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为支持作者笑声而来

作者:万里无云万里天

我几年前看了三救姻缘,特别喜欢。喜欢的原因,除了被情节和内容感染外,主要是喜欢作者笔下流露出的大气、坦荡,显得跟其他作者非常不同。后来发现作者又用了清水慢文的笔名写了爱莫能弃,连续几天把它看完,期间经常看得流泪,晚上睡觉前都要想起中的情节,真是喜欢的不行。前几天,无意中发现作者又用了 俺也试试这个马甲,写了天降之任和重生之将门弱女,心中非常高兴,赶紧过来看。由于我接受不了耽美,只好放弃了天降之任,直接奔向了坑内的将门弱女。果然,大爱!
重生的小说看了不少,里面很多都是复仇和权谋的。但笑声的文,仍是不同。她的小说充满了慈悲和悲悯。即便是血仇,讲述中也没有戾气,但充分让读者感受到了入骨的悲伤和血腥。这是一个非常大气的作者,她的文字中没有那些小格局。从她的文字中,能感受到人文的东西,需要思考的东西。与大部分言情作者非常不同。
很高兴作者还一直在写。我看到了一些书评,尽管有些读者对三救、爱莫的书评中有些批评和不认可,但我认为这些读者的思想境界跟作者不是一个层面的,而这些读者也不是作者的受众。能欣赏三救和爱莫的读者,定是欣赏作者价值观和世界观的人,当然喜欢作者以后的作品,这是固定的用户群。
我希望作者能继续写下去,在谁都敢写小说的现在,你是极少数有思想、有内涵、有着清晰全面普世价值观的人,很难得。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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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阳光  发表时间:2014-07-13 15:22:01
说得好, 掌声鼓励!
[2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07-13 16:08:44
多谢喜欢。虽然说是情节文,我其实写得心惊胆战。我何尝不是在与自己作战?
[3楼] 网友:withwind  发表时间:2014-07-14 10:09:50
写的好,说的我非常赞同。
笑笑多写写吧,让我们能经常感受到美好
[4楼] 网友:jfgsfh  发表时间:2014-07-14 10:20:06
要不是瑞大推荐,我真不知道这篇是笑声的作品,怎么总换名呢?一篇一个,绝不重样。
[5楼] 网友:vccr12  发表时间:2014-07-14 11:01:25
呵呵,楼主如果欣赏笑笑,那也应该欣赏天降之任才是啊!为了一个耽美,放弃大大的巅峰之作,可惜可惜。大千世界,不仅仅人类有耽美,动物世界也有啊,很正常,理解而已。
[6楼] 网友:锦双  发表时间:2014-07-14 16:43:25
虽然我也不喜欢耽美,不过我准备花时间看完,不为情节只为语言。而且楼上,应该不能说那是巅峰之做吧?笑笑每一本书都是极品
[7楼] 网友:vccr12  发表时间:2014-07-14 21:25:06
巅峰之作跟部部精品有矛盾吗?
[8楼] 网友:锦双  发表时间:2014-07-15 20:55:53
【巅峰指山峰最顶端,巅峰之作,指一个人最好的作品,已经达到最高极限,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了。就像过去朝代的鼎盛时期,火车汽车的春运期。】所以你仍觉得与部部精品无关么。呵呵。
[9楼] 网友:锦双  发表时间:2014-07-15 20:55:53
【巅峰指山峰最顶端,巅峰之作,指一个人最好的作品,已经达到最高极限,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了。就像过去朝代的鼎盛时期,火车汽车的春运期。】所以你仍觉得与部部精品无关么。呵呵。
[10楼] 网友:vccr12  发表时间:2014-07-16 16:18:36
如您所说,这是指一段时期,所以,我个人认为可以有多部巅峰之作,而且“天降之任”堪称巅峰之作。当然,没看过的,可能不了解这部作品。
[11楼] 网友:锦双  发表时间:2014-07-16 16:42:09
巅峰指山峰最顶端,巅峰之作,指一个人最好的作品,已经达到最高极限,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了。】您是看不懂这句话需要我为您注音么?我不明白您是如何可以曲解别人意思还带着理直气壮。我是没有看过天降之任但是你看过了就比我多了发言权么?我从头到尾没有否认过它不知道你在委屈什么。照您的说法笑笑的三救爱莫就没有思想就不是最好的作品都比不了天降了?我认为它们都是特别好的,不知道你到底在辩解什么。看着以上你发的话连起来读我都觉得好笑。我本就懒得与你吵辩解是你先在我另一个楼里无理取闹我也没办法。
[12楼] 网友:vccr12  发表时间:2014-07-17 08:59:43
来此是探讨大大的作品,没想发展成人身攻击。我不说了,你继续。
[13楼] 网友:锦双  发表时间:2014-07-20 09:39:00
请问是谁一开始人身攻击,自己的错误别人指出来便百般狡辩,别人提供证据变算人身攻击这样我还真没有见过。这里算是笑笑作品讨论的地方,我见到某人将笑笑作品归类实在不符合我心意,就来指点。如果怕别人指出错误对你来说是所愿人身攻击,就不要发言。还有一直是对笑笑作品的探讨我也没有偏到哪里去。
[14楼] 网友:加更加更  发表时间:2014-10-28 23:51:00
的确如此
[15楼] 网友:飛飛  发表时间:2015-01-29 15:33:48
如果兩篇作文同時拿到100分,或者兩瓶酒同列首獎,要如何評價誰高誰低?
每個人看文的標準不同,同樣一件東西在不同人眼裡風情不同是理所當然。
就事實而言,vccr12已看過天將之任,認為此文當得起巔峰,但錦双還沒看過,自然是沒有評價的條件啊。
雖說都是喜愛笑笑作品的讀者,但旁觀你們對話,雖然不至於到人身攻擊,但確實是錦双咄咄逼人了啊!
[16楼] 网友:夕阳西下漫漫  发表时间:2015-03-04 07:05:05
我也是,自从看了三救,爱莫,可以说爱不释手,手机版,实体书都买了,我的最爱。
[17楼] 网友:夕阳西下漫漫  发表时间:2015-03-07 16:10:23
写得全是我的心声,谢谢笑笑,由三救,爱莫,到重生,每篇文都让我静下心来,感受文字的魅力,已经好久没有这样好文让我念念不忘,痴迷,由衷感谢。