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言乱语

作者:暮雨韶舒

同玩剑三,同在3-1,但是从来没想过去打扰你什么的。因为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讨厌什么,怕一不小心说错话了触到你的雷点了。本来偷偷加过你的好友,后来又贼兮兮的删了,因为我是个话多啊,怕在好友频道说多了你烦我。
怎么说呢?第一次看你的文是《凤凰花》吧,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的,反正我比较喜欢纪安,当时看完就默默的跟自己保证,要是以后遇到那个人,我一定要像纪安宠萧女王一样把她宠到坏。我以为我遇到了,也宠了,千依百顺之后,才慢慢的发现她变了,我也变了。结局就是,各自把对方从自己的交际圈剔除,然后形同陌路。
重装系统了,我以前那串乱码字母号完全不记得资料了,今天又专门申请了一个号来给你炸雷。你知道我有多羡慕辕夙家族帮会里面的人么?因为有人告诉我她们都叫你老大,而我从开始写到现在,删删写写一个多小时了,连个称呼都不敢给你:绝歌?太随意;大大,老大,绝大?好像又没那么熟。所以我就只好这么一路“你”过来了。每次在游戏里面看到辕夙家族帮会的人,都有种抑制不住想要去亲近的冲动,但是几次在聊天栏打好的字都又慢慢的删掉,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去开口才不会显得突兀。呵呵,很怂,是么?
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会给你写长评留言什么的,因为在我看来,每天默默的来看看更新,偶尔来炸下你冒冒泡就够了。之所以今天冲动的跑来敲下这么一段话,也是因为在这之前跟别人争论过关于你和100谁的文更好的话题,就像是两个小孩子争论葡萄和西瓜哪种更好吃一样,而我就是那个争输了的人,所以只好独自回家,买上两斤葡萄不停的吃,一边吃一边咒骂那个说西瓜比葡萄好吃的小孩不懂欣赏。呵呵,很幼稚,是么?
懒得再纠结到底该不该发出来了,就这么吧,你做你的大作家,我做我的小透明。睡觉睡觉!!!
[回复]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1楼] 网友:昵  发表时间:2015-01-30 08:26:13
什么情况?
此评论发自晋江手机站(http://m.jjwxc.com/)
[2楼] 网友:佐小刺  发表时间:2015-01-30 08:38:39
啊啊啊啊,老大应该不会在意这些细节吧,支持她就好,诶,我是不是话多了。。。
此评论发自晋江手机站(http://wap.jjwxc.com/)
[3楼] 网友:myclove  发表时间:2015-01-30 09:03:59
想说点什么又觉得说点什么都不适合,我还是不说了…
[4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5-01-30 12:03:14
哈哈,我会说我很好勾搭的么?你密过来,说加个好友,然后就加了呗,辕夙家族基本上都是从书友发展成的亲友帮,除了我表弟拉进来的那几个男的,基本上都是看文的
其实叫什么都可以呀,叫绝歌,阿绝,老大都行,看你高兴,反正我知道是在叫我就行了^0^
武无第二,文无第一,很难评出来说谁的文好谁的文不好,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表纠结哈
[5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5-01-30 12:03:46
呃,要是哪天想进辕夙家族,嚎两声,让人拉你进帮。
[6楼] 网友:爬行的云  发表时间:2015-01-30 12:20:29
这么好勾搭真的好么,嚎嚎~~
[7楼] 网友:佐小刺  发表时间:2015-01-30 12:22:59
老大果然还是二萌二萌的。。。咦,我这么黑我师傅似乎不太好。。。
此评论发自晋江手机站(http://wap.jjwxc.com/)
[8楼] 网友:les  发表时间:2015-01-30 14:57:49
绝大,改天我继续玩这游戏,去你那区玩,我要进帮会!
此评论发自晋江手机站(http://m.jjwxc.com/)
[9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5-01-30 15:00:04
哈哈,好呀,不过我最近码字码到停不下来,都没有时间玩游戏
[10楼] 网友:昵  发表时间:2015-01-30 15:12:38
我说楼上的,这么勾引大大玩游戏,害得大大更不了文,俺们这些游戏盲没文看怎么破,忒不厚道了
此评论发自晋江手机站(http://m.jjwxc.com/)
[11楼] 网友:莪的娃长不大  发表时间:2015-06-09 14:04:20
能问下,迩们玩剑三都是在哪区啊,区名叫啥,莪也要去的。
[12楼] 网友:莪的娃长不大  发表时间:2015-06-09 14:04:22
能问下,迩们玩剑三都是在哪区啊,区名叫啥,莪也要去的。
[13楼] 网友:莪的娃长不大  发表时间:2015-06-09 16:39:11
求大大在剑三玩的是哪个区啊
[14楼] 网友:莪的娃长不大  发表时间:2015-06-09 16:39:11
求大大在剑三玩的是哪个区啊
[15楼] 网友:莪的娃长不大  发表时间:2015-06-09 16:39:11
求大大在剑三玩的是哪个区啊
  • 评论文章:我本厚道(gl)
  • 所评章节:220
  • 文章作者:绝歌
  • 所打分数:2
  • 发表时间:2015-01-30 08: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