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大药天香》

作者:明山

前几天四处溜达的时候,在一篇热文下见着个评论。文我没跟,不知 LZ 针对什么而言,但话本身就很有意思。大意是,女朋友羡慕她和老公关系融洽。她心说:放P!谈恋爱的时候你能嗤嗒男友跟训三孙子似的,可结了婚还这么干,那男人不是个窝囊废就得跟你离。她和老公也是经过磨合才走到这境地的。一言指出了婚姻属于过日子范畴的本质。
 
有次和闺蜜聊起恋爱的现实问题。闺蜜就想起一次她给我们一高中同学打电话,那男生不在,他妈妈接的,拉着她聊了半个多小时。事后,她妈妈状似无意、又带着那么点儿意味深长跟她说,娇娇啊,这谈恋爱不能只看男生合不合适,也要看婆婆。
 
婚姻之所以为大事,不仅因为爱情亦即选择一个人进行繁殖是人类的永恒主题,也因为它意味着一个人就此为自己选择了下半生的生活方式。有分道扬镳选项的今天,人们尚且选了又挑、挑了又选地结婚,何况一结一辈子的古代?
 
绣春穿到古代虽从婴儿开始生活,却丝毫没经历过大起大落、世态炎凉。山明水秀的山村安逸生活,父慈母柔的小康之家,乡里乡亲尊重的良医身份,都让她在与现代观念落差颇大的古代社会生活得还算游刃有余。连萧琅都瞧得透彻,她本无忧无虑,拥有一身超凡医术,天生就该成为金药堂的继承人,那种生活非常适合她。而选择萧琅,选择做魏王妃,则意味着为自己的未来选择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绣春能不胆怯退缩?
 
她为什么要放弃最利于自己的一条路,去到一个明知艰难、未知结局的天地中?
 
情感的沦陷,并不意味着理智的遗失。萧琅请求她做贺兰王妃时,她知道表哥最适合她不过。这虽是强弩之末的抵抗,却极之合理。
 
击中她心房/心防的最后一根稻草,不是叶悟说“难得有情郎”,而是告诉她,殿下面临凶险大战,却宁可把自己的死卫送给她保平安。
 
曾有个青春爱情片,《总统千金游欧记》,讲到了面临爱情时的一个大表态,make a big gesture。男主的父亲也是特工,总不在家,总是各种出任务。他妈妈一直希望他拿出个态度,例如,“我辞职,我回归家庭——为你,darling”一类。但他一直没有。——或者他不必真正实现辞职的行动。Gesture,或“表态”,重点在于言语或行动对态度的明确展示。有的爱情,天然意味着动荡的恋人关系,比如一方是特殊职业工作者、两人社会环境差异极大、家庭或个人背景复杂。这样的情形,通常意味着当事人更多的担负与牺牲,因此,损失较小的一方拿出高姿态,令对方信服自己对这段关系的投入,对恋情发展至关重要。
 
萧琅将绣春的安危置于自己的安危之上,便是终于打动她的大姿态。在此之前,他确实给了绣春很多帮助,可狼心狗肺冷眼旁观地看,这些帮助对绣春大如天地,对他多半却为举手之劳。并且,不得不指出的是,对他的情谊,绣春也倾尽全力相报。鹿场获救后,绣春积极为萧琅治疗腿伤。她毅然决定奔赴边关,也与从萧羚儿口中得知萧琅曾为救她冬日落水有莫大关系。她之所以离开大队、率先赶往灵州,以致遇到黑勒人劫杀,是因为希望早日抵达治疗萧琅的腿伤。——虽然相对于萧琅的滔天权势,她的全力显得如此绵薄,虽然对于日日生活艰苦、面临生死的灵州将士而言,她的千里奔赴、命悬一线显得极为寻常,但这已是她的全部所能,并不会因对比就变得廉价和理所当然。甚至,她听他的上马,只为最后一次依顺他的心意。她只是不答应嫁给他。她是自私,将自己的福祉置于第一位。可是,她为什么放着光明大道不走,偏向虎山行?
 
