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文怀念某些人、某些事

作者:今天初一

很感谢亲爱的友人推荐了这篇文给我......非常感谢!一口气看完,尽管让我心痛、眼泪一直止不住。。。。好在,家里只有我一人。
《原来你还在这里》,平凡的书名,文字也是波澜不惊的平淡,但是写的是我们那曾经美好的青春岁月。
第一次眼泪,是韵锦把卫生棉丢到程铮脸上。以前在学校的芒果树下,有个男生抢了我的书包不小心搜到卫生棉,不由想起他那一下子涨红的脸。。。呵呵,就算涨红还是很好看啊~~“我爱过的那个男孩,有世上最英俊的侧脸”
第二次眼泪,是程铮在篮球场边拉住韵锦。那个有最英俊侧脸的男孩,也曾在足球场边拦下回家的我,愤怒而又无比哀哀的问我为什么不去看他踢球。
再后来,他画了一张画给我,一朵娇艳的、全然盛开、肆意怒放的大大玫瑰花。画得很精致,还拿去过了胶。他说,他不要买玫瑰花给我,因为买了我也不敢拿回家的,我是会把花丢了的,他要我好好保存这个,等以后他再买花给我。他是个体贴的男孩,我是个胆怯的女孩。那时候,他不知道我最喜欢的花是桔梗;那时候,我不知道桔梗的花语是“无望的爱”。
没有以后,错不在他,错在我,错在我,错在我不够勇敢、不够坚强。大家,毕业,工作,同一城市,各自天涯。
毕业7年后,在办事的路上邂逅。我在台阶上,他在台阶下,错愕写在彼此脸上,以为是一辈子都不会再遇上的人。毕竟是在社会上打滚7年的人了,很快收拾好表情,我款款而下,脑子里想的是今天的衣裳妆容怎么样。问好、交浅言深几句,分手。发动车子之际,我懊恼的想起没有问他要电话,还好告诉了他我开的店在哪里。
接下来周末,我出游。周一下午,他电话过来,不到20分钟就已经坐在我家的沙发上。原来他打探到我店里去了,跟店里的女孩要了我电话,可惜,女孩给他的是我的小灵通号码,而我身在外地。
两人对坐无言,只有手中杯的茶雾袅袅。言不由衷了好一会,我都觉得难受。他邀我晚上一起吃饭,我随口说和先生晚上一起有约。话即出,就知道自己伤害人了,他的眼神不再无奈不再温和,眼睛死死的盯着我干净无一物的双手,半天挤出一句“你结婚了?”,我毫不犹豫“是,我结婚了。”
又是全无表情全无声调的一句“你结婚了?”,再次毫不犹豫“是,我结婚了。”半晌,“多久了?”楞了一下,我回答“两年多了。”“他。。。。”“大我7岁,人很好,收入也很好。现在我过得也很好。”。。。。。“那就好。”
真的跟电视里演的肥皂剧一样,从没下午五点前回家的先生,为了给我个惊喜,居然提早回家。开门后看到对坐的两人、气氛又诡异。先生还是笑眯眯的“家里有客人啊?”于是我很尽责的介绍,“我的一个老同学,好多年没见面了,上周五在街上遇到。”“既然来了,就留下来一起用晚饭吧。”先生留客。他婉拒了。坐了一会就告辞,我送到楼下。彼此客气而又生疏了几句。我知道,我至少会被一个人讨厌上一阵子了,对此,我很抱歉,我无能为力,我只能守护属于我的爱。
回到楼上,在先生有点阴郁的眼神里,我建议出去晚餐。找了家气氛好的,我慢慢跟先生讲了我青春期那还没开始就已结束的初恋。
事情已经过去3年了,我们也毕业10年了。但是,在记忆中,鲜明的好象才发生不久一样。有些事是永远无法回头的,想念而无从回望;有些话,不说出口,并不意味着不能了解;有些人,不见面,并不意味着两两相忘。再次感谢作者,让我又一次回味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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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moonandsunshine  发表时间:2010-04-07 13:27:31
从辛夷坞的《原来你还在这里》,看到了你的这篇心灵告白,我觉得你始终是幸福的,无论是十年前亦或是现在,希望你能珍惜现在以及能越来越幸福!!
[2楼] 网友:水滴  发表时间:2010-04-22 01:00:08
[3楼] 网友:花自流  发表时间:2010-10-05 10:21:02
好心酸啊,喜欢男主角,为啥他们的感情这么曲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