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燃烧关于爱

作者:包子

或许正处于大学这个时间段,所以对量大的这个文感触良多。真的特别特别感谢量大能够写这么好的故事,每一章我都在跟,遇到量大觉得很幸运。
昨晚和舍友在讨论小说,舍友觉得自己应该停住看小说的脚步了,因为她觉得小说给了她太多虚幻的美好。我当时说的是我不会,因为遇到了量大。
她的文里没有高大上没有完美一说,几乎所有的男主都是残缺不全的,(或者是身体的残缺,或者是性格存在问题),女主放到现实生活中也不是讨喜的傻白甜。
后来躺在床上认真想了这个问题,她的文到底带给了我什么。
我在看文的时候总觉得量大在和我一起看。她创造出两个性格各异的人,她让他们在这个世界中成长,经历,让他们找到自己的结局。她一直在冷眼旁观。
发现量大的时候是15年年底,所以我第一次追量大的文就是《打火机与公主裙》。
在外在,爱情有很多种形式,都是可以被定义的。但在感觉上,爱情虚无缥缈形而上,无法定义。通过什么证明两人相爱?或许是深沉的久伴,或许是飞蛾扑火的片刻相融,又或许是共同抵御现实的承诺,又或许其实根本无法证明。
朱韵爱李峋很明显。李峋这个人跟自己铂金色的发色一样,耀眼又孤傲,想爱的人很多,敢爱的却很少。只有身经百战的现实中的“女神”类的人物敢去挑战,正常女生,最多只会远远望着,还是偷偷的那种。
我们朱韵公主是再正常不过的女生,她优秀美好,认真学习,有很深厚的家庭,有和普罗大众差不多的三观。当初李峋喊她“公主”的时候,觉得哇,真的,这个称呼真的蛮适合朱韵的。
显然朱韵并不像我们看到的这样,我们看到的从来只是冰山一角而已。从她躲到楼顶抽烟开始,我们就知道她的内心藏了太多的东西。
量大的女主都是极其有勇气的人,明明白白,不遮不掩,勇敢又坚定,这些都是认清自己才能做到的。
朱韵也是这样的人。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爱上李峋的,或许她自己也不知道。但是她意识到自己爱上李峋之后就给自己定义了“骑士”的身份,这不是被动的选择,而是她对自己感情有了明确认知之后的选择。
她要守护他。
她让他做她世界唯一的国王,她为了他可以战死沙场。
有人怪李峋不够温柔,太自负。可是公主从来爱的就是完完整整的李峋,不管他自负还是自信,不管他深沉还是调笑,甚至不管他是不是以前有过很多女人,这些朱韵都是全部接受的。所以真的没有必要站在外人的角度去指责李峋。
朱韵为了李峋可以接张晓蓓的项目,只因为在她眼里,李峋这条野狗是不能低头的,他怎么能低头呢。她可以为了他动用父亲的关系来应对张晓蓓,因为她不想他分心。明明知道自己已经被李峋吃的死死的,但她还是没有控制自己,冷静地,自愿地,沉沦。
李峋是公主的信仰,他值得她的虔诚。他可以不问原因地连续熬夜很多天做出破解程序在最正式的场合攻击方志靖,只为纾解公主的心结。他可以在被老师和专家批评轰炸之后站在路灯下点烟,眉目轻挑地对公主说:“高兴了么。”“笑一个给我看看。”
果然,撩拨了这么久,公主终于给李峋告白了。公主的告白一点也不公主,骑士精神尽显:“李峋,选我吧,我绝不背叛你。”
李峋笑弯了腰。
很多人都在猜量大不会让李峋这么快得到公主,我一开始也觉得。因为觉得美好不会来的这么快。还是低估了李峋啊,也低估了量大。
光线昏暗,空间狭小。一切都是最平庸最□□的状态。
李峋淡淡地:“就这么说定了,背叛的人下地狱。”
灰暗的色调配上这样的承诺,像是要烧尽一切获得极致的美好。晦暗又极其绚烂,极端又极其美好,深爱不已。
事实上,李峋也一直在等朱韵告白的这一天。他俯在她身上说:“我他妈总算等到你服软了。”是了,这就是李峋。是公主一直爱的人。
朱韵抱着李峋时在想,“爱才是人最公平的信仰。” “她坚信每个人都曾幻想为此殉道。”
目前为止,一切美好的让人落泪。
如果生命的期限很短很短,一定会选择这样燃烧一切的爱情。找到可以奉为信仰的人,虔诚地付出一切,如朱韵那样披荆斩棘,所向披靡。
找到深爱的人不容易。两个个体不一样的地方太多了,而且还有久长的时光去抵抗,只有互相深爱才能忽视很多不一样去相处。
即使深爱,我说了,还有久长的时光去抵抗。燃烧一切去爱太孤绝,当一切尘埃落定,空白都是需要自己去填补的。所以燃烧一切去爱虽然可以存在,但是太伤自己。大把的时光需要过,燃尽一切不是好事。
所以量大带给我的,大概就是能够在别人故事里体验这种经历吧。让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是存在这种感情的,顺其自然,纯粹直白,不弯不绕。这种感情也是我理解的最原始最本质的状态。不论它被赋予什么样的环境,这种本质不会改变。
真心地谢谢量大。环境单一,经历单薄,需要从别人的经历中来审视自己,来让自己的人生从有限展宽为无限。
不管接下去会发生什么,作为旁观者,除了充满期待之外别无他想。不管是好是坏,是甜是苦,这些都是自然发生的,我们就没有资格去掌控。你能掌控你自己的命运?不能。从你的性格伴随着生命产生的那一刻,很多事情就是不可预测不可控制的了。
所以让我们静观其变。
最后,量大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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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日光la倾城  发表时间:2016-05-31 12:50:30
32个赞!
[2楼] 网友:猪婆婆  发表时间:2016-05-31 13:03:31
322个赞!!
[3楼] 网友:相濡以沫  发表时间:2016-05-31 13:24:59
说的好。太赞了。
[4楼] 网友:amom  发表时间:2016-05-31 13:31:08
写得真好!
[5楼] 网友:康敏  发表时间:2016-05-31 13:52:06
???你们看个文都能写篇作文了太厉害了
[6楼] 网友:..  发表时间:2016-05-31 14:15:24
手动点赞。
[7楼] 网友:Form Hell's Queen  发表时间:2016-05-31 15:06:15
写的太好了!
[8楼] 网友:吃饱喝足  发表时间:2016-05-31 15:23:49
+10086个赞
[9楼] 网友:阿朴  发表时间:2016-05-31 15:51:54
有深度的评!
[10楼] 网友:天空不忧伤  发表时间:2016-05-31 17:41:14
点赞
[11楼] 网友:取名无能  发表时间:2016-05-31 17:41:42
送你一朵花吧
[12楼] 网友:陌上花开520  发表时间:2016-05-31 18:05:46
写的真好
[13楼] 网友:玉门关  发表时间:2016-05-31 18:10:48
写的真好
[14楼] 网友:念念  发表时间:2016-05-31 18:51:47
点赞!
[15楼] 网友:打火机的公主裙  发表时间:2016-05-31 20:50:55
写的太好了我一下子就想通了,是啊,朱妹是骑士,她要守护他的国王
[16楼] 网友:九九  发表时间:2016-08-26 17:46:00
点赞
[17楼] 网友:白华  发表时间:2016-09-06 21:51:19
手动点赞
[18楼] 网友:心藤  发表时间:2016-12-04 21:23:49
写得很好
[19楼] 网友:写一个男孩的暗恋  发表时间:2017-01-25 14:56:01
写得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