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魂兵之戈》及水千丞小说公式化的批评

作者:沈琅

首先声明,我完整地看过老千除了《职业替身》之外的所有小说,有的看了不止三遍,并且敬佩她为了写文和完结文做出的努力,因此我写这篇文章绝非为了攻击水千丞本人,而是对她的整体小说写作手法进行一个简单的概括,就小说和写作手法本身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希望在她的新文中不会再看到这样的错误。
同时,我草草浏览了一下没有人系统化地就这个话题写出批评,但是很可能有疏忽,因为很可能有人跟我有相同的看法。但是如有雷同,真的纯属巧合,请私信告诉我并且把雷同处发给我(留言可能看不到),我会立即申请删除或修改这篇长评。
回到正题。
我写这篇批评是因为发现了《魂兵之戈》中出现了一个非常明显的不合理的情节安排,即虞人殊向江朝戈表白。而且这个情节我看到不少人都发现了其不合理性。我实在忍不住,就来发评论了,后面的情节还没看,所以日后再议。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个明显的矛盾点,以及为什么这会成为一个矛盾点。我把它总结为老千的“黎朔”情节。
相信看过《娘娘腔》的读者都记得黎朔,这个集聚万千优点与一身的完美男人,我认为也是老千投入了很多感情塑造的一位比较成功的角色,还感慨过为何黎朔没能抱得程秀归。
然而,这样的角色显著贯穿到了老千之后的两篇文中。
《针锋对决》中的顾青裴——年轻有为,风度翩翩,魅力四射,接人待物游刃有余,对待事业雄心勃勃
《寒武再临》中的姚潜江——能力强大,权高位重,英俊潇洒,风度翩翩,对丛夏有好感,也是丛夏的帮手,剧情的推动者
这篇文中的虞人殊虽然没有那么显著的性格显示,但是其具有的出彩的相貌和过人的能力,以及对主角小受的喜欢,事实上与以上两位人物如出一辙。
水千丞的其它小说中还有类似的人物,但是不详细说了。
“黎朔情节”实际上也是女性共有的“少女心”,即为盼望一位完美的恋人的心。
像黎朔这样一个完美的人也许不一定适合成为自己的恋人,但是有这样的人喜欢自己,实际上是对于一个人极大的肯定。而读者在看小说的时候,常常把自身不
自觉地代入主角的感情,因此在看到黎朔这样的人喜欢上主角时,自己也会获得极大的自信。
因此许多作者和读者都对这样的角色爱不释手,是很可以理解的。出现这样一位人物。但是想要把这样的角色用好,非常考验作者的功力和用心。
在《娘娘腔》中,黎朔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能帮助李程秀度过难关,让他在另一种选择中发现自己对邵群的感情还是爱情,是区别于对待他人的感情的,也能通过黎朔的优秀体贴反衬邵群的“渣”。
《针锋相对》中,顾青裴本来就是主角,因此这样写他也无可指摘。
但是从《寒武再临》开始,这样的角色作用就被削弱了,而他们喜欢上主角的必要性,也越来越小了。
比如姚潜江,他喜欢上丛夏能够凸显出成天壁的占有欲和对丛夏的重视,但是其它作用,就没有多少了。
如果说是因为他喜欢丛夏才加入的寻找傀儡玉的行列,过于牵强,因为那是他作为地球人类的一员必须承担的责任。
如果姚潜江只是欣赏丛夏的话,会给姚潜江和那个变形成鹰的手下更多的可能性。当然也不是非要有什么可能性,姚潜江仅仅作为一个帮手存在也是可能的,但是让小说少了几个“小攻吃醋”的萌点。所以姚潜江喜欢上丛夏的安排,还可以接受。
到了《魂兵之戈》这里,虞人殊喜欢上江朝戈这个安排就完全没有必要并且显得突兀了。
首先,作者并没有安排相关的伏笔。前部分说的是虞人殊喜欢的类型是柔弱的美少年或美少女,而江朝戈作为一个混混变成的总裁,显然不具备“纤柔”这种体
质和性格,因此从外貌上来说,不可能。
其次,如果说是因为在共患难中诞生的情谊,那么虞人殊为何偏偏对江朝戈诞生了情谊呢?云息不是更符合他的审美吗?
