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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归鸿

原来不是近亲属都能签吗,必须要孕妇自己指定委托人?这风险也太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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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发表时间:2019-08-03 08:31:45
孕妇不能指定才恐怖,以前有不少孕妇不能决定,结果婆婆丈夫,甚至父母都不愿意以孕妇为主,前两年不还有孕妇疼的想刨腹产,结果丈夫婆婆都不想,觉得对孩子不好,逼得孕妇跳了楼嘛
[2楼] 网友:你怕了吗  发表时间:2019-08-03 08:50:59
孕妇还有意识的时候自己委托比较好,要是昏迷了那就真的没办法了
[3楼] 网友:Km307  发表时间:2019-08-03 09:06:19
原来是只有丈夫能签字,有个案例就是孕妇生不出来丈夫死活不签字直接拖死了。当时是医生护士家属一起上,申请都打到卫生局还是卫生部了还是需要丈夫签字。这个新闻是纸媒时代了,给我的阴影就是我进手术室之前是把我妈叫来了。
[4楼] 网友:采薇  发表时间:2019-08-03 09:35:02
让一个学法的做个科普,以后可能会生孩子的姑娘们都做个小笔记吧,用得上。原则上和理论上来说,孕妇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只有自己才能作自己身体的主。如果孕妇生产过程中晕过去了,也应该是专业人员也就是妇产科医生做主。然而,我们国家的医患形势比较严峻,医生如果自行手术出了事情,轻则赔钱降职,重则性命堪忧。哪怕医生整个处置过程都没错,孕妇只是运气不好才死了,在我国一些人的传统观念里(不知道是哪个傻缺的传统观念),还是得做手术的人负责。我到现在还记得那个疼得跳楼的孕妇,她家里人不让她剖腹产是有签字可以证明的,她死了之后家里人居然还试图接受采访挑动民意要医院赔钱,还医闹…(还好人民群众的眼睛雪亮)在有家属签字的情况下,偶尔还要有不要脸的事后闹呢,你以为医生敢在没家属签字的情况下这么干?每次这么干的时候,他们都是把脑袋和工作生涯别在裤腰带上干的…所以,卫生部有一个医疗程序规定,要求病人不清醒了就得授权家属签字决定对其近亲属采取的医疗手段。这可真是种没办法的办法啊,何况还违反上位法,然而不这么干医院这一年死多少病人就要倒赔多少次钱,真的会赔死…之前发生过很多次纠纷,有病人上手术台前签字家属不签字结果死了的也有家属签字病人不签字结果死了的,各地法院判决胜负不一而足。长久以来,医院就趋利避害,找出了最有利于自己的办法——患者清醒时自己签字,授权一个近亲属在患者意识不清时处分患者接受治疗权利的权利。签完字后,即使患者清醒,一般而言医生也会要求患者和签字人都同意某项手术医院才会进行,这就是为什么,那个孕妇会活活痛到跳楼自杀,我记得没错的话,产房外签字的人是她的丈夫。
[5楼] 网友:采薇  发表时间:2019-08-03 09:38:22
我上面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呢,意思是如果你的运气好到有一对像我父母一样护犊子的强势父母的话,记得产房门口授权给他们。我已经决定了我要授权给我爸,因为他会相信医生的所有专业判断,而且谁敢让我多受苦他敢撕了对方。二十多年前在剖腹产还是稀罕事物的时候,他也是这么相信医生的,于是就有了我。
[6楼] 网友:采薇  发表时间:2019-08-03 09:58:52
是“家属或关系人”,关系人的解释比较宽泛,有很多种可能,法律上也比较模糊。但剖腹产这种基本都会有家属的情况,一般就是家属了(医院肯定也是希望家属签字,因为关系人不能事后起诉,但家属可以啊,签了字医院才放心)那个规章制度我也找到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大家可以看一下。
[7楼] 网友:洋葱  发表时间:2019-08-03 10:02:01
四楼说得很简洁明了,感谢
[8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9-08-03 10:04:39
顶一下科普我下一章就不用在作者有话说里解释了!谢谢谢谢!
[9楼] 网友:水吉  发表时间:2019-08-03 10:33:25
感谢,我还是不生孩子吧,毕竟我的命感觉在我心中更值
[10楼] 网友:采薇  发表时间:2019-08-03 11:12:00
回答完这么大一段才发现我忘了回应楼主的问题了。朋友们,能够自己选择委托人,依赖自己的判断能力选择最心疼你的家人,而不是可能被你法律上的爸爸妈妈要求“鼓起劲加起油像你婆婆一样顺产出一个大胖小子”,已经是一种社会进步了。虽然我这么说的时候,真是觉得深深的苦涩,深深的苦涩。说实话,绝大多数时候,我最相信的都是依赖自己的判断能力和学生时代的亲密关系选择的医生。有一句话,叫做“生孩子的时候才知道你嫁的是人是鬼”。
[11楼] 网友:归鸿  发表时间:2019-08-05 07:40:14
其实我的问题是,如果委托人不愿意签,其他人愿意可不可以_(:з」∠)_,万一有那种实心眼相信丈夫的,结果该签不愿意签的情况怎么办
[12楼] 网友:小陈爱学习  发表时间:2019-08-23 17:15:22
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