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评 共有40条长评,分2页,当前显示第1页。
№1 网友:天王遥 评论:《写意风流》 打分:0 发表时间:2006-12-14 20:39:42  所评章节:27
叫什么呢?就长评吧!  
一直想给大人写长评,前两天给大大回帖的时候就许诺了,只是这两天学业繁忙,又要准备英国那边学校的入学语言考试TELAS。唉,周六就考了,现在读阅读还有三分之一不认识呢。虽说学的没什么成果,精神折磨却是一刻没少……T_T……
每天都想着什么时候能有时间写点儿什么,即使是废话,也是最宝贵的放松了……
废话到此为止了,嘿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拿废话折磨人了,到时候某大该说:闭嘴!天王遥,自己不调整心态,让别人跟你一起受虐!.......嘿嘿……但愿我们能快乐比考试多一点,眼泪比分数少一点.
对了,打分的时候呢我叫13,写评就用天王遥了
//////////.
其实什么是好文,我觉得就是让人看了之后有感而发,不吐不快.先莫说是什么感,喜也好,怒也好,悲欢也好,离合也好.总之他成功的左右了读者的情绪,让人们的心情随之起伏,心痒难搔,欲罢不能.在晋江我只看到两篇让我心动的文,一是<<凤霸天下>>,再个就是<<写意风流>>了.
两篇都是让人看了就忍不住写评的文.喜欢<<凤霸>>,是因为里面主人公的性格,自信,张扬,洒脱,不羁,霸道,精明,魅惑.我就好这口!还有流大的文笔,让人感叹,不愧是晋江第一文.<<写意风流>>是一篇与之旗鼓相当,又各有千秋的好文.这里的写意更加自信,张扬,将王者风范彰显的淋漓尽致.大大的文笔更加洒脱,不羁,总能让我心跟着驰骋,狂放.说真的,我更喜欢大大的风格呢!
//////////
我觉得人就应该活的强大,自信,为自己,为自己在乎的人争取.我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我们的生活也像小说里那样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或者更加激烈.讨厌依赖,我喜欢享受孤独.为了真正的朋友,我知道其实我可以做很多,但还是不喜欢心里有了牵绊的感觉.相比之下,更喜欢自己舔舐伤口,享受成功抑或失败的过程(大大觉得像你心中的写意吗?).所以第一次看文的时候,对顾写意居然产生了相见恨晚的感觉,我没他洒脱,个性张扬.也许这是性别的关系,我想,嘿嘿(某意:还挺能往自己脸上贴金啊你?嗯?很想像我吗?啊?......某遥伤心的说,枉我喜欢你一场,你就这样,等我和大大说,把你炒了.某意拽拽的低笑道:好啊,你去…>_<…有魅力的人什么时候都那么自信!谁借我个锅盖……).其实最喜欢的就是写意那拽拽的样子,狂放不羁的语言,表情.让人特想抱回家好好蹂躏一番(我就这么一说,写意的粉丝们,你们就那么一听啊).
//////////
我看小说没有喜欢配角的习惯,即便是像红楼梦那种每个人物都刻画相当细腻的经典巨著,我还是只喜欢贾宝玉,林黛玉.所以对这里各领风骚的小受和配角们,没什么感慨.
对于写意感情方面,我觉得纪元就很不错了,如果以后能遇见好的,玩玩也不错.可千万不能付出真心(偶不是坏人,表打偶),感情泛滥可是强者的致命伤,喜欢纪元因为他是写意的第一个,因为他这个人现在栩栩如生,大大刻画他肯定也是下了工夫的.妙笔生花,赞一个先!
//////////
刚才室友从旁经过,扫了一眼我正奋笔疾书的长评,说了一句快让我吐血的话:你准备了吗?
_-_|||.唉,好吧,不好意思,我的确随笔了点,前面说了,全当那个放松,说说心里的话.这是我写过最长的长评了.大大若能不烦这些口水,我就很感激了.
------------信守诺言的天王遥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2 网友:gccy 评论:《写意风流》 打分:2 发表时间:2008-07-20 10:51:55  所评章节:1
第一次写长评,因为实在是一篇好文,也实在让人郁闷!  
终于看完了。看完挺生气的。大大真是后妈,这么些主角没一个幸福的,就连唯一的男主小攻也是不知道自己碌碌何为,好像抢完了王位,保住了生命,就是愧疚回去和他有所亏欠的一群男受当中生活以作补偿。偏偏他一众男受有了他好像还是有所不满只是迫于喜欢他只能忍耐。
哀~这样的事,这样的关系,很难不让骄阳再次离去的。没有根也没有什么可以依恋的。我说骄阳怎么如此爱国一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样子,是完成所有自己给自己的任务后就可以功成身退吗?
大大对男主小功的描写确实是不遗余力,只是写意这个名字我怎么看怎么别扭,刚开始还行。到后来写意变成了“妖孽”时,这个名字真的就是太写意了,还是骄阳比较配。看到谢意这个名字时,无法想像出和一脸孤清冷傲的人连在一起。呵呵…… 还有身为太子叫康健也太没有霸气了吧?古人真的会为从小就命定的太子起这么样的名字吗?
另外的小受虽然性格也算是分明,但是着墨太少了,还是有点空洞。我在看别些小说时,常常会有读者为自己喜欢的男主扯旗呐喊,但是(据我观察,错了莫怪)这里好像少有。大概也是大大对其他男主太少爱了,太惜墨如金了。
这篇文我只对两人感兴趣,一个是写意,一个是纪元。纪元真被大大虐惨了。没有爱啊真是没有爱啊~~ 这么样的付出,这么些年的坚持。有时候我觉得他的待遇还不如末秋呢。真是太可怜了。其实按着大大对每个人的着墨程度,就算结局不是NP,只是和纪元在一起也不太为过。只是看到后来,我才发现,其实写意对纪元的也未必是真的爱(包括对其他的受主),有太多其他的情素(还有责任感)在里面了。这样也是写意无法幸福的原因吧。除了能力样貌超群,豪夺王位,写意枉穿这一回了。绅士华不是唱过这么一句吗,“无情无爱此生又何必”。
最后,我想说我看了许多女穿男或者号称男穿男的文,(本人不知道为啥就喜欢穿越文),只有大大这篇设定为男穿男的文让我真觉得写意是男穿男。其余好些我看过的都不乏有许多女性心理面的因素在里面,就算是女穿攻还是在许多地方有其阴柔面。这样的写意作为君王来说其实塑造的真的是相当成功。他往上爬的过程当中,大大也是铺垫描写的极好,一点不显突兀。单纯作为君王来讲,他的无情冷漠或者是他的睿智,直到后来为国事操劳等情节都安排得很好。大大真的不只是写写言情而已,很多政治军事的东西也看得人很过瘾。
我感觉后期写意的工作量好像慢慢演变成他无法掩盖他内心深处空虚,情感上面空白,生活再无目标的一种不想让生命的马达停止下来的沉迷。以致于后来连王位都预备好给承欢之后,无法以此为借口抹杀他心里的寂寞时,他会跑去找高僧做那样的梦。结果他跑去找受们,以为他的举动能成为他人生的下一个目标——让大家都幸福包括自己。结果虽然人是都住一起了,可是包括他自己也幸福不起来,真的是他自己经过这么些事,心都麻木了,真的没有爱,活在一起也不会幸福的。
就是这样的结局让我怎么看怎么郁闷,感觉竹篮子打水到头一场空,这可能也是君王梦吧。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收起] №3 网友:小窝—清水 评论:《写意风流》 打分:2 发表时间:2007-09-08 17:29:30  所评章节:66
风流自知  
又是一场高明的个人秀,配角整容之豪华可谓惊叹。大启的五皇子,聪明俊秀。聪明的让辅助明主的闲臣自愿相随,俊秀的就连同胞兄弟也免不了倾心。朝堂上,悠然应对各方势力;江湖上,势力几乎已经达到率土之滨;国家间,他游刃有余,谈笑间便化解了一场场的暗涌。
情感上,他不惧强势,便是太子,不爱了,也是一脚踢开。而执意选择拥有一双清澈黑眸的韩纪元。韩纪元之于顾写意正如姚锦梓之于张青莲。
亲情上,他疼着小母亲,爱着真正的同母弟弟,却永远清明于父皇之前。
对属下,他当作朋友,正如他自己所说,是自己的人,他一定给最好的。
对于仇敌,他决不心软,即使以前曾是同一阵线,一旦背叛,那种后果,也正像他自己所说,绝对后悔活着。
合该是完美的一个人,只是可惜……
可惜在这一切都只是“好似”。
若没了五皇子的身份,顾写意的人生定不会那么写意,他不若张青莲,他必须有了高台才能唱出豪华的戏码。尽管略有跌宕,但从一开始,其实便是一边倒的趋势,越是到后面,唯一剩下的感叹便是,顾写意啊,真是运气够好啊。可以说,如果没有好运相伴,顾写意的每一步都不会走得那么顺利。相信看耽美的人,大部分都看过《青莲纪事》,张青莲的所有成就,都是自己辛苦一点点挣来的,顾命朝臣的明显,只不过是锦上添花罢了。而对于顾写意来说,他的所谓才智只是远不及他的好运来的重要。
而在情感上,顾写意对于韩纪元,大概更应该说他把这表亲看作不容他人染指的所有物吧。仍是用张青莲作比,他对姚锦梓的那种执情,才真正是平等的爱,注意喔,是爱!顾写意和张青莲,均有出轨的行为,可顾写意为的是满足个人欲念,张青莲,却只是孩童般的好奇,正是如此,才惹得原庆云的倾心吧,因为那是一份干干净净的感情,一个干干净净的人,一颗干干净净的心。
对于属下,对于仇敌,才真正看出顾写意是何样的人。他的心思,绝非他自认为的只是争取好的生活环境,即便如何掩饰,也止不住泄露他欲睨视天下的野心。这点写意又不如《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中的主角了。男儿该坦荡,何苦故作掩饰?未免小气了去。
