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帆的罪与罚 – 那一场永远下不完的雨

作者:Macy

我想,在许多人心里,那都是一场永远下不完的雨。我肯定是被虐到了,因为那场雨在我的梦里一直下一直下。这部书,写到这里,在我看来,是无解的死扣。

谁能想得到,路云帆居然亲手结果了他的情敌?断送了韩晓君的一家(很可能还要加上秦月的一家)。这以后,所谓爱情,所谓深情,所谓相濡以沫,还有意义吗?

无法释然,我专门查了下交通法。

交通肇事罪(刑法第133条),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公路违章的有:强行超车、超速行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交通肇事罪中行为人对于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结果的发生,表现为过失的心理态度。
处罚: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国外,这个叫做Reckless driving 或dangerous driving。Reckless driving is often defined as a mental state in which the driver displays a wanton disregard for the rules of the road; the driver often misjudges common driving procedures, often causing accidents and other damages. 通常被罚款,监禁和吊销执照。

所以说,不管路云帆是否故意杀人,他都是犯罪了。正如路云帆自己所云:有些伤是永远不会治愈的。有死去的人(们)横亘在他和安宏之间,即使六年之后,即使六十年之后,他们就能跨过生与死的沟壑,幸福生活吗?不知道。想不出来。

路云帆以后的日子,除了感到自己原先的一切美好的感情都随之泯灭了,还有心理的折磨吧?这是比法律惩罚更严厉的良心惩罚。两个家庭,白发人送黑发人。不是他的初衷,绝对不是;可却是他一手制造的。一失足成千古恨,悔之晚矣。

我喜欢含大的书。她非常擅长用伏笔和暗示的方法把小说情节编织的错综迷离,也由此使读者在阅读中一直在脑海里揣摩猜测。

他们俩重逢后的戏分特别好看,到处可见含大设计的悬念,还有若有若无的诱导。他们俩明争暗斗,话里机锋,破镜重圆,然后是路云帆收网,第一次角色逆转。那一次的逆转让我大跌眼睛。

现在是他的第二次逆转。是我最害怕的情节 - 路云帆害死了韩晓君。使我们这些路总的脑残粉们从道德上和审美上都崩塌了。

他的第一次逆转,我们都埋怨安宏,肯定是她负心在先,害路总终身残疾,现在路总报复一下也是情有可原。谁曾想,在第二次逆转后,我们发现路总在现代篇里,好像太傲娇。现在想来,路总应该以忏悔的心情承受一切苦难,获取精神上的新生。

我们开始质疑路总,你到底凭什么报复安宏(如果那是报复的话)?你到底有什么可委屈的?你只是少了一条腿而已,韩晓君25岁的生命在那个雨夜戛然而止,他是他年老的父母的独子啊!你到底对安宏还有什么恨?你好像是假设她还爱着韩晓君去要求她回到你的身边的。就算她“三心二意”,也不属于欺瞒。

