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些

作者:12点

看过67章以后不打算再看下去,感觉作者对堕胎的怨念还有对女姓“母性”的要求让我三观不合。
现在说起民国时期那一堆文人私生活,很多人觉得糜烂不堪,伤风败俗。当不起“打破封建禁锢”的名头。
其实说到底,他们的行为跟中国古代任何一个朝代文人的私生活都大同小异,不过其他朝代的文人们,夫妻双方因为个人需求矛盾和离的少之又少,更多是男人嫖,男人纳,男人休弃,传统的女性忍让,或者承担被休弃的后果。有几个和离的例子,还是因为家族要求男方休妻好娶其它女人。
之所以说那一批人是打破禁锢的先驱,是因为他们跟传统文人一样“风流”以外,开始考虑婚姻应该是婚姻双方,两个人的个体意愿的结合。
要打破传统,当然有牺牲者的,当时有先进思想的,觉得打破禁锢对自己有利的,大多是男性,必然受过教育,有更强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关系,他们的婚姻中的传统妻子,无论离婚的法律条款有多公平——其实并不公平——也是势必被牺牲掉的一方。即使后面很多女性也开始对婚姻不满,有勇气抛家弃子寻求感情自由,因为经济与社会地位相对男性弱势,也是结果不美满的居多。
但无论怎么说,我们现在对“婚姻首要是两个人自主意愿的结合”这个观念,都是搭建在当年这些“伤风败俗”“负心薄幸”的先例基础上。
然后再说到“母性”这个问题。
肯定大多数女性是有母性这个东西的,但儿女真的比母亲本人的需求更重要么?
认识一个朋友,家境良好但传统,父母给她挑丈夫是往“老实”这个方向来挑,于是结果是,男方家境平平,两人结婚安家全靠女方,所以男方家庭不敢对女方不满。婚前没有共同语言,婚后更没有,女儿都六岁了,半年才有一次性生活。但是这个男人不出轨,也做部分家务,偶尔带带孩子,外人和亲戚看来,这个丈夫再好不过了。
这朋友只觉得痛苦,这样一个丈夫,既无法满足她的生理需要也无法满足精神需求,她觉得不能婚内出轨,不然无法对孩子和父母交待,但是孩子和父母更不支持她离婚。她没办法强硬离婚的原因就是,孩子不愿意。父母劝她最多的一句是,为了孩子。
她熬了七年,从年薪十W到现在六十W,丈夫更不肯放手。
最近她开始有抑郁症状了。
有些人,或者大多数人对婚姻的观点就是——夫妻感情顾忌孩子是重中之重,这一条特别要求女性,只要有了孩子,母亲和孩子就是捆绑状态,一个是因为女性有子宫,孩子一定是从女性肚子里出来,另外就是无论哪个国家哪个朝代,女性都更多承担教养子女的义务。
男性出轨只要不离婚,都比女性出轨所要承担压力更小。孩子成年了抛妻弃子的爹肯转头给点财产社会都要赞美他有良知。抛夫弃子的妈回头认孩子试试?
当然,无故抛弃家庭不负责任是不对的,至少应该离婚走法律程序,然后商讨好孩子的抚养教育财产等等问题。
我只是对婚姻中非要强调女性“母性”这一点感到非常不适。
更让我觉得不适的,是65章中女主将已经离婚的前妻有孕要打胎的事告诉那位前夫。
人家已经有另外的婚姻,难道还要一边跟另一个人结婚,一边怀胎十月把孩子生出来给前夫么?
所谓的“孩子是一条生命”,这条生命得一个女性自愿承担十月怀胎,生育风险和身体健康等等问题才能到这个世界上来。
另外堕胎的风险也是别人在自己承担。
你有权利替别人,一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和人生做选择么?
说到这里我想起那些被拐卖到山区的妇女,最常见的买方台词就是:“只要生了娃,她们就不会跑了。”
母性这个东西,潜台词就是不求回报的付出。
你自己乐意很好,套别人身上就恶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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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月白风清  发表时间:2017-02-07 13:14:04
谢谢您的观点,给您点赞,母亲和孩子都是独立的个体,但是包括我母亲在内,都觉得,为了孩子更重要。但是在我看来,如果这一辈子都不开心的话,那婚姻和孩子还有什么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