尽管氛围比不得《暮云深》,心思比不得《三宫六院七十二妃》,情感比不得《青莲纪事》,可一切,却莫名吸引着我看下去,看罢一章,便想往后翻页,于是翻完一页又是一页,最后整个故事了然于胸。末了才发现,何苦强求呢,生活太残酷,压力已是重,若是能由阅读中得到欢乐,那便是成功的。比不得这,比不得那,无所谓,便是能引起兴趣,带来快乐,已,足矣。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楼] 网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6-02 00:59:07
‘情感上,他不惧强势,便是太子,不爱了,也是一脚踢开。’
写意从来没爱过太子吧,哪来的不爱了 - -|||
至于其他``````
我倒是觉得也许你并没有完全就整个故事了然于胸```
不过,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你要这样理解5爷,就是你的想法和自由了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收起] №4 网友: 评论:《写意风流》 打分:0 发表时间:2007-08-16 22:26:36  所评章节:74
另类的清穿文  
此评论等待管理员复审中,暂被系统自动屏蔽,审核通过后即可展示!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楼] 网友:钟听雪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8-19 18:23:58
胡说……太子殿少时也是意气风发好男儿,聪慧睿智,嚣张跋扈,气场全开的那种啊、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2楼] 网友:钟听雪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8-19 18:25:36
我说的太子殿是胤礽……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3楼] 网友:钟听雪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8-19 18:29:38
我倒是觉得顾写意性格里有和胤礽相似的地方。胤礽不懂事就因为政治原因成了太子,更是生生的活耙子。
太子要是没本事也没法四十年太子乎了。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4楼] 网友:钟听雪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8-19 18:30:37
至于老八,我从不承认他输给了四四,他是没能真正赢太子,更是输给了康熙。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5楼] 网友:钟听雪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8-19 18:31:00
最后吼一句,大爱四四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5 网友:最爱写意 评论:《写意风流》 打分:0 发表时间:2007-07-15 01:36:36  所评章节:1
穿越看写意  
14日新闻快报:1酒瓶弄死2人
今天早上BT市盘丝小区,小小酒瓶致死2人。据该小区的管理员讲,死者为两姐妹。起因为姐姐在路边系鞋带时被天外飞来的酒瓶砸到,当即脑袋开瓢,英勇就义。妹妹见其姐死状,尖叫一声后晕到。脑袋刚好磕在散落地上的酒瓶碎片上。。。也挂掉了。。。
========================================================================================孤零零奈何桥。。横跨在忘忧河上。。桥通向虚无缥缈的雾踪。
足不沾尘的鬼魂们呜咽着喝下一碗孟婆汤。。踏上难以预料的来生路。。
  雾踪深处。。有种无形的引力。鬼魂一旦踏上桥面,就再也没有回头的可能了,只能飘飘向前飞去,好比打狗的肉包子,有来无回。。。。

幽冥殿里静悄悄的。黑沉沉的八仙桌上叠着半人高的文书,可是却不见阎王的人。黑白无常诧异地四下瞧了瞧,向八仙桌走了过去。
赫然见到威风八面的阎王大人抱头蹲在桌子底下。
黑白无常对视一眼,也钻到桌子下面,小声询问道:”阎王大人,您便秘吗?”
“P,我在思考啊。孙猴头喝酒把酒瓶掉到人间。砸死了2个人。现在叫我给他想办法。官大1级压死人啊。。。”阎王痛苦地摇头感慨。
黑白无常:“哎,好牛X啊。1酒瓶居然能砸死2个人。不愧是孙猴子。”
“现在不是牛不牛X的问题。是怎么办,怎么解决。”
“切,把他们弄回去不就得了!” 白说的。
阎王翻白眼:“弄哪?”
“咱们可以把她们引渡到另外个时空去啊。”黑说的。
阎王一听眉开眼笑:“不错不错。我怎么没想到呢。。黑无常。。晚上本大人请你喝酒”
“哦原来你们是这样把我们弄来的咯。”
桌子下钻着的三人(?!)吓一跳,只见屋里多了两个漂亮小姑娘。
梳着学生头,一脸迷糊的女孩指着他们嚷道:“我要投诉,我要告你们!”
黑白无常跟阎王齐齐将手指放在唇边:“嘘~嘘~小声小声!”
“你们进来多久了?”阎王问。
神情冷淡的姐姐狠狠横他一眼:“近来很久了。该听的听了。当然不该的听了也听了。”
“那你们也听到了事情的起因。现在我们准备把你们送到另外个时空去。怎么样?”阎王道。
还没等姐姐回话,妹妹跳脚道:“穿越吗?可以!可以!”
姐姐扬扬下巴:“时空可以挑吗?”
阎王咬咬牙,卖血似的说:“可以。。。”
小妹象在课堂上回答问题,高居着右手大声道:“我要去唐朝。我要看李白。我要看杨贵妃。我要。。。。”
“停。你们不能去存在的时空。万一你们改变了历史,我们的麻烦会更大。”阎王道。
姐姐道:“那阎王的意思是。我们要去不存在的时空咯。。”
“是。。”阎王暗中擦把冷汗,这女孩的气势太逼人了。。。
姐姐道:“那我们要去有个叫写意当皇帝的那个时空。”
“姐.你说有这样的时空吗.”妹妹眨眨眼问道。
“咣。”阎王高效率地把电脑弄出来了。
“哇。。姐你看这里还有电脑捏。”
阎王很臭P的说:“当然.现在都21世纪了。你们有的我们也有.难道还像从前一样记笔记啊!”
(噔噔...阎王正在使用百度..请稍后三分钟)
“叫写意的皇帝有几10个你们要去哪个?”阎王问。
“真的有耶姐!”
“你们认识?”阎王问。
妹妹挠挠头:“恩恩.认识也可以说不认识.”
阎王心道,说了等于没说.
姐姐淡淡接口道:“我们是在JJ原创网上看到的。.一个叫司空破晓的人写的。里面的猪角就叫顾写意.我只是随便问问.没想到他真的存在。”
“也可能是巧合。”阎王照着电脑念道:“顾写意.耀世皇 .长的很妖冶.很帅 .他是穿越的..以前名字叫伍骄阳.18岁穿过去......和我说的是一个人吗?”
“一样.我们就去那里.”姐姐斩钉截铁,眼中猛然爆发出炙热的光芒。
“好.你们准备去投胎吧!”
“等下。阎王你能帮我们选人家吗。”
阎王贼贼笑道:“这个靠的是天意.也就是你们说的人品.你人品好就大富大贵.人品差吗.那就平平淡淡的.没人品的话那就挨饿受冻.看你们自己咯.好了.不多说了。去吧。。。嘿嘿嘿嘿嘿嘿。”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6 网友:延麒 评论:《写意风流》 打分:0 发表时间:2007-07-17 19:59:03  所评章节:66
从催文到辩护  
大人啊,偶知道“不得在打分贴中引用大量他人文字”,但偶还是要说啊——如今偶们看文的筒子那个众口一词啊~~~~
终于结束了啊~~~~
终于苦尽甘来了啊~~~~~
终于不用心疼写意,心疼纪元,心疼自在悠然,心疼梵落子夜,心疼……还有其他很多人。
================================================
很高兴也很难得,这篇文里基本上没什么人是十恶不赦的,
老皇帝、太子、老四、老三、太子妃……
他们也不容易,说太子是所有皇子头顶的阴影,其实写意何尝不是所有皇子包括太子眼底心里挥之不去的阴影,和写意这样的人生在一个家庭里,那个压力不是一般的大啊,心理不平衡也很正常,何况又有几个对亲兄弟抱了那样的绮思。
这当然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借口(事实上他们也没有为所欲为),但生生磨了几十年,没有一个过的自在写意。
性格决定命运,路都是人自己选的。
可这世上没什么东西是完美的,写意可以容忍手下人的缺陷,对一些舞弊拿回扣的事睁只眼闭只眼,又怎么会真的对手足兄弟恨之入骨呢?小娘亲对写意来说重逾性命,可对其他人来说呢?对三皇子对太子妃来说呢?不比陌生人好多少吧?
承欢与写意一母同胞,写意怎么对他也是有目共睹,这才换来他全心全意的信任,那他那些从小习惯勾心斗角的兄弟们呢?要怎么去相信写意这样的人是“无害”的?是不会伤害他们与他们的利益的?
生在王家,一步踏错便是万劫不复。
皇帝与手握重权的王爷,牺牲他人与保全自己。
三皇子和太子妃的做法从本质上来说,与在沙漠里为了争夺最后一壶水而杀死别人的行为并没有区别。
退一万步来说,在写意的卖国行为中,在京都的权利交锋中,在写意操纵的边洲与新戈的胜胜负负中,又有多少个“小娘亲”被牺牲掉,有多少个“写意”生不如死?!
只不过他们没写意有本事有地位,掀不起风浪罢了。
写意那些个兄弟不是好鸟,写意也不是好鸟。
写意那些个兄弟不是坏蛋,写意也不是坏蛋。
所以写意死了,没有人高兴,
写意弑兄杀父,也不会高兴。
既不痛,也不快。
登基短短五年,昔日弯弓射箭的俊朗男儿,如今日日需要医药进补——只说累的,谁信?!