我一直以为,是秦月疯了,害死了韩晓君,同归于尽了。现在想想,这情节也太俗。
我一直以为,是安宏对不起路云帆,路在知情后出了车祸,现在想想,这情节也太俗。

我坚信含大总是有办法的,再死的扣也会有解开的一招。如果这部书路云帆从头到尾都是完美情圣,就俗了。
[回复]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1楼] 网友:啊啊啊  发表时间:2012-08-20 02:59:49
可能我和楼主有不一样的理解,如果可以,我情愿享受一部庸俗之极的小说,也不能接受心中情圣给我们亲自上演的人生反转剧!
[2楼] 网友:啊啊啊  发表时间:2012-08-20 03:03:30
如果可以我另愿路云帆当一个悲催的男二号,在唱完领悟就结束他的戏份,既然安安如此爱韩晓君就成全他们!好了!
[3楼] 网友:啊啊啊  发表时间:2012-08-20 03:08:04
我现在一静下来就想到九岁的韩晓君背着安宏去买糖葫芦,那个九岁就坚实的肩膀在也没有了!消失在路云帆手上,
[4楼] 网友:啊啊啊  发表时间:2012-08-20 03:18:12
如果说我现在还说我喜欢路云帆,那是因为我喜欢他太久了,就像父母对自己的小孩一样,无论他犯什么样的错,都选择原谅他。就像所有得脑残粉一样,我看到那么多人骂他,一样心痛,不忍心再骂他!可是这并不代表认同他的行为,这是小路党的恶梦!
[5楼] 网友:啊啊啊  发表时间:2012-08-20 03:18:16
如果说我现在还说我喜欢路云帆,那是因为我喜欢他太久了,就像父母对自己的小孩一样,无论他犯什么样的错,都选择原谅他。就像所有得脑残粉一样,我看到那么多人骂他,一样心痛,不忍心再骂他!可是这并不代表认同他的行为,这是小路党的恶梦!
[6楼] 网友:啊啊啊  发表时间:2012-08-20 03:25:47
我是一个很自私的人,早知道韩晓君会死。我估计韩死在那个手上都无关我的痛痒!虽然我很喜欢12岁之前的小韩!可是他死在了路云帆手上,与其说我在伤晓君,不如说我在伤小路!
[7楼] 网友:啊啊啊  发表时间:2012-08-20 03:25:47
我是一个很自私的人,早知道韩晓君会死。我估计韩死在那个手上都无关我的痛痒!虽然我很喜欢12岁之前的小韩!可是他死在了路云帆手上,与其说我在伤晓君,不如说我在伤小路!
[8楼] 网友:啊啊啊  发表时间:2012-08-20 03:36:31
其实我理解路云帆在恨什么,这个恨其实很何情何理!相信作者后文会讲到。但是一想到这个恨中间梗着一条无辜的生命。。。。。我就想问路云帆你到底在想什么干什么!
[9楼] 网友:啊啊啊  发表时间:2012-08-20 03:43:18
好了,不说了!你是我宝贝的路路,我这么爱你怎么忍心怪你!我想安安也是因为爱着路云帆,而选择原谅他的吧!虽然他从未说过一句对韩晓君忏悔的话!没事,乖路路,乖宝宝,我要选择性的失明,继续当你的脑残粉!加油!一切都会过去的!
[10楼] 网友:啊啊啊  发表时间:2012-08-20 04:00:05
既然命运如此安排了,我们就要接受命运的安排!
[11楼] 网友:工工工  发表时间:2012-08-21 11:44:40
Macy妹子的长评写得真好!来崇拜的……(被啊啊啊刷屏了……!
[12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2-08-23 01:40:31
macy姑娘,我理解你的心情,因为喜欢路云帆,而在事情发生时,有些难以接受这样的事发经过。
请相信,我一直在遵循着我的大纲在写,绝对不会因为你们的一些设想而改变主线。我一早就说,路云帆是全责,但是,我理解的车祸与你不同,你认为路总是杀人犯,是犯罪,可我依旧坚定地认为这是一场意外。
意外,词语意思是指意料之外、意料之外的不幸事件。
路云帆超速飙车绝对是错误的,但是他没有想去撞车,没有想去杀人,整个事情的发生,只能说是他在情绪无法控制时选择了一种最最极端错误的发泄方式,也许他对自己的车技太过自信,也许那辆黑色车的挑衅触到了他敏感的神经,他毕竟只有20岁(还未满),血气方刚的年轻男孩这时能想到的是展示自己雄性的一面,他想要的是胜利,在安安刚说过他“没资格”之后。
所以,最终的撞车绝不是他的本意,所以我才会将之定性为意外。
当然,你们都可以不同意,可是我若不这样想,会很难写下去,自己都会对他不再爱。
关于悬念、伏笔的设置,我是想说,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我连结局都早早告诉了你们,能够吸引读者继续读下去的就是对这几个年轻人成长轨迹中未知经历的好奇与探寻,抽丝剥茧,娓娓道来,原原本本地还原这几个男孩女孩二十多年的人生路。
我说这是一个慢热的成长文,是言情,但已经不能算是月文,有好几个姑娘对我说青春是我写的最成熟的文,我自己也说不清,以前就讲过,写思远,因为是第一人称,我写得特别随性,把自己代入就行(当然,思远是我最爱的儿子,我承认),但是写青春,漫长的二十多年,性格各异的几个主要角色,我要无bug地将他们表现出来,的确是花了更多的精力。
现在的希望就是,最长的十一大章已经结束,还有三大章就结尾了,可以把整个故事讲完整,把活着的每一个人的心路历程都交代清楚,令大家看到底,会觉得,没错,这样就好。
我希望能有这种感觉。
你质疑说经过这样的事,安安和路云帆的婚姻是否会幸福。
我是想说,逝者已逝,活着的人是不是应该更好地活下去,明明爱着她,却因为愧疚而放弃,我不觉得是解决问题的好方法。
因为他的路云帆,他是个不能将就的人。
最后,感谢你的长评,谢谢你每一章都留那么多的言,等待我将死结解开吧。
[13楼] 网友:Macy  发表时间:2012-08-25 09:51:17
看了大人的回复,很高兴!而且你说得非常有理,我被说服了!啦啦啦!
[14楼] 网友:Macy  发表时间:2012-08-25 09:53:44
忘了问大人,月文是什么?原谅孤陋寡闻的俺吧!
[15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2-08-25 20:00:49
月文就是指主角有肢体残缺的文~(有些人把失明也算进月文,所以我写的就都是月文了),可是,青春中,因为活蹦乱跳的小路占了更大的篇幅,所以我已经不觉得它是月文。
梅文是指主角病弱的文,比如心脏病,哮喘,胃病,白血病等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