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本书中的几位配角

作者:东方未明

浅析本书中的几位配角
首先是John,他可谓是将严欢领上摇滚之路的导师。他两次死于枪杀,莫
名其妙地附身在严欢——这个东方男孩的身上,从此开始了一段新的旅途。心早已老去,魂犹存。他对于摇滚,大抵是爱到骨子里的深沉,用自己独有的音符奏响了时代之歌。
上世纪的老鬼,心却犹存着一份热血。他看到了许多许多,也因此看淡了许多许多,到了最后,还是没能学会风淡云轻将一切撇下相忘于江湖。而是选择了将自己的生命再一次停滞在被枪杀的那个瞬间。两生两世的轮回,如此雷同的结局,真真是命运的捉弄,逃不出掌心。
昔日的那些辉煌早已经远去,过去的那些伙伴啊,你们在天国是否安好如初?可以为摇滚而生,自是亦无悔为摇滚而灭。他或许曾经是划过天际的一抹流星,划破了黑夜的一片宁静,便冷寂下来。严欢在他的悉心栽培之下,变为了一颗恒星,比太阳更加炽热的光芒,比阳光更加璀璨的温暖。感谢老鬼,感谢你为我们创造出一个独一无二的严欢。赴死在你眼中,是否只是指尖划过一串音符那么轻松?
南派三叔说,张起灵他魂太重,命太轻。所以漂泊不定如飘萍,于茫茫人海中来去匆匆。你有着那么轻盈的灵魂,必定可以直飞天堂,与旧时老友重逢。
与君大笑三百场,不诉离殇。
阳光,是最让人心疼的一位。他也曾怀揣梦想,背起行囊去远航,可惜可叹羽翼被人折断,从此不敢再飞翔。他也曾是温暖别人的阳光,可以笑得那么肆意与嚣张,仿佛无所畏惧没有什么能够让他停驻。却在一次暴风骤雨中落下高空,收起自己的光芒从此隐匿于市无人知晓。谁知道阴雨天他的旧伤会隐隐作痛,心底会破了一块大洞。谁知道他曾经那样的年少轻狂。
然,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多年以后,他终于重拾信心,或许是严欢的样子让他想起了当年的自己,即使心不再年轻,也可以为之沸腾。就如后文那位年过半百的老人,在年轻时候也曾疯过一把,被严欢奇迹般地唤醒心底最深的记忆。自己,也曾经如此的中二过呢,原来,年轻是这么容易的事情。无论鬓角掺杂了多少花白的头发,只要你心中有着不熄的火,胸膛跳动着有力的心脏,依旧可以再次年轻。
阳光是多么温暖的东西,它给予我们所有的力量,每一口吐纳之间都是阳光的味道,每一次沐浴在阳光下,我们都会感受到生的希望,爱的热度。哪怕黑夜多么漫长,我们从不失去希望。因为天黑了,黎明还会远吗?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有了阳光,便是有了生的希望与力量。所以,阳光,请不要大意地走下去吧,摇滚这条路,虽然不是什么坦途,但是你所遇到的荆棘,以及受过的所有暗伤,都会化作最深沉也是最为明亮的光,照亮黑夜。
谨以两句箴言献上:
NEVER GIVE UP.
NEVER GIVE IN.
接下来要说的这一位,与我省某知名职业技术学院同名,蓝翔君是也。虽名字起得抓瞎,歌喉却是不搓。曾经被伤了嗓子,于是不再歌唱。却依旧做着与摇滚有关的工作,开了间酒吧在丽江,做了个小老板悠闲度日。
摇滚之于他,重若泰山,虽笔者没有细细道来他嗓子受伤前后的精神变化,却依旧可以从字里行间出窥探一二。当通往梦想的道路被生生阻断,他没有选择自暴自弃,从此落魄。而是选择了另一条在摇滚旁边的道路,不远。犹可以听见那边歌声此起彼伏让人向往。
摇滚不老,摇滚不死。
因为有那么多的年轻人心中尚有反骨未曾消灭,仍可以前赴后继哪怕被后浪打在沙滩上。我更相信摇滚是阳光、水分、空气之于植物那样的存在,虽然你不能时时刻刻地感受到,却依旧滋润着世界。音符,也不像人那般,会老,会眼角悄然爬上细纹,会沧桑。
即便这首歌的作词者、作曲者或是原唱已经黯然离世,但只要有着后人能够将它传唱,它依旧年轻。当轻轻拂去唱片上的浮尘,放入唱片机,即便是大上海周璇咿咿呀呀婉转的唱腔,也变得年轻起来。仿佛昨日依旧,上海依旧是那个灯红酒绿,不夜城。依旧有着无数的名伶在红尘之中奔走,起起伏伏。
摇滚早已算不上年轻,然当上个世纪的音符传入耳朵,在心底还是会荡漾起一阵涟漪,久久不曾散去。就像各行各业的人员性格也各不相同,玩摇滚的人也与众不同,他们或是有着非主流的造型,或是以□□上的满足来浇灌出心灵之花,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沉浸于摇滚之道。从此以后,无论是□□还是精神,就此沉溺。
鄙人似乎更为偏爱民俗乐与古典乐,喜欢素指纤纤,佳人抚琴,一曲《春江花月夜》的淡雅。然听到摇滚也会有些许的动容,音乐本无国界之分,亦无派系之别,在我眼中,摇滚所代表的,只不过是另一批与我们不怎么相似的人罢了,他们有着一样的信念值得尊重,他们有着一样的理想值得敬佩。,没有什么厌恶喜好,不必有那么多偏见与否。
多年以前,我们让男子决定女子是否可以读书上学,让白人觉得黑人是否可以重获自由,何其荒谬!现在,一个对于摇滚知之甚少的人,没有任何资格去评价摇滚的好恶与否。一位对于同性之间感情知之甚少的人,亦没有权利去阻碍心与心的相知,相逢。因为他们不懂!
听到喜欢的,可以随声附和,听到自己所不悦的,就此换歌。怀揣着这样的态度,来听摇滚乐吧。
喜怒自是随心,一颦一笑无需刻意。
这就是摇滚所定义,喜欢的要大声唱出来,讨厌的要大声说出来,随性挥洒青春,谈不上什么放荡,只是性情中人的一次嘶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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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六一酷爱乐!长评第二发就此献上,这么一点东西居然破两千惹。明天等着你的万字长······评哦。么么哒~~
把评发在第一章,以此向老鬼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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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06-02 20:23:09
一上来,就看到小东方又是两条连续的长评,惊喜。
我本来准备正文完后休息一阵的,但是看你这么勤劳,还是尽快写一点甜蜜小番外吧╭(╯3╰)╮
关于长评里所描绘的几位配角,尤其是JOHN,说来惭愧,我自觉我描绘的其实还并不到真实的他的三分之一。历史上的约翰·列侬,我们外人只能通过传记和旁人的评说去了解。我写的这个与其是列侬,不如说是我希望的JOHN。
一个开启第二次生命,重遇摇滚的乐手。
还有阳光,蓝翔,很多人。其实文里还有许许多多的小配角,他们没有一直走在这条路上,至少也在摇滚的路上奋斗过。
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