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金银错》

作者:棋子

过刚易折这话儿真没错,婉婉死得凄婉决绝,留下了一个帝国长公主最后的尊严,也是对良时和澜舟最后的、长久的惩罚,只是回过头来再想还是不免为他们遗憾——
虽然底线始终无法退让,他们对江山问题的执拗,不是为自己,是背后数代人压下来的沉甸甸的责任,所以不能退,也无法退。但是抛开那些外在的东西,单论感情,他们之间是有误会的,然而这些龃龉、疙瘩注定包裹着命运的恶意,伴随着一个人的离世,而永远永远解不开了。
这纵然令良时万分悔恨,但于婉婉来说就是解脱吗?在她经历接二连三的打击的时候,良时自己也并不好过,类似“共眠一舸听秋雨,小簟轻衾各自寒”,他们隔着千山万水、隔着祖宗社稷,但感情里是痛在一块儿的,而她终究低估了自己在良时心中的份量啊。
她在如花的年纪里感到生无可恋了,我无法置喙她的选择,只是心疼她不知道良时其实很爱她,比她想象中更爱。
婉婉有金尊玉贵的刚烈,锦书则是柳枝蒲草的柔韧。她并没有享受到多少帝国的荣耀,皇家的亲情也是寡淡,所以婉婉选择了骄傲地死去,而锦书只愿意平淡地活着。
当然,因为东篱和澜舟的介入,她最初的愿望被打破并且越来越跑偏。抛开国恨家仇,锦书作为一个本性软弱的人,澜舟这样强势(或者是变态?)的男人对她当然颇有吸引力,何况人家长得还帅。
不想过多谈论锦书在很多人看来的下贱、沦落,只是觉得写文章应该多表现世事和人性的复杂,而不是如有些读者宣扬的“非黑即白二元论”里的所谓快意恩仇。
因为看宫花红已经是很久之前了,怕记忆感觉不对有个想法一直忍着没说:难道没人觉得锦书的“好死不如赖活着”才是最好的报复吗?
婉婉死了谁最高兴?洗脚婢啊!如果不是后期搭上了自己儿子,我看老太妃恐怕也是觉得公主自己没了最省事儿。
锦书死了谁最高兴?还是洗脚婢她们啊!慕容家的女人终于不用再碍眼了,整个后宫都清净了是不是。
可是凭什么要便宜她们啊!
我猜锦书在某些时刻应该有过这样的心思吧:你们让我死,我偏要好好活着!不单自己占据皇帝的爱,与整个后宫为敌,还要给他生儿育女,让宇文家的江山注定绵延着我慕容家的血脉……
宫花红161章,锦书被太后作弄得脱了臼澜舟赶过来救她那段,有句她“别过脸,委屈的闷头倚着他,再不肯抬头了。”那种杀人于无形的报复感有木有很强烈?
纯正的人受不了欺骗和背叛,卑劣的人却可以蹦哒好多年。不屑于跟小人斗的婉婉,需要锦书、素以她们柔韧的复仇,用爱的魔咒惩罚新的王朝,搅得那些老女人们不得安宁。
本来就想随便评论点的,后来看着反正写了这么多干脆凑个长评给四姐吧。前后文风不太统一,因为前面是早上写的,沉浸在浓浓的悲伤里,后面是开了个会之后回来写的,饿着肚子只想快点吃午饭。大家凑合看吧,没错儿最后这段就是为了凑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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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棋子  发表时间:2016-05-23 13:32:49
再把161章那段贴出来:
刚才捆绑时下了死劲儿的整治她,胳膊叫他们拧得脱了臼,这会子动都没法子动。锦书死里逃生般的大喘两口气,缓过神来觉得肩头被人大锤子砸烂了一样,痛得眼泪汪汪的,压根儿就没力气应他。
上谕颁了不久皇帝急赤白脸的赶来了,圣驾往殿柱旁一站,也不请安,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说,“朕来得还巧啊,再晚点儿,她该成肉泥了。”
说着弯腰去抱锦书,谁知一触,她就针扎似的叫起来,哭着说胳膊折了。他愕然去摸她的肩头,骨头棒子果真是不在原位置上了。
“你别怕,我替你接上。”皇帝看她哭得泪人儿似的心痛难当,引她在杌子上落座,勉强笑道,“不是大事儿,接上就好了。”
太皇太后侧目看皇帝仔细替锦书接骨,他一个眼神一举一动,都是深入骨髓里的疼惜,不到那个份上哪里有这样的刻肌刻骨?心里不由的长叹,冤孽啊,他们两个好得那样,谁能有那本事拆开他们?太后要棒打鸳鸯,就算儿子是她生的,要做皇帝的主只怕也不可能。
锦书咬牙忍得人打颤,隐约听见“咔”的一声,想是骨头复了位,登时一气儿松懈下来,才发现身上衣裳被汗浸透了,槛窗上的风一吹寒浸浸的。别过脸,委屈的闷头倚着他,再不肯抬头了。
[2楼] 网友:我是一只美艳的蘑菇  发表时间:2016-05-23 13:39:28
我觉得人都有自己的选择,都可以去理解,锦书的感情某种程度上是建立在一个国家倾覆之后的,但是婉娩是先有了这段感情在遭遇的背叛,我觉得对于人物的评价不应该太过一边倒,所以锦书的感情某一层面我也能够理解,但我不能接受婉娩做了这样的选择还要被人指着脊梁骨骂作,骂圣母,我们至少应该知道这样的选择,是不应该遭到批判的不是么
[3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6-05-23 14:06:38
感谢长评=3=
[4楼] 网友:832753  发表时间:2016-05-23 14:21:00
楼主说得有理,锦书活着才是对他们最大的报复,还有素以,哈哈。
婉婉死得高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理和选择,虽然死了,不过搞垮了宇文粮食,给宇文家带来了沉重的心理阴影,而且我觉得她殉国的行动,使得她在宇文兰州心目中更女神了,在金银错里面有描写兰州心里的,就觉得婉婉这种帝国长公主的风范很令他向往。
[5楼] 网友:小鱼  发表时间:2016-05-23 14:27:02
这评论太牛了
[6楼] 网友:棋子  发表时间:2016-05-23 14:30:00
回复2楼:对,我也觉得都是个人选择,不能接受有人说婉婉这是作!
[7楼] 网友:诺伯特先生  发表时间:2016-05-23 14:58:38
棋子评得真好!好死不如赖活。。讲得对。有时要犧牲还要看值不值得。
[8楼] 网友:诺伯特先生  发表时间:2016-05-23 14:58:59
棋子评得真好!好死不如赖活。。讲得对。有时要犧牲还要看值不值得。
[9楼] 网友:蚊子君  发表时间:2016-05-23 20:02:45
宫花红是哪本书啊?
[10楼] 网友:young  发表时间:2016-05-25 12:42:19
因果轮回,报应不爽,素以的儿子做了太子,兰州他妈被素以吓得不轻。
[11楼] 网友:rose宁宁  发表时间:2017-01-30 12:08:38
婉婉性子过刚易折,我是十分敬佩,但往往锦书这样的才能长久,看似软弱,却能把百炼钢化为绕指柔,最后还是让江山有一半在慕容家手里!
[12楼] 网友:炎炎夏日  发表时间:2023-08-09 17:58:52
楼主评论得很好,锦书活着挺好的,还能报复一下宇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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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论文章:金银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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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作者:尤四姐
  • 所打分数:2
  • 发表时间:2016-05-23 13:3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