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题

作者:沐秋

白期待一场,这只是治标不治本罢了,以后男主有了钱财买了地,最后彻底分家的时候还能说这是二房的私产?分地的时候不会就只分现有20亩地吧?肯定是会重新分配的。
而且在农村很多人家老人在的时候也会分家,一般孩子都成亲了后会分家,长孙不是大儿子出人家多的是,老人跟着大儿子住有什么问题?难道还舍了大儿子跟大孙子住?看作者说的这农村里头比世家大族规矩还多,都吃不饱饭了哪来这么多折腾。简直莫名其妙
你看不惯别的文很多规矩不对,也不要不安现实情况把你的文定的是莫名其妙的规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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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01-07 19:39:45
回答一下吧
第一,李家是能吃饱饭的,实际上李家的情况在古代算富农,而且我前面有铺垫,李氏宗族以前是出过大官的,只是后来没落了,但是祖祖辈辈都一直希望能够恢复荣光。
第二,父母在不分家是铁律,妹纸可以去百度一下,在古代儿孙要求分家绝对是重罪。分的清清楚楚真的不是你说的那么容易的,这一点跟家里是大门户还是小门户是没有关系的。就算是那种奇葩特例老人重病在床被虐待,那也得是老人悄悄被虐待死了再分家。
第三,男主是长孙。一般来说,长孙应该是长子一房所出,可这里情况特殊,男主成了长孙,按照古代的规矩,如果这会儿李家另立宗祠,李廷恩是宗孙的地位。李火旺如果死了,李廷恩一家分出去毫无疑问,但李火旺还没死,他作为目前事实上的嫡长孙,担负了一个大家兴旺的责任,他被分出去是绝对不可行的。
第四,这点很重要,现在李大柱还没有儿子。小曹氏肚子里有可能是儿子,有可能是女儿。这种情况下,李廷恩就更不可能分出去了。
第五,你说的那种男主买了地分家后不能算私产的情况不存在。本来父母在是不能有私财的。但这里我给开了金手指,由族中辈分最大的太叔公压着李火旺写了文书。你以为文书就是简单的几个人签字就行了么?不是的,这种文书上是注明了李家的财产情况的,就像现代的财政公证,你有多少股票,有几处房产,哪些是继承的私人财产,哪些是婚后财产,都会注明的很清楚。只是我为了不在文里添加过多的字数,所以没有写出来,可能就造成了你误会。所以以后分就是分李家公中的那点地了,有文书在,有太叔公作保,没人敢反悔的。请不要小看古代宗族辈分的力量,在古代,家事上很多时候官府不会以法律条文做准绳,反而会以宗族内部规矩意见做准。
为什么李廷恩能去镇上念书,为什么范氏轻易不敢惹李廷恩,为什么林氏是个童养媳,范氏一般情况下都只是骂不敢打?为什么李心儿敢时不时顶几句嘴,一切的根源都在于李廷恩嫡长孙的身份上。
所以我真的没有不按现实情况乱写,沐秋你可能没有去过那种传统气氛还很浓厚的地方,现在还有很多不分家的,不是买不起房子,遵循的就是家族群居和父母在不分家这一条旧例。我也不知道你说的农村很多老人在的时候分家还有孩子成亲了就分家是从哪里看来的。我查了很多资料,都说的是古代宗族群居,讲究数代同堂,无特殊情况是绝不会做主分家的。
就解释这么多,我只能说我很认真的在写,绝没有莫名其妙的定规矩。实际上我一步步的在开金手指。关于古代的宗族制度,以后有时间我会专门开番外说一下,大家可以探讨,但要等我存稿了以后。
[2楼] 网友:10872543  发表时间:2014-01-07 19:58:57
恩,是我之前说得武断了,我以为只是钱财不用上交其他都跟以前一样呢
[3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01-08 19:44:25
有问题家大家就说,互相探讨,缓慢进步
[4楼] 网友:123  发表时间:2014-01-08 20:09:49
这能叫分家吗?一起吃,一样的住,公中只有那田地产些粮食卖钱,而范氏一耍泼各种借口留住银子还不一样嘛,只能说是各房挣的私房钱不用上交而已,分家分哪了?
[5楼] 网友:robi  发表时间:2014-01-12 15:09:15
分家是很严谨的事情,宗祠的一个很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主持分家跟保管分家的文书。我家是有祠堂的,以前跟老人去祠堂的时候,见过分家的文书,听长辈说起过,分家文书通常是一式三份,宗祠一份,官府一份,分家人一份。
[6楼] 网友:白痴  发表时间:2014-03-12 21:36:22
作者傻缺不解释。顺便你家要把你妹子卖去当□你一现代人就这么处理?我告诉你哦,真要有这事我就不说现代了古代那人家那都是要闹到家破的好把。分家也是乱分,作者你有点脑子好吗?什么事大什么事小分不清楚?
[7楼] 网友:磨人的小妖精  发表时间:2014-03-13 00:40:08
6楼何必出口就骂作者,表现自己呢!
在古代是孝为大,父母长辈要卖掉子女晚辈,在古代是合法的,但是子女反抗父母就是不孝的。在古代把女儿卖进窑子里的父母多得是,在他们的思想里,男娃才是最重要的。
主角是现代人,所以他不像他嘴上说的那么轻飘飘的放过了,他心里还记恨着呢!
分家是作者给主角开的金手指。
作者已经说得那么清楚了,你为什么还看不懂呢?
[8楼] 网友:我是浮云  发表时间:2014-04-13 15:35:39
同意7樓的親
況且作者在前面已經描寫過幾次,這個架空朝代嚴重的重男輕女,所以賣孫女成全兒子是絕對有可能的,加上作者又一再寫明李火旺是偏心小兒子的
[9楼] 网友:文荒者  发表时间:2014-05-15 00:15:30
回7楼对于“主角是现代人,所以他不像他嘴上说的那么轻飘飘的放过了,他心里还记恨着呢!”看到现在我没觉得主角记恨在那里了,又是帮堂姐置办嫁妆又是扶持姐夫,又是帮这些极品亲戚买房买地做买卖给撑腰,又是把这些极品接到家里面当祖宗的供养连连襟家乱七八糟的事都要管而且被翠翠的老公算计到头上了还乖乖的去给他们擦屁股不报复回去还是老师看不过去动的手,这行为叫做记恨,要这样我真希望我也有男主这么个亲戚,家里过不下去的时候可以卖了他姐妹占他家便宜,等这个亲戚发达了吃香喝辣不用说不高兴还能跑他家指手画脚泄泻火,用他家的钱丰满自己的腰包一辈子都不用愁啦
[10楼] 网友:慕云岚  发表时间:2014-05-15 22:42:11
同意楼上的。只要你脸皮厚点,你就可以死占便宜,对方为了名声面子就愣是那你没辙!
从古道今,都是谁有权力谁说了算,没见过乡下的泼妇敢跟当官的撒泼摆长辈架子,当大官就更不可能。so,理解不能。
就算不方便处置这帮子极品,让他们饿不死就行,还真培养什么堂弟堂妹堂姐呀,这帮子极品都是对方的亲爹亲妈,确定堂弟什么的养得熟?人家跟自己爹妈亲,还是跟你亲,明摆着的事情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