悄悄动动手指头

作者:溫豆漿

很喜欢这篇,人物刻画生动真实,我好一阵子没有花时间组织语言并且敲键盘留言的冲动了。
 
对我这个「表达障碍」+「轻微强迫症」来说,想要把我看完文后澎湃的情感输出成实体文字,这苦逼的转换过程不知道得耗死我多少脑细胞。明明有很多话想说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明明觉得自己很喜欢这篇文却又说不出哪裡喜欢。好不容易挤出一段话,却又得在心裡过个几回、在嘴裡咀嚼个几遍。每次想要接下一个段落继续写,都要反复从头默念过一遍已经挤出来的东西,自己想想都觉得自己像个傻逼。而一场脑力消耗战下来,没有四五十分钟甚至一个多小时是不会结束的。
所以挤出一篇长评,是我能对作者致上的最高的敬意了。
 
我觉得看文最痛苦的事情不是「作者坑了」也不是「被作者坑了」。
随着看的文多了,我才知道最痛苦的是错过一篇好文而不自知。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什么破比喻),相信多数读者普遍都失足踩过几个坑,也偶尔遇人不淑(…)被神展开和烂尾摧残过。这些都只是明面上的,也许结局不怎么美好,但好歹你也看过文了、认识过作者了,然而那些戳在你眼前你却不知道的好文呢?那些因为作者起名废、文案废,因为自己主观意识而错过的好文呢?
就像转世后的小哥晃过吴邪眼前,而吴邪却只是看着这位帅哥路人,思考着自己晚餐该吃些什么--瞬间被虐cry。
 
每次无意间点进一篇好文,都像意外发现真爱。
 
点进这篇文时我只注意了攻受属性和一句话文案,所以看文初我以为这是一个阎王似的军三代vs阴沉真阎王的故事。当我看到主角悄悄的白皮肤曝晒后会起红斑时,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好吗!说好的校园灵异呢(并不)!我还一直等着悄悄动动手指头然后就风云变色呢……。(蠢die)
后来我很庆幸我没有因为自己犯蠢就羞愤点叉--虽然看文时我依旧三不五时幻想一下那虚无缥缈的「动动手指头」。
 
这文虽然写的比较偏向日常琐事,但绝对不是乏味无聊的流水帐。
有些文吸引人的原因是它惊险刺激的剧情起伏,有些则是轻快活泼地博君一笑,而这篇文……
这篇文乍看之下有些琐碎,但它确实非常耐看--只要愿意静下心慢慢等待,不知不觉中便会想要一看再看。
我上次有这种感觉大概是在看《调教师男友的日常》的时候吧。
它明明就不太有什么独具爆点的剧情设定,而一般来说人们也不太会想要主动去瞭解「另一个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但作者就是有办法抓住你的注意力,在字裡行间让你从「他一天刷几次牙干我屁事啊」的心态,到嫌弃自己的阅读速度太慢,迫不及待想要知道主角接下来会做什么决定、遇到什么事。
 
 
 
 
 
 
 
 
 
 
 
 
 
其实我的萌点就是虐攻。
而这篇文……看完文后的你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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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11-11 13:21:14
说是虐攻,其实全文看下来,我大阎王展示了多少优点啊
  • 评论文章:阎王
  • 所评章节:149
  • 文章作者:柳满坡
  • 所打分数:2
  • 发表时间:2014-07-17 0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