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小议红楼”

作者:loki

晴风的评论写的很精彩,颇有见地,思想很深刻,堪称文采斐然。
只是一百个人眼中有一百个红楼梦吧。
楼主看到的是贾宝玉为了金钏儿的死亡搓土焚香,我看到的是贾宝玉和金钏儿的事情被王夫人看到之后一溜烟地跑了;楼主看到的是晴雯和宝玉在一起五年从无偷鸡摸狗的事情,我看到的是宝玉十几岁就已经跟袭人滚到一起了。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瞧不起贾宝玉不是因为他不上进,而是在我看来他的所谓真性情半吊子得很,爱女孩儿却不能珍惜她们;瞧不起那些蠹禄自己却生活得奢华无比,甚至没有想过自己的衣食住行都是那些蠹禄之人带来的余荫。林黛玉提醒他贾家收支不平衡的时候他说的是什么,“左右少不了你我的就是了”,纨绔到这个份儿上,还有脸说旁人如何不堪,真令人不齿。
至于楼主最后一大段什么“你知道——”之类的排比句,不好意思我没看出来你到底要表达什么意思?跟本文有什么关系?
至于本文主角在官场混迹沾染一身阴谋什么的,我只能说这个主角很好,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会想着做做慈善事业,不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害人,对别人出手也只是为了自保反击。他爱护家人,关心朋友,体贴仆人,这种人我看不出有什么不如贾宝玉的,起码他没干出来为了一碗茶就把你口中可怜的丫鬟撵出去的事情。
至于救国什么的,说实话,站多高就有多大的职责,谨玉去救国?去打倒西方列强?亲爱的你以为这是QD的YY争霸文吗?关于这种设想多么不现实在此不赘述,MM可以找一些经济政治学的书以及社会制度演变进程的资料来看,就知道那些YY文真的只是YY而已,完全不具备可操作性。
谨玉其实就是个小无赖,但是这个小无赖把身边的人照顾得很好,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得很好,也在能力范围内做一些利国利民的事情,这种人说实话在我看来比那些YY文里面只会嚷嚷着打倒封建糟粕的愤青强多了,起码他切实地给旁人带来了好处。
至于这本书是不是糟蹋了红楼梦什么的,咱还是那句话,一百个人眼中有一百个红楼梦,如果都是一家之言,你让那么多红学家靠什么吃饭?红楼梦是举世名著,只是因为它有文学价值和社会价值,并不代表它里面的人物都是神化的,是不能亵渎的,是不能诋毁的。人物都是有多面性的,有优点也有缺点。个人觉得贾宝玉作为男人作为儿子作为丈夫都是失败的,不负责任的,哪怕他再代表先进精神,我依然唾弃他,因为他真的没有对这个社会做什么贡献,难道愤而出家也算是为国家做建设?既然楼主都能容忍只在思想上进行小抗争的宝玉,为什么要对本文主角如此苛刻?
个人现在甚至偶尔会很无厘头地脑补,红楼梦里面贾宝玉的存在对现代年轻人的启示就是少说话多做事做实事,做一个有责任感有上进心的人,吃你爹的喝你爹的还反过来瞧不起你爹什么的其实很要不得。
所以,说句冒犯的话,晴风亲你的评论看着慷慨激昂,其实有些自相矛盾,而且内容有些空泛,有些高大全反而失去实际意义了。
其实这原本就是个休闲的同人文,没必要上纲上线,包括我洋洋洒洒写这么多只为了反驳你到现在看来也很没有必要,太较真了也很没有意思。所以如果我的言语中有什么冒犯之处,也请你谅解,我对你绝对没有恶意,只是想要很心平气和地讨论。若哪句话过火了,只是文笔欠缺,绝非本意。
我蛮喜欢这个文,所以绝对不希望看到这里成为硝烟弥漫的战场;也因为喜欢这个文,所以不希望看到作者的努力被晴风一笔抹杀为对红楼梦的亵渎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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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linger  发表时间:2011-07-07 23:21:05
正解。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加到别人身上,你认为的就是对的?这本书的主角很真实,不圣母,没有乱开金手指,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没有因为现代人的灵魂就不念四书五经。实际上这些东西是中华文化真正的精华,就是现代人不也都重新研究,认真学习吗?再哪个年代,读它也很正常,何况谨玉的目的很明确,保护姐姐!为了姐姐,它必须要这么做!
