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长评吧~请不要坑啊~

作者:莫斯特

我是沙发?最近JJ抽的很厉害,经常回复不上。
关于大大提到的几个问题,我说一下我的看法:
1、不是苏的很厉害,至少我没觉得。人物的能力还在“人类”的范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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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你说的“私货”是指你对政治和经济发展的理念?
写小说本来就是借此表达自己对人生和世界的认识,我个人觉得文章里没有自己的私货才是比较糟糕,那就完全没有思考了。
其他hp同人里很少有表达出自己的政治观点的,很多写了斯莱德林多么强多么好,却缺乏理论支撑;也有很多把科技引入巫师界,表示活在中世纪的巫师们多么烂。虽然看的也很爽,但总觉得缺了一些什么。关于麻瓜和巫师的强度设定,这个度很难把握,这篇文的设定或许不是最好,但绝对是最合理的。尤其是关于voldemort出现的原因那一段解释,纯血贵族的生意受到影响所以决定对抗麻瓜产品对巫师界的侵入什么的,太棒了!时势造英雄啊。融合麻瓜科技的过程也很合理,无论是技术难度的考虑、各个不同政治立场的人的反应、对经济的影响,都很合情理。
所以夹带的这些私货不会影响这篇文的水准,这只能是《一般的真相》比那些一般性的娱乐文高出一个层次的证明,完全无需改变。如果失去了这种独特的政治思考,那么这文和其他毫无逻辑可言、引入麻瓜科技、大肆赚钱、苏的无可救药的文就沦落到一的档次了。事实上我就是为了那些私货来看文的,虽然没有哪些私货这文也会很有趣,但是我肯定不会这么天天刷新等更,大概会放在“养肥再杀”的栏目里等完结再看。
那些和我平时思考方式不同的政治理念引起了我的思考,比毛概老师讲的有意思。做个可能不那么恰当的比喻,就是《明朝的那些事》和《明史》的区别。但是如果没有这些“私货”,这篇文就变成了《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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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炫耀英文,这不是什么问题,让人很有代入感。那些不常见的英文人名需要仔细想一下才想起是谁,但无论如何DracoMalfoy 比拽哥马粪好太多,更别提石纳皮和伏地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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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常为了考据而考据,我喜欢看作者的考据,考据正中我的萌点,虽然自己懒得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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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笔生涩,用词匮乏,我只能说巴尔扎克也不是生来就能写好文章。虽然就我糟糕的写作水平完全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但是既然作者大大对自己不满意,应该更加努力写文来提升自己的水平,而不是就此停笔让自己永远留在不满意的状态。一回生二回熟嘛,下一篇文一定比着一次要好,一直写到让自己满意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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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上所述,我认为一篇好的文章应当不仅仅是追求广泛的读者,而应当有自己的特色,这样的东西往往是有些小众化的。记得以前在哪里看过这样一种说法:烟雨江南的《亵渎》之所以是经典,是因为他本身很有钱,不需要迎合读者的口味,敢于把人气女配写死,这种对自己思想的坚持把他和我吃西红柿之类的码字民工区分开了。
既然这不是一篇V文,就更新频率来看也没有冲击什么榜单的想法,那么不如把这种特色坚持下去,反正靠迎合读者来赚钱,最终丧失自己的思考的写手已经够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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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花两分加油等更
同人女莫斯特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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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莫斯特  发表时间:2012-02-01 17:21:32
内牛满面,打字时间太长,沙发没了
[2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2-02-02 10:35:46
谢谢你的支持。我没有想到,有这么多姑娘支持我的私货,真的很感动。
我昨天写下那些文字的时候,心里都在想:本来姑娘们都是来看耽美情深的,我夹杂私货,不是找抽么?干脆写一个LM和SS的结婚场面,然后就把文章结束算了——或者干脆,我就宣布,我的正文在第三章结束了,剩下的全是番外,于是光明正大地(咦?)把文给坑了……
现在发现这么多姑娘还能忍受我干涩的文笔和幼稚的炫耀,甚至还能欣赏我的私货,我决心好好地把本文写完,尽量降低苏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