至于太子,看文的筒子们也都觉得他挺可怜的吧?想想其他文里虐待小受的小攻吧!他们还不是太子哩!那种环境里长大的,从小儿被捧得不行,也不能全怪他不是?
至于老皇帝,他为了大局放弃和写意之间的父子亲情,又不能完全顾及大局,另立太子,为了被两三岁的亲儿子嘲笑不屑而耿耿于怀,说到底,他也不过是个普通人罢了,尴尬的父亲,进退两难。
最后还有老四,对于这位配角,想来欣赏他的大人一定不少。十个兄弟里头,他是难得的明白人,原来跟写意接触一向是多有退让,他和写意并不熟,这么做原没什么错。写意也一直很欣赏他,他们两个惺惺相惜又保持一点距离,本来应该很安全的——写意不是那种没有容人之量的人,就算日后登上王位,就算还有太子妃这件事在,写意也不会把他怎么样的,毕竟他对那件事并不知情,算起来也挺无辜——顾写意不是昏庸无知的人,也不是残忍无道的人。
坏就坏在这个人太多疑,太小心。所以平日里谨言慎行(他也是很小心的,只不过做起来比老七顾谦谨漂亮得多),所以不敢跟写意深交,所以才会不够了解写意,才会最后为了自保去杀写意。这些从他对写意的退让,喜欢没有心机的老六顾正凛就可以看出来。(写意自己也比较喜欢老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顾慧中和顾写意是同一种人)
老实说写意把老四杀掉挺出乎我的意料,不过后来想想又挺满意。看多了主角(主要是小受)跟圣人似的把所有伤害过他的人(包括混蛋的小攻!)统统原谅掉,把杀人犯毫不留情杀掉的写意就更加真实得可爱了——何况这也更符合顾写意本身的性格不是?又可以利用顾慧中的死大做文章,名正言顺地上京勤王。诸位,顾写意就是这样的人,你们也甭抱幻想了。司空大人也是这么想的吧?众口悠悠,喜欢的就是喜欢了,不喜欢的咱也没办法不是?
==========================================
有没有觉得这篇长评第一段和后面有点儿不搭?汗……那会儿《写意风流》第一部刚完结,这文评本意是用来催文的-_-|||
可惜我这人没定性,一篇文分成两截写,拖到现在才贴上来-_-b
但是!就算是这样它也是用来催文的!这点是不会改变的! >_<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7 网友:延麒 评论:《写意风流》 打分:0 发表时间:2007-07-10 18:26:28  所评章节:66
从催文到辩护  
大人啊,偶知道“不得在打分贴中引用大量他人文字”,但偶还是要说啊——如今偶们看文的筒子那个众口一词啊~~~~
终于结束了啊~~~~
终于苦尽甘来了啊~~~~~
终于不用心疼写意,心疼纪元,心疼自在悠然,心疼梵落子夜,心疼……还有其他很多人。
================================================
很高兴也很难得,这篇文里基本上没什么人是十恶不赦的,
老皇帝、太子、老四、老三、太子妃……
他们也不容易,说太子是所有皇子头顶的阴影,其实写意何尝不是所有皇子包括太子眼底心里挥之不去的阴影,和写意这样的人生在一个家庭里,那个压力不是一般的大啊,心理不平衡也很正常,何况又有几个对亲兄弟抱了那样的绮思。
这当然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借口(事实上他们也没有为所欲为),但生生磨了几十年,没有一个过的自在写意。
性格决定命运,路都是人自己选的。
可这世上没什么东西是完美的,写意可以容忍手下人的缺陷,对一些舞弊拿回扣的事睁只眼闭只眼,又怎么会真的对手足兄弟恨之入骨呢?小娘亲对写意来说重逾性命,可对其他人来说呢?对三皇子对太子妃来说呢?不比陌生人好多少吧?
承欢与写意一母同胞,写意怎么对他也是有目共睹,这才换来他全心全意的信任,那他那些从小习惯勾心斗角的兄弟们呢?要怎么去相信写意这样的人是“无害”的?是不会伤害他们与他们的利益的?
生在王家,一步踏错便是万劫不复。
皇帝与手握重权的王爷,牺牲他人与保全自己。
三皇子和太子妃的做法从本质上来说,与在沙漠里为了争夺最后一壶水而杀死别人的行为并没有区别。
退一万步来说,在写意的卖国行为中,在京都的权利交锋中,在写意操纵的边洲与新戈的胜胜负负中,又有多少个“小娘亲”被牺牲掉,有多少个“写意”生不如死?!
只不过他们没写意有本事有地位,掀不起风浪罢了。
写意那些个兄弟不是好鸟,写意也不是好鸟。
写意那些个兄弟不是坏蛋,写意也不是坏蛋。
所以写意死了,没有人高兴,
写意弑兄杀父,也不会高兴。
既不痛,也不快。
登基短短五年,昔日弯弓射箭的俊朗男儿,如今日日需要医药进补——只说累的,谁信?!
至于太子,看文的筒子们也都觉得他挺可怜的吧?想想其他文里虐待小受的小攻吧!他们还不是太子哩!那种环境里长大的,从小儿被捧得不行,也不能全怪他不是?
至于老皇帝,他为了大局放弃和写意之间的父子亲情,又不能完全顾及大局,另立太子,为了被两三岁的亲儿子嘲笑不屑而耿耿于怀,说到底,他也不过是个普通人罢了,尴尬的父亲,进退两难。
最后还有老四,对于这位配角,想来欣赏他的大人一定不少。十个兄弟里头,他是难得的明白人,原来跟写意接触一向是多有退让,他和写意并不熟,这么做原没什么错。写意也一直很欣赏他,他们两个惺惺相惜又保持一点距离,本来应该很安全的——写意不是那种没有容人之量的人,就算日后登上王位,就算还有太子妃这件事在,写意也不会把他怎么样的,毕竟他对那件事并不知情,算起来也挺无辜——顾写意不是昏庸无知的人,也不是残忍无道的人。
坏就坏在这个人太多疑,太小心。所以平日里谨言慎行(他也是很小心的,只不过做起来比老七顾谦谨漂亮得多),所以不敢跟写意深交,所以才会不够了解写意,才会最后为了自保去杀写意。这些从他对写意的退让,喜欢没有心机的老六顾正凛就可以看出来。(写意自己也比较喜欢老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顾慧中和顾写意是同一种人)
老实说写意把老四杀掉挺出乎我的意料,不过后来想想又挺满意。看多了主角(主要是小受)跟圣人似的把所有伤害过他的人(包括混蛋的小攻!)统统原谅掉,把杀人犯毫不留情杀掉的写意就更加真实得可爱了——何况这也更符合顾写意本身的性格不是?又可以利用顾慧中的死大做文章,名正言顺地上京勤王。诸位,顾写意就是这样的人,你们也甭抱幻想了。司空大人也是这么想的吧?众口悠悠,喜欢的就是喜欢了,不喜欢的咱也没办法不是?
==========================================
有没有觉得这篇长评第一段和后面有点儿不搭?汗……那会儿《写意风流》第一部刚完结,这文评本意是用来催文的-_-|||
可惜我这人没定性,一篇文分成两截写,拖到现在才贴上来-_-b
但是!就算是这样它也是用来催文的!这点是不会改变的! >_<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8 网友:a*******z 评论:《写意风流》 打分:0 发表时间:2007-06-30 09:38:53  所评章节:70
第一次啊~  
此评论等待管理员复审中,暂被系统自动屏蔽,审核通过后即可展示!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收起] №9 网友:白衣 评论:《写意风流》 打分:2 发表时间:2007-06-14 09:23:02  所评章节:69
论把NP变成一对一的可行性  
偶想写个长评了。
之前都混起点,来晋江日子短,看的文也不多。这是除小楼传奇外,第二篇长评吧。不过小楼传奇那篇通篇是感想,这篇吧。。属于突发奇想。。。就是,讨论下能否把写意风流从NP变成一对一。。。==!