还有,谁说红楼梦是清朝的故事了?后人的考证是一回事,但曹公在书中按得是架空来完成的。只是他本人是清朝的。不要拿清朝的历史环境来硬套。
着个文能吸引这么多的读者,引得大家热情发言,这本身就是一种成功。
文很好看,我已经准备完结后做电子书了。文中的DUG自己的文稿里也都改完了。每个人都可以评价一部作品,相信作者也是喜欢看到自己的书被大家关注的。但不要否决作者的心血。毕竟对红楼梦来说,就是红学家也不能说自己的就是对的。因为对每个看过红的人来说,这是大家此生跳得最大的一个坑,完结无望!
[2楼] 网友:wbonbon  发表时间:2011-07-07 23:24:16
楼主说的太好了,用力顶。一直喜欢石头大大这篇文,一直追着,话说咱刚才看了“小议红楼”这篇长评,实在忍不住想反驳一下,正在这里搜肠刮肚组织语言呢,楼主这篇就出来了,真是说出了我的心声呀。
[3楼] 网友:shadow  发表时间:2011-07-07 23:40:05
loki确实说得不偏不倚,我也觉得这篇文看得挺舒服的,虽然我不会很爱什么文啥的,但是我还是得说作者很努力地写了,我看得也很开心,也有意犹未尽之感。
晴风也许是因为太爱红楼而让我感觉她有点偏执了,不过这当然也各有所爱,各人有自己的理解而已,我觉得大家可以提出自己的见解说出自己的感受,但是晴风没必要这么形容这篇文,看到你倒数第三行这么激烈的措辞,我作为一个旁观者都会觉得很不舒服。作者会写红楼的同人说明她也是喜欢红楼的,只是作者看文的感官跟晴风不一样而已,晴风真的不应该因为大家对红楼的理解和看法不一致而这么伤害一个同样喜欢红楼的人。私以为晴风的也确实会伤到人,但我也不是说指责她,只是觉得真的不需要这么激烈而已,看着后面的一串问号,这就是给人感觉沉浸在文学中的愤青,没有真正成熟沉稳豁达以及宽容。我们需要激情但不需要激愤,所以为了大家都共同喜欢的红楼,也该冷静客观一点。
[4楼] 网友:昨夜晴风  发表时间:2011-07-08 01:19:37
3楼抱歉,我那时实在是太激动了,也没有修改没有排版,只觉得骨鲠在喉不吐不快,总之我会注意的啦……
[5楼] 网友:晴风  发表时间:2011-07-08 01:33:14
文采斐然绝对算不上,写这篇评的时候确实被怒气冲昏了头脑,有很多语法错误和错字。如果在这里招惹到了喜欢本文的读者,我只能鞠躬道歉了。至少我不会写个负分长评,O(∩_∩)O哈哈~。
可能喜欢文学、从小读书的人都有点偏执,在这里再次向广大读者道歉。不过道歉是道歉,不说出我对本文的评价来我实在会憋死的。如果是其他文的同人我就直接无视了,关键是石头文笔好,而且还是红楼的同人,无法无视的。
有人批评至少说明石头大人的关注度很高O(∩_∩)O哈哈~
[6楼] 网友:chittyer  发表时间:2011-07-08 06:19:26
我只是单纯的觉得,如果这文都能把您气昏头,那么您要是看了其它的红楼同人文,不得立刻马上去上吊自杀了么!
[7楼] 网友:ma  发表时间:2011-07-10 11:50:55
听说这文主角盗了人家宝钗的诗,还硬说自己作的,我说你就算要陷害别人也不需要那么无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