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点疑问

作者:肯·德基广场

疑问1
先帝想要的宝贝,久已失传的诸葛贞摹本重现天日,朝野震荡,宝物失落了,就不了了之么?先帝能答应么?
疑问2
护宝上京,仅仅一个不知几品的翰林院学士周公遂就够了么?
州府不加派人手么?地方军政不要派“护宝小分队”么?
万一宝物途中失落、被盗抢,地方上献宝有功变有罪,怎么办?
疑问3
护宝功臣被害,宝物遗失,知府陈文定仅仅引咎辞官就够了么?不要下狱彻查么?
水匪猖獗,地方军政不要承担责任么?不要整肃么?不需要剿匪么?
疑问4
盗抢天子宝物,匪首和流寇仅仅杀头就够了么?
匪首牛霸的两个儿子,居然就被一个小吏带出来改名换姓抚养起来了?
疑问5
周公遂是献宝功臣,为了护宝上京全家被害,留有幼子,不是该朝廷旌表,对遗孤、遗属特殊恩恤么?
怎么会他爷爷也不要他,改名换姓被收养那么苦逼?
疑问6
陈子觞字迹像极诸葛贞摹本,说明他从小就是天天照着练,而且,那个摹本在他家待了很久很久。
以陈文定一个知府的能力,私藏天子宝物十来年,可能么?
勾结盗匪、杀害朝廷命官,可是十恶不赦的大罪,没人撑腰干得下来么?
有人撑腰,后台不要拿去宝物么?就放心的让他保管十来年?
再说了,进献宝物给天子可以升官发财,进献宝物给后台得的利益要更大,才会肯吧?可是,也没见他得的什么利呀?

疑问7
为什么六年前马陈一案,真相要隐瞒下来?
抓住了私贪天子宝物的线索,不论是云、王党还是清流、柳党,正好可以利用一下,整顿对手,为什么都白白放过了?
窦方发现陈子觞字迹有问题,不应该马上上表,让朝廷彻查此事么?费劲吧啦的报私仇,有什么用?直接抖出来说“就是他父亲私藏了诸葛贞摹本,欺君罔上”不是更有效果么?那要马上抄家、下狱的!

