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无冕之王》

作者:十二滩

感觉嘉明不是人名,如果是人名,为什么不写全名?可能是别的某个提示。也许指某个会所啦组织啦地名之类,而且或许要拆字?
恋童癖似乎和娃娃连上了,娃娃和这一次恐吓连在一起,也就是说这一次恐吓他的人可能是以恋童来威胁他。
第一个疑点就是,为什么这次恐吓寄来的是包裹?以前和这一次恐吓是同一个人做的吗?
律师自愿与对方见面,却又留下信息,可见罪犯不是非常聪明的人,因为给律师充分时间思考和留下信息。而且律师认识罪犯,律师收到包裹后就着手换电脑,可见这一切大部分在他的预料中。且律师认为罪犯不会马上伤害自己,这一点很可疑。
我不知道律师干过什么坏事,但无论如何很明显他留下信息不是为了让警察抓住他的小尾巴,“嘉明”多半从与恋童癖无关的方向,从另一条线索指向恐吓他的人。稍微猜测一下,这位恐吓者是不是他以前在R市或者Y市的熟人呢?
脑洞大开猜测一下,难道是律师干的某个与恋童癖相关的丑事被罪犯发现,所以律师匆匆辞职来到S市从新开始。他开始收到受害者的恐吓电话,最近才收到罪犯的恐吓包裹,给警方留下信息就跟罪犯离开。问题是罪犯不威胁勒索他,反而绑架她的原因是什么呢?
1 绑架他的是受害者亲属,给他点“颜色”看看。如果这样,律师应该没有理由这么爽快的离开,除非确信自己受害前就能被解救,且警方不会知道他干了什么坏事。
2 绑架他的人有某种别的我们不知道的目的,需要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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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5-05-21 20:59:54
捂脸,亲爱的你猜的非常全面,应该说不是你猜得不对,是作者写的时候考虑的不够周全,我就想着有人拿这个要挟,要求律师出去见面的话,律师就算有怀疑,也不得不出去一拼,否则对方吧证据公布,他就是身败名裂啥啥的……是我考虑不周,应该写成受害者的亲属装作是知情者要敲诈勒索,律师提着钱去,结果人家要的是命,这样比较合理……
[2楼] 网友:19964096梧桐  发表时间:2017-07-29 14:22:54
膜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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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作者:callme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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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5-05-20 23: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