灾模拟训练里都临危不乱。
英雄难过美人关,他算栽在这个小丫头手上了。
队长铮铮铁骨,他是血性的。
忘不了那段国旗下的告白:“无论如何情况,绝不背叛,不抛弃,不放弃你”。
队长是真的爱了,孤身一人那么多年,遇见了一个这么爱自己的,自己也愿意为了她成家的。
在队长心里,不是为了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他爱了,就要一辈子对她负责。
所以在南初对他提出分手,不告而别的时候,他是那么的生气。
此情应是长相守,你若无情我便休。
他没有办法原谅她的“背弃”。
她觉得她是个逃兵,爱情战场上的逃兵,他心里有根刺,拔不出来,一直隐隐的痛在那。
他任意那根刺生长。
也许岁月会让一切淡忘。
可是她回来了。
他不明白为什么,她可以若无其事的来撩他。
苦苦追求的不是她么?要分手的不是她么?既然分手了为什么又回来撩他?
他气她的小性子,气他不给他一个理由就丢下了他。
两个人固执的对立着,撕扯着彼此的骨血。
这场爱真磨人。
两个相爱的人啊!要知道命里有时终须有。
既然在劫难逃,那就索性不逃。
“你敢和我领证吗?”
这不仅仅是一句问句,这是一生一世的承诺。
队长不是一个随随便便的人,婚姻对他来说是一辈子的事。
这是他给自己和南初的一个机会。
你来,我就带你走,你不来,我转身就走。
他不会说情话,他他说出来的每一句关于她的话,比情话还要治愈。
“在部队,我的命是国家的,但我的心是她的 ”
在公,他的命是国家的。
在私,他的心是她的。
三、愿无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头。
写到这里,循环播放着一首歌:
你说你温柔善良
我怨我内心要强
我曾许你一生的远方
却被时间流放
我们都太假装
让回忆那么伤
连后来想起这段青春
泛起了泪光
爱是有多荒唐
恨也能醉人肠
我忘了自己
忘了和你那晚的月光
我们都不原谅,在回忆里逞强
到头来谁都会埋怨对方,将自己捆绑
——《回忆那么伤》
一幕幕多么像队长和南初。
回忆那么伤,忘不了也放不下。
不原谅,在回忆里逞强。
只是因为都太假装,回忆才会那么伤。
回首向来萧瑟处,不过一场浮生若梦而已。
再多的悲欢,再多的浪漫,比不上他给的心安。
他的话,她的笑颜在心上。
愿无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头。
队长,南初。
我们不见不散,不失不忘。
后话:从2016年的“作者大大全文存稿中,只开启了文案让大家先睹为快”,到2016年12月06号的开更,再到2017年2月28号的完结。
几个月的时间里,再次看见了一个不同于之前的热血故事。
队长和南初的人物形象刻画的很饱满。
他们不是完美的,但是他们是美好的。
队长和南初是我心里的白月光。
“有多少无人能懂的快乐,
有多少无能为力的不舍。”
有些人走着走着也许就散了,可是我们约好,下个故事,不见不散。
谢谢兔子,给了我们这样一个难忘的故事,给了我们有血有肉的队长和南初。
陪你,走过了一年,我还要继续走下去。
——墨宝写于2017.03.05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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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寒时暖  发表时间:2017-03-06 10:39:01
写的好棒!
[2楼] 网友:墨宝  发表时间:2017-03-06 21:41:43
谢谢夸奖,害羞
[3楼] 网友:蓝晔  发表时间:2017-03-06 22:08:59
真心爱这文,字里行间流露真情,赞?
[4楼] 网友:鱼香肉丝  发表时间:2017-07-20 09:43:44
我看你的短评看哭了……
额,是真的年纪来了吧……
[5楼] 网友:47749061  发表时间:2021-08-27 20:36:13
写的真的好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