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标题就是一篇长评

作者:红柚

人生第一次长评,总之就按我习惯的风格来扯上一大段吧。
首先是人称,第二人称在所有文学作品中都超级少见,写得好的第二人称大概就跟我国国宝一般珍稀,阿娘你真是一个宝藏。一般第二人称有两种用法,一种其实是跟第一人称差不多的用法,但是多了一些时空性;另一种就是隐藏起真正的主角。《美丽》属于第一种,毕竟我们都知道美丽是绝对主角,虽然苦逼了点,但还是撼动不了她主角的地位。所以我们在文中可以看到很多美丽的想法,但对于reborn想法的描写却很少,多是通过美丽之口来告诉我们的,另外还有少部分的直接描写,这就是第二人称的优势了。我不知道阿娘是不是想避免直接写reborn心理活动而选择的第二人称,但如果是,那么第二人称是比第一人称要优的选择(自我中心发言:因为我不喜欢第一人称),因为从第一人称视角看有一些事情是说不明白的(但是小可爱读者们都能猜到所以好像没什么用)。
然后是开头。我是一个对文案和开头要求很严格的人,别说第一章,只要开始一百字没吸引到我——如果文案脑洞好可以延缓到前三章——我就直接弃文。我喜欢的开头之一就是“格里高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虫”。所以阿娘这个“你穿越了”的开头深得我心,厕所穿越就是意料之外的惊喜了,这种尴尬的情景真是太棒了,可以看一下性格,也方便穿越后的世界的人看到然后搞事,监视美丽呀开场即入狱呀什么的。美丽冷静地上厕所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是一个钝感心大的妹子,没想到后面切开来是黑的,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反差萌吧。然后也让我猜到了不同环境开场就被发现的事,只是没想到发现的人就是reborn,他出场好早,也没猜到美丽什么都说了,一开始性格判断失误,居然这么怂。怂黑怂黑的,可能就是萌感吧。
再说情节,毕竟一篇小说最重要就是情节了。阿娘很好地设置了一个冲突,那就是美丽是能够回去的,只要拿到reborn的胖次。我觉得美丽想回去也不算是什么突然事件,虽然在胖次出来前都没说过,不过美丽一个突然穿越,也没有什么悲惨遭遇的妹子,想回到一个有手机有空调还有爸妈朋友的时代根本没什么不对,然后回去的条件就让美丽和reborn联系在一起了。在这之前他们其实是没有联系的,reborn就多养一个人,没什么交流,美丽就一副把reborn当合租人的样子。在胖次之后他们才真正有了可进一步发展的交流,主动的当然是美丽,但第二人称不容易看出来,美丽吊着reborn,让reborn把她留在身边,她才有机会拿到胖次,后面看起来零散的事件像舞会绑架之类的都和主线有关,因为这些都是美丽在勾引reborn,美丽在吊着reborn而发生的事(如果它们没有关联也不要告诉我)。最后美丽回去了,这个情节也是没有问题的,因为美丽一直想回去,她做的所有事都是为了回家。就是戒指没有一起回去很坑啊,因为当时美丽穿的是那个时代的衣服,就代表那个时代的东西是能一起回去的,结果戒指不能,果然是为了虐一下reborn。我发现我对一些难得有糖(虽然糖里有刀)的情节都只模糊地记得,我可能是一个整体大于部分的人吧。
最后说人设。reborn不说了,我搞不定他,所以这段其实就是在扒美丽的人设。美丽一开始展现的就是很怂,怂了吧唧的普通人。越看到后面才越觉得美丽很厉害,她其实脑子好使得很,舞会发现reborn的真实意图,绑架了冷静自救却不高估自己,被威胁也想办法告诉reborn而不让敌方发现,发现香港的女警察,以及对待reborn的态度上,都能发现美丽不管智商还是情商都很高。像我这种人估计一脸懵逼开局即结束。另一个就是美丽真的心黑,大概感觉就是把事情在心里权衡了一遍然后选择了对自己最有利的事,接着其他事再怎么好都不会理,也就是很冷静坚定的人。因为reborn没她心狠,所以虐心的是reborn呀。美丽回去后好好的,她和reborn的爱情真的就是一场crash,过了她就好了,她还有自己的生活。
好像整篇评论没写什么东西样子,总之懂就好了。
阿娘和其他读者小可爱们双十一快乐呀,理智消费,别秀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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