疑问8
陈子觞的娘为啥要揭发真相?儿子的死是因为当年的案子,而自己丈夫犯下欺君之罪,要抄家杀头,甚至祸连九族,揭发出来有啥好?
疑问9
摹本从陈家流出,流向哪里了?哪个有胆子贪下来?不论是云、王党还是清流、柳党,只要被对手抓住这个把柄,就是死路一条吧?
疑问10
此案匆匆结案,目前遗留的问题是“诸葛贞摹本现在在谁这里?”
小皇帝不想知道么?他不想要么?
即使他不想要,2党都应该跳出来说“就在对方手里!”,这样才是致命杀招呀!
疑问11
党争,有时候就是抓住对方一点小毛病都要往欺君、犯上、通敌、造反上靠,甚至无中生有也要靠上去。谁会白白放过?
“失传宝物重现天日”是有功,不是要人人争么?
“宝物被盗抢遗失”是大罪,不想把失察、失职的罪安给对方么?
“有线索表明宝物还在,被私吞了”更是罪犯欺君,甚至诛九族,不是更要按给对方么?
“破获私藏宝物案,宝物重见天日,进献皇家”那是大大的有功,不是更要好好的争抢一番么?
为什么都没看到大家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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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肯·德基广场  发表时间:2011-10-06 23:31:26
疑问12
陈子觞的字,为什么大家都一致认为是临的诸葛贞的《兰亭集序》摹本?
假设A,诸葛贞只有《兰亭集序》这一个摹本流传下来,可以证明“这种字体是诸葛贞的字体”
摹本不是遗失了么?遗失前也只有陈文定和周公遂见过呀……
那么认出来的人,必然见过那个摹本,也就是说和所谓的后台有关。可是,既然是这样,当初为了防止另一方知道,必定要尽全力阻止陈子觞的《梅赋》刻在石碑上吧?
如果说,大家是靠“嗯,他的字很像王羲之,特别是像《兰亭集序》,可是又不太像褚、虞、冯、欧阳,那么一定是像诸葛贞!”的排除法的话,不太靠谱吧?为什么就不能是他自己的风格呢?另外,《兰亭集序》还有赵模、韩道政、汤普澈等摹本呢……
这又不是猜“这篇小透明的文章,很像XX大人的,莫不是XX大人披马甲发的?”
假设B,诸葛贞有其他字帖传下来
那么,看前文大家的反应,又不像是有其他佐证材料……
[2楼] 网友:肯·德基广场  发表时间:2011-10-06 23:56:34
自己回去又翻了下前文,知府陈文定是陈子觞的祖父。
那么,作为儿媳妇,陈白氏不知道老公公的罪行是有可能的。
但是,陈文定不会嘱咐儿子和孙子要保密么?
就算儿子孙子不知情,陈文定不敢也不应该把那摹本让孙子临摹吧……
而且,这摹本从陈文定手上传到儿子手上,再给孙子去临摹,时间也太长了一点,那撑腰的后台老板也太有耐心了……
[3楼] 网友:沧、鬼月  发表时间:2011-10-07 00:43:26
回1
老周带着兰亭序乘船全家被烧,查抄时也搜了牛霸劫的箱子并没有兰亭序,所以当时断定摹本是一起被烧了。烧都烧了皇帝还怎么追究。
回2
翰林学士每朝都有变动,最高正3最低正5.这文是架空的,就按正5算叭= =周公遂当时只是推测一下可能是失落的摹本,只是一个推测宝物用不着动用人力去护送,万一到京皇帝一鉴定是假的,要连坐啊!
[4楼] 网友:沧、鬼月  发表时间:2011-10-07 01:15:23
回3
还是那个,东西被烧了渣滓都不剩了,他们思维上认定烧没了,没法查啊!陈文定引咎辞官的原因就是地方土匪横行!陈文定先辞官,朝廷才能派别人来肃清,还有匪已经剿了,“牛霸及一干匪寇全部被处以极刑”。
回4
牛霸他们的极刑,地方官引咎辞官,原因都是害了周家全家性命,杀人者偿命,并不是因为劫了皇帝的宝!窦方秘密抚养牛霸的儿子,虽然当时他官职小,但不一定其他方面也弱,通通人际给点钱啥的,毕竟是关系到自己老师的冤情,当然要拼尽全力!
回5
同上,当时判牛霸是劫得金银细软,顶多是祸乱社会治安,让周家赶上只能说倒霉。周老太爷是不要钱!不是不要孩子啊!小周改名是因为要杀马廉给全家报仇!
[5楼] 网友:沧、鬼月  发表时间:2011-10-07 01:38:35
回6
是挺长的,20多年啊~其实想藏个东西,怎么藏都能藏好,跟是不是大小知府没关系。何况当时认定东西被烧了,也就没人知道还有个摹本在世,藏起来更方便了。个人认为,陈文定劫摹本完全是因为读书人对于书法的痴,私藏了天天看死都不想卖去换钱的那个劲儿~
回7
“是朝廷压下了真相,保全了窦方的名声”。党派之间没有互相打击,是因为这案子牵扯的人跟党派没有关系。 窦方发现字迹有问题之所以没上报,那是因为他怕朝廷发现他私设书局。
回8
“陈子觞的母亲以死鸣冤,想告诉柳大人,她的儿子因笔获罪,真凶就坐在刑部大堂上。”所谓死也要拉个垫背的,陈母想要揪出窦方。
[6楼] 网友:沧、鬼月  发表时间:2011-10-07 02:01:35
对于9,10,能告诉一下哪章说的摹本流出?擦汗,太前面的忘的有点多= =|||
回11
这个真的没什么好争的= =。。。真的!
回12
文章给了“以褚遂良、欧阳询、虞世南、冯承素、诸葛贞的摹本最为出名……流传到今世的,只有褚、虞、冯、欧阳的摹本”这样的设定,排除法就显得很靠谱= =如果说是陈子觞自己风格,那么小陈同学就是王羲之再世,书法天才啊!况且这不也为了引出下文么~

