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章精彩的一篇文,怎么后续越来越无力......

作者:七叶

总觉得剧情不流畅,拚命想写政治斗争,但编的桥段很多都莫名其妙,根本经不起推敲。人物性格也莫名其妙变形,根本没有开章时的爽快尽。
穿越女也不蹦跶了,不知道安排这角色干嘛,就为了那一板砖啊!本以为剧中多一位和主角同样穿越的女角色,会对剧情产生些波澜,或者是能够和主角稍微抗衡一下,可她的出场率和心智都不如明淇,其实她的所作所为就算不是穿越女是原生的也是能够达成,不知为何硬是要安上一位穿越女,就是想表示穿越女都是高调脑残的吗?这也太污辱现代的女生了。
还有卫妃,实际上如果在古代,男人不给面子的话无论如何还是没有地位,连个儿子都保不住被人给穿了。穿了能耐了能说话了,跟卫妃有什么关系啊,现在事后诸葛亮的说卫妃运筹帷幄下一盘大棋,真是诡异,若是主角没穿过来,卫妃还能如此吗?
特别那个方皇后,把她写的好像很精明,可这么厉害的人,又有皇帝的宠爱,居然随随便便就被二个毫无势力的皇子耍了,下药这事太猫腻了,当初太后位低又不得宠,这两兄弟居然能神鬼不知得换了两次药,尤其第一次给凤景南的药,应该是皇帝要赐的吧,他哥还没上位呢就能换下来?这么容易,衬托得当初那么多位王爷都是傻子呀,还都是能守住镇南王府的权势却保不住自己不绝后的傻子。
第二次换药也搞笑,下药这种密事能随便说吗?什么阴谋都给他们的亲朋好友偷偷知道,这还是宫斗吗?那什么心腹不但嘴大,还是跑到东宫去串门说的,然后还让人偷听了去,这人还刚好是欲谋害的对头娘家人,之所以在那儿是皇后主动给儿子招的卧底。这些事哪一件做出来都够脑残了,全聚一起就只能说要么是有猫腻,要么是作者混乱了。
给太子长子伴读也不靠谱,魏家是神马身份,他家是有了太后之后才发达的,之前身份低的可以。一个普通宫女出身的低位嫔妃的家人配给太子的长子当伴读?朝中那么多世家贵族人都死绝了么?死掉的阮大当伴读还差不多。
以康熙朝举例,不受宠的老七或者老十二母族的人给弘皙当伴读,可能么?就算不考虑身份问题,太子亲妈得多脑抽才把皇帝别的女人家的人放自己孙子旁边?
之前关于主角的cp出现太多争议,实际上也认为情感的安插不太顺畅、太过突兀,使得对本文的主角感情生活不抱任何期待,想说算了,反正写这种类型的文章重点也不是放在情爱上面,只要后续阴谋互斗的内容写得出色,仍然还能是一篇出色的好文章。
但是现在感觉作者就是想到啥就先写了,回头再圆,结果留下很多洞洞,这种东拼西凑抄来的政争看得压抑,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完全不符合逻辑,开篇时明明很有爱的文,怎么变的这般悲催。