先说一下对顾写意这个人的感受吧。感觉身上有雍正的影子(大雍王朝哦~),性格经历都相似,但因为有了现代人的潇洒,所以远比雍正要有魅力得多、快乐得多。很喜欢写意风流这个名字呢。
再来,重点来了。要讲一下写意的这几位。。嗯,夫人的事。
其实此评的初衷只是个短评,只想发表一点对末秋的感慨。是叫末秋吧?汗,司大给他的笔墨太少了,害我连名字都记不准。但由于很喜欢他最后对顾承欢说的那些话,所以对他也印象深刻了些。由此又对最后写意走的时候不带他,而他辞官找到写意要求当一个下人,然后又没有下文交待了,而感到有点不平。因为静下心来比较,我却发现,也许他才是最爱写意的那个人。毕竟不是谁都能为爱人放弃高官厚禄的。悠然自在那个不能算放弃,因为他们骨子里也许就压根不喜欢,当年会争也是有很大的想吸引写意的成份在里面。悠然所表现出来的淡然平静与自在的恣意真性情无论是真是假,十几二十年了,就算是假装的,也快装成真的了。何况应该不是假的。这样的性格是不太可能会喜欢官场的。所以他们的放弃不足为奇。
再来说纪元。其实我一直没想明白司大为什么中间要安排纪元去弄那个什么什么教,感觉那时的纪元的转变没交待清楚,而让我觉得有点突兀,似乎是纪元突然找回了自我,想去自己闯一番事业?汗,原谅我不能理解司大创立这个教的深意吧,因为实在看不出来有什么用。。。而后来,直到最后,纪元都成了一种被动的姿态。也就是说,他的跟随,并不难得。
再来讲洛洛。这个孩子的性格始终有点矛盾。所以我对他最后会一直跟着写意也有点搞不清状况的感觉。说不清他为什么会跟着写意。但无论如何,他似乎都不必为跟着写意而牺牲什么。
子夜嘛。。基本上我没拿他当写意的夫人看的,毕竟没有哪种夫妻可以两年才上一次床。。。
而末秋,司大没有给他太多笔力,我们对他的身世无从了解起,性格也是寥寥几笔,没有出彩的地方。要不是最后与承欢的那番话,这个人几乎要淹没在众多的配角海洋里了。可是有了那句话,这个人一下子就变得有光芒了。而直到最后,他能挂冠而去寻写意,就是个很难得的事情。其它人,都是在确定写意的心意后才跟着写意走的。而自始至终,末秋的身份似乎都更像个床伴多些。但就是这样的一个身份,最终写意都没能给他,而末秋却舍了一切去追随写意。这份情,真真难得。再配上对承欢的那番话,司大啊,你应该为末秋写个番外了。
评写到这里,似乎还和题目没沾边儿。那么怎么把NP变成一对一呢?就是昨晚我在想完上面这些话后,突然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由纪元的那个什么教想到的。因为始终没弄明白那个教存在的必要性,连带着纪元的存在必要性我也开始怀疑了。如果没有纪元,整个文会不会受到影响呢?答案是不会。对整个情节的走向似乎不会有一点影响。再看子夜,这个孩子在写意身边一直是若有若无的,而多半是以纪元的伴的身份出现。那纪元都无存在必要了,他似乎也可以跟着消失了。。。再看洛洛,如果去掉洛洛,对新戈一战的开始、过程、结果,会有什么影响吗?答案是不会。所以洛洛也可以消失鸟。。。再看悠然,这个悠然的存在感相对其它几人来讲一直很薄弱,没了他似乎也没有啥大问题。再看末秋。如果他就是一个普通的礼部官员,那似乎也不会有什么影响。所以他也可以拜拜了。最后就剩下咱们的自在小弟弟了。说实话,几人性格里我最不喜欢他的了。。。过于嚣张,而带了点自以为是。不过小孩子嘛,可以原谅,既然写意喜欢,那我也就跟着喜欢咯。但算来算去,居然是他是最有存在必要的人了。没有他对写意的感情,他也就不会帮助写意夺位,那有许多事情就做不成。所以说,他才是写意身边必不可少的人。。。虽然悠然也一起帮着,但少了悠然,自在照样可以做这些事。所以,连双胞胎都无存在必要鸟。。==!
啊。这样数下来,再来看此文会变成什么样子涅?可怜写意自始至终就只有一个喜欢他的皇兄和皇弟了,而最后在身边的也只是那个长不大的小孩儿似的自在了。原来咱们的主角大人只能吸引这样的人。。。==!写意的形象一下子单薄了,身上的万丈光芒一下子不见鸟。。人物也变得平凡无奇鸟。。更可怜的是,在当皇帝直到让位给承欢的那些年里,只有几个妃子陪伴他鸟(末秋没了嘛),啊啊啊,这将变成什么样的光景啊,怎一个惨字了得~~~~所以,所以~还是NP吧!就算那几只没有情节上存在的必要,但总有形象塑造上的必要的。没了他们,偶们的写意会比雍正大人还可怜的。唔。。。大约会和雍正差不多。那写意风流也将会由耽美小说变成历史正剧鸟。。。
好了好了,胡思乱想就此打住。突然发现此评很无聊。。。基本上,没有什么看的价值。。。默。。。所以涅,司大,你就看在我写了这么一大篇的份儿上,给末秋补个番外就好了。
PS:此文似乎完结N久了,此时再跑来要番外,不知道司大能否看见。。。ONZ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楼] 网友:幻雪微尘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1-23 15:55:00
............话说,我不这样认为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收起] №10 网友:白色 评论:《写意风流》 打分:0 发表时间:2007-05-16 12:24:28  所评章节:69
纪元...  
其实看这篇故事的时候,给我最震撼的不是写意(他的性格一开始就奠定下来了,就是个嚣张能争能夺的家伙.)而是纪元.
因为,刚开始看时,觉得纪元也不过如此.对写意来说,相对宫中的争权夺利下,纪元坦白的嬉笑自然吸引他的多,而这个好象是每篇故事里都会出现的一个人物(汗,偶的自我感觉拉.),一个与主角生活圈子里的人完全不一样的人,然后他的笑容就吸引了主角,然后他们就慢慢的有了感情.
所以,刚开始看时偶觉得纪元不过而而.
即使后来纪元跟写意去了战场,细心照顾子夜的时候,偶也只是觉得他还很善良,这个也基本是普遍的,也没啥感觉.当时比较有感觉的还是大人虐待小孩啊,瞧把个美少年整的.
然后是在营帐中子夜问的那句话,纪元那时的表现才让我觉的有意思了一点--------他倒还看好戏了呢!!一般来说主角还没喜欢上自己,只是发泄而已的话,那时应该是很苦吧--事实上纪元问的话也是酸,可是酸中整人的意味也是......,所以那时觉得他可爱了。
而后是纪元硬要跟写意回了战场,好吧,偶那时觉得这个书生还是挺意气的,也还好。
回去之后,纪元的性格是温柔忧郁的。战场上来不及的心酸心苦在子夜问“如果纪元哥哥和那个孩子调换,他还会发抖吗?”时全部化成了无奈。他是聪明的,知道感情强求不得,所以他从不开口问,也从不开口求;可是他也是糊涂的,他终究还是奢望写意爱上自己,偏偏写意永远那么写意风流,让他只能处在了最尴尬的位置,既不能绝望又无法希望。
这时的纪元还是招人心疼的,可还是个没长大成特别个性的人物。这时的这种人物以写意的嚣张,只怕他身边多的是--------------伍骄阳绝对不是个软柿子,他的情人那时没成千也有成百了,以他的人物风流,伤心之人只怕多了去了。纪元就算是个特别点的,也绝不可能特别到哪里去。
何况那时风云变幻,四处魑魅,京城之中战局未定,而觊觎写意的还大有人在。纪元对着单纯善良的八皇子半是怜悯,半是冰冷的忠告,只怕也是对自己的忠告吧,可惜他已来不及了。所以偶认为当时的纪元是太无奈了。舍了太多,得的太少,偏偏还是放不开。
所以当时偶不怎么喜欢这小孩,爱的懦弱便输了先机,何况爱的还是个超级没心没肺的人。
只是后面马上就看到倔强的纪元,他人前人后不同的脸,实在有点叫人心疼。小孩挺强的啊,自己的决定自己背负,他只是坚持了自己要走的路而已,虽然彷徨无助了些,毕竟还是挺了下来。当时隐隐就觉得这小孩只怕不是个善类,惹急了,估计也是个刺头青,小看不得。
可惜他和写意的感情没好几天,就又被政治阴谋隔成了个九重山。当纪元看到写意和双胞胎那一幕时,估计心也碎了。前面的什么真情真意只怕也挡不住泪流满面,心尖出血吧。
纪元还是奢望了,写意又怎么可能只喜欢他一人?纵是情势所逼,那也只是个奢望,所以纪元后来才会说“没有人觉得我有那么重要吧?”无奈无语也是自嘲和自讽。这时的纪元看的有些开了,人也要变了。
后来他再出现在写意面前时,整个人就变了,他不再是陪在写意旁边的陪衬,而是站在他身边的能与他并肩的意气少年了。那时偶开始喜欢纪元了,他从没有为爱丢掉自我,他也不懦弱,必要时他也坚强的可以撑起一片天。
而后写纪元的就少少了。可,看到纪元不丢下众人自己跑时,就很喜欢他了,他是个有担当的人,敢做就敢为。尤其是他在太子面前的说的话,足可以证明他----韩纪元可以够特别,足以匹配那个骄傲的太阳,可惜那人不知珍惜也不让(偶认为写意的珍惜觉不是纪元能接受的,事实也不是。)
写意囚禁纪元,也可以说是保护他,可是他却等于是变相让纪元心死。纪元在狱中悟到的事再次得到了印证。所以那时倒觉得纪元出家未尝不可。他也是个骄傲的人,可是写意的做法却让人觉得他是个男宠,极度让人不爽。所以偶觉得是写意配不上纪元,纪元的好只怕写意还没有真正看到。
最后看番外时,纪元的心已经是疲惫不堪了。写意什么时候也不忘记自己,(包括欢好,很让人火大。)他太随性了,纪元要的他给不起,所以,偶心疼纪元时,也无法对写意太有好感。非写意不可吗?偶不觉得,偶看的时候为什么觉得纪元已经累到不行了呢?
