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题

作者:Grace

\"以前打她、关她、流放她、把她置于民间不闻不问,是因为他知道,活着,总有来日。然而今日这道圣谕一下,他们还有来日么?生离死别,毕竟生离胜过死别,哪怕天涯海角、哪怕一息尚存,知道人还活着,总是有安慰、有希望。\"
脑海里一幕幕出现的都是从前冰儿还小还年轻时和阿玛相处的酸甜苦辣:那时候冰儿没少挨训挨揍,也没少顶嘴,小乾凶是凶,严厉是严厉,心中却如同一股温泉温润着女儿,拳拳佳父的心态,一心培养教养这个爱女,为她将来着想不得不严厉。很久很久以前,那个倔强怕打的小丫头怎么样也没想到会走上今天这条路;那个疼爱在心中的严父怎么样也没想到会有下这样一道圣谕的一天。
[回复]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06-24 20:11:14
不得已而为之,才是最大的悲剧吧。
[2楼] 网友:越韵  发表时间:2014-06-24 20:15:18
什么不得已而为之!悲剧,喜剧都在小乾一念之间!小乾,有本事你就忍着别发赦令!!!
[3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06-24 20:32:08
如果他不管这事,那他和傅恒他老婆孩子怎么交代?和眼看着这件事的人怎么交代?
另外,为什么要忍着不发赦令?
[4楼] 网友:越韵  发表时间:2014-06-24 20:43:04
为了证明他这个孤家寡人什么狠心都下的了! 他可以管这事,但一定要冰儿的命吗?说到底,小乾就不自私吗?为了他自己明君,秉公的圣誉,为了不被朝野臣民看笑话,一道口谕就赐死自己的亲人!不管他有多正当,崇高的理由,我都不能接受!
[5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06-24 21:30:17
站在女主的角度看当然如此,但是站在其他人的角度呢?
犯罪者家属和受害者家属肯定想法不一样的
[6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06-24 21:31:07
哈哈,作为写言情小说,我好像嫌理性了
[7楼] 网友:越韵  发表时间:2014-06-24 21:40:47
既然提犯罪,我就跟你好好白扯掰扯!冰儿的行为压根不构成犯罪,傅老舅的死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他的病,与冰儿的行为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冰儿只需负民事赔偿责任而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8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06-24 21:43:55
哈哈,我不专业。
不过她的行为和谋杀傅恒没有关系,但在没有经过批准的情况下和恐怖分子谈判,应该有叛国嫌疑。
我没有读过法律,不过酷爱美剧,按照现代法律体系,大部分国家是有叛国罪的。
[9楼] 网友:越韵  发表时间:2014-06-24 21:59:22
她这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或者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叛国谈不上吧?
[10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06-24 22:04:25
然后和恐怖分子秘密协商,把重要领导人置于危险境地以致死亡。
在古代那种严刑峻法的环境下,罪过不算轻吧!
[11楼] 网友:越韵  发表时间:2014-06-24 22:10:05
此案若是适用大清刑律,我就啥也不说了,小乾说啥就是啥呀!哈哈,讨论这种问题好有意思啊,大大还给我提供案例研究!
[12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06-24 22:30:51
哈哈,前提是君主专制对啵
不过这个案例是蛮好玩的
我以前选修过法律,最喜欢也最怕这类复杂的案例分析
[13楼] 网友:越韵  发表时间:2014-06-24 22:42:43
大大,你这章写完了没?写完了就早点更吧?留着又不会涨利息!!
[14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06-24 22:58:14
没有啊,每天忙完大的忙小的,总要等两个都睡了才有时间写文。
你要是看见我的黑眼圈,直接可以不用看熊猫了
[15楼] 网友:越韵  发表时间:2014-06-24 23:02:19
哎呀,说得我好内疚!大大,快结纹了,你就要解放了!坚持坚持!
[16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06-24 23:46:09
呵呵,你的话好可爱……跟高考倒计时似的……
  • 评论文章:枉生录
  • 所评章节:246
  • 文章作者:未晏斋
  • 所打分数:0
  • 发表时间:2014-06-24 18:4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