如果作者一定要安排他喜欢上江朝戈,前面为什么没有伏笔说虞人殊对江朝戈有什么不一样的举动和暗恋的人的表现呢?我之前一看到黎朔与李程秀、姚潜江与丛夏初识的情节,就知道他们后续会有暧昧发展,但是《魂兵之戈》中完全没有这种感觉,而看完《魂兵之戈》的朋友告诉我,这样的情节完全没有出现的必要,对于以下的情节也没有推进作用,我相信作者也注意到了这点,因为情节中有明显的弥补伏笔的痕迹——炙玄在他听完表白之后说他平时就觉得虞人殊看江朝戈的眼神不对劲。
也许这次没有伏笔,是因为作者想改变这样的写法,但是又想保留这样的萌点,也可能是临时起意,也可能是忘了伏笔,无论怎样,我还是得说这是一次失败的尝试或安排。
对于此,我的建议是不要再写类似的萌点了。
原因如下:
1.水千丞的文章套路已经越来越明显。
忠犬攻或渣攻与人妻受或者强受在一起,两人产生误会或者遭到阻挠不能在一起,分离之后小攻把小受追回来的套路,很多人都发现了。由于个人风格难以突破,出现这样的套路并且读者可以接受那还没问题,但是连萌点都是一样的套路,那就让人难以忍受了。
2.角色性格的安排趋于公式化。
《魂兵之戈》中出现的主要角色的性格,在老千的文中(尤其是《寒武再临》)基本都找得到影子。炙玄之于原炀,江朝戈之于单鸣和顾青裴,云息之于唐汀之(我很喜欢的角色)和庄尧,寺斯之于邓逍等等。这样的角色性格虽然很好把握,但是一旦套路化了,作者思维容易僵化,容易坐吃山空,难以改变和突破。
对于角色的塑造从来就是写小说的难题,作者塑造一个角色,很有可能是对于自身性格和期盼人格的实体化。
意思是人本来就是拥有多重性格的个体,一个人面对外人时可能面面俱到谨慎克己,面对家人时就是个二逼青年欢乐多。因此作者如果把自己的性格区分开来,
夸张化,同时给角色添加各种小毛病爱好和不同的职业,塑造和把握起来就比较容易和快速。而人也都有潜在的意识希望自己变得更好更完美,或者拥有自己期待的完美人格的恋人,因为恋人的就是自己的,因此“黎朔情节”出现了。
这样的做法是每个作者都有的,无可避免的,但是别忘了还有第二种做法,即为观察后把你感兴趣的对象性格集中起来,成为你塑造的性格。
需要作者在生活中多观察、多思考,把你感兴趣的、同时没有写过的、具有象征意义性格总结并表现出来。
很难,但是成功的话就会引起读者共鸣。
这就是为什么短篇小说那么难写,但是写好了就会名留青史的缘故。因为需要作者像画家一样对大家心里都潜藏着的一个典型人物进行速写,但是速写的对象实际上是从许多个对象中提取特征组合而成的,实在非常考验作者的观察、总结、以及对人性的敏感度。
因此,综上所述,如果水千丞出于各方面的原因,比如要出新文不能酝酿太久、或者读者的期待等因素,还是采用原先公式化的写法,那么我表示理解。
但是如果水千丞,老千,不想只做商业化的产物,想多写出一些像《娘娘腔》那样名留耽美文学史、但是又不同于、超出《娘娘腔》的作品,恐怕就要多思考一下对于角色的安排和把握了。回忆一下,促使你写出《娘娘腔》的原动力是什么?有其它不一样的东西给你这样的原动力吗?