[回复]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1楼] 网友:青烟ly  发表时间:2012-04-03 21:55:26
同感,刚开始挺痛快,可是后来让人挺无语的
[2楼] 网友:青烟ly  发表时间:2012-04-03 21:55:33
同感,刚开始挺痛快,可是后来让人挺无语的
[3楼] 网友:Tim  发表时间:2012-04-03 22:10:54
我也对CP不报什么希望= =
觉得这文还不如别放重点在感情上好 魏宁这对CP我真感觉不出哪里有爱了
[4楼] 网友:晕倒  发表时间:2012-04-03 22:24:59
女穿男阿?卧倒
[5楼] 网友:七叶  发表时间:2012-04-03 22:36:13
4楼的误解啰,文中还有一位和男主明湛同样穿越过来的女角色,就是明湛的其中一位姊妹,穿越女指的是她。
男主明湛并非是女穿男,而是男穿男的。
[6楼] 网友:jiangcenqi  发表时间:2012-04-03 22:43:48
同感啊。。本来追着很起劲来着 还到处推荐呢 但发现越写越弱了。。。甚至有点牵强了 很多线都没解开新的暗线又出现了。。很有可能到后面纷繁复杂搞得读者一头雾水了。。。
[7楼] 网友:1223  发表时间:2012-04-03 23:26:25
还好看了几章以后,果断等养肥,等的过程中一直看评论,看得都不想看这文了,难怪文章排名比那个gl的还要靠后,并且有越来越靠后的趋势,太有先见之明了欧也
[8楼] 网友:1223  发表时间:2012-04-03 23:26:28
还好看了几章以后,果断等养肥,等的过程中一直看评论,看得都不想看这文了,难怪文章排名比那个gl的还要靠后,并且有越来越靠后的趋势,太有先见之明了欧也
[9楼] 网友:1223  发表时间:2012-04-03 23:26:36
还好看了几章以后,果断等养肥,等的过程中一直看评论,看得都不想看这文了,难怪文章排名比那个gl的还要靠后,并且有越来越靠后的趋势,太有先见之明了欧也
[10楼] 网友:1223  发表时间:2012-04-03 23:26:37
还好看了几章以后,果断等养肥,等的过程中一直看评论,看得都不想看这文了,难怪文章排名比那个gl的还要靠后,并且有越来越靠后的趋势,太有先见之明了欧也
[11楼] 网友:1223  发表时间:2012-04-03 23:26:41
还好看了几章以后,果断等养肥,等的过程中一直看评论,看得都不想看这文了,难怪文章排名比那个gl的还要靠后,并且有越来越靠后的趋势,太有先见之明了欧也
[12楼] 网友:1313  发表时间:2012-04-04 01:03:33
文是很好看的,只是到现在CP还没明朗而已,主CP魏宁的性格没有开始出彩了,感觉还有待考究.和伯父相处很像父子甜文,而和他父亲的互动也越吵越有爱...所以..CP的争议越来越大...
[13楼] 网友:三千鸦杀  发表时间:2012-04-04 09:04:00
穿越女没意义+10086
就算耽美文一定要炮灰女性也不能这样侮辱智商啊
[14楼] 网友:321  发表时间:2012-04-04 09:28:08
早就不看此文的人路过
[15楼] 网友:DMZ  发表时间:2012-04-05 22:54:52
其实私以为开篇就有很多不合理
[16楼] 网友:无剑  发表时间:2012-04-07 12:58:20
虽然没开始几章那么精彩,也有些BUG,但总的来说还是挺好看的一篇文。
[17楼] 网友:呆呆地  发表时间:2012-04-07 17:20:42
我只是觉得看到后来人物的思维已经不太看得懂了,感觉逻辑性欠点,当然,不排除本人的逻辑性欠缺
[18楼] 网友:神祇  发表时间:2012-04-19 19:06:57
说句实话,现在我看这文的唯一动力就是看明湛和凤二的有爱互动了……至于魏宁,那是谁啊……?
[19楼] 网友:笑点很奇怪星人  发表时间:2012-04-22 22:46:11
同感。。。
[20楼] 网友:无语  发表时间:2012-05-20 14:00:44
好多黑啊
这么黑人,良心能安吗?
要求如此高,就自己写一篇文吧
当然不排除上面的一些黑就是一些怎么写都红不了的作者
[21楼] 网友:宜主  发表时间:2012-05-30 23:26:38
完全赞同你的意见。看到40多章就看不下去了。前面主角的性格我还挺喜欢的,到后面走形走得厉害。他到底要的是什么呢?
[22楼] 网友:宜主  发表时间:2012-05-30 23:26:45
完全赞同你的意见。看到40多章就看不下去了。前面主角的性格我还挺喜欢的,到后面走形走得厉害。他到底要的是什么呢?
[23楼] 网友:= =  发表时间:2012-06-11 00:44:56
20楼的,
楼主可是仔细点出这文的不足在哪,这样也要被说成是黑,
难道上述的几点有错误吗?
楼主也没有过激的语气来评判吧?
难道说一篇文只能说好不能点出缺点吗?
[24楼] 网友:hyx  发表时间:2012-07-14 05:53:34
其实这点在很多好作者身上都出现过,也很好理解,没有写阴谋和政治斗争之类水平的作者勉强自己写的话只会拖累好文,作者应该扬长避短。毕竟文笔好的话只要情节普通整本书也能过得去,最怕的就是让人觉得看得一点都不合理。
[25楼] 网友:菁华浮梦  发表时间:2012-07-17 23:51:51
我觉得还行,总比那些雷文小白文满天飞好吧!
[26楼] 网友:阿虚  发表时间:2012-07-18 14:23:11
20L,最讨厌在别人有根有据的评论后没根没据地说什么“你要求高就自己写一篇吧”的脑残粉
20L的最后一句更恶心
原本对这文还有些好奇,在评论区里看到居然有这种闹心的脑残粉就决定果断弃了
一个脑残粉等于10个高级黑啊
我承认是专门说出来打击20L的
[27楼] 网友:浆果酱果  发表时间:2012-07-22 09:16:42
同感+10086.如果不是我脑残的话,那么后文的逻辑性我已经看不懂了。还有,20楼,您老才是高端黑吧,能不要在别人提出一些意见的时候说,什么有本事自己写要不然就是什么你就是在嫉妒别人写得好别人比你红之类的话好吗。
[28楼] 网友:saku791  发表时间:2012-08-22 00:04:53
我发现这几个黑的刷的挺快
[29楼] 网友:saku791  发表时间:2012-08-22 00:04:55
我发现这几个黑的刷的挺快
[30楼] 网友:坦诚  发表时间:2012-11-09 12:48:11
看了这文的排行,我以为是我的逻辑思维有问题。现在看到有朋友也有这个问题。我镇定些了。
楼主写得很中肯,而且这文越到后面越不顺畅。
[31楼] 网友:ll  发表时间:2013-01-31 00:28:37
樓主說的其實挺中肯~
是蠻多不合理之處
不過小說嘛 何必太講究
這篇文章對我來說還是很好看的~
就喜歡看明湛跟他爹的鬥嘴~
CP什麼的前面還好 沒什麼感覺
後面結局爆出來很驚人呀!!
反而對這對CP有愛了起來
所以我看到快結局也打算追第二部~
  • 评论文章:嫡子难为
  • 所评章节:95
  • 文章作者:石头与水
  • 所打分数:2
  • 发表时间:2012-04-03 21: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