我不行了,眼睛都花了Q_Q
小肯同学看文真牛!不过不要给大风太多压力呀,万一大风压力一大坑了,咱们怎么办\("▔□▔)/
[7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10-07 11:36:38
大人的疑问我在之前有回答啊,您点评论,第一页的第十九楼就有。
果然我的话没存在感……
[8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10-07 11:37:37
其他的疑问,楼上的大人已经替我回答了,谢谢两位大人看文如此严谨^^
[9楼] 网友:肯·德基广场  发表时间:2011-10-07 12:57:38
从头说起,当“疑似”诸葛贞摹本出现后,周公遂和陈文定上表,朝廷里面自然会有人质疑,但是即使最后证伪,也要等摹本到了京城、诸位专家学者鉴定之后裁定,才会治罪。而且,这个罪名不会太大。
但是,如果遗失了“进献给天子的宝物”,那罪名,可就不小了!
周公遂作为翰林院学士(是否就是主官翰林学士?还是侍读学士?侍讲学士?),是京官里的清贵之职。被害了,而且是在护宝上京的路上被害了,绝对不可能就查一个月,然后匆匆结案。不管最后定案是因为“见财起心”还是“夺宝杀人”,一开始都是作“劫掠宝物、谋害京官”立得案,那性质是很严重的。
作为发现宝物并进献的知情人和参与者庆州知府陈文定,以及东阾县知县等官员,嫌疑最大,怎么可能不审问不搜检?而查清此案,肯定要京里面派来的相当级别官员督办,地方官员自有嫌疑,是要规避的!
即使最后查明清楚了是真的无关,陈文定等人都可能会在履历上留有嫌疑案底,没可能“引咎辞职”。引咎辞职,主要重在自责方面。官员是向皇帝负责的,有错就要受到责罚,至于是否免除,是由皇帝来决定的。
匪盗祸害,地方官员特别是军政方面,也有很大责任的。另外,要下剿匪的命令,派去的也要是军政方面的官员,而且应该是京里的主事官为主。以“劫掠宝物、谋害京官”为罪名的剿匪,那可不只杀头那么简单。更没可能遗漏匪首的2个儿子。
刚中科举的窦方能想到“此案存疑”,督办的官员会想不到?
[10楼] 网友:肯·德基广场  发表时间:2011-10-07 13:10:07
刚中了科举的窦方想得到转移牛霸的2个儿子,时任庆州知府的陈文定会不知道?会不行动?
干下了这样的惊天大案,陈文定难道不该把诸葛贞摹本偷偷藏起来,干脆就带进棺材里?还有大摇大摆传给儿子还拿给孙子去练字的闲心?他不怕纸包不住火?
周公遂被害,即使最后被认为是“因财惹祸”,他也是携带了“皇家宝物”的京官,身上这个案子存疑,遗孤遗属就算不是“烈士遗属”,朝廷也是要照顾的,不至于流落。
陈白氏“鸣冤”,说明她知道儿子是因字获罪,那么她去揭发“我儿子不是因为抄袭和冒名,而是因为他爷爷私藏了皇家的宝物”,是不要全家的命了么?那可是严重到有可能族灭甚至诛九族的大罪!
[11楼] 网友:肯·德基广场  发表时间:2011-10-07 13:18:56
窦方私设书局,只需要说“臣本想着,摹本一案存疑,利用思贤书局可私下探访,一为老师申冤昭雪,二为皇上寻回宝物。如今罪证确凿,陈文定私通匪寇、谋害京官、盗抢宝物,其罪不容诛!昭昭日月,真相大白,臣之心天地可表!”
他功7过3,再把所有的钱交上去,也可以过关的,为毛要曲里拐弯搞那么多?
[12楼] 网友:肯·德基广场  发表时间:2011-10-07 13:41:30
再者,周公遂发现宝物后,“先帝得知后大喜,命令周公遂即刻带着帛书回京城。”
他不应该是和“官方护宝小分队”一起走么?毕竟这是公事,是要从急从快的。加急快马,从陆路经驿站应该也不慢吧?
家眷等是私事,可以后行的。
[13楼] 网友:沧、鬼月  发表时间:2011-10-07 16:03:15
我这一开网页,我滴个亲妈。。。

【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9-28 00:00:22
《张公案》是悬疑文,不是推理啦。
我没有逻辑,不会写推理。张公案是公案型的悬疑文,捂脸。
我觉得中国的公案小说和特别是日本流的推理格式完全不同啊,我喜欢这种不用遵守规矩的感觉,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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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大前提啊亲,不是推理文能推出个神马?我昨晚熬到2点回复的那些还是我回文看细细抠出来的,要不我眼睛最后花了呢(>﹏<)
至于其他的疑问 其实你可以去看看别的评论,有跟你一样疑问的诶~我看了看,别的网友解答的比我好!
其实,我们都不是作者,有些东西我们自己认定的“应该那样没错的!”的想法,在人家看来未必是。文里没写的,有可能是给后面别的案子埋伏笔,也有是根本没必要写出来的。看文嘛,图个放松图个乐,死太多脑细胞得不偿失啊~
P.S:大风你神马时候放屏屏和兰美人出来让两人互勾一下?我知道你想以破案为主,但是我真的是很期待这两个人的感情戏啊~很期待啊很期待~
[14楼] 网友:我爱衡文  发表时间:2011-10-14 16:51:06
我急切的想计算一下,兰兰所谓的不年轻了是多大。太老了,就有点重口味了。不过我相信风大会处理得很好的。就像皇叔,我算了算,大约比小柳儿大六、七岁,这是一个可以接受的年龄。哇吼吼!
  • 评论文章:张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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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作者:大风刮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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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1-10-06 21: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