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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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桂兮兰  发表时间:2015-07-08 11:40:45
排楼主的观点。
我觉得作为一篇少有的逻辑严密设定完整的架空文,全文最大的bug就是这个了。
可以看得出来本文的中心思想之一就是天宿人对核心程序的抗争,不断修正其中不人道、不合理的部分。
那么按照这个逻辑,天宿人的法律制度就应该是倡导平等才对,包括保障契子受教育、工作的权利和个人合法财产权,以及严格限制契主的权力,比如家暴、婚内强X、紊乱期不负责任、干涉契子工作学习自由、侵占契子的财产等等,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这样才附合反抗的初衷。
毕竟结契为了挽救契子的生命什么的只是主角那对前世的初衷,不是所有天宿人的初衷。就像那个末代皇帝说的,没有法律的限制和爱情的羁绊,契主出于本能会把契子逼死在紊乱期,赢风当初的作为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只要制度允许不平等,权力不受到限制,就一定会侵犯人权。天宿人和核心程序抗争了四千年,但是对他们来说最容易修改的法律制度却完全和他们抗争的初衷背道而驰,感觉很不合理。
最后,这篇文好像还没出本,希望能收本子收藏
[2楼] 网友:何以解爻辞  发表时间:2015-07-09 18:15:15
楼主和1楼都写得好棒,感觉经常要跪着看评论啊= =
不过关于制度这点,我觉得在灭族之灾降临前的天宿人不能算大多有抗争的意识吧?正是在突来的剧变之后,人们才开始大范围地觉醒。况且,弱肉强食本是自然法则,身为强者有特权的想法就像本能的欲望一样,所以即使改朝换代后,有些特权还是无法改变。不过看完楼主的评论后,我也觉得益达可以考虑结局的时候写有人改改天宿的法律。
隔了这么久回来突然看到这么高端大气逻辑清晰的评论有点震撼,被催着去吃饭可能刚讲得有很多问题,对楼主的评论也还没怎么理解透彻,有冒犯的地方请见谅!
[3楼] 网友:longchengfeidu  发表时间:2016-05-13 17:17:33
我是楼主,不知为啥长评显示不出来了,重发一次。
本文无论情节、人物、文笔都是近年耽美圈少见的力作,只可惜个别地方的处理不够完美。我在很前面的章节中已经从伏笔猜出了作者会赋予契子关系“为了相爱的人可以一起活下去而做出的牺牲”的意义,只是不确定作者会将这种诠释作为以主角为代表的少数个体对命运的抗争,亦或是对作为天宿人整体的抗争,从作者对天宿人价值体系倾向于肯定的暗示中感觉是后者,但又觉得如果这是作者的目标那么坑挖得实在太大了,很难填,最后果然觉得没有填上,就现有的情节而言,表现个体抗争的主题已经足够,但全文最后却赋予了这种抗争整体性,却没有解决其中的矛盾。
从文中的种种描写看来,契子关系之所以产生了那么多悲剧,有一半固然是源于古天宿人出于集团利益做出的设定不能解除只能修正,但另一半却是源于不堪忍受古天宿人的做法而反叛的天宿人在夺取权力之后非但没有秉持初衷、尽最大努力削弱这种设定导致的不平等、不自由、不人道,反而在好不容易有转机出现之后为采取了种种手段去加强巩固契子关系中的弱肉强食关系,例如,法律规定契子没有独立的社会身份和财产,只能算契主的私人财产,通过强X行为得到契主权力不但不会受到任何制裁反而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默许契主在契子的紊乱期只要不一走了之就可以不对契子承担任何责任即哪怕契子因此受到终身的精神损害甚至死亡,长期在教育中对觉醒的症状、觉醒后的注意事项、结契后契子可能面