偶觉得写意得到的太容易了,所以珍惜的也少,感情于他太简单了。于纪元却是一直在强求,纪元也该累了吧?所以,大人在外传里也好好交代一下写意与纪元的关系了吧?纪元那么死心眼的人,这么完结的话对他太痛苦了。
PS:偶想看纪元失忆,哈哈,偶想知道那时会怎样?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楼] 网友:椒太 打分:0 发表时间:2012-07-10 18:00:56
太长了我没多看 ..... 嗯我也这么想,如果纪元失忆了写意会不会悬崖勒马呢,哎总觉得写意对纪元只是淡淡的感情,这种感情随时间而淡化。当然估计失忆了写意也不会有太多的举动吧,毕竟他的心要不然能像船一样承载多人,要不然就只能是一人不载。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2楼] 网友:微印 打分:0 发表时间:2012-07-14 15:27:51
顾写意终究太理性,也太随性了,他分出去的爱太少,分给纪元的少之又少。顾写意一直是最耀眼的存在,可是到了后面,焦点却被纪元深沉疲惫的爱而模糊,顾写意的光芒受万人瞩目却灼伤了纪元...好虐,越是看懂了顾写意的强大就越觉得虐,他就是个渣!好想抽他!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3楼] 网友:张晓慧 打分:0 发表时间:2012-10-02 21:20:13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我就很爱NP啊
最爱
大爱
尤其还是兄弟文
尤其主角还是总攻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4楼] 网友:知名不具 打分:0 发表时间:2012-12-11 01:45:19
所以顾写意还是受去吧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5楼] 网友:良殿与凤少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07-16 11:55:21
我也觉得,或许纪元可以自己一个人过自己的生活,四海为家,这段感情太伤人,他永远只能是旁观者,看着写意与他人恩爱缠绵,偶尔参与其中又快速抽离,温暖只是片刻停留,承诺什么的是他的朱砂痣,却只是写意的一句承诺罢了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11 网友:夜*******央 评论:《写意风流》 打分:0 发表时间:2007-05-20 23:12:19  所评章节:67
一些废话  
此评论等待管理员复审中,暂被系统自动屏蔽,审核通过后即可展示!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2 网友:冥沫 评论:《写意风流》 打分:0 发表时间:2007-05-12 19:56:01  所评章节:66
写意谁的风流。(伪长评)  
追了这么长时间大大的文,一直都非常喜欢的。今天看到完结了,一激动就在自己的窝里写了点感想,没想到一查竟然1000多字。看来这么时间的霸王文(咳,众表打我)今天想给大大凑个数。完全属于自己的胡诌,如果不符合规则还请大大赶快删除别给大大添麻烦!鞠躬!
-----------------------------------------------------------------------------------------
激动啊,激动地我直哆嗦,一直追的小说今天终于完结了,he的结局,平安欢喜。
看司空破晓大大的写意风流的时候,一直都是把自己放在一个假定的也喜欢写意的男人的位置。以这个角度来体会小说中人物的悲哀,喜悦,伤痛,愤恨以及最最令人感动的爱情。
作为看官,自然都是非常挑剔的,我们会根据自己的感觉来分别出喜欢和不喜欢的角色。有的时候甚至任性的大吵,xxx怎么可以跟yyy好呢,明明我的zzz才是最好的。
但是对于大大的这篇文章,算上群众演员甲乙丙丁,待我回忆起来,也没有特别厌恶的,自然连给写意带来不幸的雍正帝和顾康健,心里也存着怜悯。
无论大大怎么强调自己是不喜欢完美无缺的人,但是冥还是固执的认为写意是perfect滴,屹立于每个爱他,敬他,恨他,怨他的人欣赏的耀眼之神。写意无与匹敌地俊美及幽深似海的感情,肆意张扬的才干与策马天下的勇气,他是神是鬼是天使是恶魔是永永远远无可代替。
写意的存在对于周围的人无疑是虐心的导火索,太多人被寄予这现实无法实现也根本不可能发生的爱情。是的,是爱情,是现世之人口口声声挂在嘴边又抛之如尘的爱情。这种感情,如刀子般活生生的在每个人的心口撕扯,令当事人悲痛,看戏人愤恨。
有很多章节,破晓大大都把写意渲染得让人无法离开眼球,却在临完结几张经常提及写意的身子不如往前,害得我还以为最后要出点什么悲剧再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但是后来还是看到了和,果然破晓大大是害怕鼻涕攻势的(众:难道你不怕?!)
和许多看官一样,冥也认为纪元是第一受主角(总不能说女主角吧)是写意的原配是最应该在一起的。。。总之,我们是纪元的粉丝。不过说实话,一开始的纪元那样阳光活泼,冥甚至认为纪元是强受。。。但是后来的挫折与心疼还是把纪元折磨软了,隐忍,为爱人过隐忍的生活。结尾处身后熟悉的味道抱住自己,纪元问,是你来了么。我竟然突然觉得连这个世界都变得美好了呢。至此,热泪盈眶。
怀前。。。怀前这孩子不是妖精吧?不然怎么禁拉又禁踹的,最主要的是,怀前常葆青春耶。是我落下了什么细节还是大大没有解释呢。如果是后者一定要在番外里有个交待!
自在,悠然。却恰是被紧紧束缚地孩子。幸好破晓亲妈最后光芒普照到这对双胞胎,可算是了了心愿,倔强的自在,脆弱的悠然,终可待在爱人身边永不分开。
最后,想小小的猜想一下第5个人,前四个大家都明确,关于第5个却是众说纷纭。有人说是末秋,我觉得不是,不是交待了说只是。。。那个么?有人说是子夜,这个可能性比较大,这个孩子跟写意跟纪元有着剪不断的牵绊呀。但是,我很自私的说,很希望是怀前小妖孽呢。
所以,还请大大说明一下别让我们瞎猜鸟~
最后,给大大深深鞠一躬,谢谢大大带来这么好的故事给我们,期待大大的新作,一定会一如既往支持大大的!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3 网友:Kreuz 评论:《写意风流》 打分:2 发表时间:2007-05-12 04:17:45  所评章节:66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番外!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4 网友:小四口 评论:《写意风流》 打分:0 发表时间:2007-04-21 04:32:31  所评章节:62
不值钱的第二次长评  
大人,您害惨了我.因为看了您的文使我第一次提笔写了评论,一写就成了长评.又因为您的"有话说"忍不住写了第二次.俗人都很看重'第一次'......{胡说八道什么第一第二的-_-}但请允许我忍不住第二次的无聊发作.
首先,很高兴您喜欢"雍正"这个年号,因为这与我最喜欢的一个帝王是同一个.记得曾和很多同学讨论过,最喜欢的漫漫长河的历史中哪个王者,当我说出"雍正"时,他们的眼神是诧异的.虽然不想承认,但不能否认的是,历史上对于"雍正"的评价并不好,包括很多民间流传的无聊桥短,对"雍正"的正面描写也微乎其微.超极喜欢<"雍正"王朝>这部电视剧,是我至今为止觉得最靠近历史,最接近原貌的一部剧目.不知道大人看过没有?
"雍正"或许有狠的一面,他对贪官污吏从不手软;他对考场舞弊者,从不留情;他对自己的旧部下,从不徇私枉法......正因为他的这些,所有人对他的评价,都是狠、决、无情。他不同于八王爷那样八面玲珑,就会做一些表面功夫(这位王爷有些像您描述的老三)。他是一位实用主义者,他踏实的做好自己分内的事,为天下人考量。
人们只看到了他冷情的一面,却未注意到他也有亲情。对待老十三,他有着亏欠、遗憾、难舍......(这里受到我很钟爱的一篇同人文章的影响-《天狼》,作者好似叫作天女,文笔很棒,并结合了很多史实,连贯通畅,介绍大人去看看,如果找不到,可以告诉我,我可以发送给您,真的很不错,诚心推荐),对待自己一母同胞的手足十四,尽管他对自己如何有威胁,如何不利,他最终还是留下了他的性命。人们只看到他处理朝政的残酷手段,却看不到他每天批奏章至深夜,年纪不过五旬就身染劳疾,(他的子女在历史中几乎是最少的,且都是他继位前生的,这里指除了那些少年天子,早早夭折的。据历史记载,他继位后每日为国事操劳,几乎很少回正殿休息,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书房。)可以说,"雍正"是历史中最勤奋的帝王。
他处在权力漩涡的中心,只因为他生于帝王家,但他继位的过程又同写意有很多不同。"雍正"因为他的【不争而争,乃至最后成功】,一开始他并不是站在最前,也不被看好【这也是他最后继位引起那么多争议的原因之一】。而写意因为他的锋芒毕露,从一开始就受到了多方面的‘照顾’{纯贬义},这也使得写意的手段逐渐激烈起来。相同的是,他们都是孤独的,不被理解的,他们心中的远大是常人不明白的;他们的手段被世人鄙视、甚至唾骂;他们的功绩往往会被一些俗人所认为的世俗道德所掩盖;
试问,如果没有"雍正"的狠来治理朝纲,怎会有乾隆后来的太平【"雍正"为他扫清了所有可能引起他朝纲动荡的一切因素】;如果没有雍正用几乎可以称为决断的手法催缴国库欠款【常人眼中最伟大的帝王代表康熙爷,因为自己的虚荣心,六下江南,他的晚年时国库只不过是个空壳子】,乾隆也不会有足够的资本去过那奢侈的生活【他和他爷爷本质太像了,老了也不顾国家的实际,办了‘千叟宴’--虚荣】。就冲雍正节俭的一生,他就足以成为历代帝王的佼楚者。
原谅我真篇文章几乎全写了自己对雍正的感觉,只是因为个人他喜欢他了,但写了这么多,还是未能将自己的全部感受写出来,汗颜......
