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疯魔不成活

作者:郦郦橙

不疯魔不成活
很久以来都没有大块时间看小说,更久没有看到有写评冲动的故事。遇到《不疯魔不成活》,如果不写下些什么,对不起猫大,对不起这篇好文。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不疯魔不成活,应该是《霸王别姬》里的一句话。张国荣演程蝶衣,那么痴迷哀怨和无奈凄美:“说好了是一辈子,差一年,差一个月,差一个时辰,都不是一辈子!”令人突然的心疼,顿觉这就是人生——人生之残忍,爱恨之纠缠,都是那样的锥心刺骨,恨不得每扎一下,都能狠狠地喷出血来。——这是陈凯歌所表述的“不疯魔,不成活”。这种痴迷与忘我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蝶衣的悲剧命运。因戏而生,因戏而痴,因戏而死,戏就是他的梦,戏就是他的人生。
而猫大笔下所细细铺陈的不疯魔不成活,却是与之截然不同。字里行间的幽默和诙谐让读者一路笑到尾,让人不断惊叹,怎么世间竟有如此可爱的人物说着如此文雅激昂的话,居然句句根本不着调到堪称经典。不得不佩服猫大扎实的文字功底,文字淡若清茶,入口醇厚,余香缥缈。故事情节上,件件都是学校生活中你我身边的再熟悉不过的平凡小事(比如打牌输了贴纸条,逃掉不紧要的门面课,被老师抓去作苦力……),但就是从这些没有勾心斗角,没有生离死别,没有误会纠葛,没有一丝一毫做作的小事中,你看到了搞笑夸张真诚可爱的安小佳和胖子,看到了善良勇敢懂事上进的燕杨,看见了看似嚣张有些狡诈但实际很脆弱很鸵鸟的陶可,无论主配,个个都经典。而我所看到耽美小说中的最经典的腹黑攻形象,非叶臻莫属。
不疯魔,不成活——只有达到痴迷的境界,才能将事情做到极致。
叶臻,才华横溢的年轻学者,事业有成的纯金海龟,他奸诈“邪恶”霸道强势,他说:“我比较喜欢你情我愿这种感觉。”所以他选择用七年的时间,默默地守候着陶可。他是最懂陶可的人,他理解陶可的逃避和恐惧,他永远都不会逼他。叶臻这样很自信地笑笑说:“我不急,而且越来越不急了。”即使他也会很狡黠有些邪恶地戏耍陶可,会在陶可不小心的时候偷个吻,会在时不时吃到豆腐后满心欢喜、得意洋洋,但他一直选择这样几乎禁欲式的守在陶可的身边呵护他,等着他自己的开解,等着他赶上自己的脚步,就算慢点也没关系。
七年了,真的很难得。可以说,叶臻对陶可付出了无穷尽的耐心和温柔,已经到了一种“不疯魔不成活”的境界。而值得欣喜的是,叶臻和陶可的爱情比蝶衣幸运,更重要的原因是叶臻比蝶衣智慧。叶臻和陶可生在一个可以拿着宪法讲人权的时代,而叶臻作为一个游移于主流社会以外的少数人,叶臻为自己的利益充满智慧的争取,柔软而绵长坚定。就像叶臻对燕杨所说的,既然已经生为社会中不幸的少数,那作为一名斗士,还是以充实自己为根本。只有站的更高,才能从力量上弥补不幸生为少数的劣势。所以叶臻对学术认真,对工作认真,对赚钱认真,因为他要有足够的力量保护陶可,等候陶可,直到陶可打开心结,赶上他的脚步,站在他的身旁。疯魔之后,有情人终成眷属,而陶可先于燕杨握住了这样一双手,会让他觉得惬意、幸福,会让他觉得活着不那么黯淡无光,会让他永远不孤独。至文完结,相信所有读者都在掩卷微笑,祝福叶臻和陶可会融洽、贴近、快乐,会一起拥有一个完美的人生。
好的文章只看那么一眼就让人难以放下,似涓涓之细流一点一滴沁入人的心田,让人没有办法拒绝不去喜爱。再次由衷感谢猫大妙笔生花,给我们重新演绎了一版如此诙谐幸福“不疯魔不成活”。
看过猫大在此文以前作品的读者也似有感觉,《不如桃杏嫁东风》只能算是个好看的坑,但尚不足以牵肠挂肚,《晏怀惜》只能算篇好看的文,仍不足以列入一流。而《不疯魔不成活》无论是在语言风格上还是在人物刻画上,都是猫大对自身重大的突破,独具一格独具匠心,算是猫大疯魔之后始作成的代表活吧!也许是此文太过经典,《大城小事》风格与之仿似,但终未能超越,而猫大正在连载中的《考古手记》着实令人期待,橙子衷心祝猫大再成绝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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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zhy8619  发表时间:2009-07-13 05:43:39
考古烂尾了。呜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