临的问题采取回避或避重就轻的态度,直到当事人提出问题或损害已经造成才被动的去解决,诸如此类,按文中对天宿人的制度、技术的设定,假如他们作为一个整体真的想对命运抗争到底,那么至少80%的悲剧是可以通过制度、法律、教育来避免的,至少本文中两位主角受到的很多伤害以及逐月造成的无数悲剧(包括他自己的悲剧)都是可能避免的,然而正因为天宿人的制度事实上背叛了先人揭竿而起的初衷,在推翻了古天宿人的压迫后又把古天宿人加诸在自己民族身上的那一套加诸在自己的同胞身上,才会给了古天宿人以报复的机会,险些让自己重蹈古天宿人的覆辙。
简单说,古天宿人对人造人的设定是为了选出作为他们工具的强者,达不到这个标准的只能成为祭品,而现代天宿人从法律上制度上乃至道德上肯定了弱者只能死或作为强者的附庸存在,而强者欺凌弱者则是正当的,制定和维护规则的人试图用弱肉强食的制度在内部实现优胜劣汰,本质上与古天宿人有何分别?所以,他们遭报应是一种因果循环,主角以及文中许多配角虽然没有能力改变制度,却在以自己的方式与之抗争,包括采用了不恰当方式的逐月和飞景,从这个意义上说,文中发生的故事有充分的必然性,即使不在这个时代以这种形式发生,也会在将来换一种形式发生,而天宿人之所以能避免古天宿人的覆灭,只是因为他们之中有更多、更优秀的个体站了出来,以自己的方式做出无私的牺牲。
然而,只要制度不改变,悲剧的根源就依然在,将来也依然可能在某个时候换一种形式再次发生,如果《契子》的主旨在于表现个体无法改变外界时为了爱为了自由尊严而抗争,那么这个悲剧的现实根源可以在最后被淡化,把它当成抗争的背景也就是了,但本文却不是,天宿人的骄傲和自豪贯穿始终,到最后,前人的抗争赋予结契关系的意义俨然成为了这骄傲和自豪的一部份,窃以为,这种从个体性到整体性的抗争在逻辑上是不能自洽的,因为文中天宿人的社会分明就是一个将弱肉强食的价值观作为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无论使用了多少种美化,它的制度本质上不是在与不平等不人道的程序抗争而是“助纣为虐”,假如大多数天宿人是反对这种价值观的,那么这些制度法律就应该被改正,反之,假如大多数认可这样的价值观,那么少数的抗争者又怎会因此感到自豪、他们的抗争又怎能被升华为一个族群的抗争呢?让亲身经历了这些制度造成的悲剧的人把捆绑了这些制度的结契行为说成是为爱而抗争牺牲,实在有点讽刺。
综上所述,我认为本文的情节和主旨之间存在的逻辑上不能自洽之处,对本身的立意的表达和人物精神的塑造造成了损害,建议作者进行适当修订,要么在最后的部份淡化结契行为对天宿人整体的意义,在整体方面只要强调他们的忠诚、牺牲就可以了,至于契主与契子追求在不平定的条件下平等的相处下去,就作为每个时代都会有的、生生不息的少数社会异类的抗争就可以了,如果要把这种抗争上升到族群的层面,那就要对此前设定的天宿人的各种弱肉强食的法律制度做出改革,没有这种改革,直接把少数个体的抗争作为天宿人的代表是草率的做法,还是哪句话,如果多数天宿人都希望能在不平等的条件下尽可能与相爱的人平等的相处下去,那么这个社会现存的许多法律制度是不会维系下去的,就像昔日的古天宿人的统治终究会被推翻一样。
[4楼] 网友:燃点点  发表时间:2020-08-01 22:46:08
楼主写的好棒!
[5楼] 网友:查干湖  发表时间:2024-04-06 15:55:39
我也觉得,看的时候就觉得,虽然在强调契子虽然被契主支配但他们是平等的,但他们法律制度这方面却背道而驰直接把契子划分为契主的的私人财产,很矛盾啊,契子处处受限,没有人权啊,契子在成人仪式前与契主是一样的待遇,只是一个成人仪式,契子直接没独立自主权了,这反转太大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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