大人,加油。继续写您的文章,不要介意别人的说辞,因为这个人物是您创造的,您有权力决定他的一举一动,他的价值观、世界观于世人的不同,并不代表他的错误。我不认为真理是掌握在多数人手中,真理不过是每个人对自己内心的欲望所能给出的自认为合理的解释,让自己的良心更好过些罢了。
大人,会一直支持您,(希望这是我最后一篇长诉,本人很懒,不是感受到沸点不会动笔),如果有任何不当的评论,请看过的人一笑置之,不要和偶计较,偶说过,这是偶无聊加郁闷到极点时的牢骚(原谅我最近考试过多,大脑处于过度亢奋状态)。
再次谢谢您精彩的文章,它使我在复习、上课、上班之余所剩无几的灰暗天空中注入了唯一的一抹亮色==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5 网友:冰火蓝焰 评论:《写意风流》 打分:0 发表时间:2007-04-24 19:41:01  所评章节:62
写意永无法写意  
“到头来,和现实中的读友们一样。无人相信顾写意的心,的情。”司空大这句话彻底刺激到我了……
看了这么久的文了,因为人懒文笔有不出众,所以从未考虑过要写长评,就是给我最爱的流玥大的凤霸天下,有感而发时也就仅限于一两百字用于补分而已。然而这一次,我不能忍了,拼着被千人指万人骂,拼着我那一点点有限的驾驭文字的能力,我也要跳出来说几句。
司空大一直在挑战着我的极限,感情的极限以及思想和所能接受的极限……从写意的出生到幼时发生的几件大事,无一不振颤我的心弦,不知道当写意还是名为伍骄阳的男人时,到底在他身边发生了些什么事情、到底遇到了什么人,那二十多年所培养出的竟是这样一种霸气,可是为何如此深谙做人道理的他会不懂一个最为浅显的道理:“人怕出名猪怕壮”。不过,也许当一个人强到一定程度、傲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决不会允许自己做一个秃了头的钉子吧,写意就是这种人,他无意去主动争什么,但当别人欺到头上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地加倍反击回去,丝毫不考虑掩饰自己的锋芒,也不屑于去掩饰。这种人,就算没有穿越时空,就算穿越以后没有皇子的身份,想必也是一代枭雄吧,不过,以他的心性也许他会甘愿平凡吧,只要环境条件允许他保有自己的那一份小幸福,它就会一辈子安安稳稳的过自己的小日子。然,造化弄人,他带着前世的记忆、前世的心性脾气转世在帝王家,并且母亲贵为贵妃,身后还一个庞大尊贵权势显赫的家族,最捉弄人的是,这样一个人,他的身份不是太子。因着他的魅力才华和他不屑于掩盖锋芒的心性,他注定会被卷入帝王家权力争夺的漩涡,即使他自己并不愿意也不屑。写意啊写意,名为写意,可他这一生却注定了无法获得如其名般随性写意的生活。太多人看到他的才华,认为他是唯一可以帮自己实现理想、让自己的的才能得以发挥并大有作为的人,如顾先知、莫怀前等等,太多的人也看到了他的才华,然而他们惧怕于他的能力他的才华他的影响力,处心积虑想除掉这个日后最可能对自己的权力地位甚至决策产生影响的人,如先皇如太子党如敌对国……还有很多人则看上了他的绝代风华,可是试想,这样一个心高气傲的人儿,怎么可能允许他人随便流露出肖想自己的龌龊表情?恐怕便是人家在心理有任何对自己猥琐的想法都是写意不能接受的吧。所以,一切的一切,都把写意推向了风暴的最中心处,一切的一切都在逼迫着写意去斗争、去反抗。所有的人都知道写意最能担重任,所有的人都明白世界上没有他做不成的事情,但是除了小娘亲以外,所有的人都不了解写意疲惫又无奈的心,不能感受到他被身边所有的人事物逼迫得必须不断变强的痛苦,不能理解他埋在心底最深处浓得化不开的感情。只有他的小娘亲,那个明艳活泼而又玲珑慧颉的女子,才能真正了解他的心意他的情感和他的不屑。当小娘亲还在世的时候,写意无论多么寂寞多么疲惫,在他的心底最深处总清清楚楚的知道,自己还有一处温暖的避风港——小娘亲,那时的他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收起] №16 网友:冰火蓝焰 评论:《写意风流》 打分:0 发表时间:2007-04-24 20:18:34  所评章节:62
写意永无法写意  
“到头来,和现实中的读友们一样。无人相信顾写意的心,的情。”司空大这句话彻底刺激到我了……
看了这么久的文了,因为人懒文笔有不出众,所以从未考虑过要写长评,就是给我最爱的流玥大的凤霸天下,有感而发时也就仅限于一两百字用于补分而已。然而这一次,我不能忍了,拼着被千人指万人骂,拼着我那一点点有限的驾驭文字的能力,我也要跳出来说几句。
司空大一直在挑战着我的极限,感情的极限以及思想和所能接受的极限……从写意的出生到幼时发生的几件大事,无一不振颤我的心弦,不知道当写意还是名为伍骄阳的男人时,到底在他身边发生了些什么事情、到底遇到了什么人,那二十多年所培养出的竟是这样一种霸气,可是为何如此深谙做人道理的他会不懂一个最为浅显的道理:“人怕出名猪怕壮”。不过,也许当一个人强到一定程度、傲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决不会允许自己做一个秃了头的钉子吧,写意就是这种人,他无意去主动争什么,但当别人欺到头上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地加倍反击回去,丝毫不考虑掩饰自己的锋芒,也不屑于去掩饰。这种人,就算没有穿越时空,就算穿越以后没有皇子的身份,想必也是一代枭雄吧,不过,以他的心性也许他会甘愿平凡吧,只要环境条件允许他保有自己的那一份小幸福,它就会一辈子安安稳稳的过自己的小日子。然,造化弄人,他带着前世的记忆、前世的心性脾气转世在帝王家,并且母亲贵为贵妃,身后还一个庞大尊贵权势显赫的家族,最捉弄人的是,这样一个人,他的身份不是太子。因着他的魅力才华和他不屑于掩盖锋芒的心性,他注定会被卷入帝王家权力争夺的漩涡,即使他自己并不愿意也不屑。写意啊写意,名为写意,可他这一生却注定了无法获得如其名般随性写意的生活。太多人看到他的才华,认为他是唯一可以帮自己实现理想、让自己的的才能得以发挥并大有作为的人,如顾先知、莫怀前等等,太多的人也看到了他的才华,然而他们惧怕于他的能力他的才华他的影响力,处心积虑想除掉这个日后最可能对自己的权力地位甚至决策产生影响的人,如先皇如太子党如敌对国……还有很多人则看上了他的绝代风华,可是试想,这样一个心高气傲的人儿,怎么可能允许他人随便流露出肖想自己的龌龊表情?恐怕便是人家在心理有任何对自己猥琐的想法都是写意不能接受的吧。所以,一切的一切,都把写意推向了风暴的最中心处,一切的一切都在逼迫着写意去斗争、去反抗。所有的人都知道写意最能担重任,所有的人都明白世界上没有他做不成的事情,但是除了小娘亲以外,所有的人都不了解写意疲惫又无奈的心,不能感受到他被身边所有的人事物逼迫得必须不断变强的痛苦,不能理解他埋在心底最深处浓得化不开的感情。只有他的小娘亲,那个明艳活泼而又玲珑慧颉的女子,才能真正了解他的心意他的情感和他的不屑。当小娘亲还在世的时候,写意无论多么寂寞多么疲惫,在他的心底最深处总清清楚楚的知道,自己还有一处温暖的避风港——小娘亲,那时的他虽然做事已经霸气十足,手段狠辣,但周身并不似铁桶般防备的毫无疏漏,不然韩纪元就不可能进得了他心中。其实,现在想来纪元之所以能得到写意的爱,应该是得益于当初他接近写意时近乎泼皮无赖的行为吧。荣贵妃历次见写意时,为了融化写意冰冻的心、为了让写意紧绷的情绪放松下来,不也用的是类似的方法么?谁能想象一个贵妃在亲吻自己的孩子的时候会亲的他一脸口水?但冰雪聪明如荣贵妃就是找到了最容易与写意交心的方法。因此,在日后遇到了纪元相似的行为时,写意的态度是极其纵容的,并且如怀前所说,在那样的纪元面前,写意才能真正放松下来。然而顾天赐和太子妃何其愚蠢,他们设计害死了荣贵妃,害死了写意心中最重要的人,夺走了他内心唯一的一片温柔之地,这正如碰触了卧龙的逆鳞一般,使写意迸发出了最悲愤的恨意,从此以后,写意再也不把内心的情感表达出来了,他的霸气中又多了几分煞气,手段依旧狠辣,然而狠辣中多了一分恐怖——他做事不再留有任何余地,包括对于自己也不给任何回转的机会,一味的极端行事。写意的改变,其实用一句话简单说来,就是在小娘亲被害之前,是别人在逼迫他,而小娘亲被害之后,则是他自己和别人一起逼迫自己。看着他后来的转变和一系列的行为举动,我真的好心痛,为写意心痛,也为纪元心痛。如果说他的转变伤害了他自己和身边所有的人,那么能让我心疼的,就只有写意和纪元,心疼写意是因为他唯一能找寻温暖的圣地被人剥夺后,他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一样开始何其它人一起伤害自己,不要看他是多么的强大,其实他的内心是最脆弱的。而心疼纪元,则是因为纪元是唯一一个对写意没有任何要求的人,也是唯一一个无论写意是何身份无论写意强大与否都会始终如一爱着他的人,而且纪元为了写意,可以去做任何事情也可以放弃一切。然而就是这样的纪元,仍然无法达到小娘亲在写意心中重量的十分之一,因为他虽然了解写意的脾性、了解写意需要什么甚至能了解写意的思想,但他终究不能了解写意掩藏的最深的内心和情感,或者说就算他曾经想到过也因为不够自信自己在写意心中的地位而放弃了那样的想法,这也是最让我遗憾的,我不明白为什么司空大要这么虐写意,连一个交心的人都不给他,有那么多人自称爱他,可是却没有人能了解他,这不是很可笑的一件事么?也许是我的理解偏颇了,也许是我多虑了吧……
