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大哥》

作者:一点妄念

一直想写一篇《大哥》的长评,却总是还没有落笔就悻悻然地结束,惶惶然中仿佛哪怕自己丁点的想法一旦写出来了,都是对这篇文的亵渎。
却又总觉得不甘心,所以终于怀着这种矛盾的心情开始记录。
和很多人一样,《大哥》是我接触皮皮的第一篇文。第一次翻开这篇文的时候,撞进眼中的第一行字,是那句:以笑着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竟然是余华的《活着》。
我没有读过这本书,只是模糊地记着余华的那篇成名作《十八岁出门远行》,记得那时候还在上高中的我读到这篇文笑得不行,反复读了几遍,才开始后知后觉地察觉到一种名为恍然无辜的懵懂和酸涩来。
在此之前我没有读过皮皮的文,即便浸淫耽美数年,这样拿“活着”开场的,未免仍有点惊了一下。
这是一个注定有点沉重的开头,开篇近乎就是怀揣着极深的恶意,惘论人常,冰冷得仿佛有一把尖刺直直地穿透胸腔,尖利地发出刺耳的欢呼。
——婊子,你干嘛要把我们生出来呢?
——谁知道呢?
这是女人对自己的儿子说的最后一句话,也是她这短暂而又不体面的一生最后的遗言。我一直觉得这个女人真的很自私,作得一手好死,现在终于死了,也是活该。
这个女人对魏谦的一生都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至死不休。
魏谦其人,在我们周遭或许很难遇见。他小时候实在过得太苦逼了,以至于不愁温饱的人没成想过这种日子。但又似乎太常见了,这种生活,其实是最底层的小人物的真实的再现。
十几岁的少年魏谦,好面子,要强,敢打敢上,但是他不会不要命,因为他有一个妹妹,小小的,丑丑的妹妹,那么柔软脆弱,却是他生命中全部希望。
《大哥》的前半篇一直在往深谷里跌,上天仿佛是不管不顾地将一切恶意通通地压在这个还嫌稚嫩的肩膀上。看场子,卖碟,斗殴,这些又算得上是什么呢?关键是他还读书。他读得很刻苦,因为深知学校是他与身边人唯一不同的地方,是他可能站在与作为一个正常人同一起点上的唯一的机会。
然而他没钱,也不愿意欠乐晓东的人情,在意识到自己不可能同时完成学业和挣钱之后,魏谦终于卖掉了自己所有的书,卖废品的钱再添上几块,买了一束花默默地放在老师的办公桌上,离开了学校。
魏谦身边的三胖和麻子,他们不是也没有念书嘛?自己读书好又怎么样,谁能保证读了高中就能读大学,就算读完大学出来又能找到工作呢?
三胖要给他呼哧呼哧地凑钱,麻子呜哇哇地记得说不出话。魏谦身边还有一个小而丑的妹妹要养活,哦对了,还有魏之远这个和狗抢食的,捡来的小崽子。
这样的人生如果还没让魏谦成长为危险的极端分子,那么他要是还不愤世嫉俗,那么就实在太不正常了。
如果说魏谦的前半生是苦逼,那么魏之远的幼时,就是充满了不安全与危险的逃难。
魏之远幼时的经历注定了他不可能像一个正常的孩子那样成长成一个正常的人,拥有一个正常的感情,魏谦给了他一个落脚的地方,给了他一个家,更是他这辈子的归宿。
和许多的耽美文不同,皮皮的文都是走的剧情向,在她的文中能感受到一股很明显的清冽之风,感情戏相对于显得浓墨重彩的情节而言,总是略显清淡。但是《大哥》这篇文不同,尽管个人认为文章的后半篇情节有点崩,不及前半篇魏谦少年时段来得好看精彩,但是在感情方面确实是下足了功夫。
那是一种淡淡的却又深刻的感觉,说起来可能有点矛盾,只有亲自反复翻读过,才能真切地体味到。
毕竟每个读者的眼睛看到的风景都不会全然相同。
魏之远对魏谦的感情绝不是一朝一夕就形成了的,这是一种长久的情感,带着一种潜移默化的滋味在里头。这里面有依赖、疯狂、执拗,甚至包含着魏之远与生俱来的暴力因子。这种感情太过深刻,极致于粉身碎骨在对方怀里的偏执。正常生命不该也不能产生这样的感情,因为产生这份情的是魏之远,因为对方是自己的大哥魏谦,因为他们曾经相依为命,曾经患难与共,所以才会有了这样的真情。
深刻得让人几经落泪。
——我可以继续爱你,如果那名不知名的女士比我更爱你,我可以一辈子都默不作声。我当然会很痛苦,可是我也可以把痛苦当作一种修行。
——修什么?
——当然是修你一世喜乐安稳。
魏谦不明白一个人是否会真的因为另一个人而神魂颠倒,他甚至没有过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亲情。更遑论虚无缥缈的:
爱情。
我始终觉得,皮皮的文最出彩的地方,就是她把自己放在了文中,让自己本人亲自来感受文中人物的一举一动和情感。所以她不会忍心让文中人经历太多的生离死别,或许开头都会背负着太多的苦难,但最后,永远都会是行云流水的于世光阴。
无论是魏谦,魏之远,还是小宝、三胖,甚至是枉死的麻子。
我们有太多的人生要经历,有太多的苦难要背负,更有太多的情谊要去珍重。
无论是像魏谦三胖麻子那样的友情,还是,文中很多人都不愿意提起的亲情。
魏谦终究还是原谅了自己那个做婊子的妈。
“过河了罢,嗷呜~一口被吃掉了罢,教你不要过河你偏要过河,怎么样,被吃掉了罢哈哈哈哈~”
这个女人,她的一生都过得难看至极,她自私、肮脏,却也给过幼时魏谦作为一个亲人仅有的温情。哪怕这个温情只不过是抱着他讲这个“过河”的故事。
魏谦一辈子只可能喜欢上一种女人,就是像她妈那样的,即便吸食白面,即便骨瘦如柴看不出人形,也依旧可以深刻地体味出那种无关容貌的美来的真正的女人。
这是一种宿命。他是魏之远的光,而魏之远,小心翼翼地抓住自己的十丈软红尘,只想将自己溺死在里头。
这是一种归宿。
《大哥》这篇文可圈可点的地方太多,无论是人物个性的刻画和塑造,还是情节的发展,都将它推到了一个不单单可以作为一篇耽美文来看的地位上。
我相信,只要有priest这样的人在,只要有《大哥》这样的情怀在,耽美即便小众,也能走出独属于它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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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论文章: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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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作者:pri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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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7-03-02 10: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