是萧琅先放弃了把自己摆在考虑一切问题的中心。做出让死卫护送对方、而不是陪自己上战场的决定,他把绣春摆在了自己之前。那么,如果萧琅能为了她而拿自己的生命冒险,绣春如何不能为了他拿自己的未来冒险?他放弃以自我为中心,她也可以。
 
从两个为各自考虑的“我”,转变成你若安好、我便安好,是对两人共同利益的重视和投入,变成了用“我们”视角看问题。这便是损失较小一方的表态对恋情发展的说服性所在:不论面临什么,你相信,她/他和你是一体的。
 
所以,绣春拨转马头,明澈的宝剑,勇往直前的湛然眼光,华丽的姿态,向萧琅表态。前一刻她可以在世人面前多么骄傲,下一刻她就可以在他怀中静伏如水。
 
文艺男青年的全部爱情幻想,她都可以满足。
 
我很赞同有写读者说的,61章写得真好。边疆的景色与味道,交织着爱情的憧憬与百般滋味。绣春从垂死挣扎的理智决定,到最终一击沦陷,最后高调现身爱情舞台,都有坚实的合理基础,一切进行得行云流水、水到渠成。清大甚至为叶悟的当头棒喝都垫好了台阶:再三见到绣春对陌生人的诚挚,他才愿意一试。我这个文字控的个人最爱,自然是最后以宝剑喻人那最后一幕。那样盛大的回应,才不枉小狼殿下一路而来的辛苦。那宝剑坠地,“静静伏地”,是一场演出最高处的完美静寂与升华。
 
4000字,可以达到如此的效率与效果,起立鼓掌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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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明山  发表时间:2013-11-07 08:01:12
发了两份,请清大把这篇删了吧。
[2楼] 网友:yyy12380  发表时间:2013-11-07 10:27:05
写得太好了,你什么时候也写书啊?
[3楼] 网友:SilvaGu  发表时间:2013-11-07 10:38:28
写的真好。
[4楼] 网友:untitles  发表时间:2013-11-07 10:58:56
要靠“阅读分析”才能理解.....
[5楼] 网友:gracecake  发表时间:2013-11-07 11:25:30
鼓掌。写的好、也是我理念中的春
[6楼] 网友:xunhua002  发表时间:2013-11-07 11:43:43
分析的好啊!
[7楼] 网友:追文好苦  发表时间:2013-11-07 11:46:19
高啊,实在是高啊!为楼主起立鼓掌致意!没有这篇说明,说实在的,我真有点云里雾里,你咋就看得那么清楚呢?
[8楼] 网友:灰家  发表时间:2013-11-07 11:48:46
赞啊~~~
[9楼] 网友:下巴  发表时间:2013-11-07 11:48:55
写的真好
[10楼] 网友:静待流年  发表时间:2013-11-07 12:22:28
顶楼主!写得太好了,
[11楼] 网友:悠闲的月见草  发表时间:2013-11-07 12:30:44
写的太好了!要舍弃自身的一切去接受另一个真的很不容易!
[12楼] 网友:winnie  发表时间:2013-11-07 12:36:21
楼主语文课上对于总结文章中心思想之类的问题肯定手到擒来! 我看了以后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啊!读文章的时候觉得清大写的流畅,让人身临其境,但是自己心里想不到这么透彻。 这是我看过最好的长评。 顶一个!
[13楼] 网友:chancebaby  发表时间:2013-12-19 22:09:03
我还没有看文,因为看到人推荐,所以来先看看评论,结果看到这么一篇精彩的长评,亲你写得太好啦。果断抱走这本书。
  • 评论文章:大药天香
  • 所评章节:61
  • 文章作者:清歌一片
  • 所打分数:0
  • 发表时间:2013-11-07 07: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