但是这样的写意,这样孤独痛苦作风强悍的写意,他的内心却是最为柔软的。虽然在司空大的文中,写意从来不承认自己做过的一些事情是在帮助别人,可是在我看来,只是这倔小孩不好意思承认在害羞而已。在太监欺负出身不好的老七时,他会替老七出头;在小娘亲弥留之际,他毅然将小娘亲带出来回到韩府后山;在妹妹蔚蓝要远嫁敌国时,竭尽所能教给她足以自保的能力并帮她最初在那里站稳脚跟;他知道自己会经常冷落了纪元,就让子夜一直留在纪元的身边……还有他对待小娘亲的至孝以及对同胞弟弟承欢初时溺爱后来严厉的转变……一切的一切,都在说明写意并非无心无情,而是他把情藏得太深让人无法窥得。虽然他从来都不说,如果被人说中还会辩解,但其实所有的事情他都选择了最能保护对方的方法,也许表面上看去不近人情,但细想来却再无更好的解决办法了。这样的写意,需要的只是身旁人的全心全意的信任和依赖,最不需要也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有人自作主张的为了自己而牺牲,尤其是自己在意的人,如纪元,如承欢。所以,小承欢这次的所作所为定是让写意气恼异常了,在我看来,写意以身犯险是肯定的事情了,他在气承欢自作主张就想为自己而牺牲,他也气自己竟然还需要承欢来为自己而牺牲,所以他又一次选择了最为极端的方法——以身犯险,为了惩罚自己,也惩罚小承欢。然,对于他的安全问题我是极为放心的,这样一个连心脏都长在异位使得自己能够自刺杀中幸免的霸王,又怎么会在区区顾康健的剑下亡命呢?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楼] 网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8-15 00:09:40
如果你想要了解他还是伍骄阳是发生的事不妨去看看司空大人的另一篇《姹紫嫣红客逍遥》,这本挺好看的,里面也写了关于伍骄阳在现代发生的事,这本书我看了最少有五遍,真的很好看,去看看吧,是穿越文,很值得一看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2楼] 网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10-23 22:27:40
写意风流,看文名字以为是风流什么都不在意之人,其实哪里有真正的写意风流呢,即使是停留在续集前面,也不觉得是完美的,大概被作者描述的外貌所蛊惑到,总觉得真风流之人本该无妨攻受,无妨上下,什么都能抛得下。但是看到最后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个写意不是我原本心中之人,在看到他为了江山不顾自己的身体之时,似乎他的结局也是可以预见的呢。如果真能放下一切,是否结局会好一些呢,可是连写意自己都说了,他羡慕那些能放下的人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3楼] 网友:watashi男人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10-24 19:54:14
其实本质上就是一个小攻不想给人压迫不得已之下又压了其他人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17 网友:jiamian 评论:《写意风流》 打分:0 发表时间:2007-04-18 15:16:29  所评章节:39
《写意风流》  
年号吗?我也不知道什么好。要不就改称骄阳天元好了。
我觉得写意对顾慧中的感觉很复杂————
“众兄弟中,四哥是我最看重敬佩的一个。因为你人如其名,秀外慧中,是少有的心思灵敏,处事圆滑通透的人。”
又“顾写意说到后面声音降低,脸上有掩不住的恼恨与惋惜。”
可以说:虽然顾慧中和写意的年纪差不多,但是众人眼中聪明狠辣,绝世姿容的五皇子, 写意认为却是假的。如果没有那些前世的见识和知识,对于顾慧中写意自认为不如。
顾慧中是真正的天才,天之骄子。写意认为这和自认为高人一等,但是虚伪狡诈的顾天赐是不同的。顾天赐认为写意是他的对手,是唯一可以与他一较高下的人。但是写意却觉得他不够格,顶多是一虚伪小人罢了!
这次写意可以说是险胜,如果写意的心脏不是天生长得异于常人那么现在倒下的就是他了。
我想很多人都对顾慧中的死感到茫然和可惜,也有人或许觉得顾写意太过狠辣了,就这么杀了自己的亲兄弟。但是,请记得小意从不是什么好人,以德报怨的事小意是从不会干的。再说,在顾天赐他们谋害死小娘亲的时候,他们怎么不会想想这是不是太过狠毒了??
谋害死小娘亲的时候大家好像是约定俗成,一声不吭。就连爱着写意的老大、老八、老九他们也没有上前为顾写意说一句话。老八、老九是爱着写意没错,但是他们的爱却是很自私,跟太子没什么区别。
大家再看看顾慧中:
“两千多御林军在地上痛苦的哀嚎声,几十人缠斗一起的杀喊声,呼啸的风声。。。所有声音混合在一起,尖锐到仿佛要撕裂一切!顾慧中呼吸困难,胸口的窒息感让他眼前阵阵发黑。
脑海中不停回放顾写意被匕首刺穿的那一幕。
顾写意死了,死了,死了死了死了死了死了。。。。。。
顾慧中伏在马背上,昏迷了过去。”
顾慧中对于顾写意的死,更多的是紧张,他的这种反应就像是极度紧张之后的松懈,一下子受不了才昏过去的。
由此可见顾慧中也不是好人。
顾正凛双手捂住脸,喉咙间呜咽一声失声痛哭起来。“是咱们害了他啊!五哥若是留在边洲,天下间谁能伤他?都是我们害了他啊!”
顾正凛也不是很有兄弟爱的人,他之所以对顾写意的死失声痛哭,这也不过是因为他也参与了谋害顾写意的计划,虽然没有执行,但是也没有告诉写意他这次回京有危险。
而他对于顾慧中显然比对顾写意亲近。竟然在怀疑顾写意杀死顾慧中时,要杀死顾写意为顾慧中报仇。
在顾正凛为了顾慧中痛哭失声时,我在想写意也不是愿意杀死顾慧中的,虽然他是他潜在的敌人,但是在这个为了权利你死我活的时代,不是你杀人,就是人杀你。而写意也不想在这么危险的时刻留着这么个敌人。
说到底,如果顾慧中真想独善其身的话。一开始,就不应该答应顾天赐杀顾写意。因为写意越是活的好好的,就越对于他有力。而顾慧中却是逃不过权利的诱惑啊~~~~~~~~~
我在想,顾写意的目光在注视着人间悲欢离合千万载的一轮明月时在想什么?顾正凛可以抱住顾写意大哭一场。但是顾写意的泪却流不出来。虽然是他杀了顾慧中,但是现在却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他不得不为。他还有个弟弟,不是他死了他们就会放过他的。小娘亲就是一例。他已经眼睁睁的失去了一个亲人,他不能再失去另一个了。
我们在说说太子妃慕容婉然吧。世上都道:最毒不过妇人心。我原先不信,最起码妇人也是有她们的感情的。但是现在我却不得不信了,她都丧心病狂了,自己的丈夫她要推翻他,小叔子她要杀死他,封建社会的女人不是只相夫教子的吗?她却有慈禧太后的气势,这个惟恐天下不乱的女人。
而皇四子之母娴贵妃不愧是后宫里摸爬滚打出来的女人。
哈哈,为权为势不论是男人女人都无所不用其极啊~~~~~~
不是俺不愿意打2分啊,实在是我怕发不上去啊。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8 网友:小四口 评论:《写意风流》 打分:2 发表时间:2007-03-23 19:24:01  所评章节:55
 
"哀"在字典的意思是悲伤,但我个人理解是淡淡的忧,淡淡的伤.
看了很多评论写意的文章,他们从很多方面表达了自己对写意的看法,但很少有人从他的内心着手.
其实看了五十几章,不知为何从头到尾我看到的字里行间总是充满了哀伤.仔细想来,从写意穿越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了他的哀.
他出身于帝王家,荣华富贵自不必说,加上与身惧来的绝美容貌,才智,气质......所有的这些都是别人穷及一生也求不到的,可在写意而言,这一切他都唾手可得.这时会有人问到,那还有何所求?
也许对于普通人来说是的,但对于写意来说却不是.出身帝王家,伴随财富,地位随之而来的就是争斗,欲望,即使你如何想要超然,但不可避免的都会陷入泥潭,再也难脱离,写意也是如此.他被迫陷入了权利的争夺当中.在这其中他失去了很多,尤其是唯一能知晓他的小母亲,他的哀有谁能知?有谁能明?他的愤,他的怒该如何发泄?他只不过是想要自由,想要保护自己最重要的人而已,可是那些嘴上说爱他的人,却一步步将他逼离自我,陷入权利的欲望中心.
写意的哀来源于他本不属于这个世界,并在来到这个世界的同时却没有失去过去的记忆.这使得他远离了自己至亲的人,永远也不能在聚.这使得他不得不舍弃过去的一切,包括那也许曾让他付出所有而还没得到的东西(人?).更可悲的是,在现在这个世界,他什么都不能说,也说不得,说了也没人相信.这注定了他的寂寞,无奈,哀伤,不被理解.
早熟的心智,在别人看来是强烈的吸引,但于写意是可悲的命运捉弄.人们的眼中写意是强者,是无所不能的存在,可是又有谁曾细细想过那包裹在坚强外表下脆弱的,伤痕累累的心,从没有人.