我很喜欢的另一个作家,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对于角色的塑造可谓活灵活现,令我拍案叫绝,但是她在脱离魔幻小说之后写出来的新文的角色,却不如原小说出彩,因此想要改变和突破是有很大的风险的,这时候就需要作者弄清楚一个问题:
顺手的写法,稳定的读者和冒着一片嘘声的风险突破带来的成就,哪个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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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marumaru囧  发表时间:2015-01-13 22:04:54
建议提得蛮中肯,俺是理智粉,所以不会一上来就喷,固定套路在很久以前的发现了,不过老千就这风格了,再说俺也觉得这是萌点,没啥不好的。寒武和魂兵这两本书写的很燃,就算不当bl看也很有意思,看文嘛,就图个开心,雷萌自见嘛。
[2楼] 网友:瓦七  发表时间:2015-01-13 22:24:07
其实我觉得说的还蛮有道理的也。虞人殊喜欢江朝戈的确有点牵强......不过在前期中,虞人殊一直很强调人和魂兽的区别,觉得一群人中只有自己和江朝戈是真正的伙伴,也算有一点点道理。
[3楼] 网友:安然  发表时间:2015-01-13 23:23:55
喜欢这个评!之前跟同学说以后可能不会再看老千的文了,总觉得角色一出场就能把cp剧情猜得七七八八,特郁闷。希望老千休息一下什么的好好构思一篇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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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沈琅  发表时间:2015-01-14 20:53:15
看到大家都看出了我的本意好开心啊哈哈 回复四楼:我感觉娘娘腔的普及度很高而且真是我认为老千最经典的一篇,在虐文现实文里面具有象征意义,邵群作为典型的渣攻和程秀作为典型的外柔内刚的角色令众人印象深刻且容易引起反思,同时也是让老千提高知名度、大概可以说是分水岭的一篇文,所以我把它放到了这样的位置。
附注:我认为邵群的内心还有值得挖掘的部分,正如小说原文里面说的,他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受过很好的有关感情的心理教育,一开始就把程秀放在了与自己不对等的位置,把程秀看做“小情儿”而非男朋友,没有为自己的行为和两人之间的关系作出评估和深思。因此他的“渣”具有必然性和无意识性,因此他的“渣”具有代表性——现代人对于恋爱对等关系的认识以及阶级差别的存在导致认知差异……
随便看看吧,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6楼] 网友:毛球  发表时间:2015-01-14 22:12:07
哈哈黎硕情节这个比喻。。。首先我的感觉跟楼上几位一样,但是没必要放弃“男二”这样的萌点吧,如果一对cp从头纠结到尾会很乏味的。老千的套路一直都是渣攻,开始虐受,后来虐攻,我也是因为她这样的文风才喜欢她的。其实魂兵并不算是完全的突破,除了从现代到魔幻的转变外,从一开始的要钱知道自己是共工到小祖宗要放弃要钱的灵慧之魄,一直都是老千的风格。其实突破风格并不全是坏事,我超级喜欢老千的军文(*/ω\*)【脸红掩面】不过魂兵是魔幻类的文,某些方面掌握的并不好,所以会觉得索然无味。老千本来想写长篇,可惜最近严打,看到很多文评认为老千烂尾,就这点我觉得确实有点遗憾吧,其他的就还好啦^^
[7楼] 网友:网知  发表时间:2015-01-15 08:42:13
还有一点就是。老千的文很长烂尾。感觉写到后半段的时候就没了兴趣然后草草了事了。
[8楼] 网友:晋江求别抽  发表时间:2015-01-15 09:02:05
虞人殊向江朝戈表白重点是为了推进天戎跟虞人殊的感情,我是这么理解的
[9楼] 网友:请认准攻控  发表时间:2015-01-15 13:30:40
除了点赞我不知道说啥好了,都想给这篇长评扔雷,全文都很赞,除了愚人叔这个"萌点"。。另外太清水了这篇,夙寒大大和奎的过往都一笔带过了。。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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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在路上  发表时间:2015-01-15 20:05:01
我相信楼主对水千丞是真爱!水千丞的作品我第一次看的就是《娘娘腔》……看哭了,也有可能是先入为主吧,之后的文陆续看了几篇,但是很遗憾……真的找不到那种感觉了!
我承认老千的文很有新意,人设故事概况……都很不错,很宏大……让人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软肋应该就是在主人公的感情上吧!
魂兵和寒武我没有看……抱歉,我对玄幻文确实无感,无论是谁写的……所以,这篇我没有办法评论。
就我看过的几部来说,套路化确实很严重……如果仅从感情的角度来说,我看的很累也很不耐烦!