很多人抨击写意自私,残忍,对那些爱他如此之深的人决情.可是在我看来,所有接触写意的人也并非多么纯粹.他们无所不用其及,想得到他的心,当接近发现得不到全部(这里指写意的爱,心)时,就想得到他的人,那样他们就觉得写意的一部分属于自己了,没有人想真正的,只是很纯粹的想让他幸福.也许有人会说,象纪元就爱他啊?是的,我承认,但当他发现写意的脆弱时,却没有继续探究,没有深思写意的无奈,尽管他会为了写意而做一些事情,但他却没有仔细想过,写意真正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写意曾真心的对他笑,毫无任何想法,私念的笑,在这之后再也没有了.(他的笑在最后都成为了他的武器.)因为那时的纪元只是很单纯的一个玩伴,一个对他没有任何目的的纯粹的朋友,亲人.可是后来他们之间变了,当纪元爱上写意,当他不再只想成为朋友,亲人时,他们间变了;当纪元不只想得到他的人,而包括他的心时,他们之间就再也回不去了,回不去那个纯粹的笑的时候了.(但个人还是很喜欢纪元这个角色的,因为他的真).他们都认为写意是强人,他能做成任何他想要做的事情,但没有人看到在他得到的背后是付出的努力,艰辛,是常人所不能承受的痛苦.而写意最大的悲哀是,他的无奈之举,伤害了他所爱的人,尤其是他所失去的,是无论如何再也换不回(还是指她的母亲,因为从头到尾我都认为只有这个冰雪聪明的可人儿才是唯一了解真正的写意的人).当失去最重视的,写意变成了那个他自己最不喜欢的样子,狠,冷,决.
在此拜托大人,给写意一个好的结局,给他一片自由的天空,让他,他爱的人,爱他的人都幸福:)让写意真正的笑,没有任何目的的笑,毫无哀愁的笑,那淡淡的伤能随风而散.
弱弱的小声的补上:看了大人的话,了解了大人要写{耀世骄阳},很是期待.但可不可以不要有能和写意并驾齐驱的男性角色出现.因为写意只有一个,那个绝美,坚韧,邪气,风流,智慧,......(所有你能想到的赞美,和贬义的词),砖头扔来++,怎么会有贬义词?!因为写意是本身就是矛盾的存在,如妖艳--英俊,善良--狠绝......正因为如此他才是独一无二,人见人爱的嘛.
如果再出现一个这样的人,很容易让人审美疲劳.如果是个女性角色,我是大大的欢迎,因为和大人一样,我也是个女权主义者,哈哈哈......请他尽管狠狠的虐,不不不,是疼爱我们的小骄阳吧.希望写意的亦师亦友的那个人是个女性,那个比他还猖狂的人.如果写意在这部排老三,那应该还有一个人,是不是他'师傅'的亲密爱人?最佳的方式就是个一无是处,但却能狠狠治住我们女王大人的人.(某人在自己的幻想中,完全忘了这是司空大人的地盘),类型是用温柔攻势将女王的一切全部压制.某女王只能通过狠狠的虐我们虽然少年老成,但毕竟年少体弱的骄阳.++
最后,感谢大人写了<写意风流>这么好的文,请大人加油,我会一无既往的支持您.第一次写评,不当之处还请见谅*^^*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9 网友:r*******y 评论:《写意风流》 打分:2 发表时间:2007-03-18 07:57:51  所评章节:51
说说《写意风流》的情节(修改版)  
此评论等待管理员复审中,暂被系统自动屏蔽,审核通过后即可展示!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20 网友:rilkey 评论:《写意风流》 打分:2 发表时间:2007-03-05 17:00:43  所评章节:50
说说《写意风流》的情节  
看宫廷夺权文的乐趣之一就是看夺权者如何设局撒网最终完成势力侵吞,敌对者如何防御反击到最后被灭。情节设计得合不合理,巧妙不巧妙就成为该文是否成功和吸引人的重要因素之一。
写意风流的作者对情节是下过心思的。情节合理且一环套一环。由于该文用到的手段较多,我就不一一详写,选几个我个人认为比较重要和出彩的情节来说说。
一,写意外派喜来打理家产拉拢杜其立官商勾结赚钱。这招不吸引眼球,但却反应了作者追求手段和结果符合现实合理性的立场。
夺位不是一个人的事,是需要各方面的支持。简化来看就是需要有人为你谋划为你出力卖命。这些人从哪里来?他们的忠诚从哪里来?作者通过写意如何获得大量夺位资金及后来资金的运用给出了一个合理的解释。这些资金在早期是暗地里培养人才用,在中期用来巩固忠诚(万金赎怀前),所以当我们看到后来那么多人愿意忠诚为写意服务,便觉得合情合理,不是作者YY天上掉大饼。除了培育人才,雄厚的资金实力也让人信服为什么写意威胁赫连时能那么强硬自信(百万两黄金买赫连族人头)。
二说美人计。假如说夺位资金的充足为写意打下了坚定的基础,美人计则是写意权术布局推行的润滑剂,若没有这美人计,写意的计谋不会推行的那么顺利,《写意风流》也失色不少。
确切点说,写意这招用现代的说法应该叫□□易。除却纪元,写意和其他男配的上床调戏都是带着明确的功利性。他酒醉吻太子和假醉忍猥亵是为了迷惑太子的警戒心,让自己重回政治权力中心。他和双胞胎上床是为了得到他们的帮助,扩大自己的势力。他和赫连上床是为了得到他国的帮助。调戏洛梵是为了挑拨这名大将和其本国的矛盾。写意以己为饵大杀四方的行为,一方面是作者万人迷攻的设定,突出写意的魅力;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写意的悲哀无奈,为了夺权,连自己的□□尊严都成为可利用的工具,用来换取别人的帮助。不过由于美人计的巨大成功,也成为本文的一个败点(后面再说)
情节要吸引人,除了合理,还要有新意,如何推陈出新便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哪怕是新瓶装旧酒也要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作者在本文用了3个奇招,让人大出意外,引议论无数。
一,纪元结党议政。结党,一般是朝堂派系互相攻击的借口;议政则是帝皇搞文字狱杀文人的最大理由之一。而纪元却反用结党议政,把自己立于风浪的尖端来吸引众皇子的手下一起殉葬,不得不让人感叹他爱得傻爱得悲壮。
二,写意的通敌卖国。这一招是写意最具争议性的决定。通敌卖国是可耻的行为,在历史上不乏重臣为了自己的利益出卖国家利益,也有人为了做皇帝送地还做“儿子”(儿皇帝石敬瑭)。但很显然,通敌卖国是昏君乱臣得所作所为,写意的决定是有违“写意是未来的明君,明君是不做有损国体和人格的事”这个心理认定的,于是乎情感的冲突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有人理解有人憎恶。但从为后文写意夺得军权铺路,表现写意狠毒不为常规道德观念束缚的性格,和夺权的黑暗残酷性来看,此招可以说是非常成功的。
三,借他人之手亏空国库。这招也是祸国所为。不过从道德情感上不如通敌卖国来的强烈,造成的效果又比较隐蔽。所以议论较少。
通敌卖国和亏空国库是写意为了制造政局混乱从而乱中得益而下的2服猛药。这2服药不仅让大雍国急速败坏,也让读者接受了一次情感和理智的斗争。设计的妙。
说完情节的妙,再来说说个人认为的后期情节的不足。
一, 部分剧情急速发展且过于简单。布局到收成之间的变化描写太少,就像简单的因果陈述。比如纪元自从离开了写意他得结党议政就再无消息了(虽然现在还没轮到他出场,但可以侧面点一下他的拜天教近期活动,或他和那些官员来往),44章一章就描述完写意和赫连通敌和兵败的结果。反观亏空国库这一情节,40章计划提出,44章初见成效,47章国库已空,虽然着墨不多,已让人看到量变的过程,合理不唐突。
二, 美人计的太过成功,小受们的过分死心塌地。从一方面来说,这是迎合了看万人迷攻的读者口味。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万人迷攻的负面结果便是削弱了政治计谋的重要性和可信性。导致部分读者产生了错觉,认为这与其说是夺江山,不如说是夺床位的文,甚至还认为写意用美色引诱就好了,何必想那么多祸国殃民的招数。美人计夺了其他计谋的风采可以说是万人迷文的通病,情节和人设的矛盾似乎很难调和。
三, 正主描写太多,反对派描写过少。目前写意和太子之间的势力角逐给人感觉一面倒的局面,原因就是太子派的描写太少。夺位不是2个人的事,是2群人的事。写意手下良才众多,太子也应该不少。可是通观全文,关于太子智囊团的描写居然是一片空白。刚开始作者还会写到太子党怎样损了写意2名大将,试图在写意身边安插人眼。但后期作者一句话说了下太子党收买迫害写意派的人,便再无更多的描述。我觉得适当的增加这方面的描写,能令文章内容更充实。以40章为例。写意会开属下会议,太子也应该会和心腹讨论局势。他的谋士会为他策划拉拢打击写意派的人,他的谋士会反对太子推举写意赈灾。夫差再怎么被迷惑也还有个伍子胥力谏。适当增加太子派谋士的描写能令文章更合情合理。
《写意风流》作为一部微型的宫廷夺权文仍然是相当成功的,希望作者不要拘泥于20W字数的限制。文章过长是累赘,但是太短也会让情节描写过于精简而不深入,降低趣味性。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此处默认展示文章最新的100条评论,更多评论可到章节内查看
 
评论按回复时间倒序
作者加精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