当然,就算是再牛逼的作者也不能保证自己的每一部作品都让人喜欢!老千在很努力的写,我真的不是在喷她!
我只是希望老千能走的更远,不要局限于那么些固定的读者中,不要总是抱着靠那些固定的粉丝来养活你的想法!
[11楼] 网友:沈琅  发表时间:2015-01-16 20:57:03
没错,第十楼完善了我的心声。感情戏的确是软肋,背景和悬念虽然也很重要,但是毕竟是耽美小说,在感情戏和人物方面还是更重要。
[12楼] 网友:沈琅  发表时间:2015-01-16 20:58:15
如题……
[13楼] 网友:沈琅  发表时间:2015-01-16 20:59:05
为啥我的长评会被归类到话题一类呢?老千,你看到了吗?看到了吗?到了吗?了吗?吗?
[14楼] 网友:咕噜  发表时间:2015-01-19 10:55:15
同感,良心好评。不知道作者能不能看到,看到以后又会不会仔细去思考一下
[15楼] 网友:白雪sama。  发表时间:2015-01-21 17:11:09
我也是看到闻人殊跟朝戈告白觉得很突然,因为前面的剧情没看出来他对朝戈有想法,结果突然就告白了还觉得很奇怪,挺莫名其妙的。
[16楼] 网友:パンダ  发表时间:2015-01-22 11:49:05
同感啊同感!!老千的文也是看了很久,剧情精彩,感情硬伤,个人比较看重剧情,目前看的几篇老千的文都感觉很好看。但毕竟是篇耽美文,希望以后老千能在感情上多推敲一下,人物设定再多元化一点就更好了
[17楼] 网友:日光  发表时间:2015-01-29 18:21:48
作者遇到这种读者不知道是福气还是倒霉
[18楼] 网友:dyl熊熊  发表时间:2015-06-24 22:10:50
其实我也觉得除了《寒武》外,老千的文都有些公式化
[19楼] 网友:= =  发表时间:2015-07-10 11:17:37
难道你们都没有看过《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吗?!《养父》为什么也没提呢?我为什么没有觉得是一个套路?!虽然《傻.逼》确实是攻受在一起的时候虐受,分开以后虐攻后来HE,但是没有黎朔好吗,简隋林能是黎朔吗我也是醉,为什么你们非要以偏概全,也许老千是特别爱这样的梗,但不是每一篇都有好吗!然后再说《养父》,我真是特别萌单鸣,单鸣和他小儿子根本没有这些梗好吗,你们真的是老千的真爱粉吗,逗呢?!我不想做喷子,但是我相信每一篇文都是老千的心血,你们可以指摘,可以说弃就弃,但是还是那句老话,你知道他有多努力吗。我咋就觉得愚人叔喜欢江要钱没那么不能理解呢,毕竟他们都是人,愚人叔又是那种性格,难免会觉得只有江要钱跟他才是一路的,然后产生意外的感情,这有那么不能理解嘛?算,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个人有个人的看法,各自安好么么哒。
[20楼] 网友:星门子  发表时间:2015-09-15 20:32:09
拥有这样的读者当然是好事啦,现在这个社会,如果不爱你,连眼角都懒得扫你一眼,从此看你文章退避三舍,绕路而行,谁和你瞎比比,在这种信息爆炸时代,谁有那个美国时间苦口婆心的劝隔壁家孩子戒掉小毛病啊,而且还是这么长篇大论的,不是亲生的我还懒得理呢,不爱你不萌你还辛辛苦苦的找细节对比总结呢,又不和自己论文成绩相挂钩,写了对自己又没有好处,又没有雷砸,现代社会人情冷暖不过与此,这种长评很暖心的,说明有人关心你,有毛病不怕,怕的是有毛病没人说。其实还是某些程度上反应了作者的一些问题的。支持楼主真爱粉。
[21楼] 网友:想回家啦  发表时间:2024-01-20 03:09:26
感觉水妈搞一样的套路不仅仅是因为自己的老读者吧,还有一部分原因我觉得应该是古早读者都喜欢看这样的文,因为只要翻翻古早文,基本都是这样的套路,什么追妻火葬场,渣攻,虐受都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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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5-01-13 17: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